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五課

經文: 以斯拉記9:1-15 

金句:「我們的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9:10)

焦點:認罪的禱告 

主旨: 有時,由於自願的犯罪,我們需要謙卑在神的面前,承認我們的罪,把自己交在神的恩典裡。

真正認罪的禱告包括:

一. 同意我們所作是罪

「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9:6)

「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9:10)

「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9:14) 

二. 承認罪使我們在神面前是有罪的

「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9:6)

「我們的罪惡滔天。」(9:6)

「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9:15) 

三. 放棄為我們的罪找借口

「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9:10)

「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9:10)就是你所吩咐的。」(9:11)

四. 承認神的公義。仁慈和恩典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因你是公義的。」(9:15)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9:8)

「我們的神…向我們施恩。」(9:9)

「神啊!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9:13) 

五. 求助於神的恩典

「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9:14)

「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9:15) 

結論: 只有在聖潔的神面前認識到自願犯罪的嚴重性,才能使我們有「憂傷痛悔的心」(詩51:16-17),使我們跪下完全地承認自己的罪,懇求神的恩典。

上一次你只在神面前懇求神的恩典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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