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徒应当明白的真道
· 神必照着信徒与他的关系及各人所过的信心、忍耐和顺服的生活而赏赐他们(“生命”、“荣耀”、“公义”的冠冕)。
雅 1 : 12
彼前 5 : 1 - 4
· 基督徒遵从主命、过蒙主喜悦的生活,应当是出于对基督的爱,而不是为了要得赏赐。
林后 5 : 14 - 15
弗 5 : 8 - 10
· 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信徒不是为罪而受审判(罗 8 : 1 - 2 ),而是按照生命的有用程度受评估;得赏的标准是:
· 我们为基督作过 什么 (有多少价值、配得什么)
林后 5 : 6 - 10
· 我们是 如何 为基督作这些事情的(是凭自己的力量,还是作为他的仆人、凭借他的能力)
林前 3 : 5 - 15
· 为基督作这些事是 为何 (动机──是为讨基督喜悦,还是为了高举自己)
林前 4 : 1 - 5
· 赏赐(或冠冕)不是为了信徒自己的好处,而是为了在敬拜中将它重新献给基督。
启 4 : 10 - 11
· 所得的赏赐或许会决定将来在天上的地位和职分的某些方面。
太 19 : 27 - 30
启 2 : 26 - 28
启 3 : 21
b. 信徒当做的事
(在有关赏赐的方面)
· 记住──我们必须单独向基督交帐,并要用他的标准来受衡量、得赏赐。
罗 14 : 10 - 12
· 靠着圣灵的能力,努力过顺服而有信心的、与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相称的生活。
西 1 : 10 - 12
弗 4 : 1
· 持守忠心,而把赏赐的事交在基督的手中。
林后 5 : 10
太 25 : 23
提后 4 : 7 - 8
*基督徒不应过分渴慕赏赐,以致把它当成了事工的动机;
赏赐只是一种副产品,是忠心事奉基督而自然带来的结果。 *
作业:为了要得永远的赏赐而事奉基督,这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动机?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