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章  什麼是釋經講道

一、釋經講道的定義

A.釋經講道有關字彙的解釋

1.釋經學(Hermeneutics)

釋經學( Hermeneutics)源自希臘文   一字,該字及其相關字在新約中約出現廿次,其中有一半是「翻譯」的意思。同字在馬太福音一23說到希伯來文的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而馬可福音五41將亞蘭文的大利大古米「翻出來」作閨女。

相關字   意思是「說明」或「解釋」,常用在對與原先不同的聽眾講述「舊約」經文的時候。例如,耶穌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將所有關於自己身份工作的事都「講解明白」了(路廿四27)。

故釋經學有「講解」、「解釋」、「說明」之意。傳統上「釋經學」及「解經」都專注於經文本身,要斷定經文的內容及其原始目的之意義。

著名學者蘭姆( Barnard Ramm)解釋釋經學說:

「釋經學是一門屬於神學的學問,是一種正確解釋聖經的科學,因為它能發現文獻資料的原則,這些原則不僅把一些規則列出來,並且每條規則間都有相互的關聯。釋經學也是一種藝術,因為這些原則或規則,並不是機械式的添加,而是要運用技巧來使用它們。」

2.解經(Exegesis)

英文的「解經」( Exegesis)一詞是由希臘文的   音譯而來,原意是「敘述」或「解釋」。其動詞形式是ἐξηγἐομαι ,直譯作「領出」(注意字首   )(ex),乃「抽出來」、「挖出來」的意思。把一段文字的意思抽出來,即含有「領出」、「表明」、「解釋」、「說明」之意。此字的加強式意為「敘述」、「告訴」或「宣稱」。新約中「解經」此一動詞在約翰福音中出現過一次,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中共出現四次。(a)約翰福音一18,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父)「表明出來」。(b)路加福音記載主在以馬忤斯路上顯現之後,當晚革流巴和他的同伴將這些事向其他人「解釋」、「講解」或只是「敘述(路廿四35)。(c)哥尼流向其他人「解釋」他所看見的異象(徒十8)。(d)保羅和巴拿巴「講解」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徒十五14)。(e)保羅也「一一講解」神藉著他向外邦人傳教所成就的事(徒廿一19)。

從新約僅有的這幾處經文中,就可清楚看見,解經( Exegesis)和釋經學(Hermeneutics)有密切之關係,它是一門解釋的科學。

釋經學不是「解經」,但是「解經」應該運用「釋經學」。「解經」包括了研究個別的字詞及經文的原文,由它們的背景、來源、用法、同義字、反義字、象徵用法及其他語句的形式,來斷定解明經文原文之意義及目的。「解經」是一種鑒定性或技術性的應用,將解經的原則用於聖經經文,仔細研究它的原來語文,並能正確地瞭解作者之原意。

3.詮釋、解釋(Interpretation)

「詮釋」或「解釋」( Interpretation)一詞在新舊約聖經中皆出現過。希伯來文「解釋」一詞的動詞形態是pathar,而名詞形態則是pithron。在舊約中「解釋」一詞通常指解夢言,因為這些字彙出現時,常具有象徵性的意思,所以意義不易確定。

a.創世記四十5—講解

b.但以理書二25—講解

c.但以理書五17—講解

d.但以理書七16—講解

在新約聖經中,「解釋」一詞以許多不同的詞彙,和不同的形式出現( Hermeneia名詞,解釋;Hermeneuo動詞,解釋;Diermeneuo動詞,解釋,說明;Methermeneuomai動詞,解釋,翻譯;Dysermeneutos難以解釋;Diermeneutes解釋者;Epilusis名詞,解釋)。這些有關經文大部分是由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翻譯成希臘文的。

「解釋」定義為:找出聖經作者藉著文字、語句與段落所要表達的意義。它要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

「經文的意義是什麼?」

4.詳述、說明、解道(Exposition為名詞;動詞為Expose, Expound)

