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会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第一节

教会

一词的意义和用法

“教会”一词,是从希腊文ek-klesia译出的。这名词在新约圣经中共提114次,除了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节的两次和使徒行传七章三十八节,十九章三十二节、三十九节、四十一节,希伯来书二章十二节外,都是作特别名词用的。它的意思是:(神)所呼召出来的(群体)。

在新约圣经中,有时指重生得救的一群人(弗一22,三10),有时指建立于某一地方的教会单位(林前一2;加一2),也有时指教会中的聚会(林前十一18,十四19、23)。曾有人把“教会”一词译为“选召会”,与原意相近。

由于不明“教会”一词的意义,所以有许多误解。例如:

1.误以为“教会”就是一种宗教性的社会

2.误以为“教会”就是教堂

3.误以为“教会”就是教徒们聚在一起的宗教活动

难怪有其他的宗教,他们自己称为X教会,而且挂起招牌来。

严格说来,教会是生命的群体,是属天的,不是属地的,与社团或民间的宗教团体不同。有不少人加入教会作会员,若他们还未重生得救,他们仍是教会的门外汉!只有诚心悔改、信主得救的人,才是神的儿女(约一12-13),才是神家中的一分子,才是真教会的一个成员。

世界上有许多“教会”,分布各处,但在神的眼光中,只有一个真教会,就是所有信主得救的人,在基督里成为一体。这个真教会有多少信徒,规模有多大,没有人知道,只有主知道。这教会有三个特征:

一.是合一的,也是独一的,象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弗四2-6,参看林前十二13,十17)。

二.是圣洁的、属天的、属神的(弗二6;西三3;林前一2;徒二十28)。

三.是公共的,不分种族、地区、国界、肤色、时代,在主里合成一个大团契,大家都有分。

教会与神的国有密切的关系(约三3;徒十四22;林前六10,十五50;加五21;弗五5;西四11)。有人认为“神的国”就是教会的另一个名称,这说法有勉强之处。圣经说,教会是神的家(提前三15),家与国应有分别,为此,我们可以说,教会是神国中的一部分,是在神的国中与神最亲近的。

第二节 教会的形象

教会与神之间,关系密切,圣经中把教会的形象,描绘出来:

1.教会是神的家(提前三15;弗二19;来三6,十21)。永生的神是全家之主,所以,“教会”在圣经中称为“神的教会”(徒二十20;林前一2,十32,十一16、22,十五19;加一13;帖前二14)。一切信主得永生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与基督同作神的后裔(罗八17),受神的管教、眷爱(来十二5-13);同得天上的基业(徒二十32,廿六18;彼前一4);同享永远的荣耀(罗八16-21)。

2.教会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神藉着圣灵住在教会中,以教会为他的殿(弗二19-21)。信徒的身子也是神殿,但信徒的身子不是教会。

3.教会是基督的新妇(启廿一9;弗五25-26)。这意思是:基督爱教会,教会也爱基督。基督与教会,将来结合为一体。

4.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罗十二4-5),基督是教会的头(弗四15;西二19“元首”),教会应完全服从基督。

5.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这意思是:教会应当保守真理,传扬真理,维护真理。

第三节 教会的模式

旧约时代,摩西奉命建造会幕。神再三嘱咐他必须遵照神在山上所指示他的样式(出廿五9、40,廿六30,廿七8;参看来八5)。有的教会,根据这些经文,主张新约教会,也应当照着“山上的样式(模式)”去建立他们的理想教会,即所谓“根据圣经的教会”。在理论上,这是十分理想的;在实践上,却有不少的困难。

若问:教会的“山上指示的样式”在哪里?答说:在新约圣经中。可惜的是:主张此说的传道人各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个传道人在半世纪里前后的看法也大有出入。

究竟新约圣经是否建立神教会的法典?新约记载的是教会发生过的史实,可作榜样,可作参考,还是应当把它当作神的命令、法则?教会选出七人负责膳食,供应信徒;在楼上聚会,租房子传福音等,后代教会是否应当如法泡制?这是值得冷静思考的事!

