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过罪人如何称义,并且也明白只有神有权称人为义。现在我们要进一步探讨:公义的神如何称罪人为义呢?罗马书第三章第二十一节到二十六节,我们从保罗的话就可以找到完全的答案。让我们来读这六节圣经,以便明白这一章的主旨: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让我先告诉你我个人的一点经验。当我在圣灵的光照下,深深为罪自责时,我就对神的公义有极清晰明确的印象。罪──不管它对别人意味着什么──对我成了无可忍受的重担。这倒不是说我惧怕地狱,更正确地说,我是怕罪。我以前深觉罪孽深重,以致于连我自己都觉得,如果神不惩罚我,我自己就会要求他这么做。我觉得全地的审判者都应当指责象我这样的罪人。我自己坐在法官席上,自己定自己的罪,并宣判我理当沉沦灭亡。我承认如果我是神,我一定会把象这样罪大恶极的家伙打入地狱的最底层。
当我这样思想的时候,我又考虑到神荣耀的尊名和他道德律的尊严。我觉得我若不合公义而蒙赦免,我的良心是不会满意的。我所犯的罪必须被惩治。这么一来,问题就产生了:神如何能又公义,又称我这个罪孽深重的人为义呢?我不禁扪心自问:“他如何能又公义,又称人为义呢?”因这问题,我忧心忡忡,我找不到答案。我实在没有办法自己发明出一个叫我良心满意的解答。
对我来说,赎罪的教义乃是证明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最有力证据之一。有谁能想象,这位公义的主宰竟为不义的叛徒而死呢?这绝非人间的神话或诗人的美梦幻想。这种代罪的救赎法,所以为人所知,乃因为它是事实。它不可能是虚构的,它是神亲自命定策划的,不是人凭空想象出来的。
我年幼时,就已听见过耶稣为人舍命,以完成救恩的计划。但我内心深处所知道的,并不比非洲蛮荒呼腾图人知道得多。光就在我前面,但我是眼瞎的,所以主必须亲自向我解明。他给我新的启示(就好象我从来没有在圣经上读到过似的):神已经设立耶稣作了罪的挽回祭,以满足神的公义。我相信每一个重生的人,当他看到主耶稣为人赎罪这个真理时,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新的启示。我终于明白救恩是藉着主代替罪人舍命而得以实现的,并且这计划在创世以前,神就已安排妥当了。
主使我看清楚,他是神的儿子,本与父神同等,同享永恒,却在远古以前,即被立约为神选民的元首,好叫他在这地位中为他们受苦,且拯救他们。既然我们的堕落原先就不是个人的事──因为我们是在首先的亚当所代表的整体中堕落的──我们就有机会在第二个代表性的整体中恢复原先的地位,也就是藉着耶稣,神立约使他作神子民的元首,好叫他成了第二个亚当。我看清在我真正犯罪之前,我已经因着第一个祖先的罪而堕落。但可幸的是,按着律法的观点,我有可能因着第二个元首与代表而得到恢复。亚当的堕落,留下了一个补救的漏洞,使另一个亚当可以除灭首先的亚当所造成的败坏。
当我正担忧着是否有一位公义的神肯赦免我时,我明白并且因信看见神的儿子耶稣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以他尊贵的身躯承担了我的罪。我看见因他受的刑罚,我得了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得了医治。你是否也看见呢?你是否明白神何以能一方面完全公义,不稍减刑罚,一方面又能用无限的怜悯使归向他的罪人称义呢?