「釋經講道」乃須經過「解經」( Exegesis)的過程,找出經文的意義及神話語真理的原則,使它們與聽眾的生活產生關連,並且可以應用出來。一個「講道者」(Ecpositor)的任務是要徹底瞭解「釋經學」及「解經」的原則和方法,並將神的話正確地解說傳揚,並與聽眾之間有互動的訊息,使會眾可以應用於生活中。

「釋經講道」必須要先經過「解經」之過程。何文頓( Nolan Howington)用比喻來說明「解經」與「釋經講道」的關係。他說:「聖經解經家正如一個潛水夫由海底找出珍珠,而釋經講道家則如一個珠寶商,把這些珍珠設計搭配得合乎時尚。」

5.講道學(Homiletics)

講道學( Homiletics)的原義,是「說與聖經所說相同的」的藝術和科學(homo即「相同」,lego即「說」的意思)。

講道學是準備信息及傳講信息的學問,而信息的結構與傳講的動機應根源於經文,信息必須藉著「解經」( Exegesis)作根基,才不至於偏差。

而「說教」( Sermon),由拉丁文Sermo而來,意義為「會話」或「談話」。從廣義而言,講道、說教、釋經講道(Homiletics,Sermon,Exposition)三字詞的意義相同。

講道必須注意經文的「意義」( Meaning),將其「旨趣」(Significance)闡明,並帶出「應用」(Application),而這三字的意義分別如下:

a.「意義」(Meaning):藉「解經」(Exegesis)由文章中的文法及言詞等,來表達真理,從而領受作者的原義。

b.「旨趣」(Significance):由「釋經講道」對經文意義的體認,表示該意義和其他人物、時間、狀況或概念之間的關係,並體會經文對我們今日的意義,且將信息融入聽眾的生活中。

c.「應用」(Application):是基於對經文的認識及真義的體會,並願意有回應的行動,且對不同的聽眾群有不同的應用。

綜合以上之「釋經」與「講道」各字彙的意義及關係於下:

「釋經學」( Hermeneutics):設立釋經的原則(或規則)的學問。是一門解釋聖經之原則的科學,也是一門教導人如何應用這些原則的藝術。有「講解」、「解釋」、「說明」經文原義及內容的意思,重實用教義。釋經學的目標是要明白本來作者的意思是什麼?而目的則是指出當時作者之意思對我們現今有何關係?

「解經」( Exegesis):應用釋經學之原則及方法去解釋聖經的工作。而分析經文字詞及背景,通常指解明原文的意思而言,注重原作者之寫作原義。

「解釋」( Interpretation):習慣用法較為廣泛,可包含「釋經」(Exegesis)與「釋經講道」(Exposition)的意思及應用,為要找出經文所要表達之意義。

「講道學」( Homiletics):應用釋經學解明經文的意義,提出其中的真理教訓及原則,並將之傳達於他人的學問。

「釋經講道」( Exposition)是綜合釋經與解經的結果,找出經文原義,系統及徹底地解釋,並加上應用而傳講宣告之。故釋經講道是釋經(原作者原義)加解經(原文字義),加講道(運用)。

總結:可用黃子嘉院長所解說的  ----

「釋經」和「解經」之意義相近,然有人視「解經」更重原文解析,而「釋經」則略重實用教義。「釋經」、「解經」乃引出原義,注重經文對當時人原本的意義,有解明的功能。而『講道』則加入應用,如經文對現代人的實用意義,有牧養的功能。所以『釋經』與『講道』二者應當相連。釋經不等於講道,講道不等於釋經,釋經加上講道等於釋經講道。茲舉例說明兩者之關係:

a.路加福音廿四27、44∼48

( 1)主耶穌「講解」舊約的原義。

( 2)主耶穌「應用」在門徒身上(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b.使徒行傳八30∼38

