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耶穌的復活(二十  1-31)

約翰福音若在十九章完結,就平平無奇了,因為所有偉人傳記都以他們的死結尾,然而耶穌的故事是獨一無二的,他的死不是他一生的了斷,而是另一新工作的開始。

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參林前十五  7)。若主不復活,他只能帶贖罪之恩給人,不能為人預備更豐盛得勝的恩典,也不能在神的右邊坐著為王,將來更不能再回作全地的彌賽亞王,可見主的復活在神學意義上最少有三個要點:(1)證明罪得赦免,人可稱義(參羅四25);(2)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神的彌賽亞(參約五21、25-26;太十二38-40);(3)證明主必再回,在以色列中作王(參亞十一∼十四章)。主的復活在實際應用上也有三個要點:(1)給門徒膽量事奉神,叫他們知道所事奉的不是一個死去的教主,而是一個活的救主;(2)給門徒信心,肯定耶穌是基督、是神;(3)給門徒盼望,知道這復活了的主必再回來。

一、主的復活(二十  1-10)

A  空墳墓的發現(二十1-2)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四福音同記復活日的情形,細節相當繁複,但不是說不可能將整個復活日的故事併合起來。(注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即一周的新開始,「清早」原文  ,即凌晨三時至六時,參可十三35),(注  2)抹大拉的馬利亞(與其它婦女,參路廿四  1、10)往墳墓去。她加緊腳步,最先到達墳前,見石頭挪開,以為耶穌被搬走了,就急忙回頭告訴彼得和約翰。

B  空墳墓的證實(二十3-10)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彼得與約翰聞訊親去看個究竟(二十  3),約翰可能較為年輕,故先到達墳墓(二十4)。細心的約翰只在洞口朝內看(「看」         意「沉思的看」),不敢魯莽(二十5)。衝動的彼得隨後趕到,不假思索就衝進墓內,看見(原文  意「不假思想的看」)包裹耶穌身體的布巾齊整排列,只是人卻杳然(二十6),又看見主的裹頭巾收卷在一邊(「捲著」原文   意「整齊捲起」)(二十  7)。正疑惑間,約翰也進去,看見( 意「明白的看」)一切,便確信主已復活(二十8)。可是他們仍不明白聖經(如詩十六10)有關主復活的涵義(二十9,參路廿四44-45),於是便回家去了(二十10)。

二、主的顯現(二十  11-29)

A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二十11-18)

1.背景(二十11-13)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什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

馬利亞將空墳墓的消息告訴了彼得、約翰後,又回到墳墓去,在洞外哭泣(「哭泣」  意「沉靜的啜泣」,參十一31),因她連主的屍體也找不著,不能膏抹主,紀念主(二十11上;參路八2主醫治她的經過)。

當她往洞內觀望時,忽見兩天使在安放主的地方出現(這兩天使剛才向她的同伴顯現,參路廿四  4)。與天使對話時,她表露了對主深摯的懷念。注意她用「我主」而非「我們的主」(二十13)。

2.顯現(二十14-18)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他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 1)主與馬利亞的談話(二十14-16)

談話間,馬利亞覺察背後有人,轉身一看,原來是主。可能主復活後的形狀與前有些不同,亦可能因馬利亞太傷心難過,毫無準備耶穌會復活,所以還以為他是把主屍體搬走了的園丁(二十  14-15)。當主呼叫她的名字時,馬利亞從那熟悉的聲音就認得是主,並以極尊貴而親密的夫子名銜「拉波尼」(參可十51)稱呼他(二十16)。

( 2)主對馬利亞的吩咐(二十17-18)

主吩咐馬利亞不要「摸」他(二十  17上)。「摸」原文  意「黏附」,是現在命令式動詞,指不要如此緊貼著主。可能馬利亞呼叫「拉波尼」時已俯伏在地,抱著主的腳,不容他離開。(注  3)主向她解釋,因他還沒有回天家去(二十  17中),所以不能此刻就與他們永在一起(要在第二次來臨時才成)。況且,若主不回天家,也不會賜聖靈給他們(參十六7)。

主再吩咐馬利亞告訴其它門徒(二十  17下)(「我弟兄」,參太十二47-50)他要回天父那裡去,因為他在父的右邊有為門徒代求的職事,並在天家為門徒「預備地方」(參十四3)。