新约时代,教会明显没有“山上指示的样式”,而是使徒们顺从圣灵的指引,在不同的年月,不同的地区所行的。建立教会的模式是灵活的,教会是“灵宫”(彼前二5),是活的圣殿(弗二19-22),与旧约时代的会幕或圣殿不同。教会的模式是灵活的,不是呆板的,可从下列事实得到证明:

1.长执的职务

长老的选立,始于保罗、巴拿巴传道的初期(徒十四21-23)。后来福音传入马其顿、小亚细亚等地区,长老和监督二个名称,交替使用(徒二十17、28;腓一1)。执事的选立,严格说,圣经没有明显的记载,不过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执事的选立,始于徒6:1-6。当时是为了教会中的门徒增多,供应饭食的事出了问题,发生了麻烦,才选出七人,专司此事,当时并没有“执事”的名称,是后来才有的,新约教会中的执事,第一次记载是罗马书十二章七节(1)。足见长老和执事的职务,并非在教会成立之前已有明确的指示,而是在处境需要时,由使徒决定设立的。

2.领导的人选

彼得在教会中的工作,虽属一路领先,但在耶路撒冷的会议中,他明显不是大会的主席(徒十五6-21)。而且,在教义上有争执时,也没有提交彼得去解决。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之后,保罗成为教会中蒙神重用的人,但他也不是取代彼得的职位,而是各有不同的岗位和使命(参看加二6-8)。旧约时代,神曾指定亚伦为首任的大祭司。新约时代,谁是教会中最高的领导人?彼得?保罗?雅各?约翰?圣经未曾记载,我们无法断言!然而我们知道,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弗四15;西一18)。

3.信仰的条文和规章

当教会中有教义上的争执时,使徒们和长老们开会讨论,他们就在圣灵清楚的感动指引下,获得解决的方案(徒十五28“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谁是主要的领导者?全部使徒行传明显记载,圣灵是教会建立时代的最高领导者。

4.会规的解释

在使徒和长老的决议之中,有四件事,是外邦的教会应当禁戒的。这四件事的一件:禁戒祭偶像的物,后来有更清楚的解释(林前八4、8),其他的三件事,却没有另加解释。

5.福音使者的差派

保罗和巴拿巴,受圣灵和教会中三位先知和教师的差派,到地中海一带,向外邦人传福音(徒十三1-3)。这事始于安提阿,而不是耶路撒冷。此后安提阿教会并没有成为教会的总会或差传中心,也没有高据耶路撒冷教会之上,而耶路撒冷也没有管辖安提阿教会的迹象,因为他们不必向耶路撒冷教会或任何使徒、长老请示和要求批准。可见当时教会事工的运作,在圣灵的指引、领导下是灵活的。而且,各教会,各使徒也无大小高低的分别。

新约时代,教会和信徒行事的准则,是根据圣经的原则和圣灵的指引(2)。这种准则是灵活的,古今中外都适用,观点或角度可能有所不同,只要不搀什人意,原则是一样。每一间教会必须向元首基督负责,忠心,才不致偏差错误。

第三节 附注

1.路加福音四章二十节的“执事”,并非教会中的执事,而是会堂中的负责人员。原文是另一字。使徒行传二十一章八节“执事”是译者加上去的,原文并无此词。

2.有些教会领导者(暂用此名),主张凡圣经没有记载的职位,教会不应设立。例如:圣经中没有牧师(他们说原文只是“牧者”),因此,不可有牧师。有人反驳说:圣经中没有的不可有,那么,圣经没有禁止的可否去作?例如:圣经中没有禁止吸毒,是否我们就可以吸毒?这就是原则的问题。圣经中没有禁止的事很多,还有吸烟、跳舞、赌博等。这些事却都违背圣经的教训。吸烟有碍健康,跳舞(舞厅的那一种跳舞)容易引人犯罪,赌博是贪爱不义之财,这是圣经的原则。至于设立一人牧养教会,因其有牧养教会的恩赐,只要不越过圣经的教训,未可厚非。

第四节 教会里同工的职位

教会里同工的职位,照新约圣经的记载,计有:使徒、先知、牧师、教师、长老、执事等(弗四11;林前十二28;提前三1-13;多一5-9)。使徒和先知属于非地方性的职务;牧师、教师、长老、执事,大体上说,是属于地方性的职务。例如:在某一间教会任长老的人,在别的教会就没有长老的职权。

