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問題

 如果沒有靈魂

有一輛十輪汽車,風馳電掣般駛過市區。司機差不多像瘋狂了;駕著車肆無忌憚地橫衝直闖!他撞倒了一個小販的攤不算。還輾死一條狗和一個窮苦的老婦人……這樣,市場立時騷動了,許多人圍起來看熱鬧,議論紛紛。有人說:「軍車輾死人,休管閒事!」不久死狗被拋在一旁,沒有什麼人注意到它;卻是那個死人,陳屍街頭,引起不少人的悲憤與同情。其實,人如沒有靈魂(我忽然起了一個妄想),死一條狗與死一個人,又有什麼分別呢!今天有許多洋狗比許多窮人活得更舒服,何必要因輾死一個窮人而大驚小怪呢?

由輾死人再談到自殺:現在自殺的人真多!在香港曾有仁人君子,以悲天憫人的心,還在報上特徵「勸阻自殺文」。對於自殺者,有些人咒他是自私;有些活得好過的人,譏之為懦夫--但這有什麼關係呢?反正,他受盡人間的苦已經夠了,管不了許多,死了萬事皆休!我不知道洋洋數千言的「勸阻自殺文」,究竟功效如何;但一個人不信有靈魂,到活不下去的時候,自然以為一死就了。只有當他知道死並不是了;他的靈魂沒有得救,死後沒有歸宿,要比活著更苦,他才會慎重考慮,不致於隨便地去斷送自己的生命。

如果沒有靈魂的話,問題真太嚴重了!一個人活不下去,就出於自殺;一個人活得好過,也就縱情享樂,以為「今朝有酒今朝醉」,才是通人達士;因為人活著短短幾十年,若不享享快樂,再等何時呢?但如果有人,竟然無「酒」可「醉」呢,則勢將窮凶極惡,不擇手段,以求一「醉」;因為大家活著,都求肉體的一個滿足而已,道德雲乎哉!狗與狗,動物與動物之間,是不講道德的,大家只求肉體的滿足,那有道德之可言!今天許多人不信有靈魂,但一面卻囔著「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這世代的演變如此惡劣,真會使這些有心人嘔血而終的!所以,從人生哲學的立場來說,我們亦不能不相信人是有靈魂的。

如果沒有靈魂:真的,連耶穌都用不著信;既然沒有來世與永生;那末,人生不過是為今世,一切都是暫時的,信了耶穌究竟有什麼好處呢?像保羅所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不是假定,乃是事實

也許有人說:「人有靈魂,從宗教的立場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假定。這個假定,對於世道人心是大有裨益的。」

但問題不在於假定,假定是靠不住的。人有靈魂,乃是事實。每人心裡都有一個極有力量的憑據,這憑據就是良心,理智,宗教觀念與永生的企求。傳道書說:「神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從歷史方面來看,人類自有文字與史跡可考以來,五千餘年,無論中外古今,各種宗教,都證明全人類無不相信人死後還有來世。

人之異於禽獸者,有兩個心靈方面不同的特點。一,禽獸無道德觀念,而人有是非之心。道德這東西,實際上不是外加的約束,而是與生俱來,內在的特徵。人作好事,心就平安;作錯了事,便有內疚;犯罪作惡的人,良心受到譴責,驚惶不安,總覺得自己是在「震怒之下」。二,禽獸沒有宗教觀念,而人類是有的;雖然崇拜的對象,可有不同,但是神的觀念則一。神是聖潔公義,賞善罰惡的;只有行善才能與神契合,作惡的必沒有平安。聖經說:「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當人被造的時候,神將自己的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可見人的靈魂是由神而來,「靈」是與神交通的工具,靈與靈相互契合,始能產生心靈中的平安;要是人所作的,與靈不洽,良心就會不安。這就證明人類之是非良心,宗教觀念,都是因為人有靈魂的緣故。一九五三年香港有人因借錢不遂,殺人放火,甚至把一個四歲無辜的孩子,從四樓擲到地上,造成三死三傷的慘案。但兇手逃去後,受良心的譴責,痛苦不安,終於在第三天向警局自首了。我想,如果有人能證實人沒有靈魂的話,犯罪作惡者,均將額手相厭,因為使他們自訟不安的東西,得宣告解禁了;同時,這世界也將更不堪設想了!