馬利亞照主所說的行了(二十  18)。

B  向十個門徒顯現(二十19-23)

1.主的顯現(二十19-20)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同一天晚上眾門徒(十門徒和他們的同人,參路廿四  33)在一處關了門(「關」字   意「關鎖」),召開秘密會議,因怕猶太人發覺。他們懼怕的原因可能是:( 1)他們的夫子被處死了,不曉得彼拉多的爪牙是否到處捕捉耶穌的門徒;(2)猶太人領袖曾說,凡認耶穌是基督的都會被逐出會堂(參九22);(3)他們的主亦曾預告,僕人所受的苦不會少於主人(參十五20);(4)或者此時猶太人已到處散播謠言,說耶穌的門徒把耶穌的屍首偷了去,因而才有所謂「復活」的事(參太廿八11-15)。

這時復活了的主衝破時空限制,忽然出現在他們當中,叫他們不必懼怕(即「願你們平安」之意(注  4))(二十  19),向他們證實他就是那受扎傷的主,門徒甚是喜樂(二十20)。

2.主的吩咐(二十21-23)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門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門徒安心,回復喜樂後,主就差遣他們繼承他的工作(二十  21,參十七18),向他們吹一口靈氣(參創二7同一動詞;結卅七9)。這是個象徵動作,配合下句「你們受聖靈」之言,叫門徒知道他們必得聖靈的幫助,完成主的差遣(二十22)。

他們工作之一就是赦免或留下人的罪(二十  23)。這不是說他們有赦罪的權柄(參可二5-7;徒十43),而是說有宣告世人之罪得赦免或仍留下的權柄。「赦免」與「留下」均是法庭常用語,有宣告罪狀、罪證成立的涵義。

C  向十一個門徒顯現(二十24-29)

1.多馬的疑問(二十24-25)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今次主的顯現是特為多馬的。多馬的問題是疑惑不信(參二十  27)。他是十二門徒之一(十二門徒已成為一個專用名詞,雖猶大已吊死),又名低土馬,是「雙生子」的意思。作者沒有記下為何多馬在復活日沒有與其它門徒在一起(二十25下)。肯特認為他可能獨自哀悼主的死,但從他對其他門徒作見證的反應看來(二十25上),他是因為不信主會復活,才沒有在第一個復活日與其它門徒一同聚集。

2.主的顯現(二十26-29)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一周後,主再打破時空阻隔,突然顯現在門徒眼前(二十  26),特別與多馬談話,並邀請他親自「體驗」主的真實,勸勉他不要疑惑,總要信(二十27)。

從十二章二十九節可知多馬已不需要「體驗」主的真實,因他已親眼看見主實在復活了,於是發出完全降服的宣言(二十  28)。猶太人從不敢稱呼人為主為神的,因那是極褻瀆的做法。如今多馬看見復活的主,就不再懷疑主不是彌賽亞了。多馬的「宣言」是本福音書內顯示主是神的另一明證。

主向全體門徒指出,真正的信不在乎眼見,而在乎人的見證(二十  25),這樣信的人才是真有福的(二十29)。

三、主的神跡  ---結語(二十30-31)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本段是全書的結束。約翰只提到主復活後行了很多其它神跡。「神跡」原文  意「記號」,尤指有關主的神性、工作、能力及滿足人需要等方面。可是約翰沒記載這些神跡是何種何類(二十30),例如:見二十一章一至十四節。他說他寫本書有兩個目的:(1)以神跡證實耶穌是基督、神的兒子、神的彌賽亞;(2)信神的兒子就可以得生命(二十31)。

結論

耶穌的復活不僅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也是信徒生活的盼望與動力,為人類闡明了生命的真義。此後,「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  20)。

復活是耶穌的自稱最大的證明;

復活是耶穌的自稱最終的證明;

復活是耶穌的自稱最廣的證明。

注文

1  參B. F. Westcott上引書第288頁對此有一個頗圓滿的重建。

2  B. A. G. (Bauer, Arndt, Gingrich),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Oxford, 1979r, p. 732.

3  H. A. Kent上引書第219-220頁。

4  同上書第2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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