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奉──教會作為屬靈機體
A. 教會的形象描述
1.教會的基本概念
若要明白教會的事工,一定得一絲不苟地謹記聖經所教導的教會的本質。
不信主的人大多以為「教會」是一個舉行崇拜的建築物或處所,甚至連許多基督徒也有這樣的誤解;而實際上,教會指的是神所召聚在一起敬拜他、並為成就他的計劃的人。 太 16 : 13 - 19
2.普世與地方教會
「教會」一詞有兩個基本的含義,它可以指──
o 普世教會
由全世界所有真信基督的人組成,稱為「基督的身體」。
林前 12 : 13
羅 10 : 12 - 13
弗 3 : 6
o 地方教會
是普世教會在各個地方的實際表現形式。
林前 1 : 2
羅 16 : 5
「教會」乃是屬神的人的集合,而不是這些人聚會的地方 ,如教堂、教會的房子、居所、帳篷、樹蔭下或別的任何地方。本課程將集中講論地方教會的事工,無論其聚會地點在哪裡。
從本質上來說,教會主要是一個 屬靈的有機體 (西 1 : 24 ),因此,教會的事工大體上也可以說是:
由
屬靈的人們 西 1 : 9 - 14
為著
屬靈的目的 西 1 : 28
倚靠
聖靈的大能 西 1 : 29
傳講
屬靈的信息 西 1 : 25
而作的
屬靈的事奉 西 1 : 27
在弄清這些概念之後,我們就可以來仔細看看聖經究竟是怎樣描述教會的。
3.教會的 屬靈本質
教會是──
o 基督的身體
弗 4 : 12
o 神的家
弗 2 : 19
o 靈宮(聖殿)
弗 2 : 21 - 22
4. 教會的 屬靈結構
o 基督是元首,是房角石
弗 1 : 22 - 23
弗 2 : 20
o 基督徒是組成教會的活石
彼前 2 : 5
o 所有的肢體都是聖徒和神的僕人
弗 1 : 1
弗 4 : 12
o 有著具備屬靈恩賜的領導者
弗 4 : 11 - 12
5. 教會的 屬靈功能
所有的肢體──
o 都是彼此需要、共同參與、互相貢獻的一分子
弗 4 : 16
o 要被聖靈充滿,彼此交通,得著能力
弗 5 : 17 - 20
o 功用不同,但價值相同
弗 4 : 7
弗 4 : 11 - 12
o 要蒙主喜悅,行事為人要作光明的子女
弗 5 : 8 - 10
o 要作僕人,共同
◇用愛心建立身體
弗 4 : 15
◇為基督作見證
弗 3 : 10
◇榮耀神
弗 1 : 12
弗 3 : 21
o 都是神所揀選的器皿,要努力達成神的目標
弗 1 : 3 - 10
基於聖經明確的教訓,需要強調幾個觀點:
1)教會的每個肢體都是具有同等價值的神的兒女。
2)每個肢體都能承擔有用和有價值的事工。
3)教會裡的每個肢體都是基督的僕人(使者)。
4)教會的每個肢體對神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
5)神職人員和平信徒只有職能上的區別,其價值和有用性並無不同。
教會的每個肢體都是獨一無二的聖徒和僕人,都應當參加屬靈事工,事奉神。
註:新約裡的「僕人」和「使者」兩個詞是從同一個希臘文詞語翻譯過來的。而「事奉」一詞有時也翻譯作「敬拜」。教會的每個肢體都應當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僕人和使者,通過參與教會的屬靈事工而參加敬拜神。
作業:聖經中的「教會」概念與世俗所認為的「教會」有哪些具體的不同?請用一句話概括世俗社會對教會的看法。
B.教會的存在目的
聖經所描繪的教會形象雖已指出了教會的屬靈本質及其應有的著重點,但仍需根據聖經闡明教會的目的。
可以把教會的目的概括為:
o 為基督造就他的門徒
o 使信徒在主內長成熟
o 向世人彰顯神的榮耀
1.為基督造就他的門徒
太 28 : 18 - 20
耶穌對教會的吩咐是:要靠著他的權柄,通過
「去」 ,指的是傳福音──從教會中走出去,向各處失喪的人傳耶穌基督的福音。
「施洗」 ,指的是帶領初信的人公開宣認基督,並加入他的教會。
「教訓」 ,指的是用神的話教導信徒,使他們成為聽從和跟隨基督的人,並在屬靈方面漸長成熟。
由此可見,造就門徒,是一個過程,此過程其實就是帶領人真心誠意地把自己交託給耶穌基督、真正成為基督的跟隨者。
這個過程包括:
傳播福音──領人歸主
徒 14 : 21
造就門徒──在基督裡把人建造起來
徒 14 : 22 - 23, 28 ;
徒 15 : 35
2.使信徒在主內長成熟
西 1 : 25 - 29
幫助信徒成長為門徒的過程包括:
o 宣講真道(以靈糧餵養)
西 1 : 25, 28
o 帶人在基督裡全面成熟,通過:
西 1 : 28
◇勸戒(輔導、警戒、建議、責備、糾正、勸勉)
◇教導(用諸般的智慧)
o 靠著聖靈的大能作工
西 1 : 29
3.向世人顯明神的榮耀
西 1 : 27
彼前 2 : 12
太 5 : 14 - 16
林後 4 : 5 - 7
所以,教會的目的就是:要為著神的榮耀、和人的益處,向人傳福音,並造就他們。
作業:當今大多數教會的活動與教會的這三方面的目的是否相符?
根據這個目的,教會的首要任務應該是什麼?
C.教會的首要任務
徒 2 : 41 - 47
教會的形象和目的在《使徒行傳》中新約教會的實際首要任務中表現出來 。
徒 2 : 38 - 47
1.三項平衡的任務
初期教會著重於三項同等的首要任務(使徒行傳):
其效果是顯而易見的-神與他們同在,他的能力也在那些得救的人當中。徒 2 : 43, 47
「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 2 : 47
*在聖經中,人數的增加往往是靈性長進的結果。*
2.相互關係的方面
還請注意,在使徒行傳中,教會的首要任務也是關乎關係方面的。
作基督徒,就是藉著耶穌基督得與神有正確的關係、並倚靠聖靈的能力保持與他人的關係。
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中清楚地看到,教會的特點是:
o 禱告
o 讚美
o 有能力
o 凡物公用
o 遭逼迫
o 肅清敗類
o 潔淨內部
o 人數加增
以傳講神的道為中心。教會努力的對象是:
傳道(講道) → 廣傳福音(對教會外部)
教導(傳授) → 造就門徒(對教會內部)
1. 一項基本的法則(區別永恆原則與文化習俗)
初期教會的形式、結構、組織、活動等等是與文化背景有關的,其傳統和習俗也是由這些因素所決定的;但教會的原則卻是跨越時代、超越文化的。時至今日,我們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遵循這些原則。
例如:
跨越時代的原則 | 具體文化的實踐 |
信徒分享財物,供應別人的需要。 | 賣掉全部家產,在使徒的領導下凡物公用。 |
可見,教會的事工應該遵照聖經的原則、以風俗文化所許可的方式來進行。
原則(道理) 決定功能和目標,
而
實踐(習俗) 通過恰當的形式和活動來貫徹原則、以達成目標。
*跨越時代的原則和目標 (事工的內容 [ 何事? ] 和目的 [ 為何? ] ) 是不會改變的 *
*受文化背景影響的實踐(習俗)和活動 (事工的方式 [ 如何? ] ) 是會改變的 *
我們要承襲新約教會的功能,但不一定要使用其具體形式!
神讓教會可以自由地藉著不同的傳統和習俗行出聖經的真道和原則。
告誡:傳統、習俗和方法總要符合聖經的標準。
可 7 : 1 - 9
教會行事的方式方法若不符合聖經,就不能得到神的祝福(閱林前 9 : 24 - 27 )!
教會若要有效地開展事工,就必須遵照聖經的原則、以合乎聖經的方式行使職能。
教會在聖經的真道和原則上絕不可以打折扣,但為了有效地進行事工的需要,則可以改變傳統和習俗。
教會應當傳講信息和開展事工 | → | 使用任何合乎聖經原則的方法 |
教會只要明白了聖經所定的原則和目標,就要藉著能夠反映這些原則和目標的事工宗旨把它們行出來。
作業:許多教會把傳統和文化習俗抬升到了怎樣的地位?為什麼?