不少人為求良心的平安,常有「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甚至與自己的生命搏鬥,犧牲自己的肉體,否認肉體生活的價值,在人類歷史中是很普通的經驗。保羅曾經描寫他自己內心的此種鬥爭,說;「我知道在我裡頭,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呀,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  18:24)。事實上,只有人類才有此種靈肉的鬥爭;如為禽獸,則眼前放著可以攫奪之物,決不會輕易放過;而人則不然,雖貧無立錐之地,而在自己面前擺著一個發橫財的好機會,但因良心的制裁,可以掉頭不顧而去。吾人所謂「靈肉的衝突」,即為精神與肉慾之奮鬥。柏拉圖曾用此靈肉上衝突的事實來證明靈魂之獨立性與其存在。他以為「在倫理上,修身養性是肉慾受理知的統馭指揮。發號施令以上峰自居的靈魂,必然不能是由肉體演變出來的,或由物質湊成的混合物,而必須是超然物外的另一類東西。不然的話,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感覺到靈肉矛盾,便無法解釋。」

 沒有靈魂,只有腦子物質麼?

可是,現在有些人卻不信人有靈魂。他們認為宇宙之中,除了物質以外,不再有其他任何東西的存在。他們認為「沒有靈魂,只有物質。人所謂靈魂,不過是腦子的功能,是物質最精細的表顯:小孩子的腦子是小的。所以思想是幼稚的;一個人的腦子有病,他的思想也就有病態;一個人的腦子老了,他的思想也陳舊了;一個人的腦子死了,他的思想也沒有了;所以腦子就是靈魂。」他們並且武斷地說:「從來沒有人,在手裡捉住過靈魂。」

不錯,我們捉不到靈魂,但我們可以覺察靈魂的表顯;這好比,我們不能把電波捉在手裡,但由電波的作用與表顯,我們可以知道電波的存在。腦子是物質的,我們所謂靈魂是精神的。物質不能產生精神是天經地義,駁不到的事實。雖然精神需要物質來表顯出來,但物質還是物質,精神還是精神;好比,一個音樂家要藉著工具把音樂表顯出來,但音樂家不能說就是工具:又好比汽油能發動汽車,兩者雖相互為用,但汽油不就等於汽車。精神的表顯固然可因腦子與身體的情形而受影響;這好比,一個人站在一隻擴音機的前面說話,如果是一隻廉價的擴音機,或者是優等的擴音機,但機件有了障礙,則播出的聲音,一定會受影響,然而這不是說,播音者的聲音發生了問題。

那末,靈魂的表顯是什麼呢?是崇高的德性,偉大的捨己為人的行為,道德宗教的觀念,忠誠,友誼,愛情,信實等……凡此種種,都是抽像的,無一是物質所可能產生出來的一種感覺,這些是人類精神方面最崇高的表顯,絕對非猿猴與其他動物所能學得的;身體的表顯,一切都是生理的,感覺的,所以精神的表顯不可能是從身體的那一部分產生出來的。什麼是腦子呢?腦子不過是一堆物質,物質怎能發生精神的作用呢?如果,靈魂不過是腦子,那末這一切人類所獨有的特徵,這些超過物質的精神作用,都成為不可能;而人類的精神表顯,亦無法加以說明了。

