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徒应当明白的真道
· 权柄,指的是具有上级地位和头衔的人所拥有的作决定、统管和治理的权力。
但 4 : 34 - 35
· 神已经命定和建立了一个以基督为元首的权柄机制。
太 28 : 18
弗 1 : 10 - 11
弗 1 : 19 - 23
· 神所设的权柄机制是为着所有人的益处,是为了保护他们;并要叫它维持秩序、承认神的主权、成就神的计划。
罗 13 : 1 - 7
彼前 2 : 13 - 17
· “顺服权柄”是一种合乎圣经的自发态度,这种态度其实是表明一个人承认自己在神的权柄机制里所应处的位置。
多 3 : 1 - 2
· 基督是神的儿子、世人的救主,他完成了神的救赎计划,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对父的顺服。
腓 2 : 5 - 11
· 一切权柄都是从神而来、被神派任的,没有任何权柄不是从神来的。
约 19 : 10 - 11
但 4 : 17
· 抗拒或埋怨权柄(无论这权柄是善是恶),就是抗拒神,就是不愿把神所当得的尊敬和顺服给他。
罗 13 : 2
彼前 2 : 18
创 16 : 6 - 9
· 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他对教会有绝对的权柄。
弗 1 : 22 - 23
· 因着被造的次序,神赐给男人对女人有权柄。
创 3 : 16
林前 11 : 3
林前 14 : 34 - 35
提前 2 : 11 - 15
· 夫妻首先应当在主里彼此顺服。
弗 5 : 21
· 妻子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弗 5 : 22 - 24
· 顺服并不表示人的价值较低下。
加 3 : 26 - 29
· 丈夫应当爱护顾惜自己的妻子,以敬重的态度对待她。
弗 5 : 25 - 32
彼前 3 : 7
· 儿女应当敬重、关心、顺服、听从父母。
路 2 : 51 - 52
弗 6 : 1 - 3
提前 5 : 8
西 3 : 20
· 父母应当照着主的训诫和管教抚养儿女。
弗 6 : 4
申 6 : 4 - 9
· 父母不要惹儿女的气。
弗 6 : 4
西 3 : 21
· 教会会众要敬重、顺服和听从教会的领导者。
提前 5 : 17 - 20
来 13 : 7, 17
· 全体人民,尤其是基督徒,要为主的缘故而把顺服在上掌权者作为一条共同遵守的原则。
彼前 2 : 13 - 17
多 3 : 1 - 2
· 倘若在上掌权者采取以下的行动,则信徒就不能顺从人,而要尽到顺从神的更高职责:
◇要求人作违背神话语的事情
◇禁止人作符合神的原则、或是神的话所吩咐的事情
出 1 : 15 - 2 : 10
但 3 : 8 - 23
徒 5 : 27 - 42
徒 18 : 9 - 11
罗 13 : 1 - 7
· 基督徒既然选择遵行神的更高律法而不顺从人的命令,那就应该准备为此忍受不公正的苦待、承担其必然的结果。
但 3 : 8 - 28
徒 5 : 27 - 42
彼前 2 : 18 - 20
· 受雇的要顺服雇主,无论他们是严厉还是温和;作工的要象是为主作,因为这是当行的,并且可以成为好的见证。
弗 6 : 5 - 8
西 3 : 22 - 25
· 雇主也要公公平平地待雇员,因为他们自己也必须向神作交待。
弗 6 : 9
西 4 : 1
· 在上掌权的不可滥用权柄、独断专行,也不可存偏心,而要公平端正地行事。
西 4 : 1
耶 9 : 23 - 24
申 16 : 18 - 20
但 4 : 27
但 5 : 18 - 20
· 顺服实在是一个有信心的行为,它其实是承认,在自己之上还有掌管的人、还有更高的权柄。
路 19 : 14
路 7 : 1 - 10
b. 信徒当做的事
(在有关权柄和顺服的方面)
· 承认神的训诲是又真实又正确的。
但 4 : 34 - 35
· 为神的缘故甘心乐意地遵行顺服权柄的原则。
彼前 2 : 13
· 戒除对在上掌权者的牢骚、抱怨和批评。
腓 2 : 12 - 16
林前 10 : 9 - 11
· 仰望等候神以他的方式、在他的时候对付行事不公的掌权者、报应他们的劣行。
彼前 2 : 18 - 21
彼前 4 : 12 - 19
· 要因神为社会和各种社会关系立定了秩序而欢喜。
提前 2 : 1 - 6
· 牢记耶稣基督所作的榜样──他甘心顺服天父的权柄和旨意。
路 22 : 39 - 46
约 6 : 38
· 准备承担违背掌权者的必然结果。
但 3 : 16 - 18
· 要晓得顺服在神眼里的益处。
罗 13 : 1 - 7
彼前 2 : 13 - 15
*抗拒权柄就是抗拒神*
作业:为什么许多人(包括基督徒在内)很难做到顺服权柄?症结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