使徒

这职位是主自己拣选、呼召的,没有人可自命为使徒,也没有教会可选立某些人作使徒,更不可为尊敬某人而称他为使徒。使徒是奉主的选召、差派,为受苦而又复活的主作证,固守主所交付的真道,建立、栽培造就教会(徒一21-22;犹3;弗二20;林后十三10)。使徒时代,有假使徒兴起(林后十一13;启二2)。圣经中记载主曾选召十二位使徒,又给他们权柄(太十1),保罗以他所得的权柄──神迹、奇事、异能──作他的使徒凭据(林后十二12)。神的特别重用,使他在工作上有了印证(林前九1-2)。他和巴拿巴二人,是在十二使徒之外,名录于新约圣经之中的。

先知

新约时代的先知与旧约有不同之处。新约的先知是教会中有“先知”恩赐的人,他们随时随地可以传达神的信息(“先知讲道”原意是“说预言”),他们的工作与使徒不同,使徒的工作是开荒布道,建立教会,坚定信徒的信心等;先知的工作是造就教会,训练信徒(林前十四1-5;弗四11-12)(1)。

牧师

牧师原意是牧者或牧人。“牧者”在旧约时代,除了牧放羊群的人之外,常指国家或民族的领导者(参看结三四1-10;诗七八70-72)。但在新约的教会时代,是指有牧养教会恩赐的主仆。主耶稣是好牧人,凡忠心跟从主作牧者的,也有牧者的心肠,他们是教会中重要的工作人员。现在的牧师,是圣经中的“长老”或“基督”或“监督”(提前五17;彼前五1-4)。

教师(2)

教师的工作是教导信徒,这职分和先知有相近之处。不过,先知的信息是神直接启示,而教师所教导的是圣经中已有的神的启示(林前十二28;罗十二7;弗四11)。

长老

“长老”的名称,在旧约中早已使用(创五十7),不单以色列中有长老(出三16),就是外邦异族中也有长老(民廿二4、7)。在犹太人中,民间的长老与教会中使徒或他们的同工所立的长老并不相同。新约教会的长老,在新约圣经中,最先见于使徒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以后才陆续出现有关“长老”职分的记载。长老的另一个名称是“监督”(3)(徒二十17、28)。长老(监督)有使徒或其同工选立或设立(4)。长老(监督)的资格或应具的条件,载于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和提多书第一章,其职务是教导信徒,管理教会(提前五17-19;彼前五1-4)。现代教会中的长老,其职权因各教会制度或规章的不同而有分别。一般说来,现代的长老,是牧师在教会属灵事工上的助手(例如:探访信徒家庭,带领小型聚会,甚至在主日礼拜时代替牧师讲道等)。

执事

原为管理膳食、救济贫寒而设,后来负责教会中的庶务。部分华人教会没有长老职位,他们的执事常会行使超出执事职权的长老权力。不过,教会中的二级议会制度比单级议会更能发挥作用。有时“执事会”无法解决的事,“长老会”可以裁决,在属灵方面和教会事工方面,牧师和长老的阅历,比“执事”更有深度。

在长老和执事的职位之外,是否可另设其他职位,圣经没有明文规定,通常由各教会自行决定。

第四节 附注

1.训练信徒 以弗所书四章十二节的“成全信徒”意思是装备圣徒,也就是训练信徒的意思。

2.教师 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节的“牧师和教师”,原意是“牧师兼教师”,有牧师的恩赐,也有教师的恩赐。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二十八节未提起“牧师”,罗马书十二章七节也未提起“牧师”,可能“牧师”和“教师”二职,可以兼而有之,也可以分开。

3.监督 提多书一章五至九节论设立长老的事,第五节的“长老”与第七节的监督,同提并论,而且提摩太前书第三章有相同之处。腓立比书一章一节只提监督和执事的职分,足证此二名词是同义词。教会初期,长老和监督为同一职位,后来监督凌驾于长老之上,成为地区性的监管人员,而长老仍是地方性的领导人员。

4.“选立”原文有“举手(选举)、投票任用、设立”的含意。“设立”,原文有“指派”、“任用”的含意。

附录:教会的制度

世界上各式各样的教会,派别很多,若从他们所采用的行政制度看,可分别为四种:

