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光是曉得屬靈的生活之原則,並不能使我們在基督裡成熟起來;還得知曉如何不斷地實行這些原則才行。
這可沒有一個簡單的「仙方」、或是一個固定的程式可遵循;而是要靠著聖靈的 大能,長期不斷 地 操練 神的 法則 ,才能成就神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使我們能夠成長為屬靈上成熟的人。
聖經把屬靈的生活這個過程描繪為:
· 當跑的路程 (要完成的競賽)
來 12 : 1 - 3
提後 4 : 7 - 8
· 一種 穩固的(確立的) 、靠著聖靈而行的 生活方式
羅 8 : 5, 12 - 14
· 一種 憑對神的信心而過的生活
西 2 : 6 - 7
林後 5 : 7
加 2 : 20
2.神的職責
神不會替信徒做他已經吩咐他們自己去做的事情(如讀經、作見證、禱告等等),但在屬靈的生活方面,神卻已經為信徒做了只有神才能為神做的事:
· 建立關係 (地位)。神已把我們放在基督裡面,也叫基督在我們裡面。
· 使團契和交通成為可能 (模式)。神允許、並盼望我們與他親密地相交。
· 用他的話語勉勵和指教我們 (原則)。神的話就是我們的培訓手冊。
· 加能力給我們的屬靈生命 (供應)。神已叫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夠順服、並有屬靈的長進。
神呼召信徒倚靠聖靈的供應、傚法聖經中的模式、遵行其中的法則,行出自己在基督裡的地位。那麼,基督徒究竟應該怎樣把屬靈生活的原則實行出來呢?現在就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到這個方面。
3.對信徒的要求
基督徒 若想自由地在通往靈性成熟的道路上真正取得進展 ,有四件基本的事情是他必須要做到的:
# 1 明白 關於自己與神、與己、與罪、與撒但、以及與世界之關係的 真道 。
約 8 : 31 - 36
林後 5 : 16 - 17
信徒是在基督裡從屬靈上新造的人。
# 2 憑信心承認 神是誰和 接受 神的話所說的 真道 。
羅 1 : 16 - 17
來 11 : 1, 6
徒 27 : 25
基督徒不可能實行並得益於自己並非真正相信的東西。
信心就是相信真理──就是不折不扣地接受神的話語。
# 3 降服於 耶穌基督的 主權
羅 12 : 1
彼前 3 : 15
林後 5 : 15
約 3 : 30
基督徒若想在屬靈的生活方面取得大的進步,就必須在意志上作出抉擇,降服於耶穌基督的主權之下,並承認耶穌基督有權按照神的計劃來引導和管理自己的生活。
這一決志和委身的行動得要經常重新進行,可以每日每時進行。
# 4 憑聖靈的能力按聖經的真道而行
來 11 : 8
遵行真道,就是「信」的最好證明。
所謂遵行真道,就是信徒必須:
· 信靠順服
· 使用神所供應的屬靈資源(聖經、聖靈、禱告等等)
· 在具體的行為和各樣的環境中實行這些原則
作業:是什麼使許多信徒不能在靈性成熟的道路上取得長足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