D.教會的事工實踐
註:我們將在課程 10 《倍增事工:宣教 / 傳福音 / 門徒訓練》中講論教會在傳福音、對初信者進行基本跟進、門徒訓練等方面的事工。在本課程中則講述造就信徒的事工,包括教導、輔導、管教、團契等,側重於門徒訓練的相互關係方面。
1.新約設定的教會事奉
新約聖經設定,在理想的地方教會事工中,
o 全體真正肢體都有參與
弗 4 : 16
腓 1 : 3 - 5
帖後 3 : 6 - 10
o 禱告是事工的一個組成部分
徒 6 : 4
弗 6 : 18
o 事工是靠著神的大能而開展
西 1 : 29
帖前 1 : 4 - 5
o 向信徒傳講和教導神的話
來 5 : 11 - 14
提前 4 : 13
o 向失喪的人傳福音
羅 15 : 20
徒 19 : 10
o 用聖經的原則達成神的目標
加 6 : 1 - 10
林後 8 : 1 - 7
林後 9 : 6 - 12
o 實際事工以人為主要對像
帖前 2 : 8
西 3 : 15 - 16
o 有讚美和感恩
帖前 5 : 16 - 18
弗 1 : 3
弗 5 : 19 - 20
o 潔淨(清理)教會內部
帖前 4 : 3
林後 7 : 1
林前 5 : 6 - 11
o 有屬靈的漸長成熟
弗 4 : 13
彼後 3 : 18
猶 20
o 以和平與合一為主要目的
腓 2 : 1 - 4
腓 4 : 2
弗 4 : 3 - 6
*簡單地模仿新約教會的形式和模樣,不如實踐其功能和原則*
2.教會肢體的 「肢體生活」
o 「肢體生活」的原理
「肢體生活」(教會生活)是指 教會全體肢體 ,作為基督的身體,在以下各方面 共同運作 :
◇團契(相交──交流彼此的生活)
◇造就(建立肢體、使之成熟),包括
√教導
√輔導
√勸勉
√警戒
√責備
◇敬拜、讚美和祈禱(集體或個別地與神相交)
*只靠主日早上一次傳道和崇拜是無法活出圓滿的 「肢體生活」 的!!! *
註:教導神的話的教會事工屬於「造就信徒」,我們將在本課程的「教育事工」部分以及課程 8 《教導的基本原則和方法》中講論這個專題。
合乎聖經的教會的「肢體生活」要求以下前提:
1)只有一主、一信、一個身體
弗 4 : 4 - 6
林前 8 : 6
林前 12 : 12 - 13
2)合一之中可以有分別
林前 12 : 4 - 6
約 17 : 20 - 23
加 3 : 28
3)可以有分別而不分裂
林前 12 : 27 - 31
弗 4 : 3
4)可以靠著聖靈相交、合而為一
腓 2 : 1 - 2
林後 13 : 14
與主相交的基督徒就會同時有彼此的相交。
*基督徒被聖靈充滿的一個直接效果,就是能在各人的出身、性格和恩賜各不相同的情況下合而為一*
作業:大多數教會是否真正明白聖經關於「身體(教會)生活」的教訓?這種生活有什麼重要性?
o 「肢體生活」的實踐
◇團契(相交)
團契(相交,「Koinonia」)就是彼此分享、互為夥伴、共同參與;就是在事工中共同運作。
約壹 1 : 3
在以下情況不可能產生合乎聖經的團契:
√與不信的人
林後 6 : 14 - 17
√生活中有未承認之罪
約壹 1 : 1 - 9
按字面定義, 團契(相交)就是與他人共有、共享或共同經歷某一事物 。
對基督徒來說,這一共同「事物」就是:
√父神
√耶穌──救主、主人和生命
√內住聖靈作為保惠師(安慰者)的同在能力
信徒在基督裡是合而為一的。
因而,團契雖然可以表現為實際的、可見的方式(比如:在一起享用茶點),但其本質還是屬靈的。現在,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到基督徒之間實際的團契(共同分享)上來。
基督徒之間彼此團契(相交)的實際表現:
教會中的「肢體生活」其實只是團契的實際表現形式。正如先前所指出的,單靠主日的崇拜並不能滿足教會對「肢體生活」 / 團契的需要。
從徒 2 : 42 - 47 ,我們可以看出聖經團契的幾種實際表現形式──
√一起研讀神的話
√在教會內外花時間待在一起
√一起用餐
√共用財物
√共同祈禱、讚美
√共同遵行神的話
因此,團契可以發生在大組裡,也可以發生在小到只有兩個人的小組裡。人數和地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靈和態度。雖然如此,有些教會仍把他們聚會用餐的地點稱為「團契廳」,而把小型的信徒聚會叫做「團契小組」,以此推動聖經所說的合一和分享。
也可以把團契看作是 在基督身體裡彼此服事 。
「肢體生活」是通過信徒的團契而表現出來的:
√彼此相愛
約 13 : 34 - 35
羅 12 : 10
聖經中「愛」( agape ,「愛加倍」)的特點記載在:
林前 13 章
愛,可以被概括為對他人的奉獻精神;它總能使人致力於服事別人、顧念他人的利益勝於自己的利益。
愛是
□真誠的
□捨己的
□無私的
□服事人的
□肯為滿足別人的需要而奉獻、分享
聖經幾乎總是把「愛」當作一個 在行為中的動詞 來用。
約壹 3 : 16 - 1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
約 3 : 16
羅 5 : 8
愛可以表現為
□關懷
□滿足需要
□花費時間
□捐助財物
□行善
或其它各種各樣的具體形式
加 5 : 6
加 6 : 10
雅 2 : 15 - 17
雅 1 : 27
√彼此代禱
林後 1 : 11
西 1 : 9
弗 6 : 18
禱告能把神的祝福──他的同在、他的能力、保守和供應帶進信徒的生活中。
要為以下這些方面的需要彼此代禱:
□安全和拯救
林後 1 : 10 - 11
□身體和靈魂得醫治
雅 5 : 13 - 16
約三 2
□勉勵和安慰
帖前 3 : 10 - 13
□財物的需要
林後 9 : 12 - 15
□事工的機會
西 4 : 2 - 4
□力量和忍耐
西 1 : 11
□靈性的長進和成熟
林後 13 : 9
西 1 : 10
□智慧和悟性
腓 1 : 9 - 11
西 1 : 9
□神的指引及其旨意的顯明
羅 1 : 10
羅 8 : 26 - 27
其實,基督徒在凡事上都應當彼此代禱。
腓 4 : 6 - 8
在以下境況都可以禱告。
□單獨一個人
□教會敬拜時
□在小組中
□兩個基督徒在一起
我們只是需要恆切禱告!
西 4 : 2
√一同讚美神
弗 5 : 19 - 20
西 3 : 16
來 13 : 15
羅 15 : 6
基督徒在全體崇拜或小組聚會中一起讚美神、獻上感謝,是合一及團契的極好體現。
√花時間在一起
來 10 : 25
林前 11 : 33
帖前 2 : 8
神不要基督徒作孤家寡人,而要他們彼此相交,分享各自的生活。
√在財物上互相幫補。
羅 12 : 13
林後 8 : 13 - 15
林後 9 : 12 - 13
來 13 : 16
加 6 : 10
約壹 3 : 16 - 18
神要他的百姓幫補彼此的需要。
√分擔彼此的哀慟。
羅 12 : 15
林後 7 : 6 - 7
分擔弟兄姊妹的哀傷是體現彼此相交的一條途徑。
√互相表達真誠的情感。
羅 16 : 16
腓 1 : 8
基督徒當以合乎文化傳統併合乎聖經的方式(握手、擁抱、親吻等)表達彼此的愛和關懷。
√互相表達在主裡的喜樂。
腓 1 : 25 - 26
徒 16 : 34
帖前 3 : 9
帖前 5 : 16 - 18
來 12 : 2 - 3
快樂(幸福,快活)需要有良好的環境,而喜樂卻是在任何一種境況下都可以流溢出來的內心的感恩;喜樂的原因是──
□認識神
□知道神所行的是什麼
□遵行神的旨意
□明白神的美善目的
□為自己與基督的關係而滿足
基督徒在團契時要喜樂,並大大歡喜。
√彼此聯絡,彼此和睦。
羅 12 : 16, 18
羅 14 : 17 - 19
羅 15 : 5
腓 2 : 2
信徒當中若有紛爭、惱恨,關係緊張缺乏和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團契。只有當他們被聖靈充滿的時候,才會有協調與和平。
教會和個人都應該定出專門的時間來在基督的身體裡團契;這可以在
□常規的崇拜儀式之前和之後
□家中、飯館、辦公室
□特別安排的儀式中。
*兩個或兩個以上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由於在基督裡合一而彼此相聯,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可以有相互的團契。*
作業:通過這部分的學習,你對「團契」的看法是否有所改變?若有,是什麼改變?
