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人們對基督神性這個論題,有許多常見的異議,或知識上的難題。本章將特別針對那些對聖經的敘述措辭相當熟悉的人所提出的問題作簡要討論。至于更廣泛的討論則可由建議的閱讀清單中找到。
耶穌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顯然說明基督的地位小于神,這是一般常有的難題。
當然耶穌在地上的角色有如奴仆,是站在比父低的層次,但這種層次卻不能否認他的神性。在同一段經文中,耶穌告訴腓力︰“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么說,將父親給我們看呢﹗”約翰福音十四︰8∼9)這段敘述顯示耶穌和父在本質上為一,看見這位就如同看見另一位(比較約翰福音十二︰44,45)因此,耶穌所說父比較大,乃是說到他暫時的地位,而非他的本體。
在此,我們將更廣泛的引用平克(Arthur W.Pink)在他的“約翰福音注釋”中,對該段經文的傑出文章。
“父是比我大的”是一神論者愛好的經節,他們否決基督絕對的神性,以及他完全與父同等……救主已經告訴使徒們應該歡樂,因他即將到父那裡去,然后他將這個理由更向前推一步,“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當我們明確地將此文及其背景清楚地擺在眼前,一切難題都將化為烏有。父比基督大乃是一個理由,指明為何門徒應當為他們的主到父那裡去而歡樂。這立刻修正了“更大”這個令人爭論的含意,並且指明他把“因為父是比我大的”這句話用之于此的真意。救主所引出在父和他之間的對照,並非是關乎本性,而是在職份上的特性和地位。
基督在此並未提到他自己本質的本體。但有人卻想到他不以強奪達到“與神同等”,反倒取了奴仆的形像,而且成為人的樣式,這些意義換言之,在他中保職份的地位和他具有的人性而言,他是在父以下。接下來在十七章的講論和禱告,主耶穌表明他是父的仆人,和從父接受了使命,也向他負責,為他的榮耀而工作,也在他的權柄下說話,但這裡還有另一更適切的含意,子是在父之下,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間,他大大的屈辱自己,選擇了降卑于羞辱中,且以他們當中最厲害的模式受苦,現下他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他本來是富足的,卻為我們的緣故而受貧窮,他是憂患之子,深知人間痛苦。由這些來看,此時基督是以他的現況與天上聖所與父同在的光景相對照,父是坐在至高權能的寶座上,他榮耀的光輝永不失色,聖天軍在他周遭環繞,他們不斷的贊美敬拜他,然而道成肉身的人子卻與此完全不同──他被人藐視拒絕,周遭是無情的仇敵,並且很快地被釘在有罪的十架上,由這樣來講,他也是在父以下。現下當他要回到父那裡,子將享受好得無比的光景,這是一種難以言宣的斬獲。剛才的對照只是在他現下的人性和即將與父一並高舉的狀態之間。因此,凡是真正愛他的人都應為他回到父那裡的喜訊歡喜,因為父是比他大的,包括職份上的地位和所處的環境。正是基督擁有他作為仆人的地位,並將那位差他來者顯明。
同樣的大小關系在哥林多前書十一︰3也有描述︰“我愿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在這段經文中有三層比較,各人對基督,男人對女人,和基督對神,第三層比較耶穌和神也在這裡的討論之列。“神是基督的頭,豈非意味他較為高超?”注意︰這種比較乃是與權柄的模式有關,而非暗指較低下或較高超,反而,為了在地上與人認同,耶穌甘愿將自己放在父的首位之下。
另一節顯示基督與父的關系也引起很多問題,“萬物既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哥林多前書十五︰28)此處的動詞“服”不是指位格上的不平等,而是角色有別,歸服只是指功能,順從未必暗指較低下。
想想看﹗為了神救贖人的罪的計畫,有人必須使自己服死,然而只有一個人有無限的能力來救贖罪,一個完全的人。他必須有無限的能力來救贖。因為他將為全人類流血,他必須完全,因為神只接受無暇疵的祭物。誰能做這件事?只有神,神子為我們流他自己的血(使徒行傅)“順服”是關鍵的詞。
“如此說來,同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五︰18、19)
基督為完全人,他必須順服神,並滿足神的計畫救贖人類。耶穌甘心服從這個計畫,服從父神,為拯救人類脫離與神永遠的隔絕。
耶穌是被生的
有些人會堅持約翰福音三︰16(見一︰14、18,三︰18)獨生子一詞來否定耶穌的神性,暗示他不過是另一受造物,然而,“獨生子”一詞並非指被造,“生”這個字常用于約翰福音,指獨特的,特別蒙福或蒙愛的。魯益師很清楚的描繪“生”的意義,他寫道︰
“信經中的一條說,基督是神的兒子,‘受生,非受造’,並且又加上‘在世界以先為父所生’請你先澄清這與基督在地上生而為人且為童女之子的事實無關,我們現下不是思考童女生子,而是在自然界一切被造及時間開始以前所發生的事,‘在世界以先,基督是被生,而非被造’”,這到底指什么?
