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者
摩西。關於作者的問題,本書的內證十分豐富,例如:
( 1) 出十七4:「耶和華對摩西說: 『 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 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記念,又要念給 約書亞聽』」。
( 2) 出廿四4:「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這裡所提及 寫上的東西最少包括「約書」(Book of Covenant;出 廿一2∼廿三33),且包括了出十九章至二十章。
( 3) 出卅四27:「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這是耶和華第二次命令摩西把他的命令寫上。這次明顯是指出卅四10∼26十誡之複述。
從舊約開始,五經一直被認為是摩西的作品,甚至主耶穌基督自己亦曾多次見證五經為摩西所寫的(見太八 4,十九8;可一44,七10,十5,十二26;路五14,十六31,二十37,廿四27、44; 約五47,七19等),新約作者亦不約而同以五經為摩西所作,可見凡不以五經為摩西所作,而附會以「E」,「J」,「P」,「D」等版本被後人修輯而成者,就是不以主耶穌及聖經本身作者之見證為真實,故所有這些版本之學說我們均應予以拒絕。
(二)寫作日期
約於主前 1420年。
(三) 書名
在希伯來文聖經之題目原為「We'elleh shemoth」,意謂「和他們的名字」或簡稱作「名字」的意思。七十士譯本(LXX)則以「Exodus」取名之,意謂「出走」的意思;拉丁通俗譯本(Vulgate)亦以「Exodus」名之,故後來各譯本均以「Exodus」作為本書之名稱(中譯作《出埃及記》),這字亦曾出現於出十九1之中。
(四)寫作地點
西乃山麓曠野。
(五) 本書主旨
記述神將以色列人從為奴隸的國度救贖出來,及帶領他們進入神的國度之目的及經過。
(六)研讀方法
( 1)歷史記敘之研讀法:以本書純為神如何將以色列民族從埃 及法老手中解救出來,以保存其民族之歷史記錄。
( 2)靈意讀法:以本書純為預表性著作,預表新約信徒被神從罪惡中救贖過來,歸入他國度之目的及經過。
我們有絕對理由相信,本書實在是描述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救贖出來之歷史事實:
( 1)以色列國視之為他們民族發展之史實;
( 2)本書作者以寫實手法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實;
( 3)新約作者均以本書所載為事實般的引述,作為新約信徒的鑒戒(如林前十1-13;徒七;來十一27及以下經文等);
( 4)出埃及記之事實與各國歷史及考古之發現吻合;
( 5)以色列人遺下之古物(如嗎哪罐子、約櫃、亞倫之杖,以及各處發掘出來之考古物)均指出本書所載乃為歷史事實。
是以我們必須視本書為歷史事實,然而,我們卻不能忽略其中屬靈意義。
(七) 預表之意義及應用法
預表( Typology)的意思,就是說,在舊約中的某人物,某事件,某物件(在舊約者為type),實際上指著新約的某人物,某事件,某物件(在新約者為Antitype)來說的。有關預表之應用,有各種不同的態度:
1.有人完全反對預表之說;
2.Marsh's law(1757-1839之Bishop Marsh所主張):除非在新約中有引用過作預表者,否則不可以應用預表之解釋;
3.有人認為舊約所有記載,均有靈意預表的意思(Philo, Ambrose, Origen, Jerome 等);
4.有人認為新約其實是舊約歷史之重演,故預表可廣泛使用。Terry及Fairbank等將「預表」經文分為兩類:一種是新約已提及者(innate type);另一種是「如此類推」者(inferred type)。
正當之應用法:預表不應視為解釋之經文,但若用於類似之「應用」時,則未嘗不可。靈意之預表,實在等於否定舊約記載乃事實,我們必須拒絕這種解經法。在應用時亦應須小心,只重其中吻合之重點,切勿牽強附會。