一.主教制(包括教皇制、主教制、会督制、监督制等),是一种中央集权制度。

二.长老制(包括长老会及一切有长老执事的教会),是一种议会制,教会事务,由会众所选的议员(长老或长老执事)开会决定。

三.民主制(例如浸信会),会员大会为最高机关。

四.自由制(上述三种制度以外的教会)。

第五节 教会的圣礼

新约教会的圣礼有二:一为圣洗,二为圣餐。

(一) 圣洗(洗礼)

1.洗礼的起源

洗礼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圣经没有记载。新约圣经最先提到洗礼的事,是施洗约翰在约但河施洗(太三4-6、13-15)。后来,主耶稣的门徒也施洗,而且受洗的人,比施洗约翰更多(约三25-27,四1-2)。主耶稣复活后,升天前,吩咐门徒广传福音,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8-20)。上述几处经文,显示受洗是作先知门徒的凭证。“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的另一译法是“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圣经学者多数认为洗礼的起源是在施洗约翰时代之前。有三种说法:1.洗礼是从律法时代的洗濯礼而来;2.洗礼是在两约中间时期,外邦人进入犹太教的一种礼仪;3.死海古卷记载中的昆兰社区生活,可能与施洗约翰有关,也就是说,施洗约翰的洗礼,可能是从昆兰社区的群体传流下来的。难处是:这些说法都缺乏圣经明文的根据。为什么圣经没有记载这件事?答案有二:一.这件事没有记载的必要;二.当代的信徒都知道洗礼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话还要说回来,既然施洗约翰时代已有洗礼,而洗礼的起源又没有记载,足证在施洗约翰之前,已有洗礼的事。主耶稣继施洗约翰而出来传道,也收门徒受洗,后来新约教会建立起来,也沿用这种洗礼。主耶稣并未另外创造一种新的洗礼,足见洗礼,出自神的安排,符合神的旨意。

2.洗礼的方式

照我们所知道的,洗礼的方式共有三种:滴水礼、浇水礼、浸水礼。

在教会历史上,洗礼方式的争论,绝大多数是在教会改革之后。重洗派(1)始于1525年,而浸礼会始于十七世纪初期(2)。

在争论洗礼方式的时候,争论者常根据圣经原文和有关洗礼经文的解释,相持不下,结果是各方面采用自己所认定的方式。从前曾一度彼此指责,甚至施行迫害(只是地区性而已)。现在虽然未能一致,却能尊重或容忍不同的看法。关于这个问题,有三点值得一提:

一.新约时代,没有礼仪律的规定,因为教会建立之后,注重生命过于形式;注重基督化的生命过于礼仪。生命是主要的,形式是次要的,而基督化的生活是新生命的自然流露。

二.各教会虽举行不同方式的洗礼,而他们同样蒙恩,同样有不少得救的人数,同样有神所重用的仆人。同时,他们也有一部分受过水礼,却没有新生命的“挂名基督徒”。大多数的教会,承认水礼并非重生、得救的工具或办法。

三.古教会最早教会文献“十二使徒遗训”,公认是主后80-150年的作品。关于洗礼方式,并非提到全身浸入水中,而是说,可以三次注水在头上(3)。

3.洗礼的意义

“洗礼”一字,新约原文是baptizo,英文圣经照此字译音,中文圣经照此字译意,但难处是:应当译为“洗”“浸”“浇”或其他的字?这字有“洗濯”、“洗涤”、“洗礼”、“浸入”等含意。最通行的是“洗”和“浸”,可是这两个译法未能达意。“滴水”在其上,很难说有“洗净”的意思;全身入水一下也很难说是“浸”,因为只有停留在水中才叫作“浸”:只有用水冲洗或洒水其上才算是洗(旧约有此说法,见结三六25)。

洗礼是信主的人,决志作主的门徒,愿意归入于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意思是作个属主的人,太廿八19)。罗马书六章三至四节也有“归入”一词,两处的经文都用同一个介系词(eis)。受洗的人,归入主的死,是进入主的死,是主的死成为他的死,这是信心的果效,不是仪式的果效。

