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中、在教會中,聖靈有什麼重要的地位?
聖靈與耶穌基督的生命、生活、工作有什麼關係?
聖經中有關聖靈的正確指示是什麼?
假如聖靈未曾降臨,這世界將成為怎樣的世界?
假如聖靈未曾降臨,神的教會將成為怎樣的教會?
聖靈的教義,不可忽略,也不可過分強調。曲解、誤解、謬解聖靈的教義,必使教會遭受很大的損失。
聖經的啟示,比神學的理論更重要,比部分信徒的經歷更正確。為此,我必須以祈禱的心,詳細考查學習聖靈的真理。
聖經中有關聖靈的名稱很多,計有:神的靈、主的靈、生命的靈、真理的靈、榮耀的靈、神寶座前的七靈、保惠師等。聖經中有不少的經文提到「靈」字,有時是指聖靈,有時是指人的靈,也有時是指別的靈,不可混為一談。若要清楚分別,就要注意上下文的文意,仔細衡量,千萬不可隨意斷定。
英文聖經有很多新譯本,有的把聖靈用大字排印,但是各種譯本的看法並不完全相同,因為翻譯聖經的人,各有各的看法。
若聖靈具有神性,那麼,聖靈就是神。
聖靈決不是低於神(次等的神)或附屬於神。有人說:聖靈是神的能力而已,並不是神的本身。這是大錯特錯的!聖父、聖子、聖靈,有排名先後的分別,卻沒有等級的分別;有工作先後的分別,卻沒有地位尊卑的分別。
他被稱為神的靈(太三16;羅八9;林前十二9;腓三3;約壹四2)。他被稱為耶和華的靈(撒上十6;王上十八46;王下三15;賽十一2;結三14)。他被稱為主的靈(林後三17;路四18,是引用舊約以賽亞書的經文,原為「主耶和華的靈」,因新約引用希臘文舊約譯本的經文《七十士譯本》,故照譯「主的靈」)。他被稱為基督的靈(羅八9;彼前一11)。他被稱為耶穌的靈(徒十六7)。
「永遠」的靈(來九14);「生命」的靈(羅八2,原文無「賜」和「聖」二字);「聖善」的靈(羅一4)。「永遠」、「生命」、「聖善」等,都是神的屬性。
神作什麼,他也作什麼。例如:創造(創一2)、救贖(多三5-6),感動眾先知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
有人以為聖靈是神的能力,是神的一部分,是附屬於神的,這說法並不符合聖經的啟示。
聖靈若只是能力而已,無論他的能力有多麼偉大,充其量只是能力而已。「能力」沒有理智、感情;「能力」也不能繼承基督在地上的事工,更不能管理、督導神的教會,分配屬靈的恩賜,指證世人的罪,促使他們悔改,甘心樂意地接受基督為救主。凡屬聖經中有關「聖靈」的啟示,都不是「能力」一詞所能概括、取代的。
在以往的歲月裡,我國信徒,對「位格」不夠瞭解,沒有興趣,對「位格」的重要性,也就時常忽略了。
「位格」是指著理性的「人物」說的,是獨立存在的「人物」的必要條件(1)。
水力、電力、風力等,沒有理性,沒有獨立存在的一位「人物」的條件。但是,聖靈卻是「一位」(林前十二4;弗四4),他是基督升天後「另一位」保惠師。能力可以由人操縱管理,聖靈卻是基督的「代表」,是站在主管、督導或帥領的地位上,並不受人力的控制。
對信徒來說,是這位聖靈住在他們裡面(約十四16),作他們的良師、益友(此為「保惠師」一詞的含意),作他們的隨時幫助。當信徒偏行己路時,他就為他們擔憂(弗四30)。
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他有人格;神之所以為神,是因為他有「神格」。聖父有其「位格」,聖子有其「位格」,聖靈也有其「位格」。所以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三位一體的意思,是三者都有其位格。然而,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
為了聖靈是有位格的,是神,所以聖經中多次把聖父、聖子、聖靈,同提並論。如果聖靈不是有位格的,他就不能跟聖父、聖子一齊受敬拜、得榮耀。
1.在特士連(約主後160年)時代,「位格」一詞,有二意義:
一)角色或面具(戲劇方面);
二)法人(法律方面),指律法上有權承受產業的人。在神學方面,這兩種解釋,並不適用。假如有人認為三位一體是一位神帶著三種面具,那就大錯了。(參考:Dictionary of Latin and Greek Theological Terms, R.A. Muller編,Baker Book House, 1985.)
