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基督教的意義所產生的疑問,不只在主日學例行的儀式裡,而是從小時候看葛理翰在電視上的布道就開始了。在那之前,我已經在我的字典中將基督徒勾銷,認為他們不是偽善者就是怪人,從來沒有一點特別的吸引力。等我聽到葛理翰的講道時,我感到我的心快爆炸了。雖然是很主觀的,但我感到神就在這個房子裡與我同在。
有人會想,葛理翰博士所傳達的神是絕對純正無瑕的,而我們卻是罪人(也就是說我們都主動或被動的悖逆神,失去他給我們完美的記號)。這就好像是某個家伙說︰“審判官﹗可你看看那些我沒殺的人。”但重點是在這位聖潔公義的神面前我們都站在有罪的地位,如果我們未經本質上的轉變,就是到了天上,也只會污染或敗壞那裡。
雖然我想極力否認,但我感到罪疚。我未曾活得達到自己的標準,更不用說神的標準。葛理翰說去教會是不夠的,在那兒不能把你製造成基督徒(就好象進入修車廠不會將你製造成汽車),成為基督徒乃是涉及一個主動而非被動的信。
就好像某人背負一袋二百鎊的沙袋在尼加拉瀑布上走鋼索,當他走過鋼索后,他問一位觀眾,你相信我能再照樣走回來嗎?”那人說“是的﹗”于是他拋開沙袋說︰“那么你爬上我的背吧﹗”
真正的信不只是心智上同意基督教的宣告,更是愿意爬上並將我們的生命放在這條“線”上,否則就不是聖經中的信。
我聽過一個法官的故事。他的女兒因駕車超速被罰來到他的法庭。出人意外地,他判給她最昂貴的罰款,然后他走下他的座位,掏出他的皮夾,替她付了這筆罰款。如此,律法要求的公義和父親心中的慈愛都得到充分滿足。葛理翰談到神如何在耶穌的身分中做成的事,乃是神走下台階成為人,並為人而死,因為他愛我們。
葛裡翰繼續說我們必須愿意認罪並藉著相信基督為我們死而複活,接受神的赦免。我們永遠不可能賺取或償忖這個代價,這是一份禮物,我們可以接受或拒絕。
有幾年我曾推托成為基督徒,部分原因是因為在我花了好一陣子時間才遇到某些我所尊敬的基督徒,另外部分原因是因為我仍困惑于我必須做什么才能成為基督徒。但最后這一天終于來了,一位講員告訴我,如何在不受壓迫的環境中成為基督徒(我已經拒絕一些會令我感到尷尬的機會。我害怕那是沒用的,而且只會讓我像個傻瓜)。
因此,當我在肯薩斯州托北卡坐在我念高中的位置上時,我安靜地禱告,並求基督進入我生命中。令我大為驚訝的是他真的進來了,我發現以往從未知道的平安,舊時罪惡的感覺已漸遠去,我得到了新的喜樂和存活的理由。我是如此快樂而驚訝的看到神確實回答禱告,他很在乎﹗
即使成了基督徒,有時我還會感到自己猶如搖籃中被棄的嬰孩,放在神的門階上,而神,這位慈愛的神,他毫無選擇只有將我帶人門內。但現下我知道事情並非如此,因著他的大愛他揀選了我(以弗所書一︰4、5)對凡愿意來的,他都說“來”﹗
對關心並來認識他的愛的人們,我只能鼓勵你,親愛的讀者,不要再維持中立。他愛你,並成為人又為你死來証明這愛。這就是道成肉身和基督神性的內涵,也是麥道衛和我寫這本書的理由。
我起先是想從知識上駁斥聖經作為歷史文獻的可靠性、耶穌複活這一歷史事實的真實性以及基督教的可取性。在收集了証據之后,其中某些已在本書中與你們分享了,我不得不歸結我前面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而耶穌正是他自己所宣稱的那位──神的兒子。
以上關于聖經的歷史可靠性與基督身分的結論引發了我激烈的思想斗爭。我的心智告訴我這一切是真的,但我的意志卻將我推到另一個方向。我發現成為基督徒乃是全地球都會搖撼的經歷。
在我生命中有明顯的罪,耶穌基督直接向我的意志挑戰,去信他為救主,他曾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讓我再陳述一遍耶穌對我們所作的邀請︰“看哪﹗我一直站在門外不停地叩門,如果有人聽見我呼喚他,並開門的,我必要進去。”(啟示錄三︰20)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我不在乎他是否在海上行走或變水為酒,我不需要一個黨派的教宗侵擾我的生活,我不想以更快的模式去毀掉一段好時光,或破壞知識上的追求,並且妨礙與我同僚間的學術接納程度。
因此那時,一方面我的思想告訴我基督教是對的,但我的意志卻說︰“不準承認﹗”每次當我周遭環繞著熱心的基督徒時,沖突就更激烈了。如果當你不幸時,周遭卻圍繞著快樂的人們,你就可以了解他們是多么攪撓你了。他們這么快樂,而我卻感到如此不痛快以至我干脆就站起來離開那個房間。
最后終于到了一個時刻,當我每晚十點上床卻直到凌晨四點才能入睡。我知道我若不將耶穌從我思想中逐出我就得發瘋了。
有著開放的心和知識上的承認,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晚上八點三十分,正是我大學二年級時,我成為了基督徒。
有些人問我︰“你是如何知道這事發生的呢?”
