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成为基督徒?教会中有最虚伪的人
从古至今,人们常用来拒绝基督教的藉口,是因为教会中有假冒为善的人。人们喜欢提出过去种种假借主名所行的恶事,诸如西班牙的异教徒裁判所,女巫审判以及其它可怕的行为。
同时,今天也有很多例子,像传道人,执事或教会领袖,他们陷入酗酒、淫乱或与他们所说的信仰背道而驰的行为。这种劣行就使得许多人说:“如果基督教就是这样,那我根本就不要信。”
我们必须承认,教会里有假冒为善的人,并且我们今天也不能避免这样的人。假冒为善的人是个演员,他戴了一个假面具。他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尽管教会里有假冒为善的人,但并不表示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伪君子。在教会中可找到引为鉴戒的伪善,也可看到值得学习的榜样,他们表里一致地活出耶稣基督的教训。
要紧的是,不要把伪善和过犯混淆不分。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罪人,但不都是假冒伪善的人。有人误认为基督徒是自称为不会犯罪的人,但事实是,称自己为基督徒的人,就是承认自己是个罪人(约壹一:5一二:2)。
所有信徒,包括传道人在内,都是会犯错的人,有可能犯各样的罪。一个不完全的人,并不意谓他是个骗子。这二者间的分别很要紧,信徒的失败,并不能因此废掉神的真理。
耶稣基督曾严厉斥责那些伪善之辈,尤其是当时的宗教领袖。“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廿三:15)
人们的确会因不正确的理由,参与服事;甚或因自己的败坏使信仰蒙羞。当人这样作时,他就错了,圣经也清楚地指出这点。
基督教的兴衰,不在于古往今来基督徒的所作所为。基督教的存亡,建立在耶稣的身上,而祂不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祂始终如一地活出祂所教训的,且在一生旅程的未了,向那些与祂朝夕相处三年多的人挑战让他们,指出祂里面是否有任何虚伪。
祂的门徒无言以对,因为在祂身上丝毫没有虚假。既然基督教竖立在耶稣身上,就不能因有害群之马,而要废掉基督徒的信仰。
未信者不能因为有假冒为善的人,而藉口不信。假冒为善的基督徒,也不能藉故不完全,而抹去了虚伪的可怕后果。
我们举个例子,以明白个中道理。例如一个大型汽车公司的总裁,总是做广告并向他的朋友宣称,他的工厂所出产的某种车,是全国最好的,我们只应驾驶这种车。
事实上,不少汽车杂志和消费者团体,也都支持他的某些言论。但是,当你看到这人时,他却在驾驶竞争对手的招牌车!(可能他更喜欢它们的颜色。)
你会说,这真是个假冒为善的人!因为假如他相信自己的车是真材实料,就当开自己的车。这种看法也许不错,但是他之被视为虚伪,也不能抹熬他的车可能是全国最好的这一事实吧!
