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從神在舊約中的顯現看主基督

1 神的使者(耶和華的使者)

主基督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稱謂,是「耶和華的使者」。他也被稱為「立約的使者」(瑪三1)。清楚認識舊約中「耶和華的使者」(注1)是誰,不獨使我們認識到神在舊約中向人啟示自己的方法,也使我們可以確定主基督的先存性(preexistence)。

I 耶和華的使者在舊約中的顯現

按希伯來文聖經所載,那位特別的「耶和華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在舊約中出現至少101次之多,一些較為重要的顯現包括:

(1)尋找在逃命中的夏甲(創十六7-13)。

(2)幫助夏甲(創廿一17-19)。

(3)阻止亞伯拉罕殺以撒(創廿二11-18)。

(4)引導亞伯拉罕的僕人替以撒尋找妻子(創廿四7、40)。

(5)向雅各顯現(創卅一11,四八15-16)。

(6)在燒著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出三2)。

(7)以雲柱、火柱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到應許之地去(出十三21,十四19,廿三20-23;民二十16;詩卅五5-6等)。

(8)警告巴蘭(民廿二22-35)。

(9)警告及審判以色列(士二1-4,五23,六12,十三3等)。

(10)向以利亞顯現(王下一3、15等)。

(11)審判亞述帝國及亞述王(賽卅七36)。

(12)以賽亞頌揚他的慈愛、受苦及對百姓的拯救(賽六三7-9)

(13)向撒迦利亞啟示奧秘(亞一9,二3,三1-6)。

從以上的經文所載,我們可以看到「耶和華的使者」的工作或在舊約中所扮演的角色。他向人啟示神的奧秘,他安慰憂傷者,他引導他的百姓,保護並拯救他們。他與他的僕人建立面對面的關係。他也會審判人,不但是審判外邦人,也審判神的子民。

II 「耶和華的使者」是誰?

舊約經文對「耶和華的使者」身份的提示,似乎含糊不清,令人可能有困惑的感覺。

a.有時他就是耶和華自己

在創世記十六章1至12節這段經文中,那遇見夏甲、安慰夏甲、聆聽夏甲苦情,又應許夏甲,使她後裔繁多,甚至不可勝數的,乃是「耶和華的使者」(7、9節)。然而到了創世記十六章13節,作者卻記載「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十分明顯地揭露,那「耶和華的使者」正是主耶和華,就是神。

此外,據出埃及記十四章19、20節,二十三章20至23節,民數記二十章16節,詩篇三十五篇5至6節等經文的記載,以雲柱、火柱引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乃是「耶和華的使者」。然而,出埃及記十三章21至22節,十四章24節,四十章38節,及民數記十四章14節等經文,卻說以雲柱、火柱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乃是耶和華自己。

在創世記三十一章11至13節中,「神的使者」在自我介紹時宣告:「我是伯特利的神」,可見二者是可以交替使用的。在創世記四十八章15至16節,四十五章5節等經文中,「神」、「耶和華」及「耶和華的使者」也是互相交替使用的(比較徒七30-35;出十三21,十四19等)。

b.有時他是一獨特的位格,與耶和華不同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7節中,耶和華要差遣「他的使者」在亞伯拉罕的僕人面前引導他為以撒尋找妻子;摩西在民數記二十章16節也說耶和華聽了他們的哀求,「差遣(他的)使者」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可以更清楚看到那位「耶和華的使者」之獨特性的經文,是撒迦利亞書一章12至13節:「於是,耶和華的使者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惱恨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城邑已經七十年,你不施憐憫要到幾時呢?』耶和華就用美善的安慰話,回答那與我說話的天使。」

雖然並不是所有經文都指出「耶和華的使者」(或「神的使者」)就是耶和華神,然而,其中一些經文卻十分明顯地指出耶和華的使者其實就是耶和華本身,神的使者就是神;另一方面,他又是與耶和華不同的一個獨特位格。怎可能?他怎可能同時是耶和華但又與耶和華對話?這令人困惑的問題,到了新約便真相大白。約翰福音一章18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神)將他表明出來。」(注2)神是三位一體的;論到聖父、聖子、聖靈內在的屬性,按本質而言,聖父就是聖子,也就是聖靈;但論到他們外在的位格而言,聖父、聖子及聖靈卻是各自獨立,絲毫不能混淆的。