( 1)八30「你所念的,你『明白』麼?」、「沒有人『指教』,怎能明白呢?」

( 2)八35腓利由這經文開始「傳講」耶穌。

( 3)八36∼38這經「應用」在太監身上(信而受洗)。

B.學者們對釋經講道的定義

到底什麼是「釋經講道」?以下為諸學者的定義:

1.「釋經講道是在經文文脈中,從歷史、文法、文學研究所衍生,傳達聖經概念的一種溝通,聖藉此先應用於講員的人格和經驗上,然後透過他傳遞給他的聽眾。」—羅賓森(Haddon Robinson)

2. 釋經講道是透過傳道人為媒介,來轉達、宣告神的真理。」鍾馬田(D. Martyn Lloyd-Jones)

3.「釋經講道:僅當神的話被傳講時,聽眾得以視其所處的時代,正如聖經中的世代一樣,以致他們能回應神的話,這才是真正的釋經式講道。」—湯姆森(William D. Thompson)

4.「釋經講道是誠懇迫切地、善於說服地把聖經經文準確地、完全地用現代人所能瞭解的說法傳達出來,目標是幫助人能明白及遵守神的真理。」—達拉斯神學院課堂筆記(from DTS class notes)

5.「釋經式講道是基於聖經的一段經文—通常長於一、兩節經文;而講章之主題、重點與分點,均采自此段經文。整篇講章忠實地分析,表明文法、歷史、經文的意義,並且使其意義藉組織、辯論、例證及應用,使與今日的情況產生關連。」—韋德塞(Faris D. Whitesell)

6.「釋經講道是聖靈授權及賦與能力,來解釋並宣告神的話語,對既定的一段經文,作適當、充分的注意,及尊重其歷史、文脈、文法和教義的意義,帶出明確的目標,以激起聽眾的感應,能改變其生命象基督一般。」—歐福德(Stephen F. Olford)

7.「釋經講道的真正概念,是講員應該成為經文的代言人,把神的話傳給聽眾,並且使經文之論旨得以被徹底瞭解、應用及傳揚,使聽眾可以領悟並認識神的聲音。」—--巴刻(J. I. Packer)

8.「我深信釋經講道是最有意義的講道。講道不僅要說出經文之所說的,且指出經文的意義,如果我能使聽眾認真地思想經文,那它本身必須具有信服力。因此講道的任務,即是使人能徹底瞭解經文,並且使聽眾能牢記在心。」—-- 巴默(Earl Palmer)

9. 最後引用吉布上(Alfred P. Gibbs)為釋經式講章之說明如下:「釋經式的講章,可以比作一個輪子,經文的主題好比是軸心,經文中解釋主題的意念,或由主題引發的思潮,如同自軸心向外輻射的輪輻,兩者並成一個整體。準備釋經式講章時,首先應找出經文的中心思想,用個人的言辭來表達,然後將解釋或有關連於主題的資料,順理成章地整理出來。這樣的講道方式,可將一段經文中全部的真理都加以詳細分解,合適地應用在聽眾身上。如此,人人都清楚這段經文中心主題為何,或神在這一個特殊的題目上要向聽眾說些什麼。」

C.釋經講道的定義

綜合以上之要點,筆者試為釋經講道作一定義:

釋經講道必須用現代解經及神學的方法,仔細研究經文,根據經文書卷背景及上下文脈,再經過解經過程作文法、上下文、歷史、句法、神學、文化的分析後,找出聖經原作者之意義及其中心概念。釋經講道也是「道成肉身」的講道法,先將神的話放在講員心中,經過反覆默想至成熟後傳揚出來,聖靈亦藉著「道」在講員生命中成長,並使「道」與講員的生命結合。講員可以藉由經文中穩固的真理、知識及本身之經歷,忠實地傳講神的話,並且將此信息與會眾的生活產生關連且能應用。釋經講道者是神的信差,能有權威的、可靠地傳達神的話給人。講道者必須堅持信息要與經文的主題一致,以傳揚聖經中神全備的教導。正如保羅所說:「我們不像那許多人混亂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林後二  17)

