第二十四章 |
|
油與點燈的條例(出27:20~21) |
| 1 |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2 |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點燈用的榨成的純淨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火長燃。 |
| 3 | |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要使這燈在耶和華面前通宵達旦地長燃;這是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 |
| 4 | | 亞倫要不斷地在耶和華面前,整理純金燈臺上的燈。 |
|
陳設餅 |
| 5 | |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一個餅用兩公斤細麵。 |
| 6 | | 你要把餅擺列成兩排,每排六個,放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
| 7 | | 把純乳香放在每排餅上,象徵這些餅作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
| 8 | | 每一個安息日,亞倫都要把餅擺在耶和華面前,不可間斷,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約。 |
| 9 | | 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潔的地方吃,因為這是至聖的,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他永遠的分。” |
|
咒詛聖名的處死 |
| 10 | |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父親是埃及人,在以色列人中間出入;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在營裡和一個以色列人爭吵; |
| 11 | |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耶和華的名,咒詛耶和華的名,人就把他帶到摩西那裡。(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
| 12 | | 他們拘留看守那人,等候耶和華給他們的指示。 |
| 13 |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 14 | |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拉出營外,聽見的人都按手在他頭上。然後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死他。 |
| 15 | |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咒詛 神的,必擔當自己的罪。 |
| 16 | | 褻瀆耶和華聖名的人,必被處死,全體會眾要扔石頭打他;不論是寄居的外人或是本地人,如果褻瀆聖名,必被處死。 |
| 17 | |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
| 18 | | 打死牲畜的,必要賠償牲畜,以命償命。 |
| 19 | | 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傷殘;他怎樣待人,人也必怎樣待他; |
| 20 | |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傷殘,人也必怎樣使他傷殘。 |
| 21 | | 打死牲畜的,必要賠償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
| 22 | | 無論是寄居的或是本地人,你們都應一律對待,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 23 | | 於是摩西告訴了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出營外,扔石頭打死他。以色列人遵行了耶和華給摩西的吩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