◇造就
造就的意思是建立、推動和助長。從「肢體生活」的方面來講,造就指的是基督徒弟兄姊妹互相幫助,在基督里長進成熟;既指他們共同經歷的 過程 ,也指其 方法 。
弗 4 : 11 - 16
羅 14 : 19
造就(帖前 5 : 11 )包括:
√ 輔導 、建議
√ 教導 神的話
√ 在主裡互相 勉勵
√ 在遭遇患難困苦時的 安慰
√ 勸勉 遵行神的話、過聖潔的生活
√ 勸告 ──警戒或糾正
√ 堅固 信心、忍耐到底
√ 為事奉 裝備 起來
註:用神的話語教導和栽培信徒是造就的一個主要方式。後面的「教會的教育」部分將予以仔細討論。
徒 20 : 32
造就信徒的實際方法
那麼,應該怎樣在基督的身體裡造就(幫助建造起來、成熟)信徒呢?下面有一些具體的建議:
√無條件地互相接受
羅 15 : 7
既然基督已經無條件地接受了我們,我們也應無條件地接受別的信徒,使他們的自尊心和價值感得到增強。
√要因同是聖徒和基督的後嗣而彼此敬重。
羅 12 : 10
林前 12 : 26
徒 28 : 10
我們應當尊敬和信任所有的信徒,只因為他們是基督徒。
√彼此相待沒有偏心。
徒 10 : 34 - 35
雅 2 : 1 - 9
我們對待弟兄姊妹決不可高抬某一個或貶低某一個。
√不批評論斷彼此的個人觀點。
羅 14 : 1, 10, 13
我們批評別人的個人觀點,那是建立自己,而不是造就他人!
√務求別人的喜悅,彼此服事。
羅 15 : 2
林前 10 : 24
我們若求別人的益處而不求自己的益處,就能造就他人。
√不用權柄拆毀、敗壞人。
林後 13 : 10
專斷地濫用權柄只會敗壞別人。
√彼此不斷地饒恕,以恩慈、憐憫相待。
太 18 : 21 - 22
弗 4 : 32
我們若不饒恕人,就是敗壞人;倘若我們饒恕人,就是建立人。基督既已饒恕了我們,我們也應饒恕別人。
√彼此用愛心說誠實話,互相勸勉信靠神的話。
弗 4 : 14 - 15
用愛心所說的誠實話有可能刺痛人,但它也能造就人。
√說話要得體而有智慧。
弗 4 : 29
雅 3 : 1 - 12
言語既可以祝福,也可以咒詛;既可以造就人,也可以敗壞人。基督徒當用言語造就人。
√彼此勸勉,互相激勵,忍耐行善。
徒 15 : 32
來 10 : 24 - 25
加 6 : 9
我們應當互相激勵多作主工。
√彼此勸戒,互相出主意。
西 1 : 28
西 3 : 16
林前 7 : 1 - 2
林後 8 : 10
我們應當根據神的話提出敬虔的建議,從而互相幫助在基督裡成熟起來。
√彼此勸告、責備和警戒。
林前 10 : 11 - 13
提前 5 : 19 - 20
路 17 : 3
提後 4 : 2
我們若能根據神的話、不是為了定罪、而是為了使人歸正而警戒和責備弟兄姊妹,就能幫助他們成熟起來。
√在犯罪的時候彼此挽回。
太 18 : 15
加 6 : 1
應當為了挽回弟兄姊妹而指出他們的罪,而不應該是為了故意揭人的瘡疤。
√互相擔當生活的重擔。
加 6 : 2
林後 1 : 8 - 11
我們應當分擔彼此生活中過多的艱難、困苦和患難。
√堅固彼此的信心。
羅 1 : 12
路 22 : 31 - 32
我們自己的堅信不疑能夠堅固那些軟弱之人的信心。
√彼此栽培,互相訓練,預備事奉。
弗 4 : 11 - 13
多 2 : 4
應當運用自己的恩賜和才幹,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訓練。
√互相勸勉,遵行神的話過聖潔的生活。
弗 4 : 1
弗 5 : 8 - 11
來 3 : 13 - 14
多 2 : 11 - 15
來 5 : 11 - 6 ; 1 (? P39 )
我們應當勸勉信徒遵行神的話,在主面前聖潔而行,好叫他們能夠通過實踐神的法則而漸長成熟。
√互相提醒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和他充足的恩典。
彼後 1 : 3 - 4
西 3 : 1 - 10
腓 4 : 13
基督徒若能時時記得自己在基督裡的地位,並仰靠這真理而行、得著基督一切的供應,他就能夠被建造起來。
*造就,就是通過在主裡的自我建造和對別人的建造而促進彼此在基督身體裡的屬靈成長。* 猶 20
作業:教會若要造就其肢體,必須採取一些什麼樣的行動?
◇敬拜
關於敬拜的基本概念,我們大多已在課程 6 《個人的屬靈生活》中(第 149 頁)作過討論。在此只是略作提醒。
敬拜 就是承認神有無可比擬的 價值 並 配得 敬拜,並
√用我們的 口唇 表達它,藉著
□讚美
□唱詩
□禱告
□讀神的話
□感恩
□高舉和榮耀神的名
□在人前承認基督的名
而且
√用我們的 生活 表達它,藉著
□事奉神
□服事別人
□實踐和教導神的話
□敬畏神
□聖潔而行
□奉獻
□遵行神的話
□針對人們靈魂和身體的需要而事奉,
實際上,敬拜神就是一切高舉神並為他帶來榮耀和尊貴的言與行。
林前 10 : 31
彼前 4 : 11
西 3 : 17
敬拜包括
√心靈的 態度
和
√反映這種態度的 行為
真正的敬拜是
√用心靈(在靈裡的)
√用誠實(是真理的)
約 4 : 21 - 24
敬拜神要求有
√乾淨的手(行為)
√清潔的心(態度)
詩 24 : 1 - 10
√純正的動機
伯 1 : 6 - 12
伯 1 : 20 - 22
伯 2 : 1 - 10
因此,有罪的人是不能藉敬拜親近聖潔之神的。
約壹 1 : 5 - 9
林後 7 : 1
雅 4 : 8
神要求到他面前來的人要潔淨,有敬畏的心。
出 3 : 1 - 6
利 10 : 1 - 11
由此可見,敬拜指的是──「潔淨」(聖潔)的人懷著敬畏的心來到主面前,以正確的態度和合宜的行為事奉主。
在教會的「肢體生活」中,必須要有一個敬拜神的態度和相應的敬拜的行為,才能得神的喜悅。
敬拜可以在這些地方進行:
√在教堂裡
√在肢體家中
√在戶外
√獨自一人
√在小組裡
敬拜的重點內容應該是強調:
√神的聖潔
√神的榮美和尊嚴
√神的良善
√神的憐憫(仁慈)和恩典
√神的信實
並要將只屬於神的
√稱頌
√尊貴
√讚美
√感謝
√榮耀
√頌讚
單單歸給他。
詩 96 : 1 - 9
啟 4 : 11
啟 5 : 11 - 14
在實際工作中,教會「肢體生活」中的敬拜可以通過以下步驟得到促進──
√創造一個充滿敬畏的安靜的氣氛
√頌唱一些尊崇神及其作為的詩歌
√當眾朗讀一些頌揚神品格的聖經篇章(例如詩篇選段)
√在講壇上、在會眾中靠著聖靈禱告
√忠心傳講和教導神的話
*當前的教會絕對迫切地需要再一次恢復一種因為神是神而對神感到的驚奇、讚歎和敬畏,!* 賽 6 : 1 - 5
*敬拜應該是受造的人對造他的神的自然回應。*
羅 1 : 21 - 25 ;羅 12 : 1
*一個敬拜神的教會,她的事工必常有果效,也蒙主的喜悅。*
來 13 : 15 - 16
作業:當今許多崇拜儀式所缺少的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應該為什麼原因而敬拜神?
3.與非信徒和世界的關係
教會 在世界裡 ,卻 不屬世界 。
約 15 : 18 - 19
約壹 2 : 15 - 17
既然地方教會是各個肢體的綜合反映,那麼,聖經針對信徒個人所說的話同樣也適用於教會全體。
有幾個重要的觀點一定要牢牢記在心裡──
o 教會應當 按照一套不同於世界的標準和程序而運作 。
林後 10 : 2 - 3
羅 12 : 2
利 18 : 1 - 5
o 教會應 從罪中被分別出來歸向神,得成聖潔 。
林後 6 : 16 - 7 : 1
彼前 2 : 6 - 11
雅 1 : 27
o 教會在世界上應當 保持敬虔、誠實的好名聲 。
帖前 4 : 11 - 12
彼前 2 : 12
多 2 : 12
多 3 : 1 - 2
太 5 : 14 - 16
o 教會 不應與非基督徒相交 。
林後 6 : 14 - 15
弗 5 : 3 - 11
林前 15 : 33
o 教會應 向世人表明神的顧念、關懷和愛護 。
加 6 : 10
提前 2 : 1 - 4
o 教會當 盡一切可能向失喪的人傳福音 。
西 4 : 5 - 6
腓 2 : 14 - 16
林後 5 : 18 - 20
徒 1 : 8
羅 1 : 14 - 17
羅 15 : 17 - 22
*教會的工作是要贏得教會外面失喪的人,從而把他們迎進教會同作基督徒。*
*教會不屬世界,但她作為神的選民存在世界上,以便推進神的計劃,使福音得到廣傳。*
作業:為什麼許多教會十分「排外」?他們為什麼用輕蔑的眼光看待失喪的人?