这都是因为神的儿子,在他超凡的荣耀和无可比拟的位格里,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替我承担罪的刑罚,好叫神能够放过我的罪。基督的代死,足足超过了神的律法所规定──要把一切罪人送进地狱──的要求。让神的儿子为罪受苦,来代替整个人类受苦,这样更显出神作为的荣耀。
耶稣为我们受了死的刑罚。这是何等奇妙啊!他被挂在十架上!这是人眼所见最伟大的景象。神的儿子,也是人子,挂在那里,担负了说不出的痛苦。以义的代替不义的,为带领我们归向神。这是何等荣耀的景象啊!无辜之人竟被责打!圣洁的那一位竟被定罪!有福的那一位竟被咒诅!有无限荣光的那一位竟然羞辱而死!我愈注目神子受苦,我愈是有把握他受的苦已经解决了我的罪案。若不是要免除我们的刑罚,他又何必受苦呢?既然他已免除了我们的刑罚,凡相信他的就不用再担心了。必然是因为已经有了赎罪的代替者,神才可以放心地赦免,而不致动摇他宝座的根基,或丝毫玷污他的律法书。至此,良心的大问题获得完全满意的解答。
神对于不义之事的忿怒──不管是那一类的不义──必然是可怕得远超过我们所能想象的。摩西说得好,“谁晓得你怒气的权势?”(诗九十11)然而,当我们听见荣耀之主呼喊说:“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6),又看见他垂首断气,我们就觉得:因着这一个属天之人所摆上完全的顺服与惨然的死,神的公义已经充分地伸张了。如果神也必须臣服于自己的律法之下,他还会做得比这更彻底吗?藉着赎罪之法所摆上的功劳,已经远超过所有人类因犯罪而造成的亏损了。
耶稣舍己的大爱好象洋海,已经吞灭了我们如山的罪孽。因为这一位人类的代表是无限良善的,所以无论人类本身如何不值一顾,神还是可以用怜爱的眼神看待全人类。主耶稣基督能够站在我们的地位上,替我们背负我们所不能背负的、来自父神的忿怒,这实在是神迹中的神迹。但他已经成就此事,“成了”(约十九30)!神因为没有顾惜他自己的儿子,所以可以顾惜罪人。神能够不看你的罪愆,因为两千年前,他已经把罪愆加在他独生儿子的身上。如果你相信耶稣(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你的罪就被这一位人类的代罪羔羊除去了。
相信主是怎么一回事呢?并不是单单承认“他是神,他是救主”而已,而是全心全意地信靠他,接受他为你的救主,从今以后直到永远,以他为你生命的主,让他掌管你的一切。如果你需要主耶稣,他已经先要了你了。如果你相信了他,我告诉你,你已不会下地狱了,否则基督所献的祭就失去功效了。祭物既已经被悦纳了,而那个因献祭被悦纳的人还是要死,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信徒的灵魂仍可能被定罪,那基督何必要牺牲呢?如果耶稣已经替我死了,我为何还要死呢?
每一位信徒都可以宣告羔羊的祭牲是为他预备的。因信,他已经按手在祭牲上而宣告是他的了,所以他可以肯定他永不灭亡。神不会接纳了我们名分下的祭物,却又来定我们死罪。神不能透过他儿子的宝血施恩赦免,却又责打我们。那是不可能的。但愿你立刻就得着恩典,抬眼仰望耶稣,他是犯罪之人得怜悯的源头,这就是迈向救恩之路的起步。
“(神)称罪人为义。”“神称他们为义。”所以,唯有如此,“称义”才可能。神藉着神子作赎罪的祭牲而成就这事。如此,救恩之道是完全合乎公义的──公义到一个地步,没有人可以对它产生质疑──它成就得如此完全,以致于当世界末日临到,天地都要废去,也没有人能否认“称义”的果效。“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八34,33)。
现在,你好不好就按着你的本相进到这条救生船呢?这是死里逃生的地方!请接受这牢靠的拯救吧!“我一无所有,”你这么说,但是又没有人要你拿什么来。逃生的人那还顾得了抓取身外之物呢?赶快跳下来吧,就照着你原来的本相。
底下,我想再以个人的体验为例来激励你。我能上天堂的唯一盼望,就是建立在加略山十架为罪人所预备的救恩上。我全心所倚靠的就是这个。除此之外,我没有丝毫的盼望。你和我的情况完全相同,因为我们都没有一点点好处优点足以自恃。让我们携手一同站在十字架底下,一劳永逸地将我们的灵魂交托给那位为我们的罪流血至死的主。我们都要因同一位救主而蒙拯救。如果你相信了还是会灭亡,那么我也一样会灭亡。我要怎样才能把我对福音的信心证明给你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