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神论
认识神是信徒一生之久的追求。神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六6)可见认识神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一、神的存在
多年前约伯呼叫:“唯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神。”(伯廿三3)这是理性上意欲知道神在哪里的呼求,信徒需要明白如何靠着理性的根据指出神的存在。基督徒的信仰是合理的,因为“信仰追求理解,信仰成就理解”(R. Hazalton语)。
要证明一件事的真实,科学法是正确的方法,只是此法强调重演性(一件事常重演才被接受为真理),但这不是证明一件事之真确性的唯一方法。正如一个人犯罪,法官便运用人证、物证及逻辑推理来入他于罪,因此在神学上证明神存在的逻辑演绎有六大主流:
1. 宇宙论:又名“因果论”,认为宇宙本身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前因,这前因就是神;就如有房子的存在就必有建造者的存在(此论多是自然神论者的立场)。
2. 目的论:又名“设计论”,意说宇宙的存在非漫无目的或设计而忽然存在;此论强调宇宙之律错综复杂,却精密和谐,自行运作,毫无瑕疵,故必有一位超人设计者存在;所谓生命非出于偶然,是为此理(此论得甚多诺贝尔得奖科学家赞许)。
3. 本体论:在人天性中本有敬拜神的天赋,这宗教感是动物没有的,是神所赐予的,如俗语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不论野蛮或文明地方皆有此感(此论由笛卡儿、安瑟伦等倡导)。
4. 道德论:又称“是非心论”,谓人之天性有良知,使人向善避恶,也要求天理彰显,此心理在万物中,唯人才有,显然人与动物不同,因此这“良心执法能力”是“外力”的赋予,这“外力”是神(此论蒙康德提倡,鲁益师等广介)。
5. 理性论:在人天赋中有理解力、思考力可推敲出神的存在;从宇宙设计的千姿百态、井然有序、良知道德本质的来由、直观带来客观的真理,足证在万物之上有一支配万物的能力存在(此论甚得巴特推崇)。
6. 启示论:因宇宙论、目的论、本体论、道德论、理性论皆有其缺点,如只能指出有一个“他力”存在,却不知道这“他力”是谁,故此,这个“他力”必先主动向人启示,人才能明了是谁。是以启示论强调,神将其存在先向人启示出来,再由人透过其天赋接受及领悟神的真实;没有启示,就没有人能认识神。此论弥补上文各论的不足(此论多是福音派学者支持)。
二、神的属性
(一)神的属性对人来说可分二方面
1.可赋予人的。如:爱、圣洁、公义、智慧。
2.不可赋予人的。如:全知、全能、无所不在、完全。
(二)在诠释上,神的属性可分为三大项
神的本体(存在)、神的道德(感情)、神的工作。
1.神的本体:本体是指神本质上的能力,也指出祂的全备无缺。
(1) 神是灵(约四24),故此人不能看见祂(西一15)人只可在灵方面才能与神相交。
(2) 神无所不知(诗一零三14;赛四六10;耶十六17;王上八39;来四13)
(3) 神无所不能(太十九26;可十27;路十八27;伯四二2;赛一24;耶卅二17;创十八14)。
(4) 神无所不在(诗一三九8;耶廿三23~24;罗十6~8;徒十七27~28;代下十六9;“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
(5) 神是永恒的(诗十八46,四二2,九零2;出三14;罗九26;来三12;提前一17;创廿一33;太十六16;徒十四15;约十二34;尼九5;启七2)。
(6) 神是不变的(来十三8,一12,六17~18;诗一零二27;玛三6;雅一17)。
(7) 神是独一无二的(出廿3;申四35~39,六4;赛四四6,四五5~6;王上八60;可十二28~32;约十七3;提前一17;犹25)。
2. 神的德性:德性指出神是有位格的神,靠此,人可以和祂契合沟通、接受祂、享受祂、被祂爱、受祂眷顾。
(1) 神是圣洁(利十一44,十九2;出十五11;赛一4,六3)。
1圣洁指出神与万有分开,祂是超越万有的。
2圣洁亦指出神在道德伦理品质上的卓越,超越一切被造物。
3圣洁加强神的公义、良善、真理;祂名叫“以色列的圣者”。
(2) 神是公义(出九27;申卅三19;拉九15;诗七11,十一7;约十七25;帖后一6;约壹一9)。
1圣洁与公义不能分开,是指出神那凛然可畏的超越性。
2公义使神与一切的道德污点不共戴天,要求惩罚。
3公义指出神的作为没有屈枉正直的成分在内。
*神的圣洁与公义合并起来产生对世人的审判。
(3) 神是慈爱(约壹二2,四10、16;耶卅一3;出卅四6;诗一零三8,一三六)。
1 神的圣洁使其关心正务,祂的爱使其关心人的好处(E. Lewis语)。
2 神的爱是内向亦是外向;不是求取,而是给予。
3 神的爱是始终不渝,孜孜矻矻为谋求人的福利,甚至牺牲自己。