 物質不滅,靈魂亦不滅

讀化學時,我們讀到「物質不滅的定律」,讀物理學時,又讀到「能力不滅」。在神的創造中,我們見到宇宙萬物,週而復始的現象:冬盡春來,循環不息;動物冬眠了,花草樹葉枯乾了;但是一到春天,僵眠的再蘇,枯萎的又復欣欣向榮。又如雞蛋似乎是死的,但一經孵化,生命就由雞蛋而出。蠶作繭的時候,蛹在其內,似乎是死的,但是生命依然存在。加裡福尼亞大學的古生物學家肯尼博士將估計有五萬年之久的兩顆蓮花種子,在美國的國家公園,給植物病理學家威斯格設法,使該花種子在一九五三年的春季,居然萌芽再生了。生命就是這樣奇妙的。今以低級的生物而論,生命尚且是這樣的生生不息,循環不已,我真不信,為萬物之靈的人,會一死就完結了的。物質與能力雖有變化,但並非化為烏有。世界最初所有的物質,數量到現在沒有一點增加,也沒有一點減少。物質與能力尚且不滅,難道人死了,就沒有「我」這個人嗎?

現在且把「我」這個問題,先談一談:

人類每人的意識中,都有個「我」的自覺;因為有「我」存在,就把自己與別人分了界線。「我」也是每天談話中,最多的一個字,「我」也是世人生活的中心,因為人人都有個「我」,「我」與「我」相碰,也就成為人類社會各種問題的主因。那末,「我」究竟是什麼東西?「我」到底是誰?這個「我」是在那裡呢?從生理學來說,「我」是頭顱,軀幹,四肢,血肉,內臟組成的。從化學來說,「我」是十餘種化學原素造成的,例如:炭,氫,氧,氮,硫,磷,鈉等。從經濟學來說,豬死了,還可以值許多錢,人死了,誰都不要。從不信聖經的生物學者來說,人是由進化而來,「我」不過是動物之一,比牛馬與豬聰明一點,所以人能駕馭它們;但在本質上,他們以為人與禽獸是一樣的--但「我」之所以為「我」,決不是這樣的簡單。父母雖然生「我」,但並非是造「我」,否則為什麼同父母所生的兒女,面貌身材可以同,然而思想,性情,命運……什麼都會不同呢?世界雖大,找不到有兩個「我」;找不到身體,思想,一切的一切與「我」都是一樣的人。

「我」有身體,但身體決不能代表真「我」,身體不過是「我」的軀殼而已。真我乃是我的生命:一個人的真我,要從他的言行,品格中觀察出來。一個人儘管把手足都踞去了,但這一個人的「我」,還是一樣。據生理學家說,身體新陳代謝,七年一換,所以七年後,我這個身體,絕對不是七年前我的身體,但構成這個精神的「我」,五歲的時候,與七,八十歲的時候,還是同一個「我」。可見這個「我」的自覺,在我裡邊一定有一個恆久不變的基礎。顯然,「我」不就是物質,「我」是超乎物質的,物質可以改變,「我」還是原來的「我」。除了身體以外,如果沒有靈魂,就不能解釋這個「我」的由來;所以人的靈魂決不會因身體的改變而消滅;正因,我的身體可以死去,但靈魂的「我」必然會繼續存在。

 距離感覺

此外,還有一種極神秘的現象,叫做距離感覺( Telepathy):一個人的心思情緒,在某種特殊情形之下,能不用普通物質傳遞到數千里外的另一人。此種作用,不獨發生於物體存在之時;而且發生於物體死亡之後,即兩者之中,一人經已死亡。現在有不少心理學家,對此問題,競相研究,其中有以為這就是靈魂不死的明證。但無論如何,此種神秘的現象,對於靈魂問題的研究,不無貢獻。

茲從晨光雜誌中,轉載距離感覺的例證三則,以供讀者之研究:

某次有一個在外國讀書的少年,忽然覺得心裡非常難過,寢不成眠,食不甘味。上課時幾乎聽不出教授在那裡講些什麼,昏天黑地的過了很多鐘頭,自己也莫名其妙。後來得到家裡的電報,說他的父親在昨日去世,臨終時非常懇切地想念他在外國讀書的兒子,不能一見,幾乎死不瞑目。少年計算他非常難過的時候,就是父親切心想念他的時候。