4.滿足肢體中的各樣需要
o 總論
即使是在比較小的教會裡,牧師也不可能照顧到每個會友的需要──而神也並不期望他能夠!弗 4 : 11 - 13 描述了教會的理想模式。所有的肢體都應當加入到供應別人需要的事工中。
教會肢體的各樣需要應當通過以下幾條途徑而得到解決──
◇教會的 領導班子 (團隊集體:牧師 / 長老 / 執事)的有效事工
◇基督身體中 屬靈恩賜的運用 (將在本課程後面的部分進行講論)
◇ 裝備教會肢體 開展事工
◇事工各個方面都有 教會成員的參與和協助
牧師的主要職責不是光親自擔負具體事工,而是訓練、栽培和徵募其他的人來事奉,以滿足會眾的需要。總的說來他們都有哪些需要呢?
教會無論大小,一般說來都有以下幾類需要:
◇屬靈的 / 道德的需要
◇心理的 / 情感的需要
◇財物的 / 經濟的需要
◇友誼的 / 關係的需要
o 屬靈的 /精神的需要 ,滿足的最好辦法是
◇不斷地以神的話為乾糧 餵養 會眾
林前 3 : 1 - 4
徒 15 : 35
◇培養會眾 遵行 神的話
雅 1 : 22 - 25
其實,是神的話(而不是教導的人)在真正訓練和栽培教會的肢體,好去執行聖工。
提後 3 : 15 - 17
對於怎樣通過教導神的話而滿足教會屬靈的 / 精神的需要,本課程「教會的教育」部分將會特別講到。
o 友誼的 /關係的需要 ,滿足的最好辦法是
◇促進教會裡真正的團契相交
◇為教會肢體安排能夠建立關係的活動
◇建立能夠進行團契和發展個人關係的小組,例如
√青年小組
√基督徒商人小組
√禱告小組
√讚美小組
√牧師的妻子(師母)小組
√查經小組
√分享或關係小組
√支持小組
這些小組可以在教會、在家中、或在其它地方聚會。可以由弟兄們、姊妹們、或夫妻們等組成,根據具體情況安排。
各小組要有
√指定的負責或協調人
√約好的時間和地點
√預定的內容和時限
√聚會的理由或目的
√根據需要選定的學習材料
例如,各小組的著重點可以是:
青年小組
√娛樂活動
√討論與青年有關的問題,如學校、父母、社會壓力、友誼、戀愛、婚姻等。
基督徒商人小組
√討論商業道德問題
√鼓勵在工作中作基督的見證
√按行業的不同建立關係網
√彼此代禱,互相支持
√出主意,提供咨詢
√交流知識、經驗和點子
禱告小組
√把各人需要代禱的事項告知小組成員
√研讀有關的經文
√為這些需要而禱告
√把這些需要告知能夠提供幫助的人
讚美小組
√一起唱詩
√分享見證
√發聲讚美神
√全組朗讀聖經(如詩篇)
牧師的妻子(師母)小組
√一起禱告
√交流共同面臨的問題
√彼此支持,互相勸勉
√學習怎樣在事奉中幫助自己的牧師丈夫
√互相栽培盡到牧師太太的職分
查經小組
√一起讀神的話
√學習一本有關聖經的書
√學習一個專題
√學習怎樣研經和解經
√就正在學習的聖經專題展開討論和交流
√彼此勉勵遵行和運用聖經經文
分享 / 關係小組
√結交新朋友
√學習建立並保持長久的友誼
√解決關係上的問題
支持小組
√討論共同的問題
√學習怎樣對待相似的情形
√提供一個宣洩傷痛、憤怒等情感的場所
√互相鼓勵和幫助解決共同的興趣、情感、心理、生理及社會問題
小組的數量和類型完全取決於教會的規模和實際需要。顯然,這些小組既要解決屬靈的需要,也要解決情感的需要。有時,有些特殊的問題一定得向牧師或長老請教才行。
總方針 :
√各小組應定期聚會-每週一次、或兩週一次、或一月一次等等
√聚會地點要方便大多數人
√小組應盡量保持小規模(不超過 15 人)
√小組應有一個負責人,但誰也不應獨自操縱聚會
√小組千萬不能變成傳播流言蜚語的是非之地
√要為那些出於信任而講出來的個人隱私保密
√每隔一段時間,牧師或長老應檢查各個小組,對它們作出評估
註:有些教會根據住址、房屋狀況等因素把全體會眾分成小組,並指定牧師、長老或靈性成熟的領袖來協調和監督各個小組。
小組的宗旨是要:
√促進真誠的相交
√建立基督徒之間的關係
√弄清人們真正的需要
√建立一個結構,並提供供應教會會友需要的方法
地方教會的領導層必須確定適合於自己教會的形式。
關鍵:要讓基督的身體在屬靈方面漸長成熟,除了主日上午以外,還必須讓教會會友 有固定的機會彼此往來、建立關係 。
教會會友如果只在主日上午才能見面,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肢體生活」!
作業:小組式的事奉是否受到文化背景的限制?為什麼?你所在的教會需要什麼樣的小組?
o 心理的 /情感的需要
部分會友的心理 / 情感需要可以在關係 / 友誼小組中得到解決。但某些心理的和情感的問題最好是通過以下方法來解決:
◇輔導
◇支持 / 治療小組(如對酗酒者、離婚者等)
牧師作為輔導員的職責,在前面「牧師的事奉」中已經講過。牧師不可能親自擔負所有的輔導工作;如果沒有專職的輔導員,牧師就要
◇請長老們幫助分擔輔導的擔子
◇訓練靈性成熟的會友用神的話輔導別的肢體
◇建立支持 / 治療小組,使那些有著相似情感 / 心理問題的人可以定期聚會
在這一特殊的事工領域,不要低估神的話的能力──只要人肯順服,神的話就能解決一切難題!
來 4 : 12 - 13
詩 19 : 7 - 11
提後 3 : 16 - 17
o 財物的 /經濟的需要
有許多方法可以有效地供應教會會友財物 / 經濟的需要。這些需要可能是
◇住房
◇交通
◇食物
◇衣服
◇職位
◇醫療
◇照顧孩子
約壹 3 : 16 - 18
雅 2 : 14 - 17
林後 8 : 10 - 15
教會通常並沒有太多的資財和人力來解決財物的 / 經濟上的需要;因此,必須好好規劃,盡量多地照顧到有需要的會友。
解決財物的 / 經濟的需要的實際辦法
◇在教會的資金預算中劃出一部分作此用途。
◇為特別的需要而徵集特別的奉獻。
◇仔細評議和遴選所有請求資助的申請,以確定其是否急迫、是否恰當。
◇委派執事或「慈善委員會」監督這項事工。(閱徒 6 : 1 - 7 )
◇號召具有特殊技能的會友貢獻出自己的時間來幫助。
教會在開展這項事工時,一定要
◇有創造性
◇有智謀
◇有洞察力
◇謹慎
◇靈敏
o 某一些特殊的需要
有些特殊的會友群需要特別的關注,教會不可忽視聖經在這方面所賦予的職責;在解決這些特殊需要時有一些注意事項,與物質 / 經濟需要方面的注意事項相同。
有這類特殊需要的人大致有
◇寡婦
◇孤兒
◇未婚母親
◇帶兒女的離婚婦女
◇有(生理、心理或情感)缺陷的肢體
關鍵是要徵募並培訓熱心而有才幹的會友,在牧師、長老或執事的監督下開展這項事工。
*只要每個肢體都貢獻出自己的一份時間、技能和資財,身體真正的事工需要就能得到滿足。*
作業:為什麼許多教會似乎都忽視了會友在這些方面的特殊需要?問題的癥結何在?
5.家庭事工與結婚離婚
o 家庭的概念
不論在何種文化背景下,教會成功的一個關鍵就是針對家庭的事工和由家庭所從事的事工。無論是在僅由夫妻和兒女組成的小家庭中,還是在包括了父母及其他親戚的大家庭裡,都有一個共同的宗旨,就是要倡導合乎聖經的家庭生活。
記住:第一個婚姻是神所設定的,第一個家庭是神所建立的。聖經:
◇把教會稱為「神的家」
彼前 4 : 17
加 6 : 10
◇花大量篇幅講論、看顧和管理家庭
提前 5 : 4 - 8
◇用夫妻關係比喻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弗 5 : 21 - 33
◇以父親作為神的形象
來 12 : 5 - 11
◇教導說,教會屬靈領袖的一個主要條件是要證明能夠管理和帶領自己的家庭。
提前 3 : 4 - 5
在全世界許多國家,家庭和傳統的家庭價值觀正在崩潰。有的地方的離婚率超過了 50 %,其中也包括基督徒的家庭!