基督教亦然。人们可能传讲其真理,却没有言行一致的生活,这并不一定意谓着,基督教不是真实可信的。
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或谈论什么题目,这是个经常会碰到的问题。许多时候人问这个问题,是要解脱个人对上帝的责任。
但是我们要记住,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能决定基督教真实与否。基督教的真实性已经建立在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这一事实上。其权威已完全确定,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的问题,仅仅是解释上的问题。
解决这问题的最好方法是提出圣经里清楚的真理,圣经明确指出,除了藉着耻稣基督,没有人能到神那里去。耶稣说:“若不着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罪得赦免和得到永生,唯有经由耶稣一途。许多人认为,这就表示那些从未听过耶稣的人,自然就会沉沦。但是,事实并不一定如此。
虽然圣经未明说从未听过耶稣的人能得救,但是我们相信,圣经却含有这个意思。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有机会悔改,神不会因为人“生不逢时”,而弃绝任何人。
耶稣说:“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七:17)。
圣经也启示到人没有任何藉口。“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倭。”(罗一:19-20)
事实上,全人类都承认有一位造物主的存在,因为有受造之物为证。这个见证是普世性的。尽管人们对神的存在,有足够的知识,他们却故意漠视神的事情,因为他们存着恶心定意要如此。
圣经说那不信的人是“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一:18)。再者,圣经指出人不仅不寻求神,反而远离神。“没有寻求神的”(罗三:11)所以问题不是神拒绝向那迫切寻求真理的人说话,而是人拒绝神。
我们也知道,神的心意是“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这表示神也顾念那些未听过福音的人。神差祂的儿子,代替人们受死,藉此显明祂的心意。“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五:8)
圣经说神要按公平和公义审判世界。“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徒十七:31)这就表示当事实俱在,神的名将被尊崇,没有人能说神不公平。
即使我们不知神会怎样特别处置这些人,但我们知道祂的审判是公平的。仅仅这一个事实,就应该满足那些想知道未听闻耶稣基督的人会怎样的人。
圣经证实世上各民族中,都会有听到神的声音,且予以回应的人。“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五:9)
圣经里有个例子,他的情况和今天许多人一样。他叫哥尼流,是个敬畏神,时常祈祷的人。他没有听过耶稣基督,但他却诚心求神向他显明心意。
神垂听了哥尼流的祷告,差遣使徒彼得到他那里,把耶稣的救恩告诉他。当彼得向他传讲时,哥尼流决志信靠耶稣为他的救主。由此可知,任何诚心想要认识神的人,都会听到耶稣的福音。
今天有些人像哥尼流一样,他们正作同样的祷告,要认识永活的真神,不论他们住在何处,救恩都会临到他们。西门彼得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十:34、35)
圣经另外有些例子,即使人们对神的知识极为有限,神仍然接纳他们,妓女喇合,对神只有些微的知识,但是圣经提到她是个有信心的妇人,,她的行动得到了称赞(书二:9;十一:31)。
叙利亚的乃缦,即使生长在异教文化中,因着信得与神和好(王下五:15-19)。先知约拿,被遣往异教的尼尼微城,他们由于先知的信息悔改了(拿三:5)。
没有人会因未曾听到耶稣基督而被定罪。而那违背自己道德标准的,将被定罪。“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们的福音所言。”(罗二:12-16)
根据以上圣经的例子,可以看到神将公平地审判全人类,没有人能说,他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问这问题的人要当心,不要以此为藉口,不肯到耶稣跟前。
你所想的问题也许会发生在某人身上,也可能不会,不论如何,都无法解除在审判之日你当负的责任。纵然我们不能对这问题,提出人人满意的答案,但是圣经对某些问题已经讲得很清楚。
有一个人这样说:“圣经里有许多事,我不能了解;也有许多事,我只是以为我明白;但是圣经里更有许多事,是我不能误解的。”(无名氏)
一个人可能相当真诚,但也可能真的错了。圣经说:“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十六:25)
每年都有好多奇闻悬案发生。有人开玩笑地拿枪瞄准别人,而他真的相信里头是空的。枪响了,对方应声而倒,扣板机的人说:“我真不知道这枪装了子弹。”
这个人可能百分之百的非常真诚,不想伤害别人,但他却是真诚相信了不真实的事情。真诚并不够,如果信的对象不对,并且泄上所有的诚心,也不能叫那冤死于枪下的人复生。
使徒保罗说,仅有宗教信仰,并不能使人得到赦免,反而会加深其罪恶感。保罗指出,外邦宗教均曲解了真理。他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罗一:25)
神的荣耀被受造之物的荣耀所取代,他们的宗教是一种偶像崇拜,而拜偶像是羞辱神的,也是神向来极其憎恶的事。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廿:3-5)所以不论人多么虔诚,假如他拜错了神,就毫无益处。
如果一个人想去看电影,票价是十元,不管他是有九元五角或五角,他总是买不起票的。假如人信错了,不论他怎样的虔诚,都无济干事,因他达不到神所要求于人的。
神立下的标准是仅仅接纳那些藉着耶稣基督来到他面前的人。“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基督教若很伟大,为什么基督徒却那么少?