在現代英文中,我們不常用‘生出’,‘被生’這二個詞,但每個人都明白那是指什么,‘生’是成為像父那樣的,‘造’則是做出,兩者的不同就在于此。當你生時,你生出你的同類。如,一個人生一個嬰孩,一只海狸生一窩小海狸,一只鳥生許多會變成鳥的蛋。但當你做時,你所做的是一些和你不同類的事物,一只鳥會做個窩,一只海狸會壘一個水壩,一個人能做無線電裝置──或者一個人會做一個比無線電更像他的東西──比方說,雕像,如果他是位不錯的雕刻師,他還會做出一個栩栩如生的人像,當然,它不是真的人,只是像人,它不能呼吸或思想,也不能生活。
現下第一件事非常明顯,神生的就是神,就像人生人,神所造的不是神,正如人所造的不是人,這就是為什么人不是神的兒子,只有基督才是︰他們在某種程度像神,但卻非同類,而更像是神的塑像或照片。
塑像雖有人的形狀卻不是活的,同樣的,人雖有(在某種意義上我將作解釋)神樣式的形狀,但卻未得著神所有的那種生命,讓我們將第一點放在優先──人相似于神,神所造的每件事物都有些像他自己,空氣像他的龐大,但空氣的大卻不等于神的大,不過是一種象徵,或以非屬靈的辭匯來轉譯某些事雖像神擁有能力,但物質的力量當然與神的權能卻截然不同。植物世界像他,因為是活的,他也是一位活神,但植物界的生命與神裡面的生命卻不相同,那只是他的象徵或影子。當我們來到動物界中,除了生物性的生命還加上其他方面的相似,例如昆虫強烈的活動力與生產力,于神無止境的活動力與創造力是第一點模糊的類似,在更高的哺乳動物中,我們有本能上的情感,那和存在于神的愛不同,但是卻相似──就如風景畫是畫在平面的紙上,它只是像一幅風景而已。最后,動物的最高層次人類,就我們所知的是最像神的。(可能在其他世界會有比人更像神的,但卻非我們所知)人不但能活,而且有愛和理性︰是生物的生命在他裡面達到了已知最高的水準。
在希伯來書十一︰7以撒被稱作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雖然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以撒和以賽瑪利,但希伯來作者卻用獨生子來表達其獨特,是特別蒙福或蒙愛的含義,同樣的真理也用在約翰福音三︰16的耶穌身上(唯一不同的是神只有一個兒子,而亞伯拉罕卻有兩個。)
“獨生子”一詞翻譯過來其實是兩個詞的組合,前一詞乃是“單獨,獨一”的意思,后一詞為“后裔,子孫、種族、種類”之意,合起來就指“獨特的那種”。
另一可能絆倒和妨礙某些人不能接受基督神性的就是聖經中很清楚他說耶穌曾經是人,例如,有人讀到︰“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二︰5羅馬書五︰12∼21說到罪得救贖乃“因耶穌基督一人”(15節)
雖然聖經的確教導說耶穌是人,但也教導耶穌是神﹗他是童女馬利亞所生的人,但他也是神(約翰福音一︰1,14,二十︰28;歌羅西二︰9;提多書二︰13;彼得后書一︰1希伯來一︰8)保羅強調耶穌的神性,說他的訊息不是從人或某一個人而來,乃是從耶穌基督而來(加拉太一︰1)耶穌是一個人,但也是“耶和華”,“神的兒子”“萬主之主”“萬王之王”以及“首先和末后的”。
有些人對“首生”這個詞感到困惑,而認為他所指的是“首造的”,那也就是暗示耶穌只是一個受造物,而非先存的,或永恆的,或是神。
然而“首生”這個字並非指“首造的”,保羅敘述基督為“一切被造中首生的”(歌羅西一︰15)他用這個希臘詞“首生的”(Prototokos),乃是有“后嗣,在次序上優先”的意思,如果他想說“首造”,他就會用“首造”的希臘詞(protoktistos),但在聖經中找不到一處地方說,神“創造”了耶穌。
在史貝哈弗(Lewis Spersy Chefer)所著的“基督身位的神學”中說到︰“這個稱號──指出基督是首生的,在與萬物的關系中居首位的,而非指第一個受造物,乃是說他在萬有以先,正是他們的源頭。(歌羅西一︰16)耶穌不可能是第一個受造物,而又是如聖經所宣稱的為一切受造的動力。如果他是一切受造的動力,他就不可能是受造的。
耶穌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28、30)到底耶穌是在宣稱他是那位與神相等的呢?(也就是有如冰與水在本質上為一)或他只是有同一目的,或與神一致的呢?經文所指的應為前者。
第一,耶穌說話的對象是猶太人。他們從文化角度上比2000多年后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更能領會耶穌的話──他們了解耶穌是說他就是神,因此他們要拿起石頭打他,因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約翰福音十︰33)第二,在希臘文,“一”是用中性的(hen),而非陽性的(heis),指出耶穌與神乃在本質上為一,是相同的。如果是陽性就是指他們是一位,也就否定了父與子之間位格的區別。
在約翰福音接下來的一部分,就是耶穌對僭妄的控告所作的回應,對精通律法的猶太人,他的話是很有意義的,如果不了解猶太人對舊約的了解,這段經文就變得很難了解,特別他是論到基督的神性,經文說道︰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么。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他們聽了這話后要再次設法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約翰福音十︰34∼39)
許多人感到迷惑的是耶穌用“神”這個字(34節),那么,是否他是說︰“其他人也被稱做神,為什么我不能稱自己是神的兒子?(因此也是間接,稱他自己是人,而非神)?”