從舊約的啟示來看,雖然不一定所有「耶和華的使者」都是指著耶和華神說的,然而,有一樣我們可以肯定的,就是在所有指著耶和華而說的經文,耶和華的使者必定是指主基督無疑。理由是:

(1)主基督與耶和華的使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不但二者所扮演的角色一樣,而且都是神所差遣的。

(2)自從主基督道成肉身後,「耶和華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一名便不再出現於聖經,我們只能看到「主的一個使者」或「神的一個使者」(an angel of the Lord或an angel of God,是沒有指定冠詞在前面的)。一個合理的結論是:「耶和華的使者」已經以主耶穌基督這角色出現,取代了身份尚未明朗之「耶和華的使者」。

(3)聖父及聖靈並沒有具形體地向人顯現,在新約,清楚地有形有體向人顯現自己的,只有主基督,因約翰福音說明:「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就是神)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這不但是新約的事實,也是舊約的事實。從這宣告我們可以肯定,任何時候,只要是神有形有體顯現而向人啟示自己的,那一定是指著第二位格主基督來說的。

(4)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1至4節引述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歷時說:「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這段經文清楚指出,那以雲柱、火柱帶領以色列人,又常出現在他們當中引導、警告、安慰、拯救及審判他們的,就是主基督。

2 耶和華、神

在舊約中,多處記載神親自向人顯現。

I 神向人顯現的事實

(1)向犯罪以前的亞當、夏娃顯現。當神造了人以後,將人安置在伊甸園,又面對面交付工作,並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其後,神又使亞當沉睡,從他身上取出一條肋骨來造一個女人;又把那女人帶到亞當跟前交給他。顯然,這些顯現均屬面對面的。

(2)向犯罪以後的亞當、夏娃顯現。當人犯罪後,神仍主動尋找人,可惜人要逃避他。人不肯悔改的結果,使他無法恢復與神之間面對面的關係。所以神向他們宣告罪帶來的結果及神預備的救法(創三6-21)。

(3)與另外兩位天使向亞伯拉罕顯現,應許撒拉生子,並預告他會毀滅所多瑪、蛾摩拉(創十八1-33)。

(4)與雅各摔跤(創卅二24-32)。

(5)向摩西顯現(出三4)。

(6)向以色列的眾長老顯現(出廿四9-11)。

(7)在雲柱、火柱中向以色列人顯現(出卅三9-23)。

(8)向悖逆不信,且要打死有信心之迦勒、約書亞的百姓顯現(民十四10-12)。

(9)以耶和華軍隊之元帥的身份向約書亞顯現(書五13-15)。

(10)向先知以西結顯現(結一1-28)。

II 舊約中向人顯現之神的身份

到底在舊約中向人顯現自己的神是指著三位格(聖父、聖子、聖靈)中之哪一位?若我們以約翰福音一章18節乃貫串著新、舊約的事實,則我們必須接納,這位向人有形有體地顯現的神或耶和華,其實指著第二位格的主基督。

3 結論

留意舊約啟示者必知道,主基督在道成肉身前已多次多方向他的子民顯現,他的先存性是無可置疑的。他的顯現及顯現時所扮演的角色,也證實了他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不改變的」(來十三8)。因他在舊約時多次多方曉諭以色列的列祖和先知,後來更道成肉身、有形有體地來到人類中間,因為他所啟示寫成的聖經能夠首尾一致,完整無缺。這事實亦解釋了為什麼他在地上的時候沒有念過書,但竟能參透神的啟示。他在十二歲時表現的聰明和應對,已使當時的律法師和教師驚訝。主基督在舊約時代(道成肉身前)向人啟示自己的事實,亦證實了他的先存性,他是自有永有,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這事實亦解釋了為何聖經的預言能這樣準確地應驗。預言的是他自己,掌管著這宇宙的也是他,他是無所不知的,因為過去、現在、將來,對他來說,都是「現在」的;他也是無所不能的,他甚至能在給予人充分自由意志的情況下,仍能叫歷史按著他所預言而推展。