基督徒向来都是少数,多数的人目前活在不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的生活中。然而,这正是耶稣说的必然之事。“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4)历代以来,情形都是如此。为什么大部份的人拒绝耶稣作救主,有下面几个原因。
人尚未成为基督徒的一个原因是出于无知。这并非不知有一位神和一位叫耶稣基督的,而是对基督徒的信仰凭据一无所知。许多时候,这种无知系自我欺骗。有些人甚至对基督的宣告不屑一顾,另一些人则是主动地拒绝相信。
许多人说,他们对基督徒的信仰,理智上通不过,而事实上,那是他们理智或情感的藉口。我遇到过许多人,当把基督教的事实陈明后,他们都欣然承认基督教是真的,但他们仍拒绝作个基督徒。
所以,这不是头脑理解的问题,乃是意志的问题。不是他们不能成为基督徒,而是他们不愿这么做。圣经说,人试图阻挡神的真理(罗一:18)。人们无视于基督的可信,多半是因存心如此。
另一项原因是福音的简单性。作基督徒这样简单,以致连小孩子也能。事实上,要进天国,耶稣说:我们必须变成小孩子(太十八:3)。要有单纯的信心,我们就必须信靠基督,不论我们是大学教授,或小学肄业的人。
使徒保罗说到福音的简单性,“弟兄门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一:26-27、29)
保罗的教导和耶稣一样,基督徒总不会是多数,有名望的人,也没有几个会相信耶稣。虽然历史上没有许多伟大的人信靠耶稣,但总是有一些。
另有些人未信主,是因误解了基督徒的真义。许多人认为,基督教是一套消极的禁令,叫人“不可做这个,不可做那个”。他们有这观念,认为信耶稣后,你就得让自己过一种愁苦、受辖制和枯燥的生活。
人既然不愿过那种生活,就不会委身于基督教。有些基督徒给人的印象,他们的信仰只是一堆消极的禁令,实在可悲。没有什么比这事更不合真理了。
当一个人信靠耶稣作救主后,他就真的自由了。耶稣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八:36)耶稣基督的工作,是要将人从捆绑中释放出来,使他们作个真正想要作的人。
对基督徒来说,我们很自由的“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基督徒的生活,绝不是索然无味,因为基督徒能天天经历认识神的喜乐和激动,并亲尝他为我们预备的一切好处。“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三七:4)
有些人由于罪恶感而未成为基督徒。他们作恶多端,活在罪中,不相信神会赦免他们,让他们过高尚的生活。但圣经清楚讲到,凡是寻求神、期望罪得赦免的人,都会被赦免,无一例外。
除了不信的罪外,没有任何罪大到能拦阻人进入天堂。如果人拒绝相信神的救法──藉着耶稣基督得赦──他就毫无指望了。耶稣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
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你我都包括在“一切”之内。如果你肯到耶稣跟前,祂已应许要赦免你的罪,不论你过去如何败坏,祂都会让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另有人因生活中某些特别的罪而拒绝接受耶稣。他们知道,一旦他们成为信徒,他们就不能再犯那些罪,而他们又舍不得放弃。耶稣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9)
许多人沉迷罪中,坐失通天之福。要作基督徒,必须认罪悔改(改变心思意念)。这是许多人所不愿做的,虽然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3)
此外,人们因以自我为中心,拒绝相信耶稣。有人说──我们相信这是对的──基督教是世界上最容易相信的宗教,也是世界上最难相信的宗教。
最容易是因神已为我们做了一切,对基督的工作,不可能再加上些什么了。最难是因我们要向神和向自己承认,我们不能做任何可以自救的事。
我们的骄做却不喜欢这样,我们想要弄出一套自救之道。人之本性总想靠自己的办法,但神只能照祂的办法接纳我们。由于这一点,许多人仍立在天国之外。
人们之所以拒绝基督,包含许多原因,但都不是很好的理由。
我的善行难道不值得一提吗?若我过一个好的生活,神不会悦纳我吗?
