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宗教與人生

這是一個科學的時代,有人以為科學進步以後,宗教遲早總要被淘汰的;也有人以為如果一個人研究科學,他就絕對不可能信仰宗教。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在十九世紀的人曾經有過這樣的想法,到了二十世紀,高深的科學理論與概念,反而更接近宗教的邊緣了;因為過去科學家認為很有把握的,到今天正如丁格爾教授( H. Dingle,已退休的英國皇家天文學會主席)在一九五四年三月出版的自然雜誌中「科學與宇宙」一文內,所下的一個結論內說:「在宇宙學上,我們又像中世紀的哲學家一般面臨一個幾乎完全無所知的世界」。科學雖然邁進,卻還沒有一些能夠解開宇宙與人生之謎的跡象。許多科學界的巨人都承認宇宙的背後,一定有一位全智的神。當他們研究科學的時候,科學反而幫助他們認識神。史達約坦博士(David Starr Jordan)說得好:「如果,我們加以深刻的思想,那麼我們豈不要被科學所迫而相信上帝麼?」所以有人說,凡大科學家都相信有神,只有小科學家才以為沒有神。今天許多著名的科學家都告訴我們說,科學家的發現愈多,有神的信仰也就越發堅定。

科學與宗教之間的誤會與衝突,其實已成過去,但可惜在一知半解的人中間,還有不少人以為相信宗教就是落伍,標榜科學就是摩登。這些人正好像許多青年人看見別人穿「牛仔褲」,自己恐怕落伍,就莫明其奇妙地也買了「牛仔褲」來穿上,滿街亂跑,叫別人知道他也是時髦人物之一。照樣,那些以為宗教是與科學衝突的人,囗囗聲聲認為相信宗教是時代的落伍者,不知道自己正染上了流行性的時代症,莫名其妙地人云亦云,不過是自嗚時髦摩登而已。

 科學與宗教並不衝突

現在我們要說明科學與宗教各有自己的範疇,兩者性質不同,並不衝突。

科學的盡頭,就是宗教的開始。科學是研究物質的,是對外面的部分,是形而下的。它的目的固然是研究真理,但偏於知識與理論。宗教是維繫心靈的,是對付裡面的部分,是形而上的。它的目的同樣是為研究真理,但側重生命與經驗。科學所研究的對象是「已見的」,它在有限的時間,和有限的空間,研究有限的事實;宗教的對象是「看不見的」,它在無限的時間,和無限的空間,研究無限的事實。但「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  18)。科學是計算的,分析的,數量的(Quantitative Approach to Reality),而宗教是估價的,綜合的,品質的(Qualitative)。例如:科學對於一個「人」的研究,總是客觀的,把「人」看作一具標本,來分析,解剖,測驗這「人」的一切。但「人」之所以為「人」在其人格與品性,故宗教對於「人」的研究與科學之法不同。宗教把「人」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就其生命的總和,來合理地評定一個「人」的真實價值。或者說得再淺近一點,好比:一個人要認識他的愛人,不但可以從科學的方法來研究他愛人的高度,體重,血壓,內臟,又可以給他攝一張X光的肺部照片,再研究她的面部,發,膚,皮色……等等。但科學方法的研究決不是認識愛人唯一的途徑。一個人要認識他自己的愛人,他還須要觀察她的品德,靈性,思想,習慣,並須要加上信任,互愛,才能瞭解對方。因此,科學有科學的方法與觀點,宗教又有宗教的方法與觀點,兩者各有各的貢獻。科學注重實驗,宗教注重信仰。科學研究物質,外表;宗教重視靈性、道德。科學是研究自然的,它以「我與它」(I-It)的關係,敘述自然界的現象與其有關之種種自然定律;但宗教是超乎自然的,它由「我與你」(I-Thou)的關係,解釋自然之謎與一切自然現象定律的主要原因。科學家湯姆生氏曾說:「科學的責任是敘述(Describes)宇宙,而宗教乃是解釋(Explains)」。例如。牛頓發明萬有引力,愛因斯坦倡相對論,但他們都不能說明「為什麼」會有萬有引力,「為什麼」會有相對論的原因。又如科學家告訴我們說,物質是由分子組成的,分子是由原子組成的,而原子本身好像太陽系一樣組織嚴密,中間有原子核,外圈有電子,電子數目之多寡隨原子的種類而異其數。每一個原子蘊蓄極大的能力,故分裂原子的組織時,就發生極大的原子能力來;因此,到今天科學家認為物質最後的組成還是能力。但沒有科學家能解釋這能力是那裡來的,也沒有科學家能解釋為什麼這些原子各有這樣奇妙的組織;也不知道誰叫這些原子如此組織的?華倫博士(Warren Weaver)說:「科學要答覆的問題是「怎樣?」細胞在身體裡怎樣工作?超音速的飛機怎樣設計?宗教要答覆的問題是「為什麼!」人是為什麼創造的?我為什麼應當說真話?科學分析事物,人、動物的行為是怎樣的,它不問這行為是好是壞。但宗教卻是要問這種問題。」所以有人說,科學只研究「什麼」(What)這個問題,而宗教才研究「為什麼」(Why)的問題;科學家雖然也解釋 Why,但絕不能解釋 Why的第一個原因(First Cause)。總之,科學與宗教的領域互異,範疇不同,兩者之間是不應當發生什麼衝突的。