二、聖經中釋經講道的範例

聖經中釋經講道者的榜樣及教導,分別出現在舊約及新約中,可讓我們傚法學習。

A.舊約中之範例—以斯拉

舊約中最著名釋經講道的範例,是以斯拉學習與教導神的律法(拉七  10)。尼希米雖是省長,但他異常尊崇律法,深信只有神的律法,方能將選民歸回愛神的正軌上,所以他安排了一次「講經大會」,敦請以斯拉為特約講員(尼八1)。十三人在台上,十三人在台下分工合作,使眾人明白神的話(尼四4∼8)。台上的是祭司,他們依序恭讀神的律法,台下十三人則在會眾中,穿插行走,務使他們能明白所聽的,正如尼希米記八8所說「台上的人,清清楚楚的念;台下的人講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這句話有精采的涵義:

1. 清清楚楚:希伯來文meporas,意「分開」,它的字根parash與但以理書五25的peras(中譯法耳新,烏字是連接詞)相若,意為「分開」;與提摩太后書二15的「分解」神的話之意義,有異曲同工之妙。

2. 講明意思:以斯拉記四18同字譯為「讀明」、「講明」。希伯來文som,意謂「放置」、「定位」與「意思」一字放在一起,可以作「決定意義」解,即中譯的「講明意思」。

3. 使明白:希伯來文字根binhiptc與尼希米記八9的「教訓」、以斯拉記八16的「教習」為同字。

「清楚」、「講明」、「使明白」此三個字詞,為一套釋經法的雛形,整個過程可能是指:「將經文用通俗語詞複述之。」這就是猶太人他爾根( Targum)的一個歷史起點(聖經記錄上言),也是釋經學的歷史起源。

B.新約中之範例—主耶穌及門徒

主耶穌基督自己是釋經講道的最高權威,祂是最好的模範,也是講道的信息。主在拿撒勒的會堂解釋以賽亞書六十一  1∼2(路四16∼19)。在馬太福音5章,主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五21∼22、27∼28、33∼34、38∼39)祂教導及啟發聽眾,並詳細述說經文,令眾人都希奇祂口中所出的恩言(路四21∼22)。

路加福音廿四  25∼35節記載,主從死裡復活後,對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清楚講解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使這兩個門徒的心再次火熱起來,信心得到更新。由此我們可以學到:

1. 釋經講道的主(The Master of Biblical Exposition)。主道成了肉身,祂所說的一切,使福音得以完全表明,祂也將父表明(詮釋)出來(約一18)。主耶穌是解經的主,親自對以馬忤斯兩門徒解經,祂引用經文,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即「釋經」一字)明白了。

2. 釋經講道的方法(The Method of Biblical Exposition)。祂講解聖經又敘述、引用聖經(recited),祂重述及宣告聖經的真理(restated),將聖經中的主題向聽眾闡明(related)。主是用神的話來釋經、講道、舉例及應用。

3. 釋經講道的果效(The Marvel of Biblical Exposition)。使門徒的心火熱,當祌的話被聽到時,人的心即被融化,帶來與主的交通與祝福。主與門徒一同進入屋內,坐席時,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帶給他們希望,並使他們明白聖經,他們就去見十一個使徒說:「主果然復活……。」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了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廿四44∼45)。

從主耶穌的身上及傳道中,我們可以確認:

a. 主說話帶著權柄(太七29)

b. 主仔細地引用、解釋聖經(路廿四27、44)。

c. 主活出祂所教導的(路二40、52)。

d. 主的教導平易近人卻意義深長(可十二37)。

e. 主的教導使某些人驚措及引起爭議(路四28;太十35∼37),但也使其他的人喜悅(太十五15)。

今天釋經講道家應當傚法耶穌基督釋經的工作,從基督的教導中,顯示出釋經講道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只要它的目的是清楚又忠實地解釋聖經。