「三位一體」其實並不等同一個「家庭」,但神的三個位格之間的關係正好是在家庭中應當提倡和教導的那種關係;例如:
◇價值平等
◇相互敬重
◇彼此服事
◇無私的愛
◇各盡所能
◇單一目標
◇合一中有多樣(「三位」)
◇多樣而又合一(「一體」)
o 基督化家庭
教會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促進、支持、倡導和鞏固基督化的家庭:
◇安排整個家庭都能參加的教會活動,例如
√娛樂
√遊戲
√電影
√用餐
◇鼓勵各個家庭一起在教會裡敬拜神
◇以家庭為單位參加針對家庭需要的事奉
◇定期教導聖經關於婚姻的原則,重點是:
√以基督為中心的家庭
弗 5 : 18 - 21
√在神面前的盟約
瑪 2 : 14 - 15
太 19 : 4 - 6
√交託委身(一男一女、至死方休)
瑪 2 : 14 - 15
√伴侶(配偶、夥伴)
瑪 2 : 14 - 15
創 2 : 18 (「合適的助手」)
√相交(開放坦誠地聯繫交流)
伯 2 : 9 - 10
√相通合一(屬靈和肉體合而為一)
創 2 : 24
◇組織講座、研討會,討論和教導如下問題:
√如何解決夫妻爭端
√聖經教導的夫妻雙方的不同角色和職責
√對婚姻的忠實
來 13 : 4
出 20 : 14, 17
√婚姻裡正當的性滿足
林前 7 : 1 - 9
√調整與達到對婚姻的期望
√結婚是與一個不完美的人結合、接納與協調
√在主裡彼此順服
√平衡家庭的財務收支
√以主的教訓養育兒女
箴 22 : 6
弗 6 : 1 - 2
西 3 : 20 - 21
路 2 : 51 - 52
來 12 : 5 - 11
√看顧父母和其他親屬
提前 5 : 8
註:箴言書、弗 5 : 18 - 6 : 4 及彼前 3 : 1 - 7 是講論夫妻關係及父母子女關係的極好教材。
◇提倡由父親在家裡主領讀經、禱告和分享
伯 1 : 4 - 5
申 6 : 1 - 9
弗 6 : 1 - 4
◇堅決反對離婚,並用聖經的教訓來教導這個問題
教會一定要明確宣佈對離婚和再婚的立場。不但要進行婚前輔導,還要為那些有衝突、有問題的夫妻提供婚姻輔導,嚴肅告誡他們離婚的後果及其帶給子女的惡劣影響。
*持續而一致的聖經教導能大大地堅固教會中的各個家庭*
作業:教會對當前世界上家庭狀況的惡化負有什麼責任?一個地方教會能怎樣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o 結婚與離婚
在討論結婚、離婚和再婚的問題之前,我們至少應當恭敬而認真地研讀以下章節:
創 2 : 20 - 25
申 24 : 1 - 4
瑪 2 : 13 - 16
太 19 : 1 - 12
林前 7 : 1 - 40
弗 5 : 18 - 32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清楚地概括出一些重要的觀點和原則。
◇一男一女的神聖婚姻是神所設立的
◇合乎聖經的婚姻是以委身(終身交託)和伴侶(配偶、助手)關係為基礎的
◇聖經所說的婚姻是要努力達到靈、魂、體的親密合一
◇應把性事視為婚姻裡的享受,而不僅僅是繁殖後代的途徑
◇生養兒女能夠加強家庭的合一,卻不能使之合一
◇神要婚姻持續終生
◇神恨惡離婚的事
◇離婚和再婚雖然不是不可饒恕的罪,但也是極其嚴重的事
在基督教正統(福音派)中對兩個問題一直沒有一致的意見。牧師必須確定一個自己的立場,並闡明自己的觀點。講這兩個問題的是馬太福音 19 章和哥林多前書 7 章。
離婚的理由
太 19 :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
正因為有這個例外的「緣故」,才產生了所有的那些爭議和迷惑。可 10 : 10 - 12 和路 16 : 18 中的平行經文並沒有提到這個例外;但太 5 : 31 - 32 又提到了這個例外。應當牢牢記住幾點:
◇這個例外只出現在寫給猶太人的馬太福音中
◇和合本聖經譯作「淫亂」的希臘文詞語「porneia」可以指婚的前性關係、婚外的通姦、或一般的不道德。 具體含義要根據上下文而定 。
◇如果耶穌所說的「淫亂」正是「姦淫」的意思,那他為何要在同一個句子中用不同的詞來表達這個意思呢?
◇請注意太 19 : 10 所描述的門徒的驚愕。這種反應說明他們對耶穌的教訓感到十分驚奇。
◇根據馬太福音的猶太背景,「淫亂( porneia )」可以指
√在訂婚後、婚禮前所發生的不正當的性關係。猶太人的訂婚期通常為一年,訂婚後要有一紙離婚證明方能解除婚約。
參閱太 1 : 18 - 25 所記載約瑟和馬利亞的情形。
√律法所禁止的近親通婚。
√對婚姻的不忠(例如:通姦)。問題是:有多少次的通姦行為就算是對婚姻的不忠──一次、兩次、三次…還是一貫性的?
◇猶太拉比對離婚的理由有兩種不同觀點:
1)只能是為姦淫的緣故
2)無論是為了何種緣故
從門徒的反應來看,可能兩種觀點都不為耶穌所贊同。
◇對再婚也有不同的看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觀點:
1)只要符合那個「例外」條件就可再婚。
2)如果符合「例外」的條件,可以離婚,但不可以再婚。
3)只要一成婚,就絕不可以離婚;因此,任何情況下的再婚都是犯姦淫。
4)如果違背馬太福音 19 章、馬可福音 10 章和路加福音 18 章,其結果就是再婚的雙方是長期處於犯姦淫的狀態。
林前 7 章
這一重要篇章:
◇極力強調一男一女終生信守婚約的觀點
◇認為婚姻中的性關係是好的
◇允許信徒讓不信的配偶離去,與之離婚,而沒有提到任何理由
◇除了喪偶情況,沒有提到再婚的問題;如果喪偶,未亡人可以再與信主的人結婚
◇信主的人不可離婚;即使離了婚,也不可再婚,以留下和好的可能性
◇教導說,根據具體情況,結婚或不結婚都好
◇離婚不是神所預定的
◇信主的人要為神給他們安排的生活狀況而滿足
建議 :
牧師和長老應當認真研讀聖經,達成共識,明確闡述教會對以下問題的立場:
◇婚姻
◇(如允許)離婚的條件
◇(如允許)離婚後的再婚
還有一點很重要:教會要教導會眾, 離婚和再婚並不是不可饒恕的罪 ;而且,教會還要開展針對離婚者、尤其是那些帶孩子的離婚者的事工。
註:聖經牧訓對此問題的看法如下:
◇人不能違背在神面前所立的婚誓
◇一旦成婚,聖經就沒有給出離婚的餘地
◇再婚就是犯姦淫;只有在一方配偶已經亡故的情況下才可以再婚
本觀點是基於
◇太 19 章耶穌的教訓
◇創 2 章神所設立的神聖婚姻
◇認為太 19 : 9 中「淫亂( porneia )」一詞指的是在訂婚期間所發生的不正當性關係,就像約瑟所懷疑馬利亞的那樣
◇門徒對耶穌新鮮教訓的驚愕反應
◇林前 7 章和羅馬書 7 章的加強教導──婚姻是一個一生之久的過程,惟有死亡才能解開這個關係
幾個世紀以來,教會沒有堅持聖經教導的真理,迎合了人們的罪惡慾望,以致造成了西方基督徒中極高的離婚率。離婚使家庭受到破壞,產生了惡劣的影響!
教會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來切實地開展家庭事工:
◇教導聖經關於家庭事務和家庭關係的真道
◇提供婚前和有關婚姻 / 家庭的輔導
◇倡導合乎聖經的家庭生活
◇積極促進和支持教會裡的家庭生活
◇切實體現家庭的重要性
作業:你能想出哪些具體的辦法堅固教會裡的家庭?請把它們一一列舉出來。實施這些辦法可能遇到哪些主要的障礙?
6.奉獻金錢與作好管家
o 最基本的概念
教會的事工需要經濟來源;神的計劃是: 各地方教會的事工基本上由本堂的會員提供資助 。
「作管家」的工作不單單是奉獻錢財,而是包括精明地 籌集、保管、使用和核算 教會的財產及各位會友所奉獻的財物。關於教會的預算、經濟活動、抵押、基金籌措、人員工資等問題,我們將在本課程後面「教會的行政管理」部分加以講論。這裡所講的主要是為資助教會事工而作出奉獻的一些原則,以及個人理財的原則。
新約聖經明確指出,教會的每個會友都要定期奉獻部分錢財資助教會事工。林前 16 : 1 - 2
會友應奉獻:
◇供應其他肢體的需要
◇維持教會的設施和日常開支,支持事工項目
◇保證福音能夠傳向失喪的人,會眾也能得著神的話的教導
◇為神帶來榮耀,使他得著稱頌。
後面「教會的管理」部分還將詳細講論。聖經還很明確的教導: 教會應負擔牧師的生活費用 。
從實際運作上講,教會完成大使命也需要用錢。
要為主 造就門徒 ,神的子民必須 奉獻錢財 。
林前 9 : 7 - 14
提前 5 : 17 - 18
教會成員按聖經作奉獻是靈性成熟的一個極好的表現──這是因為,如果我們已經先把自己獻上給主,也就必然會把錢財奉獻出來。
林後 8 : 1 - 5
*倘若我們真的是主的人,那麼我們的金錢也將是主的。*
不按聖經作奉獻的會友是還沒有承認耶穌基督為主! 羅 12 : 1
o 作奉獻的原則
提到基督徒的奉獻,首先會提的問題恐怕就是:這與舊約的什一奉獻有什麼關係嗎?