 迷信科學之危險

可是,今天許多人對於科學與宗教的認識不足,迷信科學,崇拜科學,以為科學萬能,科學可以代替宗教,有了進步的科學,難道還要落伍的宗教麼?這實在是時代的一個悲劇!

科學固然對於人類有它的貢獻,但科學只能滿足人類物質的享受,解決今生肉體方面的問題,卻不能滿足人類精神,靈性的需要,與解決來世永生的問題。迷信科學的人,把人生只看作衣食住行的解決。他們以為宗教是沒有價值的。他們只看見科學,只承認物質的價值,只注重物質的享受,以滿足人生之慾望;那末,人與禽獸還有什麼差別呢?人只要科學,蔑視宗教的結果,已使人慾橫流,道德淪亡!人類的知識比從前進步,科學比從前發達,但事實上,人類的罪惡愈多,墮落愈甚,探其源,也無非因為人都注意於物質的享受,所以大家起了鬥爭攘奪,人心大變,天下大亂,世界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混亂毀滅之途!

事實上,科學並不是萬能的。科學固然有它的地位,但絕不能和迷信科學者所說,以為科學可以代替宗教。魏佛華倫( Warren Weaver)是美國科學促進會會長,威司康辛大學數學系主任,又主持羅氏基金自然科學事務有二十年以上。他在一九五四年的一次演講中說:「與一般的觀念驚駭地相反,科學從來不是秋毫不爽而百分之百準確的。它不過是接近準確而已……甚至在一項最簡單的科學實驗中,例如金屬棒的長度,任何科學過程都無法量出它「真正」的長度……有思想的科學家或許會說,他甚至不知道「真」之一字,在科學中的意義……科學家的理論總是依靠在近似性上面。百分之百的精確是沒有的,而且恐怕永遠也不會見之實現……所以科學在絕對意義方面來說,就不能真正地解決真理的問題」。

有人用過一個比方說:「單從房屋裡去發現工程師是不可能的。房屋是工程師所設計建築的,但房屋不是工程師,工程師也不是房屋。同樣,這個宇宙是神所造的,但宇宙不是神,神也不是宇宙,把宇宙中所有的物質都加以分析,也不能發見神」。根據此理,若僅憑科學,不信宗教,則科學絕對不能解釋宇宙之奧秘與人生之究竟。科學雖然研究物資,但絕不能創造物質,或毀滅物質。科學連物質都不能創造,更談不到科學能創造生命了。科學能製造巨型噴射機,但不能造出一隻有生命的小鳥。科學能製造許多補劑,但絕不能使人類長生不老。科學可以利用原子能,但絕不能創造新的原子。科學只能使人的肉身舒適,但不能叫人的心靈平安,人格高尚。英國物理學家丁達爾( Tyndall)說:「科學不是世上最有價值的東西,人格的高尚,比科學更有價值」。

難道科學真是萬能的麼?有了科學真的不再需要宗教麼?絕對不是!