在初期教會中,使徒及教會的領袖們,亦使用釋經講道。

彼得:   在五旬節的時候,彼得敘述及解釋「約珥書」和「詩篇」裡所記載的預言,並要求聽眾悔改(徒二14∼36)。

司提反:司提反的講道,如宣讀一篇釋經論文,包括了「創世記」和「出埃及記」裡的一些歷史記載,加上一段敘述以色列民被擄至巴比倫的簡史,加以解釋,最後也帶出對當時以色列人嚴厲的教訓(徒七  2∼53)。

腓利:   腓利根據「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向埃提阿伯太監傳講耶穌,並為他施洗(徒八26∼35)。

雅各:   雅各在耶路撒冷大會爭辯時,引用阿摩司書九11來證明外邦人歸主乃是神早預定的,以解決所爭辯的(徒十五13∼18)。

保羅:   保羅本著「聖經」與帖撒羅尼迦人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徒十七3)到了庇哩亞,保羅看見那地方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徒十七11)。保羅獻上他的生命來傳揚基督,彰顯主的榮美,解釋主的事。在他事奉的末期,保羅仍然向人講論天國及基督的事(徒廿八23)。

提摩太:保羅囑咐提摩太「務要傳道」(提後四  2),要教訓人、勸勉人這些真理(提前六2),要囑咐人(提前六17),又吩咐提摩太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提前四13)

當然,我們要牢記「新約」不僅有宣講式的釋經,也包括神給新約作者們有新的直接啟示,故他們有「啟示性」也有「解釋性」的講道。而現代的解經家則無啟示性的講道,因此在初期教會將結束的時期,傳道者傳講聖經的工作,則均為解釋性,而非啟示性的。所以在聖經完成後之世代,是要繼續解釋及說明已完全啟示的信息(來一  1∼3),這是神對我們的命令,因此所有的傳道人必須學習聖經的榜樣,以釋經來傳講神的話,這也是將舊約和新約中的釋經講道者之空間延伸至現在。

三、釋經講道的六項特點

A.釋經講道的基本要素

釋經講道有下列幾個要素:

1. 釋經式信息之惟一來源是經文,它引用聖經中的一段基本經文。即使參用了他處的經文,亦僅僅是附屬性的,且必須與這段基本經文的教訓有直接的關連,或是只用來說明和支持論點。

2. 釋經式信息是經過詳細解釋這段選用的經文後,所抽提出來的原則和教訓。

3. 釋經式信息是忠於經文的,要清楚地解釋神在原來經文中的意思,也就是要認知與尊重原作者之目的,敘事或討論的方向,及其意義和應用。故釋經式信息應具備釋經上的忠實性,且準備信息時用上下文脈的關係,及合理的背景觀念,來正確地解釋經文。換言之,是由經文來支配講章,是由聖經的作者來決定釋經講道的講章本質。

4. 釋經式信息需具中心概念,將教義及亮光凝聚整合成為動力,並傳達出來,並把會眾推引到聖經原作者想要引領的方向上去。

5. 概念來自經文,傳道人藉著研經而明瞭作者的思想觀念,再將觀念的意義傳遞給聽眾,如此傳道人可避免將主觀的意識加入經文中。解釋神的話是要基於基本意(exegesis),而非將自己的意思或觀點解釋到經文裡去(eisegesis)。

6. 傳道人應將研讀經文所獲得的真理,融入自己的心思、情感及意志裡,並應用於本身的經驗中。釋經式講道在整個過程中要包括傳道人自身的生命歷程。

7. 釋經式信息是將經文的意義應用於今日的會眾與身上,如果未能應用,則只是解經,而非釋經講道。一篇與聽眾生活攸關的講章,是需要將當前的處境,與永生神的永恆真理緊密結合,且能改變人的生命及教導人過得勝生活。神的靈既然樂意引導會眾在生活中應用聽到的真理,因此講員怎可忽視釋經講道的重要性?