4.洗礼的功效

有的教会声称,洗礼能使人重生或得生命。教会中固然有人在洗礼时或洗礼后有特殊的经历,但这种经历并不是重生的经历,而是重生以后的经历。圣经中也有几处经文,似乎有洗礼“使罪得赦”“洗去你的罪”(4)等词句,若详细查考思索,就可获得合理的答案。对受洗的人来说,洗礼是给他一次在众人面前表示决志的机会,是他新的起点。假如有人在洗礼后,生命大大转变,那是圣灵奇妙的工作,并不是洗礼的功效或水礼带来的祝福(参看西二11-12)。

附录一 婴儿受洗问题

有一部分的教会沿用婴孩洗礼,大概施行浸礼的教会,都拒绝或反对对婴孩受洗,只有东正教会例外,他们也为婴孩施行浸礼。下面几个问题可以自行调查、思考:

1.婴孩受洗有没有明显的经文根据?

2.婴孩受洗,是什么时代开始的(6)?

3.主张为婴孩施洗的教会,对婴孩受洗有什么解释?

附录二 婴儿奉献

不愿为婴孩施洗的教会,就为新生的婴孩举行奉献礼。下列的问题可以自行调查、思考:

1.婴孩奉献有没有明显的经文为根据(7)?

2.婴孩奉献是什么时代开始的(8)?

3.婴孩奉献的意义是什么(9)?目的是什么(10)?

(二) 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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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晚餐

圣餐在圣经中的名称,是“主的晚餐”(林前十一20);“主的筵席”(林前十21);“擘饼”(徒二42)。有的教会称圣餐为祝谢餐或感恩餐(Eucharist),见约翰福音六章十一节“祝谢”和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四节“祝谢”。

圣餐的意义

“主的晚餐”是历代教会奉行的圣礼,其意义有四:

一.记念主(林前十一24、25)。

二.宣告主的死,或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26)。

三.坚定新约(太廿六28;路廿二20)。

四.展望主的再来(太廿六29;林前十一26)。

圣餐的功用

一.使信徒有省察自己的机会(林前十一28、29)。

二.两方面的交通:信徒与信徒之间的交通;信徒与主的交通(林前十16、20)。

三.激励信徒更加爱主(林前十一26;林后五14)。

附录一 关于圣餐的三种看法

一.天主教的化体说──认为主的饼主的杯,在祝福时,变成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

二.信义会(路得会)和圣公会的高教派(十分注重仪式的教派)的同体说──认为信徒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时,同时吃了主的身体,喝了主的血。

三.长老会、浸信会及其他教会的表记说──认为主的饼主的杯是代表(象征)主的身体和主的血。

附录二 饼与杯的问题

一.一饼一杯或多饼多杯?这是形式和实际意义、字句和精意的问题。坚守一饼一杯是遵守圣经上的字句(林前十17),倘若信徒之间,分门结党,不能和睦,就失去其属灵的意义。再如人数太多,难免有人为“不够卫生”而感到心中不安,那是一大损失!

二.无酵饼或有酵饼(如面包等)?希奇的是主的“饼”,在圣经原文是日常用的饼。马太福音六章十一节“饮食”原意是“饼”,与主的“饼”同为一字(林前十一23),是日常吃用的饼,并非无酵饼。这事既不是绝对的,就不该指责那些用有酵饼的人。每个教会应自己决定,采用什么饼,作记念主聚会之用。

三.葡萄汁或葡萄酒?一般来说,西方教会多用葡萄酒,而我国教会多用葡萄汁。中文圣经译为葡萄汁,英文圣经译为葡萄的产品或葡萄酒。原意只是葡萄的产品,并没有指明是汁或酒。

第五节 附注

1.重生派 这教派反对婴孩受洗,凡婴孩时代受洗者到成人时期须再受洗。

2.浸礼会(浸会、浸信会)1612年第一浸会正式成立于英国。

3.见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页267,十二使徒遗训第七章,“三次注水在头上”一句亦可译为“三次浇水在头上”(英文是pour,希腊原文是ekcheon)。

4.“使罪得赦”(可一4),不是洗礼使罪得赦,而是悔改使罪得赦。全句可译:“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得赦罪的洗礼。”使徒行传二十二章十六节“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这话的重点在乎求告主的名,这意思是“起来,受洗,求告他的名,洗去你的罪。”