在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中,都有聖靈的工作,然而,這兩個時代聖靈的工作,有顯著的分別。茲分述如下: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2)。在此「運行」一詞,有熙育或孵化的含意(1)。「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詩三三6)。「口中的氣」是靈氣,是生命的氣息,而這裡希伯來文的「氣」字和「靈」字是同一字,正如希臘文的「風」字和「靈」字也是同一字。三位一體的神同心合力,分工合作,完成了造化大功。
神藉著聖靈啟示使徒和先知(弗三5)。這節經文指的是新約時代,所以這裡的「先知」,也是新約時代的先知。不過,在舊約時代,的確有聖靈感動先知,指示先知的事(提後三16;林後一21;參考徒廿八25)。
例如:約瑟(創四一38);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出三一3,三五30-35);眾士師的領導力,甚至特殊的體力(士三10,十一29,十四9,十五14,十六3)。
舊約時代,聖靈會住在某些人的裡面(創六3,四一38;出三10,廿七18),也會降在某些人身上(民十一25、29;士三10,六34,十三25)。掃羅王悖逆主之後,「耶和華的靈離開」他:大衛犯罪跌倒之後,曾禱告說:「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可見舊約時代,聖靈有離開人身的可能,然而,在新約聖經中,卻沒有可引的例子。
基督的誕生是由聖靈感孕而成的(太一18;路二35)。基督受洗時,聖靈降在他身上(路三21-22)。基督要開始他的事工之前,有聖靈充滿他,使他滿有聖靈的能力(路四14)。他受聖靈膏立為空前未有的大能先知,說話行事有大能(徒十38;路廿四19)。他有行神跡、奇事、異能的權能,是聖靈為他作證(約十五26-27;參來二3-4)。此外,在基督受難、復活、升天等事上,聖靈的工作,也很重要(來九14;羅八11;弗一20-23)。
罪人成為信徒(聖徒),最先是由聖靈指證人的罪(約十六8,原文有此含意),人就為己罪自責、懊悔,因而接受基督為救主。罪人悔改,是聖靈在信徒身上初步的工作,若無聖靈動此善工,誰能承認自己是個罪人而且深切懊悔?
以信心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神就賜他們新的生命,有新生命的人,就是神的兒女。他們得重生,也是聖靈的工作(約三5-8;林前六11)。重生不是觀念的改變,而是生命的改變。
當聖靈第一次進入信者的裡面,他就受聖靈的洗,他便成了基督身上的肢體之一(林前十二13;參看徒十一15-17)。所有信徒,都在基督裡成為一體,是因他們都領受了聖靈,都受聖靈的洗。沒有聖靈的人,無論他怎樣行善、怎樣努力,都不能進入基督裡面,成為他身上的肢體;沒有聖靈的洗,就不能與基督聯合,就不是真教會的一份子。「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凡領受聖靈的人,都是得救的人,聖靈成為他們生命中的印記,保證他們是神的後嗣,有資格承受天上的基業(林後一22;弗一13-14,四30)。
聖靈既進入信徒裡面,就成為他們的力量,不斷的感化、教導他們,不再離開(約十四16-18;羅八9、11;林前六19),只要信徒順從他的管理、教導,就必向聖潔、完全的目標前進。