B.釋經講道的特性

釋經式講道的觀念難以界定,我們可以用釋經講道的「是」與「不是」兩方面來解釋它的特性。

1.釋經講道的「不是」

a. 釋經講道不是「逐節解經」,或呆板的按著經文次序逐句講解,像一本活動的註釋書,而無整體性與合一性,缺少結構組織及方向,也不知要把會眾引領到何處。

b. 釋經講道並不是「像主日學式的教導」,將目標集中於經文的細節,注重內容的知識及訊息;也不是重述古老的故事,而缺乏講道中的結構、內容、目的、應用成分及激動性。

c. 釋經講道不是「引用經文作跳板」,不按聖經作者之原義,不按經文之背景,不作深入解經、析經等工作,而隨個人之主觀隨意註釋,漫天扯談來延伸經文的意思。

d. 釋經講道不是「只嚴謹地處理單字和文法上的細節」,卻缺乏經文的主題、重點、概念及教義,最終未將聖經作者想要教導的和應用的加以闡明。

e. 釋經講道並不是「只將經文列成大綱方式,再配合一些註釋」,卻未在信息的修辭,或講道的結構及傳達上帶出和諧、流利、有趣的,且能幫助人的信息。

f. 釋經講道並不是「一堆無關聯的建議和推論」建立在經文表面的意義上,而未深入地研究該經文。也不是僅僅「把一些相同主題的經文湊合在一起閱讀」,也缺少明確的目標、清楚的教訓與實際的應用性。

g. 釋經講道並不是「個人屬靈思想的綜合教導,或個人主觀的解釋」,卻忽視了經文之基本方向與教訓,且無邏輯性。

2.釋經講道的「是」

a. 是合乎聖經、根據聖經的講道,及以聖經為最高權威,忠實地傳達出聖經經文中的基本信息。

b. 是概念的溝通,即傳道人將某種「觀念」傳給信徒。是有定論(定見、命題)式的講道,具有明確的中心思想。

c. 是解經式的講道,要透過歷史文化背景、文法、文體的研究,來發掘聖經的本意,得出永恆不變的屬靈原則。

d. 是個人性的,能先應用在傳講者身上—體驗、感動、領受、信服了之後,再應用在聽眾身上,使生命長進,並且使行為及生活改變。

e. 是可應用的,是符合實際的,能在現實的人生中滿足會眾的需求。

f. 是有目標的。

C.釋經講道的目標及目的

1.釋經講道的目標

釋經講道是有目標的,它講道的重心乃是要把聖經中原作者(包括聖靈)的意思,準確、完整地表達出來,以切合現代人的需要。故釋經講道之目標(方向)有三:

它使神的話被聽見,能夠叫人:

a. 重新認識(Re-cognized):叫人重新認出所聽到的是神今天對我們所「說的話」(What God is SAYING to us.)。

b. 重新呈現、表達出來(Re-presented):以致叫人聽到的是「神」說話(What GOD is saying to us.)。

c. 關聯到現代人的生活(Re-lated):叫他們看見神對「我們」說話(What God is saying to US.)。

所以釋經講道之目標正如築一座橋,把經文的世界與聽眾的世界聯結起來,使神的話被人聽見、瞭解後實行出來。

斯托得說:「傳道人需要跨越文化的鴻溝,把聖經連到當代的世界,即聖經的信息必須與日常的生活相關。」他又說:「將神的話與現實相連,不可或缺,這乃是基督教講道的特色。」所以釋經講道者之目標,是要將聖經古代的信息,經過「解經」的方法,找出其「屬靈」的原則,並透過「講道」應用在今日的聽眾中,此即講道的目標(解經→神學→講道〔  Exegetical→Theological→Homiletical〕。