(4)神是怜悯(出卅四6;申四31;撒下廿四14;诗廿五6,一零三8、13,一一六5)。
1 慈爱和怜悯是双胞胎,慈爱是内向,怜悯是外向;慈爱是基质,怜悯是行动。
2 怜悯也是神良善一面的显明。
3 怜悯带出神积极的眷顾。
*慈爱与怜悯合在一起便产生对人救赎的行动。
(5)神是生命(诗卅六9,八七6~7;约一4)。
1神是一切生命的源头。
2神是生命的掌管者。
(6)神是光(诗卅六9;约一4约壹一5)。
1光指出神品质里的纯洁。
2光也指出神所带领的路是光明大道。
*生命与光在一起时便产生给人光明的人生。
(7)神是真实(诗十九9,一一九160;罗三4;约十七17)。
1真实表示神没有虚谎谬语。
2真实表示神之言诚信可靠,公道正直。
(8)神是信实(申七9;诗卅七3,八九33;提后二13;来十23)。
1信实表示神言出必行,祂的应许从不落空。
2信实表示神永不使信徒对祂失望。
*真实与信实是神本质的一部分,合在一起时给人绝大的安全与保障。
(9)神是恩惠(诗八六15,一一二4,一四五8;尼九17)。
1恩惠是慈爱与怜悯的基础。
2恩惠是不计较人的不可爱。
(10) 神是善良(代上十六34;诗二十五8,八六5,一零零5,一零六1,一一九68,一三五3;何六6)。
1良善是神的特质,也是神特别喜爱人有的一面。
2良善是圣灵九果之一,也是三一神之工作。
*恩惠与良善结合一起时,世人能获得生命最大的幸福。
3.神的工作
(1) 神是创造主(创一1;诗卅三6;耶十12;尼九6;赛四五18;拿一9;约一3;来一1~2):表示神独一无二,不可妄拜假神。
(2) 神是天父(约十七11;赛六三16;耶三4):表示神的慈爱与眷顾。
(3) 神是万有维持者(来一3;西一16~17;诗六六9;箴二8):表示神的供应及看顾。
(4) 神是万军之耶和华(撒上一3;赛一9、24,九7,十23,十三4,廿四23,廿九6;诗卅四7):表示神的保护及引导;信徒是“长胜军”。
(5) 神是救赎主(赛四三14;太八23~27):表示神不单是灵魂的救赎主,也是生命肉体的拯救者。
(6) 神是审判官(诗五零6,五八11;传十一9;但七26;来四13;启廿11~13):表示神是轻慢不得的,无论何人总要在神面前交账。
(7) 神是永远的王(诗廿四、10,廿九10;赛四三15;启十九6):表示神在人的生命中永远执掌王权;祂也在地上设立一个能执掌王权的王国,使人在祂的国度内永享安宁。
三、神的三位一体
“三一神”是圣经清楚教导,是神以三种存在模式或工作形式向人表显祂的属性及作为,这三种形式只是表达方式不同,神性却彼此不分。
(一)三一神论的圣经根据
1.旧约根据
(1) 神用“我们”来作吩咐,暗示三一神分享同等权柄与地位(创一26,三22,十一7;赛六8)。
(2) 耶和华的使者与耶和华不同(创廿二11~12,廿四7;士六11、14;王上十九5~7;亚一12~13),祂不是耶和华,但又称为耶和华(创十六7,十八1、13~14,十九1~2;玛三1),祂又能作只有神能作的(士二1)。
(3) 耶和华的灵与耶和华不同(赛四八16,五九21,六三9~10),但祂又作只有神能作的。
(4) 故此,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的灵及耶和华同是神的称号(耶和华的使者就是道成肉身前的耶稣)。
(5) 直接经文有数句(赛十一2,四八16,六一1,六三9~10)。
2.新约根据
(1) 耶稣基督+神+圣灵(约壹五1、7)。
(2) 神+圣灵+耶稣基督(太三16;徒五30~32;林前十二3~6;林后十三14;弗四4~6;帖后二13~14;多三6;彼前一2;犹20~21;启一4~5,三1)。
(二)三一神论的圣经逻辑
1. 耶稣基督拥有神独有的属性,如全能(来一3;启一8;太廿八18)、全知(西二3;约十六30,廿一17)、不变(来一12,十三8)、永恒(约一1,八58)、全善(来四15,七26;弗三19;提前六15~16)。
2. 耶稣基督称为神(约一1、18;来一8;约壹五20;罗九5;多二13),接受人给神的敬拜,行只有神能行的神迹(约三1)。
3. 耶稣基督不是父神,也不是圣灵,这是指工作方面而言,但祂们全是灵;在性质上,祂们是同等的,如耶稣基督也有神的七灵(启三1),祂是神(罗九5),故此,神、灵、子皆相同(三位一体)。参下图:
4. 直接经文众多(太三16,廿八19;可一10~11;徒五30~32;林后十三14;弗二18,四4~6;帖后二13~14;多三6;彼前一2;约壹四2~3;犹20~21;启一4~5)。
(三)三一神论的比喻(有限度)
1.如太阳(星体、光、热力)。
2.如人(父、子、孙)。
3.如树(根、干、枝)。
4.如水(气、固、液)。
(四)三一神分别的“救赎工作”
1.圣父:在万世前订立救恩计划。
2.圣子:在世上的一时段里完成神的救赎计划。
3.圣灵:在救赎完成后感动人接受神的救赎。
* 此简略的介绍不完全地只点出三一神在救赎方面的工作,诠释有待详论,于此只刻划祂们“合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