神以聖靈膏主耶穌(徒十38),勝過古時的先知、祭司、君王(來一9)。神以聖靈膏我們(林後一21;約壹二27),教導、慰勉我們。聖膏是用來膏會幕和祭司,而君王和先知也被膏油膏立,但在約翰壹書裡,是著重聖靈的教導。
舊約聖經中早有聖靈澆灌的應許。例如:賽三二15,四四3;結三九29;珥二28-29;亞十二10。(新約聖經中,有關聖靈「澆灌」的經文只有五次(徒二17、18、33,十45;多三6)。其中二次是引自舊約(徒二17、18);一次描述五旬節聖靈降臨的事;一次描述在哥尼流家中眾人所蒙的恩惠;另一次是說明聖靈「厚厚澆灌」在信主者身上。詳細思考上列經文,會發現「澆灌」是指著一班信徒集體同蒙聖靈之恩說的。所謂「聖靈之恩」,使徒行傳十章四十五節和十一章十五、十六節二處經文說是在初期之時得著的,而二章三十三節說是與五旬節聖靈降臨、門徒被聖靈充滿的事同時發生的。也可說,他們被聖靈充滿時,聖靈的恩惠是以「澆灌」的方式臨到他們的。
有關「聖靈充滿」的新約經文,合共十五處。其中四處,是在五旬節教會成立之前發生的(路一15、41、67,四1)。其中十處是記述教會成立時或成立後發生的,另一處經文是一種「囑咐」(弗五18)。有一件事值得注意:在信徒的生命中,「受聖靈」、「受聖靈的洗」只發生一次,而「被聖靈充滿」卻是可能多次發生的(徒二4,四8、31,九17,十一24,十三9),而受「澆灌」也只有一次,因為聖經中沒有人有二次或以上的「澆灌」經歷。聖靈的洗、聖靈的澆灌、聖靈的充滿,各有不同的意義。在使徒行傳第二章中,澆灌和充滿同時發生。若根據使徒行傳第十一章中彼得的敘述,「聖靈的洗」或「受聖靈」也同時發生。在同書第十章中,聖靈的洗和聖靈的澆灌同時發生。倘若我們可以肯定,「澆灌」是大量傾出,是臨到一群的人,那麼,聖靈的洗可用澆灌的方式,聖靈充滿也可用澆灌方式。不過,聖靈的洗,是初信的經歷,聖靈充滿是更進一步的經歷,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靈洗和充滿同時發生,是絕無僅有的一例。除了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之外,新約中有關聖靈充滿的經文,都在路加的作品中(路、徒);除了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之外,新約書信及啟示錄,從未提到「聖靈充滿」的事。路加記述某某被聖靈充滿,是一種客觀的敘述,並非他個人親身的經歷(沒有人曾說過「我被聖靈充滿了」或「我們被聖靈充滿了」)。這又是值得注意的一件事。
主升天後的第一次五旬節,聖靈降在主的眾門徒身上,他們就受聖靈的洗,又被聖靈充滿,從此,教會就建立起來。若沒有聖靈的施洗和充滿,就沒有教會。既有聖靈的施洗,信徒就在主裡成為一體;既有聖靈的充滿,門徒們就有能力去為復活的主作見證,把福音廣傳。
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真理使教會成聖(約十七17)。聖靈和聖道可說是不可分割的,聖靈也把屬靈的恩賜分配給眾信徒,使他們彼此配搭,彼此服事、建立(林前十二7-27)。此外,聖靈在信徒之中的感化交通(林後十三13),對教會的興旺、成長助益很大。
基督升天後,聖靈接替基督在地上的事工。基督為教會的元首,是藉著聖靈去管理教會。例如:規定生活的細則,止息教義上的爭端(徒十五28-31);設立工作人員,牧養神的教會(徒二十28);感動教會領袖,差派福音使者(徒十三1-3)等。
1.「運行」希伯來文是rachaph,在舊約中只見三次,其用法不同:創世記一章二節「運行」;申命記三十二章十一節「攪動」;耶利米書二十三章九節「發顫」。中文和合譯本中還有八次載「運行」是在新約書信之中,這字的希臘文energein,並無「熙育」、「孵化」的含意。