在六十年代早期有一首由J.Frank Wi1son和Cavaliers所写的歌,曲名为《最后之吻)。歌曲描写一对情侣外出约会遇到车祸。女孩死于男友的怀中。男孩悲伤的唱道:“何处?我亲爱的在何处?主从我手中把她拿去,她已到天堂去了,所以我要好好做人。当我离世时,我能够再见到我亲爱的。”
这首歌唱出了许多人的态度。他们认为,如果他们能过个好的生活,他们的善行多过恶行,他们就有资格进入天堂。
不幸的是,圣经却未允许任何人靠自己的努力进入天堂。经上说,善行与建立神人之间的正常关系毫无关连。这种关系绝不是我们能“赚得”的,因为神已为我们成就了一切。
“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多三:5)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耶稣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六:29)
如果永远的救恩是基于行为,我们能成功地“赚”到它,那么神将成为我们的负债者,对我们有所亏欠(罗四:13)。圣经说,神不欠任何人,我们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
理由很简单,神有一个完全的标准,我们都犯了罪,亏缺了这个目标(罗三:23)。我们喜欢拿自己和别人比较,这样我们感觉毕竟自己还不太坏。但神以耶稣基督和我们比较,相形之下,我们一无所能,都满了亏欠,无一人例外。
下面的例子,可作个说明。南加州外海,有个岛屿叫卡他来纳(Catalina),离新港滩码头有廿六英里。假定有一天,来了三个人,站在码头尽头。
其中一位是酗酒、污秽、患病,露宿街头的人;第二位是一般的美国人;而第三位是个高尚、显赫的社会顶尖人物。
突然间,这酒鬼跳入离码头边五英尺的水里。其他两人见状高呼:“你想要作什么?”落在水里的人喊着说:“我想一跃而到卡他来纳岛!”
第二位,也就是社会一般大众,他说:“看我的,我会比你跳得更远!”一跃而下,有十英尺远,是那酒徒的两倍。第三位,就是那道德高尚、为人正直、声名显赫者,望着水中的两个人,轻蔑地笑着。
他向后退了五十码,作了个三级跳,跳出二十英尺远,是那“一般大众”的两倍,“嗜酒”先生的四倍。
海岸守卫员把他们从水里捞起,问他们在作什么。他们异口同声答道:“我们正要跳到卡他来纳岛!”。同时“一般大众”先生还炫耀他打败了“嗜酒”先生;而那位“伟大”先生,更以击败他们两位而洋洋得意。
只见海岸守卫员摇摇头说道:“你们这些傻瓜!你们距离目标都还差二十六英里呢!”
纵然现代人认为自己比别人好,或至少一样好,但离神为我们定的目标还差很远。没有人可以从码头跳到卡他来纳岛,照样也没有人在耶稣基督以外),靠自己的行为能达到天堂。正如耶稣所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
基督教能被证明吗?