 科學需要宗教的輔助

真正的宗教是給人類以堅強的信心,確定的盼望,與純潔偉大的愛心。除非人類對於這些貢獻,都認為不需要了,那末宗教就沒有價值,可以完全取消了。如果,宗教是提高人類的精神生活,使人類遠離罪惡的話,那末宗教對於人生豈能視為迷信無益的呢?其實,真正的科學幫助人在間接方面認識神的存在,相信天地萬物間,必有一位造物主;而真正的宗教乃是幫助人在直接方面認識神,與神相交。科學的本身也建築在信仰上面,科學有助於信仰之堅定,故科學與宗教信仰是不會有矛盾的。並且科學與真的宗教是互助的。在目的方面,兩者是完全一致的,因為科學與宗教都是追求真理,都以增進人生幸福為目的。科學研究物質的真理,宗教研究靈性的真理。科學增進人生物質生活方面的幸福,宗教增進人生靈性生活方面的幸福。科學給人以生活的智識,宗教給人以生活的能力。科學是一種知識,宗教乃是一種信仰;人生需要知識,也一樣需要信仰。人生除了衣食住行外,還有道德,心靈的部分。一個完美的人生絕對不是僅求肉身的享受舒適為己足,他還需要精神快樂,心靈平安,靈魂有永生的盼望。科學能使人肉身舒適享受,宗教能使人獲得精神心靈平安快樂,靈魂復有永生盼望。科學與宗教兩方面的目的,均為幫助人生,解決人生,提高人生的價值。那末,兩者之間不僅沒有衝突,反而需要彼此合作,這是非常明顯的了。

又好比,一個家庭要享美滿幸福的生活,不但希望家庭的物質條件好,這家庭還需要有良好的宗教教育。否則家庭裡父母子女不睦,婆媳相爭,姑嫂不和,煙酒賭博,三妻四妾,家庭裡鬧得烏煙瘴氣,精神痛苦。雖然科學幫助了這個家庭的外表,傢俬摩登,設備豪華富麗,但沒有宗教增進他們靈性方面的幸福,則這個家庭還不是一間新穎的摩登地獄麼?

科學只能加增人類物質的享受,但不能解決人生的基本問題:如人生的意義與目的,人生的來處與歸宿等類;惟宗教卻能改變人類的內心,並能增進靈性生活,解決永生問題。人生既非僅求物質與外表的解決,還需要精神內心的滿足。所以要提高人生,解決人生的問題,我們既需要科學,也就需要宗教了。科學不能取消精神的原則,猶宗教不能否定科學的價值,所以兩者必須相輔而行,對於人生始有真實的貢獻。

今再以一隻小提琴( Violin)為例:如果沒有把音樂家的情感放進到提琴裡去,則提琴不過是一隻提琴而已,提琴算不得什麼;照樣,人若沒有高貴的生命在裡面,則所見者僅為行屍走肉耳!傅統先在其所著之「哲學與人生」內,說:「我們覺得宗教乃是在現實生活中,把最高的理想,提煉成功一種最精煉的精神價值,使人類不斷在現社會中進取這種最高價值……宗教非但不阻止社會的進步,而且還誘導著人們向精神界探險,使現社會的進展有一條確定的路線」。這位非基督徒哲學家同樣地承認宗教信仰確實可提高人格,增進責任感。宗教能給人類以永生的寄托,堅強的信仰,與精神的安慰。

宗教不但對個人的生活有貢獻,宗教還注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能使社會安定繁榮,國際和平敦睦。可是今天唯物的「科學觀」使人類變成了機械工具,冷酷無情,奪去了人類中間同情友愛的生活。物理學家密禮耕( Millikan)說:「科學若沒有宗教,顯然不是人類的幸福,卻會變成社會的禍患」。造飛機與發明原子能是科學,至於如何運用與管理飛機並原子能,使其不作殺人流血的工具,則需要道德與宗教的力量。科學家只研究客觀的事實,他把研究所得,公諸大眾;至於別人如何運用所得,則超乎科學家的力量。科學固能造福人群,但亦能毀滅人類。如果人不能善用科學,則何貴乎有科學?所以有人說,科學又好比一把刀,有利有弊,要看這刀是落在誰的手中。甚至有人說,其實,科學不過是人類的僕人,宗教才是我們的主人。宗教對於科學,有發揮科學之功,防範科學之患的作用;故如科學與宗教能相輔而行,則兩者對於人生的貢獻,就大得無可限量了。

 那末,需要那種宗教呢?

總之,完美的人生既有賴於科學與宗教的互助合作;那末,問題的焦點即在於我們應當選擇那一種宗教。

宗教信仰如果是與人生脫節的,宗教不能幫助人類認識人生的真理,實現理想的生活,那就當然不能成為我們選擇的對象。

但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他又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說明了耶穌的使命。他的話也經過了千千萬萬的人體驗,這是千真萬確的真理,是能兌現實用的福音。如果有人要過豐盛有意義的人生,要享美滿快樂的生活,他應當信耶穌,接受耶穌為救主。基督教是解決人生,充實人生的唯一宗教,有鐵一般的事實,放在社會人仕的面前,是無可否認,不能抹殺的。所以筆者敢下一個最後的斷語,說:要享受完美的人生,我們需要科學,也需要宗教,而更需要相信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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