「恩賜」有廣義和狹義兩類。凡在主恩中白白領受的好處都可以稱為「恩賜」(廣義的);凡屬聖靈所賜給一切重生的人的屬靈「技能」,稱為屬靈的恩賜或聖靈的恩賜(狹義的)。本節所論的是狹義的恩賜,即屬靈的恩賜或聖靈的恩賜。
「恩賜」和「天才」或「天分」有別。天才是與生俱來的;恩賜卻是屬靈配給重生的人一分或幾分屬靈的「技能」。有時恩賜和天才有關,但是天才是廣義的恩賜,非基督徒也有天才;恩賜卻是與教會的事工和生活有關的。
關於屬靈的恩賜,有幾點必須注意:
一.屬靈的恩賜是聖靈照他自己的旨意分配給信徒的(林前十二11),不是信徒可隨意選取的。
二.所有信徒所得的恩賜,不能盡同(林前二8-11、17-20、29-30)。不同的恩賜,須要彼此配搭,才能使教會得益處。
三.屬靈的恩賜是白白賜給的,因「恩賜」一詞的原意,可譯為「恩惠的賜與」。為此,信徒可羨慕某種恩賜,卻不可「竭力追求」或以為是志在必得的。
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一節專論屬靈的恩賜,茲簡述如下:
講解神「奧秘的智慧」的言語(林前二7-8、12-13),像保羅所得的恩賜(弗三2-6)。
把聖經中的啟示講解出來,像阿波羅所得的恩賜(徒十八24-26)。「智慧的言語」是使徒所得的恩賜,而「知識的言語」是教師所需的恩賜。
不是一般信徒的信心,而是有「移山倒海」的信心(路十七5-6),就像慕勒(2)所得的恩賜一樣。
為病人祈禱(3)有特別的功效,就像使徒保羅、彼得所行的(徒五12-16,十九11-12)。
這也是使徒傳道時所得的恩賜。「異能」通常是指「趕鬼」的特異權能(參徒十六16-18)。
先知的主要任務是「說預言」,在新約時代,傳講從神而來的信息的人有此恩賜。中文聖經「先知講道」一詞,原意是「說預言」(林前十四1)。
「靈」有多種,有正有邪,有聖有污,需要分辨,這是一種罕見的恩賜(參約壹四1-6)。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節「方言」之前另有一字,中文和合本聖經未譯出:若照譯,應作「種種的方言」。可見方言不止一種,而是有多種或幾種。並且不是人人都說方言,而是賜給誰,誰就說方言。方言也不是「聖靈充滿」的必須條件,這在聖經中是明顯可見的(4)。
若有人說方言,需要翻出來時,就需要這種恩賜了(參看林前十四26-28)。
1.知識的言語 近年來有人把預知某人的身心的光景當作「知識的言語」的恩賜,也有人稱這種恩賜為「智慧的言語」,這種說法是缺少根據的。
2.慕勒,即慕勒喬治,是一位憑信心開辦孤兒院的人。他的信心,有許多寶貴的經歷。
3.醫病 許多身體的疾病,常由心靈的問題引起的,甚至有的病人,被魔鬼、邪靈捆綁而不自知。有醫病恩賜的人,常有屬靈的眼光,看出病人的徵結所在,他們會肯定病人的心靈得醫治,是身體得醫治的唯一辦法。心靈得醫治需要福音的信息,需要認罪、求赦、求教的禱告。今日的神醫布道者卻忽視這一點。
4.說方言 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的方言是「說出別國的話來」(徒二4),而林前十四章所記的方言,是「心靈裡講說神的奧秘」(林前十四2),說方言者的悟性沒有功效,而聽的人也不懂其意(林前十四14、16)。撒迦利亞、以利沙伯、施洗的約翰、主耶穌,都曾被聖靈充滿,而獨家報道「聖靈充滿」的醫生路加,竟毫未提及他們說過方言。在使徒行傳中使徒們一而再被聖靈充滿,除五旬節那一次外,也未載有說方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