2.釋經講道的目的

釋經講道之目的,就是把由聖經而來的神之信息,用以下的方法傳遞:

a.正確地講解神所說的話。

b.使聽見的人明白。

c.並使聽見的人有適切的回應。

釋經講道也可為特殊之目的,如針對一個特別的聚會,找出特定經文,來傳講一個特定的信息及喚起回應。正如尼希米記八  1∼17釋經講道帶來了效果,眾民都哭了(八9),守住棚節(八14),認罪悔改(9章),由內心至外表的改變。

所以釋經講道者之目的,不是按個人之看見來講解神的話,也不是提出個人鼓勵的話,或自己對聖經的意見,乃是把會眾面對面地帶到神的話語前,因為神的話不論在過去、現在及將來都是神的話。今天人們需要的是神的話,神的話是至高無上的,它能使人改變,所以呼召釋經講道者,要把神的話向世界及教會傳講,這就是釋經講道之目的。

D.釋經講道的優點

釋經講道的優點不勝枚舉,謹將學者們的意見歸納如下:

1. 釋經講道最能依據聖經的意思來傳講信息。因它能正確地傳揚全能者的旨意,讓神說話,而非人說話,且尊神的話為大。

2. 釋經講道是神自己的話語,帶有神聖的權威。因講章依聖經本意解釋,故個人主觀減到最低,使所講的道具有權威力、信服力及感召力。

3. 釋經講道帶著聖靈的能力,因為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並給予講道者信心,使講道者的思想直接建立在神的話語上,使講道者更有能力地傳講信息。

4. 釋經講道使講員宣揚神全備的啟示,且能傳講出真理的「全面教訓」。釋經講道能逐卷、有系統地探究神的話,使講道者脫離定型、老套、狹窄及膚淺的講道。也因能提供不同類別的信息,而增添了信息的色彩,使講道者有豐富的講道題材,能傳講不同的信息,供應及滿足人們各種不同的需要。

5. 釋經講道能提供明確的主題,以經文為根據,發揮其中的真理。因主題明確,使講道有單一的目標,適當的範圍及佈局的依據,且能自然地結束。因經文本身經常提供了文體的結構,形成講章的基本大綱,故釋經講道容易準備,也使聽眾容易明白,並記得所聽的道。

6. 釋經講道使講員生命改變,並帶領會眾生命改變。因著神話語的能力使人改變,使會眾的注意力引向聖經,而逐漸活出神話語的要求,使信徒的生活行為,符合聖經的教訓及要求,並養成良好的生活及倫理習慣,因此具有應用性。

7. 釋經講道能藉著連續有系統的講道,把一些敏感、棘手的題目包含進去,也強迫講道者去解釋困難的經文。

8. 釋經講道用正確解經,及文法的原則來建立完整性,防範錯誤的解經,才不致斷章取義或謬解聖經。

9. 釋經講道提供講道者學豕研經的良機。

10.   釋經講道可以幫助會眾,重新發掘聖經的真理與寶藏,開闊會眾的眼界,導引他們在聖經知識上,有系統地長進,並培養信徒研經的興趣。

最後,我們引用美國聖經無誤論國際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於一九八二年在芝加哥發表的有關釋經學的宣言,作為釋經講道之優點及其重要性之結論:「我們確認(定)只有一種傳道的方式,能全備地傳達神的啟示,和適切地將它應用在人的生命中,那就是忠實地解釋經文,把它當作是神的話。若傳道人傳講信息時偏離了聖經經文,卻說有從神而來的信息,這是我們不能苟同的」。

E.釋經講道的困難

上文提到了釋經式講道的多種優點,但亦存著些困難。茲分析如下:

1. 好的釋經講道需要對經文有透徹的研究。釋經講道者必須對經文下功夫,應用釋經學的原則來解釋。必須要忠於原文、經文的文學形式(敘事體、詩歌體或是比喻等等),以及瞭解作者寫作時代之歷史背景、目的及對象。故一篇講章若是未適當地引用經文,則必有所偏差。