我說︰“看哪﹗我當時就在場﹗”
那天晚上我禱告了四件事,為了與神建立關系──與他兒子,這位複活的基督建立個人的關系。經過一段時間這個關系改變了我的生命。
第一,我禱告︰“主耶穌,謝謝你為我死在十架上。”。第二,我說︰“我承認生命中那些不討你喜悅的事,求你赦免並潔淨我。”(聖經說“你罪雖像朱紅,必白如雪。”)第三,我說︰“從現下起,我要盡我所知最好的模式,打開心門和生命,相信你為我的救主和主,管製我的生命,從裡到外改變我,使我成為你所造的樣式。”
最后我的禱告是︰“謝謝你因信進入我生命。”這種信心是由聖靈產生,基于的証據乃是歷史的事實和神的話。
我確信你一定聽過一些人描述他們電閃雷鳴般的得救過程。但當我禱告后,什么也沒發生。事實上,在我作此決定后,我感到糟了,我感到要嘔吐,深覺害病不輕。
“噢﹗不,麥道衛,你怎么落到這樣情況的?”我猜疑。而且真感到自己掉進了一個無底深淵,而我的一些朋友也同意這點。
但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在六個月到一年半之間,我發現我並沒有掉進深淵,我的生命真被改變了。
我和一所中西部大學的歷史系主任討論時,我說︰“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他譏諷地打斷我說︰“麥道衛,你想告訴我們,神真的在廿世紀改變了你的生命嗎?那么在什么范圍內呢?”
在我花了四十五分鐘描述我的改變后,他說︰“好了,夠啦﹗”
“心靈的平安。”我告訴他我得到改變的第一個領域是我的燥動不安。我是個極為忙碌的人,我在校園穿梭時,心中充滿矛盾、爭斗,我想坐下好好研究或思想,但我卻不能。
但在我決定相信基督的幾個月后,有一種“心靈的平安”臨到我,不要誤會,我不是說沖突不存在了。是在我與耶穌的關系中,我發現與其說是沖突的失蹤,不如說是有一種能力與之抗衡,這是我不能用世上任何事物來交易的。
“脾氣的控製。”另一個生命的改變是在脾氣的轉變上。當有人用橫眼看我,我常會像風吹麥堆那樣暴怒起來。在大學一年級時我還留下幾乎殺人的記錄,我的脾氣是出了名的暴燥,以致我不自覺地要尋求改變。
在我決定信靠基督后,有一天,我面臨了一個緊要關頭,但卻發現我的壞脾氣已經不見了。而在過去的二十四年,我只發過一次脾氣。
還有另一面是我不能引以為榮的。它就是仇恨(或可說成“苦毒”),我提到它是因為許多人也需要這方面的改變。而這改變的動力就是與複活及永活的基督建立關系。。
在我生命中有許多恨,那不是顯于外表的,而是內在的折磨,我曾責罵詛咒過。就像許多人一樣,我沒有安全感。每次我遇到別人與我不同,他就成為一個威脅。
有一個人我恨他超過世上任何人,就是我的父親。我蔑視他,他是城中的酒鬼,如果你出自小城,而且父母之一是酒鬼,你就會了解我所說的了。
每人都知道這事。我的朋友會來高中學校找我,而且拿我父親在市區醉倒街頭開玩笑。他們不認為那樣會使我困窘,因為我會在外面跟他們一起笑,但讓我告訴你,我內心卻在哭泣。我常走到谷倉,看到母親正躺在牛群后的肥料中,被父親打得起不來。
當我們有朋友來訪時,我會將我的父親綁在谷倉裡,再把車停在筒倉周遭,然后告訴朋友他去某地方了,免得我們尷尬。我無法想像有誰能恨別人比我恨父親更甚。
恨轉化的愛