许多时候,当谈论到真理,特别是宗教真理时,人会问说:“你能证明基督教是真的吗?”也有人会这样问:“你能百分之百地确定,基督教是真的吗?”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是的,基督教能够被证明是真的。”当然,这并不表示每一个人都愿接受这证明,不管讲得多有理。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不是的,不是百分之百地确定。”
有人觉得若回答“不是”会把人赶跑。问题是对证据的性质有误解,关键不在于完全或绝对的肯定,如一些人所认为的,而是这证据达到在道德上肯定,或是不受理智怀疑的标准。
这是法庭一直沿用的标准。当法官审理一个案子,通常是根据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是根据提出的证据,而不是亲眼看到这件罪行。假如断案都要等到百分之百的确定,那什么案都判不了的。
每个人作生活中的决定,也是根据或然性,而非绝对性。决定是基于对事实的信心。例如,一个人要穿越马路,他站在路边,先左右观看一下(希望他有看!),然后根据他的观察决定他是否可以平安地过马路。
他绝不是百分之百地确定他会平安地过去。也许就在半途,他心脏病突发,或地震将他吞没。但缺乏百分之百的肯定,并不会让他一直等在路边不向前走。他也许怀着百分之九十的肯定和百分之十的信心,开始穿过马路,而却百分之百的走过去了。
许多人似乎在宗教的事情上,要求绝对的肯定,而在其它重要的事上,却不应用同样的标准。无神论者,甚至也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他们的信仰──“没有神”。
要否认神的存在,相对地需要承认祂存在的可能性。人们没有因未获致绝对的肯定,而停止作决定。高标准的证据是需要的,但并非去作不合理的要求,如要求百分之百的确定。
正如人穿过马路,不需百分之百确定,方能起步。照样人也不需要百分之百的确定,才接受基督教,相信耶稣基督。
基督教具备道德的肯定性,尤其是对那愿意评估察验其证据的人,基督教有事实俱在的外在证据,同样有从神来的内在见证。
对基督教信仰以外的人,基督教显出强有力的证据并对其宣扬的真理有很高的可能性,当一个人变成基督徒后,“确据”成了事实。基督教从一种“道德的肯定”观点,变成为无可否认,有如己身存在一般。
我们已向成千上万的学生、教授、商人和一般群众,谈到圣经和耶稣基督的见证。我们还没有遇到几个人在听过这些事实后,仍然声称对接受基督教有理智上的困难。
困难不在“这些事实叫我不能信”,乃是在“不论什么证据,我总是不信。”任何人若真有兴趣对基督教真理的证据加以考察,就会经历耶稣所说的话:“人若立志遵着祂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约七:17)
圣经常遭人指责的地方,是基督徒的循环论证。基督徒宣称圣经是神启示的话语,为支持这一论点,他们引用一段圣经的经文,说圣经是这样说的。
这种论证即所谓避不作答,或循环论证。这类的论证是一无所证。它先假定某事是对的,再把此假设当作事实来证明其他的假设,再用“经过证明的”假设,证明原先的假设!
有些基督徒(也有许多非基督徒)是以循环方式辩论,但是圣经决不需如此。
与其假定圣经是神的话,我们可以先证明圣经基本上是可靠、值得信赖的历史文件,这点可用一般历史批判的试验得到证实。
圣经确实是历史的记载这点一经成立,下一步就要了解耶稣基督宣称是奇特的神子,并将此宣告建立在祂即将从死里复活的基础上。
其次,我们审查包含在这历史事件里有关复活的证据。我们发现有相当多的证据,支持基督从死里复活的论点。若这是对的,那祂就是自己宣称的奇特的神子。若祂真是神,那祂所说的一切都具权威性。
由于耶稣认为旧约是神的话(太十五:1-4;五:17、18),且应许那些亲自写或指示人写新约的门徒,圣灵将使他们想起一切的事(约十四:26)。按正确精密的逻辑推理,我们可以确定圣经是神的话。这不是循环论证,它是建立在确定的事实上,根据这些事实所作的正确逻辑推论。基督教可由一般历史研究的方法,得到证实。
参考资料:
J.W.Montgomery,Where is History Going?Bethany Fellowship.Arlie J.Hoover,Dear Agnos Baker Book House,1976.
我们常听见一个问题,“倘若我信一些事,我所信的是什么真的很重要吗?”或者“只要你的信仰对你有帮助,这不就是最主要的吗?”
这问题背后的意思是,没有绝对的真理好相信,因此相信这一行为本身就成了一切。我们都相信一些事,正如白特曼(Edgar Shef-field Brighmlan)说的,“一个思想家不会放弃真正的信念,装作一无所信也无济于事。”(E.8.Brighttnan American Phi1osophies of Religion,New York,Harper & Brothers,1936.)
