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被捆綁起來,丟在火焰猛烈的窯中,會有甚麼結果?這個算術題,並不難解答:減少到一堆骨頭,或甚麼都沒有。如果說:“火中的人不減少,反而增加了!”不是傻子妄言亂說,就必須是神蹟。
巴比倫王就遇見過這樣的事。他不是傻子,承認是神蹟。
那三個人為甚麼到了火窯裡去呢?不是行路不慎失足,掉在火中,也不是故意到火窯中去;雖然說來像是故意去的。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百尺高的金像,立在京都以南約十公里的杜拉平原。這可能與他從前夢中的金頭巨像有關,在情感上與王自己認同。藉著敬拜這像,來驗定臣民是否對他效忠:因為古時的傳統,臣民要接受君主的宗教信仰,王立下規定,凡聽見奏樂的聲音,“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這是古老的君主獨裁制度,所施行最原始的刑罰:最早燒磚的民族(創一一:3),用磚來建造敵對神的文化,用燒磚的窯,來處決不順從的人。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知道王的命令,知道違背的後果,可能喪失性命;但他們寧肯遵守神的誡命,不拜偶像。嫉妒他們的本地人,早對他們有種族成見,怎肯放過這機會!立即向王報告。君王對反抗的人,從來不存憐憫;但看到那三個被帶來的人,是但以理的朋友,還是特地寬仁,願意給他們回頭的餘地:“你們是故意的嗎?再聽見...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但三:8-15)。想見多少人羡慕他們得王的恩眷,多少人惋惜他們得幸免死!
但他們智慧的作了最安全的決定,及早斷了魔鬼留給的退路:神能,即使祂不拯救,“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6-18)堅守真理不妥協,生死無悔。
神與忠心信靠祂的人同在,是確定的實際;但在危難當中才顯明出來:第四個像神子的,同在火中行走,烈焰只斷開捆綁,不能傷他們,甚至身上也沒有火燎氣味。何等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