首先要牢記幾個重要的觀念:
◇什一奉獻(奉獻頭上的十分之一,即 10 %)的概念是在律法之前就已有了的。
亞伯拉罕,見創 14 : 7 - 24
雅各,見創 28 : 20 - 22
參閱來 7 : 1 - 10
◇什一奉獻是摩西律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猶太人若是盡完所有當盡的奉獻義務,其總值可以達到收入的 30 %。
利 27 : 30 - 32
民 18 : 26 - 29
瑪 3 : 8 - 12
◇奉獻的是頭上的(最好的) 10 %。
來 7 : 4 - 5
箴 3 : 9 - 10
◇耶穌從未廢止什一奉獻;他從來沒有說要「停止奉獻」。他只是說,不要藉著誤用或曲解律法干犯什一奉獻的定例。
路 11 : 42
路 18 : 9 - 14
◇新約沒有任何一處吩咐基督徒作什一奉獻,也沒有任何一處禁止基督徒作什一奉獻。
那麼,基督徒應該怎麼辦呢?
每個基督徒都得在主面前決定自己奉獻的方式。他若覺得應該如此,可以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主的事。除了定出奉獻的比例之外,他還應該遵照聖經妥善地保管和使用這些奉獻款。他可以把這些款項全部奉獻給教會,也可以在適當的時候用在別的一些事工上。太 6 : 1 - 4 、林前 16 : 1 - 2 和林後 8 - 9 章清楚地闡明了基督徒奉獻的基本原則;總結如下:
◇要將自己先獻給主
◇要比照主對你的賜福而獻
◇要定期奉獻
◇奉獻是為了得著神的稱許,而非人的讚揚
◇要無私地獻
◇獻得甘心
◇獻得樂意
◇不要勉強
◇要懷著感恩之心而獻
◇要慷慨地獻
◇有目的地獻
只要教會遵照聖經而奉獻,神就應許他將
◇供應教會的需要
◇供應聖徒的需要
◇加添恩賜
◇賜給奉獻者屬靈的福氣
◇使福音傳得更廣
而神自己也將被稱頌、得榮耀。
我們也應當象馬其頓的基督徒那樣,把在奉獻的事工上有分視為一種 殊榮 (林後 8 : 3 - 5 )──在這裡,他們再三提出奉獻的請求;而在出埃及記中,眾人為建帳幕而多多奉獻,最後只好請他們不要再奉獻!(出 35 : 20, 29 ; 36 : 6 - 7 )
既然神的話語已經闡明奉獻的原則和對奉獻者的應許,為什麼仍然只有很少的基督徒為主的事奉獻呢?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許多基督徒敢於把自己的永久命運托付給神,卻不肯把自己的錢財托付給他。還記得種與收的法則嗎──「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在錢財上也不例外!
林後 9 : 6
o 有阻攔的原因
那麼許多基督徒究竟為什麼不按聖經作奉獻呢?
其原因可能為:
◇自私自利
◇被財富所迷惑
◇害怕所餘不足
◇貪財愛錢
◇不信任神
◇不愛神
◇屬世的思想
◇對其它事物的想望
◇不善理財
◇欠債未還
◇奢侈的生活方式
以下與奉獻有關的聖經章節是應當認真研讀的:
太 6 : 1 - 4
太 6 : 24 - 34
可 4 : 19
路 12 : 13 - 21
路 16 : 13 - 15
徒 5 : 1 - 11
提前 6 : 3 - 10
提前 6 : 17 - 19
來 13 : 5
倘若我們真正尋求神和神的國,這就會反映在我們的奉獻上。
太 6 : 33
o 作管家的提示
如前所述,神不但關心我們為他的事作的直接奉獻,他也在意我們怎樣支配留在手中的那部分錢財。
若能妥善理財,對教會所作的奉獻也會增加。
需要牢記在心的一個重要觀念是:
一切都是屬於神的,我們只是奉命來作管家,管理神允許我們擁有和使用的那一部分。
詩 24 : 1
詩 50 : 10 - 11
該 2 : 8
一個作 管家 的人
◇並非財物的主人
◇要對財物的主人負責,所以必須精明地使用被托付給自己的東西。
太 25 : 14 - 30
以下是一些關於理財(作管家)的純正教訓:
◇向人借錢就會欠人情,是作了債主的奴僕。
箴 22 : 7
◇若向人借貸就一定要償還。
詩 37 : 21
◇要謹慎,不要隨便為別人作保借債。
箴 11 : 15
箴 22 : 26 - 27
◇要妥善管理神所托付給你的錢財。
路 19 : 11 - 26
◇勿以發財為動力。
箴 23 : 4 - 5
提前 6 : 9 - 10
◇要適當積攢和投資。
路 19 : 23
◇要學會精明地理財。
路 16 : 1 - 12
◇定一個預算,並要遵守它。
◇切勿舉債奢侈度日。
◇根據實際收入情況確定一種適當的生活方式和一個合理的生活標準。
◇不要大量積財,也不要作不必要的儲備。
路 12 : 13 - 21
雅 5 : 1 - 3
◇不可貪慕或攀比別人的生活方式。
出 20 : 17
◇要關心屬靈的事,不要專注於屬地的事物。
太 6 : 33
◇工作要像是為主作,而不僅是為了報酬。
西 3 : 22 - 25
記住, 節制(自製) 是聖靈所結的一種果子,它適用於生活的每個方面(包括錢財方面)。
加 5 : 22 - 23
既然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為何不用所有的一切來推進神的計劃、供應家庭的正當需要呢?
路 12 : 20
伯 1 : 20 - 21
廣有世上財物,不如在神面前富足。
路 12 : 21
神若使你富足,就當把錢用在神的事情上。
提前 6 : 17 - 19
看一個人怎樣使用神所托付給他的財物,就能看出他的心究竟在哪裡。
錢財本身無所謂好壞,但我們對待錢財的態度和使用錢財的方式卻能反映出我們實際的屬靈狀況。
*除非我們學會精明地使用物質的資源,否則神不會將屬靈的事托付給我們。* 路 16 : 10 - 11
作業:在奉獻和理財方面,教會最急需的教訓是什麼?