2. 釋經講道需要留意整卷書,或甚至整個體系的書卷。我們需要對聖經有透徹的瞭解研究,才可以準確合宜地傳講聖經作者的教訓,而不只是描述經文表面的事物,以免傳講出錯誤的結論,並且所傳講的信息不只正確而且豐富。

3. 釋經講道要把握經文中的中心思想,要有主題。所謂主題是指「講道者要講什麼」?釋經講道要有正確、合宜、清楚的主題,而非東拉西扯地講解聖經而無確定性的主題。

4. 釋經講道的第四個困難,是要有確定之目的。這是指「講道者為什麼要解釋這段經文」?講道者並期待信徒聽完道後,所當產生的回應。無目的又雜亂地解釋某段經文,不能稱為釋經講道,充其量只可稱為講解聖經(只有解經不等於講道)。

5. 釋經講道者要清楚講解所選用的經文,這並非說釋經講道只是照本宣科地作聖經經文的釋義,或是刻板枯燥的經文註釋。而是在講道中且心中充滿熱切,應用生動活潑、富想像力、切合實際、有例證的信息。

6. 釋經講道的另一困難是,如何使經文配合會眾的實際需要,順時勢講道。若要解決此問題,需注意下列三點:第一,在開始選擇一卷書時,就要謹慎考慮這卷書所著重的主題。第二,要細察每段經文的當時背景。第三,切記,一段經文在解經原則上,雖只能有一種基本的解釋,但卻可以有多種的應用方式。

所以一個釋經講道者,需多充實自己的聖經知識,努力學好解經知識,且有系統地研經,閱讀並多聽、多讀釋經講道的講章。他必須用心地準備信息,瞭解會眾的需要,將客觀的真理,講述成「我們的真理」。如此才能中肯而實際,並能在實際生活中產生關聯及應用。

F.釋經講道的形式

釋經講道是否只局限於一種以解釋整段經文講道的形式?麥克阿瑟在他的《釋經講道再探》一書中說道:「釋經講道平常是集中於一段經文,但有時亦可是一個『專題式釋經』或『神學式』的講章,或者是『歷史性』、『傳記性』的信息,只是帶有解經的性質,故一個釋經信息可以不拘於任何經文的長度。」

斯托得說:「我認為真正的基督教講道都是釋經式講道。若『釋經』講道指的是逐節解釋一段冗長的經文,那麼就誤會其意了。正確地說,『解釋』含有更廣的意義,它所指的是講道的內容(聖經真理),而不是講道的方式(逐節的說明)。解釋聖經是要清楚地呈現經文的原義,而予以闡明。」解釋的經文可以是一節、一句,甚至一個字。它亦可以是一段、一章或整卷書。無論經文的長短,解經者的責任乃是闡明它的意義,使它得以清楚、明白、正確、適切地傳達信息,且毫無增刪或曲解。

真正合乎聖經的講道必須是釋經講道,但是逐節的傳講經文並不一定就是釋經講道。釋經講道是一個思想方式和態度,而非方法。伊安比特( Ian pitt)在《講道原理》中指出:「有關釋經講道有二種意思:較狹義的是指一篇講章的格式,而較廣義的則是指講章的內容。」故釋經講道可以是「專題式釋經」、「神學性」、「歷史性」或「傳記式」的(Thematic, Theological, Historical, or Biographical)。但這些釋經講道的信息必須完全合乎聖經,不僅根據聖經,同時也要依循聖經的思想結構。換言之,不論這些專題是主題式、神學式、歷史式或傳記式的信息,都應以神的話來解說,聖經必須是主要的依據,也必須照原作者的意向,竭力地按其形式將它們應用出來。講道者絕不能以自己個人的看法、觀念、原則或世界觀來發展主題,否則就不是釋經講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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