其實,他得啟示不單臨到猶太人,他也藉著普通啟示臨到世上一切的人,包括我們中國人,叫我們知道他是全宇宙的主、獨一的真神。從下列一些「中國」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知道一些聖經真理,及認識我們的神,這些絕非巧合。

I 藉中國文字

(1)天──易經解釋這「天」字的意義時說:「天者,一大也,至高無上者也。」中國人以「天」為「神」(與猶太人一樣),從中國最古的文獻來看,中國人起初是一神信仰的。

(2)造──「造」是行動之意;「告」從口,是說話之意。在我們的觀念中,造是要用手的,與口有何關係?翻開創世記第一章,便可找到答案。原來神創造天地時是用口,用他權能的說話造成宇宙萬物的。神說有便有,命立即立。只有他的創造是這樣的。

(3)禁──「禁」從「林木」與「神」而來(「示」:指神)。這奧秘只有翻到神所啟示的聖經才明白,創世記二章17節記載神的第一條禁令:「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4)婪──「婪」從「林木」與「女」而來,貪婪與女人及樹木有何關係?創世記第三章告訴我們,第一個產生貪念的是女人,她貪求什麼?樹上的果子。

(5)裸──「裸」與「身」或「衣」有關,是我們都可以想像到的;但是它與果子有何關係?創世記三章七節告訴我們,自從亞當、夏娃吃了那禁果後,才發現自己是「裸」身,是赤身露體的。

(6)義──「義」是從「羔羊」與「我」而來,當「羔羊」遮蓋了「我」的時候,我便算為義了。聖經啟示我們,那羔羊乃是主基督自己(約一29),他以他的寶血遮蓋我們的罪,所以我們能因信白白稱義。

(7)船──從「舟」加上「八」和「口」而來。「口」者人也,船與八口(八個人)有何關係?中國最古的船豈是八個人坐的?考古學家告訴我們,絕不是!但為何要這樣造字?創世記七章13節直接指出,人類的第一隻船乃用來救挪亞一家八口的方舟。

(8)靈──從「雨」(福)加上「口口口」和「巫」(大能者)。中國人以神為靈,靈即神,但為何這個靈是以三口組成?聖經啟示,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真神乃三位一體的。

(9)塔──從「土」加上「十十」(草)、「人」、「一」和「口」而來。塔與土及草有關,是因以前的人乃用土及草混合造磚的,但與「人一口」有何關係?創世記十一章1至2節記載人類建造第一座塔時,天下人的口音和言語都是一樣的。

此外,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子,你認為這是偶然嗎?是巧合嗎?似乎不是吧!

II 藉中國古代聖賢的論述著作

易經和老子、孔子、莊子等人的著作,清楚顯示他們相信神的存在,他是萬物的源頭,也是道德的最高標準。老子在他的《道德經》中清楚說明以上的信念。

(1)他稱這位主宰為「道」。

(2)這道乃宇宙萬物的創造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3)這道乃人道德品格的絕對而最高準則,離開道,人便會每況愈下。「道失而德(君王之標準)至,德失而義(聖賢之標準)至,義失而禮至,夫禮,眾亂之始也!」

所以老子主張「無為而治」──回到始的道那裡去。然而,這道是誰?人如何才可回到他那裡去?老子卻無答案。

(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難怪孔子在問道於老子而一無所獲後,感歎地說:「朝聞道,夕死可也!」(注3)

其實,若我們留意古代民族的生活、信仰,我們不難發現他們均曾受到神普遍啟示的影響。這證明了我們的主乃天地獨一的主,他不是靜默的神。

註釋

1. 這裡所指的使者,是有指定冠詞在前的,英文譯為「the Angel of Jehovah」,而不是「an angel of Jehovah」。

2. 中譯「父懷裡的獨生子」在希臘文的原意,實為「父懷裡的獨生子,(就是)神」(the only begotten,God)。參Leon Morris, 「John」, NIC, pp. 113-114。

3. 有關詳細論述,請參拙著《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香港:種籽,1987)。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