现代人并不想要寻找人生的真理或意义。这句话反应出人无法想象本身以外的事情,“我们没有什么法则可依循,以发现宇宙的目的或意义。”(Hans Reichenbach The Rise of scieniific Phi1osophy,p.301)。
尽管我们生活在大家都有信仰的时代中,但所重视的似乎是信仰的行为,而非信仰的真正对象。“勿畏惧人生。相信人生值得活下去,你的信仰将会成为事实。”实用主义者詹姆士(wil1iam James)如此说。
不幸的是事实并非如此。信仰不会成为事实,真理并不倚赖于信仰。不管我怎么努力,相信本身并不会让事情成就。举例来说,我全心全意相信明天要下雪,但这并不保证一定会下雪。或者我相信我的老爷车真是一辆崭新的罗斯莱斯轿车,但我的信仰决不会改变既有的事实。
信仰实际上和我们相信的对象大有关系。或许有人跟我说:“嗨!我们一道去搭乘我的新飞机!”如果我发现他的飞机根本不能起飞,甚至他也没有飞行员执照,那么不论我有多大的信心,也是缺少正当的根据。
那么一旦我们飞到天上,我的信心决不会将我的朋友改造成一个伟大的飞行员!但假如另一位朋友来作同样的邀请,而他是有执照的飞行员且有一架新飞机,那么我的信心就有非常牢靠的根基。所以我信什么的确重要,因为信心本身并不会让事情成就。
圣经也强调个人信心的对象是至关重要的。耶稣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八:24)又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因此,圣经强调的还不是信仰的行动,而是信仰的对象。所强调的不是谁信靠,而是信靠谁。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今天的人爱信什么就信什么,这种态度必定导致最终的毁灭。一个有名的哲学家黑格尔(Georg Hegel)的课堂故事,可形象说明许多人表现出的信心样式,完全不合乎圣经。话说黑格尔有一次正就一连串特殊事件解释他的历史哲学时,有个学生反对黑格尔的观点说:“但是,教授先生,事实并不是这样。”
黑格尔的答覆是:“就更糟糕了。”
以色列历史中最黑暗的时期发生于列王的时代。在那时代,耶和华神与巴力之间,曾经有过一次较量。巴力在当时是相当受重视的异教神明。
木制祭坛被建造起来,牛犊的肉块作为祭物置于其上。那一个能降火显灵焚烧祭物的神,就是以色列的真神。巴力首先出场。
如果任何人能使火从天而降,那就是巴力,伟大的巴力是掌管气象的自然神(如:雨、雷雨、闪电)。巴力的祭司绕着祭坛游行,从早晨直到午间,呼求巴力应允。
这些假祭司在坛的四周,用刀枪自割自刺,终日狂呼,乱叫乱跳。然而一点动静也没有。没有人能说他们不诚恳,或者是不相信巴力。
他们作法以后,祭坛又重新筑起。耶和华神,从天降火焚烧了祭坛和祭物。巴力的假先知,那时全遭除灭。
如果靠着诚实和信仰能得救,那么这些先知应该可以保住性命。但他们不能。这些先知信错了对象,他们根本没有去调查真相。神要求人信靠耶稣基督,其他的都不能满足他们,也不能满足神。
这是一个有关罪恶方面最令人困扰的问题。如果有神为什么世上有罪恶呢?为什么他对罪恶不加处置呢?许多人认为,罪恶的存在就证明了神不存在。
有时罪恶的问题以相当复杂的问题形式被带到基督徒面前。“如果神是美善的,那么他必定没有足够的能力应付世上一切的罪恶和不义,因为罪恶仍昌獗蔓延。如果祂足能制止恶行,那么祂本身必然是个邪恶之神,因祂虽然有能力,却未对罪恶采取任何行动。那么哪一个对呢?祂是一个邪恶的神,或是一位能力不足的神?”甚至圣经作者对痛苦和罪恶也有所抱怨。“有无数的祸患围困我。”(诗40:12);“我的痛苦为何长久不止呢?我的伤痕为何无法医治,不能痊愈呢?”(耶15:18);“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今日。”(罗8:22)。因此我们确实承认罪恶确实是个难题,我们也承认,如果神创造世界就像现今这个样子,祂必定不是一个慈爱的神,而是邪恶的神。