(八) 經文大綱
(I) 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十二)
A.神揀選摩西(一1∼四31)
(1)以色列人的被壓迫(一1∼22)
(2)神預備摩西(二1∼25)
(3)神呼召摩西(三1∼四31)
B.神差遣摩西到利法老面前(五1∼七13)
(1)首見法老(五1∼七7)
(2)第二次見法老(七8∼13)
C.神在埃及施行奇事神跡(七14∼十二36)
(1)水變血之災(七14∼25):七天
(2)蛙災(八1∼15):二天
(3)虱災(八16∼19):一天
(4)蠅災(八20∼32):二天
(5)畜疫之災(九1∼7):二天
(6)瘡災(九8∼12):一天
(7)雹災(九13∼35):一天
(8)蝗災(十1∼20):一天
(9)黑暗之災(十21∼29):三天
(10)殺長子之災(十一1∼十二36):一天
(II)以色列人出埃及(十二37∼十八27)
A.離開埃及地(十二37∼51)
B.獻長子(十三1∼16)
C.以雲柱、火柱帶領以色列人(十三17∼22)
D.過紅海(十四1∼22)
E.埃及軍生葬於紅海(十四23∼31)
F.摩西及米利暗率眾歌頌神(十五1∼21)
G.以色列人發怨言(十五22∼十七7)
H.戰敗亞瑪力人(十七8∼16)
I.分工合作(十八1∼27)
(III)以色列在西乃山(十九1∼四十38)
A.賜下律法(十九1∼廿四18)
B.聖所與祭司制度(廿五1∼卅一18)
C.法版之破碎與復造(卅二1∼卅五3)
D.會幕之準備與建立(卅五4∼四十38)
(九)圖析
出埃及記
重點 | 神的選民受苦 1∼12章 | 神的大能彰顯 13∼18章 | 神的聖潔律法 19∼40章 | ||||||||||||||||||||
分段 | 拯 救 之 原 因 | 拯 救 者 之 預 備 | 拯 救 之 過 程 | 往 紅 海 | 過 紅 海 | 往 西 乃 | 賜 下 誡 命 | 打 碎 誡 命 | 重 賜 誡 命 | ||||||||||||||
以色列的繁茂 | 以以色列的痛苦 | 摩西的誕生 | 摩西的推辭 | 摩西的順服 | 摩西向法老求 | 摩西向法老爭 | 準備離開 | 離開 | 過紅海之役 | 過紅海之歌 | 在在路上 | 與與岳父同工 | 誡命 | 典章 | 律例 | 亞倫 妄造牛犢 | 摩 西怒摔法版 | 再造法版 | 論 民造幕 | ||||
1上 | 1下 | 2 | 3 | 4 | 5∼6 | 7∼12 | 13上 | 13下 | 14 | 15 | 16∼17 | 18 | 19∼20 | 21∼23 | 24∼31 | 32 | 33 | 34 | 35∼40 | ||||
1 | 2∼4 | 5∼12 | 13 | 14∼15 | 16∼18 | 19∼31 | 32∼33 | 34∼40 | |||||||||||||||
主題 | 捆綁 | 拯救 | 教育 | ||||||||||||||||||||
地點 | 以色列在埃及 | 以色列出埃及 | 以色列到西乃 | ||||||||||||||||||||
時間 | 約 430年 | 兩個月 | 十個月 | ||||||||||||||||||||
(十) 出埃及記裡的驚人事實
( 1)有多少以色列人?
根據民數記一章四十五、四十六節的記載,當時有超過六十萬人的大軍,加上同等數目的婦女,再加上每個家庭平均有四名子女──記著,埃及人惟恐以色列人繁衍太迅速(出一 7∼10)──所以人囗大約如下:
男子: 600,000人
婦女: 600,000人
孩童:2,400,000人
總計:3,600,000人
( 2)行軍隊伍有多長?
若五十人並排前進,在沙漠裡迤邐而行也要長達四十英里,若每小時是 2.5英里的中等速度,全部人經過同一地點需時十六個小時以上。
( 3)以色列人需要多少糧食和飲料?
僅僅供給百姓的糧食和飲料(不包括動物),在整個行程中,每一天就需要三十輛貨車的食物,及三百輛坦克車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