7.關於屬靈恩賜的問題
屬靈恩賜的專題既是十分重要,又是被多人誤解的。
講這個專題是為了讓人:
o 明白屬靈恩賜的本質
o 正確運用屬靈的恩賜
o 避免濫用和誤用屬靈的恩賜
如果沒有教會肢體正確運用自己的屬靈恩賜來建造基督的身體,身體就不可能漸長成熟。只有當肢體都把各自的屬靈恩賜運用起來的時候,教會的事工才會有果效。
什麼是屬靈的恩賜?在教會裡應當怎樣運用屬靈的恩賜?如同以往一樣,我們首先要來看 聖經的教訓 。
o 概念的定義
屬靈的恩賜是 神所賜下的特殊能力, 為了讓教會在耶穌基督裡漸長成熟,而用來事奉教會的。
「屬靈恩賜」的希臘原文是「charis」=恩典;「charismaton」=恩典(恩賜)。
我們首先一定要把屬靈的恩賜和天賦的(自然的、天生的)才幹區別開來。
自然的才幹 | 屬靈的恩賜 |
·出生時就有 | ·得救時才有 |
·是人個性的一部分 | ·由聖靈分給 |
·得救與未得救的人都有 | ·得救的人才有 |
·沒有屬靈的目的 | ·為著屬靈的目的 |
天賦(例如演講的才能)若是交給聖靈來掌管,也可以用來建造教會。但我們若憑自己的力量來使用天賦的才幹和能力,卻不能完成神在教會中的工作。(林後 3 : 4 - 6 ,約 15 : 5 )
屬靈的工作必須用屬靈的能力來作。
西 1 : 28 - 29
弗 3 : 20
o 關鍵的經節:
林前 12 : 1 - 11
林前 12 : 27 - 34
林前 13 : 8 - 12
林前 14 : 1 - 40
羅 12 : 3 - 8
弗 4 : 7 - 13
提前 4 : 14
彼前 4 : 10 - 11
o 聖經的教導
◇每個基督徒都有聖靈的恩賜
徒 1 : 4
徒 2 : 38
◇屬靈恩賜是在得救時由聖靈所賜給的
林前 12 : 11
◇每個信徒至少都有一種屬靈的恩賜
彼前 4 : 10 - 11
◇屬靈的恩賜不是為著個人的好處,而是為著建造教會,使肢體同得益處
林前 12 : 7
彼前 4 : 10 - 11
並要事奉基督的身體
弗 4 : 7 - 13
◇所有的屬靈恩賜對教會來說都有價值,都不應當被忽略。
羅 12 : 3 - 8
提前 4 : 14
◇屬靈恩賜若被濫用或誤用,就會使人驕傲,帶來身體內部的不和。
林前 1 : 4 - 13
林前 14 : 20 - 21
◇各種各樣的恩賜都可以在教會裡使用而不致引起紛爭。
林前 12 : 4 - 6
林前 12 : 14 - 20
◇神吩咐基督徒使用自己的屬靈恩賜。
彼前 4 : 10 - 11
提前 4 : 14
o 恩賜的種類
基督徒對屬靈恩賜的數量和種類並無一致看法。根據羅 12 章、弗 4 章和林前 12 章的有關章節,可以列出 24 種不同的屬靈的恩賜、聖靈的顯現、以及有恩賜的事奉者。有人把這些恩賜分為三類:(證據) 記號性的 、 講論性的 、和 服事性的 。
告誡:以下的分類法可供參考,但不可把它們當作聖經來看待。應把重點放在屬靈恩賜的作用、目的和運用上。
叫人得益的聖靈顯現:
林前 12 : 7 - 11
1)智慧的言語
2)知識的言語
3)信心的恩賜
4)醫病的恩賜
5)行異能的恩賜
6)作先知的恩賜
7)辨別諸靈的恩賜
8)說方言的恩賜
9)翻方言的恩賜
有恩賜的事奉者:
林前 12 : 28
10)行異能的
11)幫助人的
12)治理事的
弗 4 : 11 - 12
13)使徒
14)先知
15)傳福音的
16)牧師
17)教師
* 註:有人把「牧師-教師」合而為一。
恩賜(為作事奉的):
羅 12 : 6 - 8
18)說預言(原文=「作先知講道」)
19)作執事服事
20)教導人
21)勸化人
22)施舍人(奉獻滿足別人的需要)
23)治理人
24)憐憫人
頗有意思且有教益的是,在以上各段講論屬靈恩賜的基本篇章之後,都有一番勸勉, 叫人彼此相愛、並在愛中運用恩賜 。
林前 13 : 1 - 13
弗 4 : 15 - 16
羅 12 : 9 - 10
*最能建造基督身體的恩賜是彼此相愛,如基督愛我們一樣。*
作業:在以上講論屬靈恩賜的內容裡,哪些部分最使你感到驚訝?哪些部分對你個人的幫助最大?
o 今存的恩賜
當今教會對屬靈恩賜的問題有許多不同的觀點;總的說來大致有三種:
1)新約中提到的恩賜如今 全部都還存在 。
2)新約中提到的恩賜如今 全部都不存在 。
3)新約中提到的恩賜如今 大部分還存在 。
因為不可能根據聖經直接宣佈某個觀點是正確的或錯誤的,但我們或許可以對它們作出一番可供參考的評論。
觀點 1 : (所有的恩賜都還存在)
◇此觀點不免忽略了某些恩賜的暫時性本質和目的。
◇在大多數教會中看不到所有的恩賜被運用。
觀點 2 : (所有的恩賜都已不存在)
◇忽略了有些恩賜是為建造教會而賜下的,這仍是當前的需要。
◇無視當今顯然存在的一些恩賜。
◇此觀點主張全體信徒都要靠著聖靈的大能、運用自己天賦的才幹來事奉教會。
觀點 3 : (大部分恩賜都還存在)
◇此觀點肯定有一些「聖靈顯現」恩賜的本質和目的是暫時性的,而大部分則是永久的。
◇引用林前 13 : 1 - 13 證明有些恩賜是為建立教會而暫時賜下的。
◇有了內住聖靈的同在和神完備的啟示,有些恩賜不再為教會所需要。
◇教會歷史似乎可以證明,有些恩賜的確是「消失」了。
◇其它(和後來)的新約書卷再沒有勉勵信徒追求和運用某些恩賜。
至此可以看出,《聖經牧訓》所持的顯然是第 3 種觀點,但也尊重別人的不同意見。
《聖經牧訓》主張下列恩賜是暫時性的,至今已經止息。它們在一段時期內是必要的──在聖經寫成以前,為了建立教會、並證實所傳的信息。(閱來 1 : 1 - 2 ;猶 3 ;林前 4 : 6 - 7 )
暫時性的聖靈顯現:
1)智慧的言語
(閱雅 1 : 5 - 7 )
2)知識的言語
聖經已經完成。
(閱西 1 : 9 ;西 2 : 2 - 3 ;林前 2 : 10 - 16 )
3)信心的恩賜
雖說每個基督徒都具有信心(羅 12 : 3 ),但有些人似乎格外地有信心。這在今天可能仍然如此。
4)醫病的恩賜
雖然這種醫病的恩賜可以說已經不存在了,但直到如今,神有時仍然特別應允人的禱告醫治他們的疾病(雅 5 : 13 - 16 )。新約所說的醫治通常是在傳福音的時候進行,為的是證實福音和傳福音的使者。
5)行異能的恩賜
與「醫病的恩賜」相同;今天神的能力顯在每個信徒的身上,使他可以行「異能(神奇的大事)」。(見弗 1 : 18 - 20 )
6)辨別諸靈的恩賜
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今日仍然幫助我們能夠辨別諸靈。(閱約壹 2 : 18 - 27 ; 4 : 1 - 4 )
7)說方言(外國語)的恩賜
也許今天個人還能在私下說方言,但它已不再是為了團體的敬拜。說方言曾是向非基督徒顯現的一個兆頭。(閱徒 2 : 5 - 12 ;林前 14 : 1 - 39 )
8)翻方言的恩賜
今天,有了聖經和聖靈的同在,方言在教會的團體崇拜中並無實際意義。
暫時性的有恩賜的事奉者
9)行異能的人
此恩賜的原本目的已經不復存在;在聖經所記的大行異能的時代,神跡都是為了證明神的人和他們所報的信。
摩西──出埃及
證明神的能力高於法老,高於埃及「眾神」
以利亞──證明神的能力高於巴力
耶穌──證明他就是彌賽亞
新約使徒(使徒行傳)──建立教會,證明他們與耶穌有著直接的聯繫
10)使徒
使徒的職分是暫時性的,是為建立教會而設。自馬提亞被揀選代替猶大以後,就再也沒有指派繼任者。
這樣,當今教會就只剩下 11 種恩賜 / 有屬靈恩賜的人了。註: 3 類都提到「作先知 / 說預言 / 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剩下的若非講論性的恩賜,就是服事性的恩賜,因為教會已不再需要初建時的「證據(記號)性的」恩賜了。彼前 4 : 10 - 11 則乾脆不提任何證據性的恩賜;當然,也可以說它們已經被包括在「講論性的恩賜」當中了。
以下是對教會裡現存恩賜的一個簡要概述:
1)作先知講道
先知就是宣講神的話的人,他有兩個基本的職能:
◇預言將來(看遠)
◇闡明真理(看深)
由於神的預言已經完全寫在了聖經裡,這兩個職能中的一個(預言將來)也已不存在。(閱啟 1 : 19 ; 22 : 18 - 20 )
如今,「作先知講道」的恩賜的職能就是: 放膽無懼地講說神的真道 。
從這個角度來說,許多傳道人和教師都是「先知」(作先知講道的人)。
告誡:要用愛心謹慎地運用「作先知講道」的恩賜。
弗 4 : 15
信心是作先知講道的一個基本要素。
羅 12 : 6
2)幫助人 ──自己的事工就是支持和援助別人去完成神的工作。
(閱羅 16 : 1 - 2 )
3)治理事 ──指導和操辦教會日常事務。
4)傳福音 ──主要恩賜就是向失喪的人傳福音。雖然只有部分信徒具有這種恩賜,但所有的基督徒都要傳福音(徒 1 : 8 )。
5)牧師 ──牧養神的群羊,看顧他們靈、魂、體的需要。牧師必須牧養。
(閱約 21 : 15 - 17 )
6)教師 ──教師的恩賜就是研讀並準確教導神的話,幫助會眾明白和運用它。教師必須教導神的話。
7)服事(執事) ──直接針對別人的實際需要而事奉。服事者一定要倚靠神的力量、為他人的益處而事奉。
8)勸化 ──此項職分就是勸勉、激勵別人以神的方式來作神的工(腓 4 : 2 )。擔任此項職分的人一定要常常勸勉別人。(來 10 : 24 - 25 )
9)施捨(給予、奉獻) ──施捨者的職分就是甘心把自己的財物慷慨捐助有需要的人。他們要慷慨地施捨。
10)治理(領導) ──即領導和管理別人的人(例如作監督)。他們要勤勉公正地治理。
11)憐憫人 ──這項職分就是感受和表達對別人的同情和憐憫。但一定要作得滿有喜樂。
彼前 4 : 10 - 11 概括了神為屬靈恩賜所設定的宗旨和對它們的計劃: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基督徒要運用自己的屬靈恩賜服事別人,從而
◇建造基督的身體
◇把榮耀歸給真神
屬靈恩賜不是為著使用這恩賜之人的個人利益;聖經也完全沒有這樣的意思。然而,只要你正確地運用屬靈恩賜,就必定會感到喜樂和滿足!基督徒總要謹慎,不可為高抬自己而用自己的屬靈恩賜與別人作比較。所有的恩賜都是重要的、有價值的。
o 認識你的恩賜
1.求神將你的屬靈恩賜指教給你。
林前 2 : 12 - 13
2.衡量自己從得救以來對於事奉教會的願望和興趣。
3.請教靈性成熟的弟兄姊妹,看他們認為你的恩賜是什麼。
4.著手遵照聖經在當地教會裡開始事奉;這樣,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都會發現你的屬靈恩賜!