5.婴孩受洗的经文,通常有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歌罗西书二章十一至十二节(割礼与洗礼同时提出,而割礼是出生后八日举行的)这两处经文并非明显的经文,只有引伸出来的意思。

6.教父奥利金(约主后185-254),曾在他的作品中指出,婴孩受洗,自使徒时代已实行,奥氏的祖父为使徒时代的人。教父特土连(主后160-220),曾在他的作品中反对婴孩洗礼,可见他在世时已有为婴孩施洗的事。有人认为婴孩受洗是从天主教传流下来的,并非正确。

7.婴孩奉献的经文,有人引用路加福音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然而,这是律法时代的礼仪,不是新约时代的规定。

8.从什么时候开始,教会举行婴孩奉献礼?未祥待考。

9.婴孩奉献的意义,一般说来,婴孩是主所赐的,父母把他们献给主,是一件名正言顺的事。

10.婴孩奉献的目的是什么?献给主用?交在主手中?做父母的可能也不清楚。

第六节 教会的生活和教会的事工

(一)教会的生活

教会是神的殿,教会的生活就是神殿中的生活,是事奉神、敬拜神的生活。

教会是神的家,教会的生活就是神家中的生活,是敬爱神,也是神儿女们相亲相爱的生活。

一.事奉神的生活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我国的基督徒,多数把“事奉神”当作为主工作的意思。事实上,为主工作是服事神,不是事奉神,因为“事奉”和“服事”在新约圣经原文中是用不同的词语去表达的。(1)

在旧约时代,所谓事奉神的人,是以神为他的神,神是他敬奉的对象,是他生活的中心。他向神祷告,仰望神、倚靠神、亲近神,守神的道,献祭给神,在神面前赞美、感恩和敬拜。

在新约时代,也是如此。不过,新约时代没有献祭,事奉神的人,所献的是属灵的祭,他们奉献生命、时间、精神、财产,也献上感恩、颂赞(彼前二5;罗十二1;徒四36-37;来十三15,十二28)。

这种生活,是属灵的生活,是现在我们所谓的灵修生活。在圣经中“事奉”和“敬拜”两个词语,时常同提并列(2),而英文圣经新译本,有时将“事奉”的新约原文,译为“敬拜”(3)。在教会中,主日敬拜中的赞美、歌颂、祈祷、读经、奉献等,都是事奉神,祈祷会中的祈祷,以及主日记念主的聚会,也是事奉神的生活。

二.敬拜神的生活

敬拜神的生活是教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环。敬拜的生活,反映着全教会对神的态度。我们认识神多少,敬畏神也多少。如果神亲自向你显出他的荣光来,你必自觉不配,无地自容地俯伏敬拜。我们跟神的关系,达到什么程度,就会在敬拜生活上显露出来。在敬拜神的时候,敬拜者的心态是十分重要的。

主耶稣在世传道时期,曾纠正了犹太人对神的许多错误观念,并指出人对神当有的正确态度,以及真诚敬拜的重要。使徒领受了主的教导、训练,也传授给初期的教会。为此,五旬节圣灵降临后,第一次受洗的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徒二42、46-47),这正是他们敬拜生活的开始。

在圣经中,“敬拜”的意思就是跪拜、下拜。中文和合译本圣经译为“拜”字共40次,译为“礼拜”共6次,译为“敬拜”(4)12次。(西二18“敬拜”天使,有二23私意“崇拜”在原文是另一字,这字在徒廿六5译为“教门”,在雅一26-27译为“虔诚”。)

一般教会常因注重布道及讲道而忽略“敬拜神”的生活。常见的缺点是:态度散慢、喧哗噪杂,把敬拜和劝勉,宣传和报告,跟敬拜混在一起。在敬拜中不专一,不集中在神的身上,很难令人相信,这种敬拜能蒙神的悦纳。反而,不信的人或浅信的人,看见敬拜如此不诚心,因而怀疑我们所信、所事奉的神,是一位至高、至圣、至荣的神。换句话说:“你们的神太微小了!”