從前在山東黃縣傳道的赫耶西牧師將臨終的時候,看見去世了的基督徒多人,並與他們說話。他對他們說話的人中,有一位是在廣州的紀羅伯博士。赫牧師的兒子和女兒侍候在側,聽見他叫紀博士的名字,當時他們以為老父親在彌留之時神志不清,是在那裡胡言亂語。但過後大約一個月,他門接到廣州的信,才知道紀博士是赫牧師去世兩個星期以前經已歸天的。赫女士說:「我確實知道我父親臨終時,看見紀博士在天上,並與他說話。」

印度孫達爾先生信耶穌,得聖靈重生後,常見異象。某次,他蒙主耶穌把他提到天上樂園,看見主耶穌榮耀光明的尊容,並有天使和去世的信徒在他的周圍,他們身體也是光明燦爛,與主耶穌的身體相似,內中有他所認識的數人,又有一個不大相識的人叫他「孫先生。」孫先生問他:「閣下是誰?怎樣認識我?」他說:「我是某麻瘋病院的一個病人,前些日子,你到我們病院去講道,我坐在第一排聽道,你記得不記得有一個四肢不全,鼻子也爛落了的病人坐在你的面前?」孫達爾先生一加回憶,正是不錯,說起來果然有點認識,就問他說;「你是幾時來到這裡?」他說;「我是二月二十六日去世的,蒙主賜我靈體,現在安居在樂園裡,感謝讚美主。」孫先生的異象就此過去了。他醒來時覺得非常希奇,立即寫信給麻瘋院的院長,查問這人的事究竟如何。院長回信把這人這事完全證實。讀者請想一想,若是什麼要人去世,消息傳開,則孫先生或可以因為腦中有此印象,而在夢中看見他。但麻瘋病院中的無名病人去世,除了病院中的人知道,和鄰近素有來往的幾個人或者也知道的以外,誰都不知道。孫先生離那麻瘋病院甚遠,且平時不通信,而異象中竟在樂園見那病人,這又豈不是人有靈魂而何?

 從神的公義來論

還有一個理由,叫我們知道人有靈魂,永遠不滅;因為根據神的公義,按著定命,人人必有一死,死後還有審判,此所謂,善惡終必有報也。如果,沒有靈魂,沒有來世,則這世上之種種不義,屈枉正直,義人受苦,惡人反而享福的事,就永遠不能得直;這樣,作好人真是枉然,作惡人就太上算了,神既然頒布道德律,要人遵守,從經驗來說,這道德律是寫在每人心裡的,無論何人都無理由可諉稱不知。但事實上,壞人犯罪作惡,反而常常顯達。如果,神頒布律法,而無嚴明的賞罰,那末,神的公義還在那裡呢?所以照宇宙的因果定律,與神的公義來論,人一定有一個不死的靈魂,善得善報,惡得惡報,生前所種的因,均由靈魂來收其應得之果。

 有靈魂,人生始有意義

總之,人之所以為人,因有寶貝的靈魂;人有靈魂,就成為萬物之靈。身體是外面的軀殼,是暫時的,終有一天衰老死亡,惟有靈魂是永遠不滅的。詩人狄尼生( Tennyson)說:「人生這樣短促,如果沒有永生,我今晚就用麻醉藥自殺了。」有靈魂就有永生;有靈魂,人生始有意義。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耶穌所說的生命,就是人永遠的生命。

再者,神造宇宙萬物,煞費苦心,種種設計,無一不是為維護保養人類的生命。一切無生物與動植物,其外在之目的,完全是為供應人類生活之必需:宇宙間的形形色色;無生物,有生物,日月星辰,山川河海,都為人類所利用與享受;不但此也,神還差遣他的獨生子到世上來,為要拯救世人,脫離死亡,甚至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人贖罪捨生。難道神的計劃與他所作的這一切,只為著人類短短的一生嗎?難道只為著人類肉體的生命嗎?不會的。神一定也為著人類永遠的生命;所以,從神的創造與救贖的永遠計劃來論,人不會只有身體而沒有靈魂的。

感謝神,他為著救人的靈魂,甚至將他獨生子主耶穌賜給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朋友!你有寶貝的靈魂,你應當追求永生!你需要接受主耶穌的救恩!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