這句話“我曾說你們是神”是出自詩篇八十二︰60詩篇所用“神”這個字中乃希伯來文的伊芳羅興(伊芳羅是神,興是複數字尾)聖經中常提到神用伊芳羅興並非教導多神論,整本舊約提到神都以單數動詞用于伊芳羅興[起初神(複數的伊芳羅興)創造(單數)天地──創世記一︰1],如果要說,就是聖經的用語與三位一體的教義一致罷了,正如馬太福音二十八︰ 19“名”這個名詞(在希臘文是單數)乃用表達“父、子、聖靈”,他們組成了一個“名”,而詩篇中神“伊芳羅興”這個詞乃是指猶太人的審判官,他們在百姓當中行事像神,神乃是公義,公平者的含意,顯然他們不是字義上的“神”,出埃及二十一︰1∼6及二十二︰9、28也用這同一詞,在我們的英文聖經中譯為審判官,其實就是伊芳羅興。
這就是耶穌所提出舊約的上下文。為什么提出這句?耶穌似乎問他們,為何用“神的兒子”這一詞讓他們如此不舒服,以往他們曾經暴露地用過他(也就是詩篇八十二︰6將人稱做神),如今他在他們面前的說明是︰“不要禁止使用這詞,看看我,我的工作,難道不是出于神嗎?如果是出于神,就相信我所說的,包括我對自己的稱呼。”
顯然耶穌並未否認他先前所宣稱的神性,他作了更大膽的說明,向猶太人挑戰,讓他們由他的工作來決定信不信他的宣稱(我與父原為一)
這個爭論乃是由小而大,如果神用比喻稱人為神,那么“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這位稱自己為神的兒子豈不更為適切嗎?(當然這是不同于舊約中所說的審判官)事實上他也作了父所作的;叫死人複活,賜下永生,維持創造,改變創造(變水為酒,平靜風浪等)。
耶穌身為人,他的知識是有限的,論到他的再來,他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馬可福音十三︰32)在前一段的討論中,耶穌站在奴仆的角色,選擇以地上人類的角度來生活,他相信父的權柄,而非他自己的,例如︰他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么?”(約翰福音五︰19)“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么”(約翰福音五︰30)“我常作他們喜悅的事”(約翰福音八︰29)“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約翰福音十四︰10)
因此,當耶穌在人的樣式中說,他不知道他再來的時候,那是因為他自愿接受奴仆的限製,而非他不是神,在這個例子中,反而更是說出他選擇了不去運用他神性的特權。
有個人來見耶穌說“良善的夫子……”耶穌打斷他的話說︰“你為什么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十︰17、18)看第一眼時,似乎耶穌否認他的神性,甚至他強調只有神才是良善的,然而聖經中很清楚,耶穌是“無罪”“聖潔”“純潔”“公義”“遠離罪人”並且“無玷污的”(使徒行傅三︰14;哥林多后書五︰21希伯來四︰15,七︰26、彼得前書二︰22;約翰壹書三︰5)就一切良善的標準來說,耶穌的確是良善,因此,耶穌享有神的屬性︰良善。
耶穌如此回答這個人的敘述,一個可能的理由是在評量這個人對他是“誰”的了解有多深,以及他想跟從他的認真程度,當耶穌告訴這人,除了神,沒有人是良善的,他要求這人變賣他所有的,並跟從他成為門徒,注意這裡他並不是說“跟從神”,而是“跟從我”。與第一個印象對照,這句話更強烈地支持基督的神性。
總結來說,幾乎所有否定耶穌是神的爭論,都是因為不了解腓立比書二︰6∼11,那裡教導了耶穌有神人二性,他以兩種樣式存在,為神(6節)也為人(奴仆,7節)經文教導他的第一種狀態乃是與神同等的地位,第二則為降卑的狀態,當將耶穌在身為人降卑狀態與神在天上尊貴的地位比較時,幾乎所有的經節都可用來駁斥“耶穌並非與父神同等,並非與父為一”的論調。一個被忽略的重要事實就是……耶穌放下了他與神同等尊貴的地位,為了成為人,為世人的罪而死。並且複活而且再次被高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