在我決定信基督后五個月左右,對我父親的愛,一種藉著耶穌基督從神而來的愛,在我生命中泛濫。這種愛拿去了我的恨,並且將它倒掉,這愛是如此強烈,以致我能面對面地用眼睛看著父親,並且說︰“爸爸﹗我愛你。”而且我真就是這個意思。當我以實際行動証明我的態度后,我父親震驚了。在我作了某些事后,有了顯著的改變。
在我轉到一所私立大學以后不久,遇到了一次嚴重車禍,我的頸骨受傷,就被送回了家,我永難忘記父親進入我的房間問道︰“兒啊,你怎能愛像我這樣的父親?”我說︰“爸爸,六個月前我還在蔑視你……”然后我們分享了我對耶穌基督的結論。
“爸爸,我讓基督進入了我的生命,”我說︰“我無法完全清楚地解釋這件事,但因為這個關系,我不但能夠是愛並接納您,甚至能夠無條件地接納其它的人。”
四十五分鐘后,我生命中發生了一件最令人興奮的事。我自己家中的人,一個徹底了解我,叫我不能蒙蔽的人──我自己的父親,對我說︰“兒啊,如果神能在我生命中作出像我所看到的他在你生命中所作的事,那么我要給他這個機會。”就在這時,父親和我一起禱告,相信了基督。
這種改變往往會經過幾天、幾周,或幾個月,甚至幾年,但我父親的生命卻立時在我眼前改變了,正如某些人所說的“瞬間轉變”。我從未看見如此空前絕后的快速改變,從那以后,父親只碰過一次酒,那也只是挨了一下嘴唇而已。但自此以后,他再也不需要酒了。
總結來說,與耶穌基督的關系能改變生命。你可以無知地譏笑基督教,你可以嘲弄訕笑他,但他卻是有效的,他能改變生命。如果你相信基督,你可以開始看看你自己的態度和行為,因為耶穌基督的工作,正是改變生命、赦免罪惡,並除去罪愆。
基督教不能強迫人或硬逼人同意。你有你的生命,我有我的。我所能做的只是告訴你我曾學到的。除此之外,就是你的選擇。我的妻子常如此說,“因為基督從死裡複活,而且他仍然活著,因為他活著,他就有無限的能力來進入每一個人的生命中,赦免他們,並且由裡到外改變他們。”
關鍵原素是複活的事實,基督複活了。
我已經分享了我個人如何回應基督的宣告,你也必須回答這個邏輯問題︰“這些証據對我有何影響?這些對我是否相信基督的複活與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有何影響?”最佳的答案是在耶穌對一位懷疑者多馬的答複,神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為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6)
基于基督複活的一切証據,考察耶穌提供赦罪、與神永恆關系的事實,誰會如此愚昧地拒絕他呢?基督活著,今天他仍然活著。
你現下就可以憑著信藉禱告相信神,禱告就是向神說話,神知道你的內心,他不在乎你的言辭,而是在乎你內心的態度。如果你從未信靠過神,現下就可以禱告接受他。
我的禱告是︰“主耶穌,我需要你,謝謝你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我打開生命的門,相信你作我的救主,謝謝你赦免我的罪,賜我永生,使我成為你要我作的那種人,謝謝你,使我能相信你。”
如果你已經相信基督,或即將在不久的未來相信他,寫信給我。正如我決志后所有的,你會有許多問題。一位教授曾與我分享某些原則,讓我知道我的生命如何可藉著與神在基督裡的新關系有所改變,我也會將這些原則藉書信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