然而圣经清楚讲到,神并没有创造像现在这样的世界,罪恶是人自私的结果。圣经说神是慈爱的神,祂愿意造一个人并至终形成一个爱神的族类。除非透过自由选择、自由意志并甘心付出,否则就不会有真诚的爱,因此神使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神的爱,或拒绝神的爱。这种选择使得犯罪的可能性变得非常实际。当亚当和夏娃违背神时,他们没有选择神所造的东西,却由于自己的选择,把罪恶带进世界。神既非邪恶,亦非造了邪恶。人由于自私离开神之道路,选择自己的路,以致将罪恶带到自己身上。
因着堕落,现在的世界变得反常,事物都不是处于它们该有的状态中。人因着堕落已与神隔离。大自然对人类不再仁慈,动物也与人为敌,人与人之间有了冲突。这些情形在堕落之前从未有过。针对人类面,临的难题,任何可能的解决方案都必须考虑现在的世界是非正常的。
虽然罪恶确实存在,但它是暂时的,罪恶终必消灭。这是信徒所拥有的盼望。有个新的世界将来临,那里不再有眼泪和痛苦,因为一切都更新了(启21:5)。乐园失而复返,神将按着自己的时间一劳永逸地除尽罪恶,更正各样的错失。
基督徒有理由向罪恶、败坏、不道德挑战。世界不是在罪恶的意念中被设计的,信徒有为社会而战的确实根据。他不盲目的相信任何事都是对的。基督不会宽容罪过,说那是神的事情;也不主张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经神的同意。神从来未希求罪恶,也未曾忍过罪恶。祂痛恨罪恶,所以基督徒也当厌恶罪恶,不仅如此,他还有责任对它采取行动。尽管罪恶是实在的,信徒却不接受它为事物本该有的样子。因体会耶稣的心肠,他有责任对错的事情说错,于罪恶压倒良善时仗义直言。基督徒与社会问题相战,不是向神挑战。天然的灾害、罪孽、心理障碍不应是司空见惯的事,因这些事本不该存在,它们在神未来的国度中也不存在。
然而,有些人仍感困扰说,神甚至在起头就允许罪恶。他们质问神的智慧,为何给人选择的自由。赛伊耳(Dorothy Sayers)对此罪恶的问题,作了很中肯的论述:“不论神是为了什么理由把人造成这个样子,受各种限制、痛苦,受制于忧伤和死亡,然而祂有诚意和勇气要使用自己的药物医治他们。不论祂跟受造之物玩什么游戏,祂都持守看书的规则,公平地进行这场游戏。祂不会将任何未曾强加于己的强加于人。祂自己经历了整个的人生旅程,从家庭生活中恼人的琐事、辛劳的工作和贫穷的生活,到更可怕的痛苦、羞辱、失败、绝望和死亡。祂成为人时,就扮演了人的角色。祂出身贫寒,死于羞辱,却认为非常值得。”(Dorothy Sayers,Creed or Chaos?New York:Harcourt,Brace,1949,p.4)
圣经告诉我们神的目的有时是超过我们所能了解的。“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保罗以同样的口气,对罗马教会说道:“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
虽然圣经告诉我们罪恶如何产生,为何产生,却没有告诉我们为何神允许罪恶发生。但是我们晓得,全智全知的神允许罪恶发生,必定有些理由是过于我们所能领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