三.交通的生活

交通的生活包括两方面:一为信徒与神之间的交通;一为信徒与信徒之间的交通。这两方面的交通不可缺少,必须一直保持。如果信徒与信徒之间的交通停止了,或有了阻隔,就会影响到信徒与神之间的交通。

信徒与神之间的交通生活,就是个人的灵修生活。灵修生活并不是信徒自己在灵修中修养自己,而是信徒与神交通(双程的,不是单程的),在神面前倾心吐意,也让神对他说话(教导、指引、提醒、安慰等)。教会信众在聚会中一同敬拜、事奉,是一种集体的交通生活。

“交通”意思是“交流”“沟通”,引伸出来,就是分给、分担、一同有分的意思。

“交通”并不是“讲话”“对谈”或“交谈”的意思。有时信徒之间的谈话,是交而不通,谈而不洽。有时,见面一谈,心灵就通了。有时谈得很多,总是谈不通,原因是双方之一,或双方自身,有了拦阻。

“交通”是生命的交流,未得新生命的人是无法交通的。信徒与信徒之间的交通有三方面:

心灵上的交通:分享主恩,彼此代祷。

真道上的交通:交换读经心得,一同学习真道。

物质上的交通:把自己所领受的财物,与别的信徒分享;资助、救济有需要的信徒;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客旅、寄居的,尤其是主内的弟兄姐妹。

我国信徒在交通上需要更多学习。由于家庭背景、社会风气、时势的变化,养成一种不敢尽言的习惯。开放自己,坦白述说自己的感受和经历的人,时常被轻视、受讥笑或引起误解、怀疑等。若要追求在交通上的进步,就要祈求圣灵除去一切拦阻。

有关与神“交通”的经文,散见圣经各处。诗篇上这一类经文特多(例如:五1-12,八1-9,四一1,四二11,六六1-8,八四1-12)。此外,圣经中众先知、众圣徒,尤其是主耶稣,有很好的“与神相交”的榜样。

至于信徒与信徒之间的交通生活,五旬节圣灵降临后教会成立之时,信徒们有真道上的交通、心灵上的交通,又有物质上的交通(徒二41-42,44-46)。使徒时代曾发生一次饥荒,安提阿的教会曾资助犹太的信徒(徒十一27-30)。罗马书十二章十三节,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一至三节,哥林多后书八至九章,希伯来书大三章十六节,都提到这方面的事。

(二) 教会的事工

一.教导信徒

教导信徒是牧师和教师的工作,也是弟兄姐妹们彼此建立的工作(弗四11-12;提后二2)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三节,是一种彼此造就的聚会。教会中的团契和各级主日学,对信徒有教导的作用。

二.广传福音

把福音传给近处的人,也传给远处的人,是教会从主领受的大使命(太廿八19-20)。现代传播媒介或工具,日新月异,教会在传福音事上,可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无论口传、文传、影音传播等,都可尽量去作。

三.社会事工

福音初传到中国,宣教士开设医院、学校、孤儿院、戒毒所,成绩颇佳,功效卓著,连不信的人也钦佩不已,念念不忘!举办社会事工足以表示教会对社会的关怀。这种事工,各时代、各地区的需要不同,各教会可斟酌情形,举办这一类的事工。

然而,教会究竟是属灵的团体,这种事业不应拖累教会的基本事工。

教会如有意兴办这类事工,可委派一组委员专职办理。在经济和人才方面,以不妨碍教会整体为原则。不过,教会既主办这类事工,就当负责监督、关怀、扶助,使它能够按部就班地发展,好荣耀主名,造福人群。

第六节 附注

1.查“事奉”一词,新约希腊文主要(常用)的字是la-treu-ein,共见21次,大多数指事奉真神或假神说的,并不表示有“为主工作”的意义。

至于“服事”,新约希腊文主要(常用)的字是dou-leu-ein,这字意思是“作奴仆”或“服事”(主人)。在新约圣经中共见25次。

2.“事奉”和“敬拜”同提并论的经文,共有18处之多。这两个词语的含意很接近,几乎可说是同义字。例如:出埃及记二十章五节,马太福音四章十节。

3.“事奉”(la-treu-ein)译为“敬拜”,英文权威译本(A.V.或KJV)中计有:使徒行传七章二十四节,二十四章十四节;腓立比书三章三节;希伯来书十章二节。其他新近的译本,例子更多。