作業:你的屬靈恩賜是什麼?怎樣能妥善地運用它們來事奉教會?
8.教會的管教(紀律)
教會由於多年來忽略管教的事,以致自身十分軟弱,並且被罪所充斥。 「教會的管教」之所以被忽略,是因為實施它時令人不快;同時,也曾因人們沒有正確地領會它而被人濫用過。
討論的起點仍舊是聖經。我們將針對一些具體問題給出答案,真理自然就會明晰起來。
o 什麼是教會的管教?
教會的管教就是對付教會裡已知之罪的過程,是通過
◇責備
◇懲戒
◇糾正
教會裡的某個犯了罪的肢體,而達到挽回這個肢體的目的,幫助他恢復與神和與教會的關係。
「管教(紀律)」一詞通常含有「訓練」的意思。但是在這裡,它更多是指 糾正 和 懲戒 。
以下的重要篇章是與教會管教有關的:
1.太 18 : 15 - 20
2.林前 5 : 1 - 13
3.加 2 : 11 - 14
4.加 6 : 1
5.提前 5 : 1, 19 - 20
6.帖後 3 : 6 - 15
雖然新約的其它地方還有責備和糾正的例子,但以上篇章已經闡明了其基本原則。
o 為什麼要實施教會的管教?
實施教會的管教,是為了暴露身體中的罪,使之得到糾正、教會得以潔淨、犯罪的肢體能夠恢復團契。
教會的管教不是為了處罰,不是為了報復,也不單單是為了暴露某個肢體的罪,而是為了補救和挽回(閱來 12 : 5 - 11 );也是為了叫人在義上得到訓練。它的根本目的就是使罪得到清除、教會保持潔淨(林前 5 : 6 - 7 )。
o 應在何種情況下實施教會的管教?
◇當一個肢體得罪了其他肢體時。
太 18 : 15
◇當教會裡有著公開、醜惡、沒有悔認的大罪時。
林前 5 : 1 - 2
◇當某個肢體不遵從教會的教訓、或是明顯不按規矩而行的時候。
帖後 3 : 6 - 15
◇當某個肢體有明顯假冒為善的行為之時。
加 2 : 11 - 13
◇當某個肢體偶然被過犯所勝的時候。
加 6 : 1
◇當教會某個領袖受到控告的時候。
提前 5 : 19
當某種罪的行為或思想對教會產生負面的影響、玷污基督之名的時候,就要實施教會的管教。
o 怎樣實施教會的管教?
以下是一些以聖經為根據的基本指導方針,但可能有些情況並不符合這樣的模式,碰到這樣的特殊情況就得特殊處理。
1.涉及的人數要盡量少。
o 如果被得罪的只是一個肢體,那就只要被得罪的人去找犯罪者對質。
o 如果是一個或更多的會友撞見某個肢體在犯罪,他們就要盡可能地責備他、挽回他。
2.只有當犯罪的肢體不肯配合、不願悔改的時候,才要讓其他的人加入。
o 先讓 2 、 3 位靈性成熟的肢體去責備他。
o 只有在犯罪的肢體不肯聽從的情況下,才需要作進一步處理。
3.除非是絕對必要、完全恰當,教會才可以把事件公諸於眾;即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最基本的內容之外,也不要公佈太多的細節。
4.不可輕率地控告教會領袖。
5.牧師和 / 或長老們要先禱告,然後認真調查事件始末,待確有把握時再實行管教。
o 教會的管教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方式?
可以根據罪的性質和程度,在以下方式中作出選擇:
◇個別警告和勸戒
◇盡可能在私下督責認罪並改過
◇如確有必要,可以公開督責認罪並改過
◇如有需要,則應進行輔導、教導,並採取糾正性的行動
◇如恰當的話,當與被冒犯的人和好
◇給被管教者一段受人監督的考驗期
◇禁止其參加教會的團契
◇不讓他領主的晚餐
◇最終手段是開除其會籍
*私下處理私下犯的罪,當眾處理當眾犯的罪。*
o 哪些人應參加施行教會的管教?
◇(如恰當的話)被得罪的肢體
◇靈性成熟的會友(多半是牧師或長老)
◇(在個別極端的情況下)全體會眾
◇必須是自己在主面前潔淨的人
*應當根據所犯之罪的性質,只讓非到不可的人參加。*
教會的管教是必需的,但在實施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以防
◇苛刻地評斷人、定人的罪
◇自以為聖潔的思想
◇假冒為善的行為
◇在教會中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傳播罪惡(除非是作為警戒)
◇為撒但提供利用罪的機會
教會的管教是為了對付基督身體中的罪,所以,一定要用合乎聖經的方法來實施,決不能把它搞成一場「迫害」。
*正確的教會管教,應當是由敬虔的人懷著挽回罪人的真誠願望溫和地責備他。*
作業:為什麼大多數教會通常並不實施「教會的管教」?這種忽略給教會帶來的後果是什麼?
9.教會中出問題的25個原因
教會中出現的大多數問題(包括沒有屬靈的長進)都可以歸根於幾個根本原因,影響了教會的功效。以下是 25 個最常見的根本原因:
1.隨從人,不隨從基督。
林前 1 : 10 - 17
2.只舉行徒有其表的活動,卻不看顧和服事會眾。
雅 1 : 27
3.沒有真正能夠促進合一的團契和「肢體生活」。
腓 2 : 1 - 4
4.容忍教會中的淫亂及其它的罪。
啟 2 : 20 - 22
5.不實施教會的管教。
林前 5 : 1 - 5
6.不教導和遵行聖經的純正道理。
提後 4 : 1 - 5
7.容忍教會中有假教師和錯謬的教訓。
啟 2 : 14 - 16
8.屈從於世俗的慾望,在真道上妥協。
林後 4 : 1 - 2
9.不倚靠神的大能而憑一己之力作工。
林後 3 : 4 - 6
林前 2 : 1 - 5
10. 追求人數的增加,卻不注重靈性的成長。
加 6 : 11 - 13
11.失去了單純愛基督、事奉基督的心。
林後 11 : 3
12.注重社交需要和物質需要,忽略屬靈需要。
羅 14 : 17 - 18
13.只把教會看作是建築和預算計劃,而不是由信徒所組成的基督的身體。
彼前 2 : 4 - 5
14.以世俗的,而非基督的標準來衡量成功。
啟 3 : 1 - 2
15.行動憑眼見,不憑對神的信心。
林後 5 : 6 - 10
16.會友不運用自己的屬靈恩賜加入事工。
彼前 4 : 10 - 11
17.容忍會友偏心待人。
雅 2 : 1 - 13
18.被靈性不合格的領袖所領導。
提前 3 : 1 - 7
來 13 : 7
19.人為造成「神職人員和平信徒」的差別。
林前 3 : 5 - 8
20.會友不遵照聖經的原則作出奉獻。
林後 9 : 3 - 5
21.傳福音與造就信徒的比重不平衡。
西 1 : 28 - 29
22.缺乏真正的敬拜和讚美。
來 13 : 15 - 16
23.沒有成為差傳教會。
林後 5 : 16 - 21
徒 14 : 26 - 27
24.沒有領會教會的目標──造就門徒,幫助人在基督裡成熟起來,以此榮耀神,並完成大使命。
太 28 : 18 - 20
25.以某個「教皇」或獨裁的牧師代替敬虔、可靠的領導班子。
彼前 5 : 1 - 4
徒 14 : 23
此外可能還有很多原因;但教會如能避免以上的問題,就很有希望達到神的標準,開展有效的事工。
作業:這 25 個問題有多少存在於你的教會?怎樣才能糾正這些問題?
10.合乎聖經的教會的5個特徵
真正合乎聖經的教會至少應該具有以下 5 個特徵:
1.愛基督,並彼此相愛
西 1 : 3 - 8
2.向失喪的人傳福音
腓 1 : 12 - 18
3.教導和遵行神的話
提後 3 : 14 - 17
4.在靈裡交通,彼此服事
腓 2 : 1 - 4
5.祈禱、敬拜、讚美神
徒 2 : 42 - 47
一個合乎聖經的教會是
◇信靠神的
◇領人歸向基督的
◇在基督裡造就人的
◇榮耀神的
作業:這 5 個特徵與通常用來評價教會的標準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