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子為大祭司

  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來七﹕28)

罪使人與神隔絕。神在伊甸以東,“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表明除非經過死,不能再親近神。因此,在舊約時代,要藉著獻祭,大祭司帶著祭牲的血,才可以進入至聖所。

大祭司必須是人,能夠體貼人的軟弱,代人贖罪,而不是審判人,定人的罪。不過,人會死的,所以大祭司常會更換,今天你有一位體諒人的大祭司,明天他不在了。

基督是神的兒子。意思不是說祂經過天父生產,而後才存在;而是說,祂不是受造的,而是與天父同質同榮。神是永遠存在,不會改變,不會死的;基督也是如此。所以祂能作更美的大祭司,更美之約的中保。聖經說:

  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4,25)

詩篇說:“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詩一四六:3,4)這話多麼真實!大祭司也是必死的人,被死阻隔不能長久。不論大祭司如何忠心,總有死的時候。大祭司亞倫,到年老在世上的事工完了,上了何珥山;以利亞撒繼續穿他留下的聖衣。(民二O:24-29)所以不論怎麼樣屬靈的人,都不能給我們永遠的救恩,作永遠的中保。惟有基督!

“靠著祂進到神面前”,不是靠別的人。只有這位永遠活著的大祭司,才可給人永久完全的救恩,拯救到底;祂能滿足我們一切的需要。

舊約的大祭司,是照律法從人中所立的,無從找到一個完全的人,所以難免都是“立軟弱的人為祭司”,是有缺陷的罪人。以色列的首任大祭司亞倫,還不免於犯罪,其他的人就更不必說了。新約的大祭司,不是從敗壞無望的人群中間選擇,而需要有更高的來源。神的兒子基督耶穌,是唯一“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因為無罪,所以能不受罪和死的轄制,而能拯救人脫離罪惡,進入永生。

感謝神,我們有這樣一位極高而肯謙卑俯就卑微的罪人,有永生而能成為肉身,代人受死的主,作我們的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