4.“敬拜”一词,新约希腊字是pro-sku-ne-ein。

第七节 教会的将来

圣经既然称教会为“永生神的教会”(提前三15),可见教会是永远存在的。现在的教会是走天路的教会,是争战的教会,是工作的教会(林后十4-5;弗六10-17),将来的教会是荣耀的教会、圣洁的教会(弗五27),是胜利、赞美、敬拜的教会(启十九1-6、11-16、廿二3-4)。

在地上,教会有时必须经历诸般的苦难(彼前四12-14;罗八18),无论顺境、逆境,教会一直是以传福音、造就信徒、为基督作证作他的任务。

然而,在基督再来的时候,教会就要被提空中,与主相遇,从此与主永远同在(帖前五15-18)。

教会被提之后,有一段时间,是教会中全体信徒在神台前(罗十四10-12;林后五10;来四13(1))说明自己的事,这是关系得奖赏或受责备的事,与得救或灭亡的问题无关。

接着,天上有羔羊的婚筵(启十九7-9),普天欢腾,盛况空前!

在永世里,教会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圣城、羔羊的新妇(启廿一2、9-10),是新世界(新地)之光(启廿一24),全体圣徒,额上有主的名字,在神和羔羊的宝座前,永远事奉他(启廿二3-4)。

请看基督如何爱他的教会,为教会舍己,将教会洗净(弗五25-27),成为圣洁,作个荣耀的教会。主恩真是浩大无比,令人心悦诚服,俯伏跪拜,欢呼歌颂,高唱哈利路亚!

附录一 教会的合一问题

世界上的教会,有许多宗派(例如:圣公会、卫理宗、信义宗、长老宗、浸信宗等),各宗各派之中,还有许多不同的会别,有人指责宗派主义是异端、是罪恶,倡组一种不分宗派的教会。不料,他们的宗派色彩、界限更加浓厚、严明,无形中也成了一宗一派。

有人发起教会合一运动,这种运动历史不短,可是并未达到他们的理想,使局外人士,为他们的事倍功半而扼腕叹息。

基督受难前夕,在他的惜别祷告之中,他曾恳求天父保守他的门徒:“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约十七11)

基督所求的是这种合一:本质上合一、属灵的合一、生命的合一,并不是合一运动人士所提倡的合一。

神容许多形形色色的教会存在于今日世界上,各有其长,也各有其短。舍短取长,合起来便是比较完美的教会。若要完全达到十全十美的理想,就要等到基督再来的时候。

为此,我们必须清楚认识:教会的合一,不在组织上、体系上、名义上,而是在主里的合一,灵里的合一、爱的合一。一个身体有四肢百体,并非分门别类,因为只有一条命,只有一个灵魂,也只有一个身体。这种合一,才是圣经中合一的原则(弗四4-6)。到主再来之时,教会必定全然合一。

附录二 教会的节日

新约教会没有硬性规定的节日,象在旧约时代,神为以色列人所定的节期(利廿三1-44)。圣经没有禁止教会举行庆祝性或记念性的节日,各教会有“守节”的自由,也有“不守节”的自由(参罗十四5-6)。

一般说来,教会最普通的节日是圣诞节、受难节、复活节。有的教会加上升天节和圣灵降临节。

最多争论的是圣诞的日子是否正确,庆祝的方式是否合宜。一般的辞典或百科全书,对圣诞节的解释,几乎相同。它们可能指出圣诞节(十二月二十五日)与太阳神的日子有关,也提出有些地区或教会宗派,不采用这个日子。最近有两部百科全书(一为英国出版,一为美国出版),独排众议,指出主后150-2000年间埃及的科普特(埃及土著教会)早已采用此日。又说,古教父的作品中,也有此记录。

受难节、复活节、升天节、圣灵降临节,每年的日子不同,是根据犹太人逾越节的日子推算出来的。据说:犹太人的逾越节在中国“阴历”春分之后,第一次月望之日。

至于庆祝方式,值得各教会反省:

1.有多少属灵的价值?

2.是否浪费太多时间、精神、人力、物力?

3.有没有改进的必要?

4.是否蒙主喜悦?

5.其他值得检讨的问题。

第七节  附注

1.希伯来书四章十三节“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中文新译本作“万有在他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必须向他交帐。”吕振中译本,现代中文译本,都有相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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