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到營外

  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來一三﹕13)

  在舊約下的以色列人,如果犯了罪,要到會幕那裡,求祭司為他獻祭贖罪﹔祭司和在會幕服事的人,可以吃祭牲的肉。不過,在贖罪日的時候,是為全民贖罪,大祭司要把祭牲的血帶入聖所贖罪,就不可以吃祭物(利四﹕12,21六﹕30),並且要把祭牲的身體燒在營外。(來一三﹕10,11)

  這贖罪祭是表明基督的救贖﹕世人都犯了罪,基督是完全無瑕疵的更美祭物,代人贖罪,把血帶到至聖所﹔基督既代替人的罪,成為咒詛,就是不潔淨的,所以要出到營外。

  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一三﹕13)

  耶穌為世人的罪,成就救贖,必須照聖經上所寫的,獻上祂自己的身體﹔因此,祂是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的各各他,被釘在十字架上(約一九﹕17,20)。

  出到營外是分別的行動。營外表明不潔淨的,也是被棄絕的。基督耶穌在世的時候,被當時的宗教人所棄絕,但卻是為要使人罪得潔淨,而自己擔當罪孽,受咒詛。

  出到營外是跟主的行動。人用各樣的壞話毀謗主,被釘在十字架上,還要辱罵譏誚祂。基督徒跟隨主,為主聖名而受辱罵,被迫害,如保羅經歷的﹕“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3)﹔雖然沒有惡行,卻受苦害,所行的是主受苦背十字架的腳蹤。

  出到營外是意志的行動。“也當”是自己甘願的選擇,為了愛的吸引,“就了主去”,是選擇被棄絕,不是奔走屬世界的寬門大路。雖然受苦難,是同主就變為甘甜。沒有人能自己背十字架,只有主的同在,才可以受人所不能受的苦。

  出到營外是持久的行動。“主所受的凌辱”,是無罪而受苦,是最難忍受的;而且是漫長的十字架道路,不是一時慷慨赴死那樣容易﹔何況以神子的尊榮,驟落到罪人的樣式,世人卻頑梗不信祂。因此,連主也不免說﹕“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太一七﹕17)可見天國的路,是要用忍耐奔跑。

  但靠主忍耐到底,必然與主同榮耀。用忍耐走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