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督教所作的不同回應,諸如不可知論、無神主義和人文主義,你認為怎樣?
許多拒絕基督教的人聲稱擁有其他的人生觀。多數人說沒有神,正如聖經裡記載的。如果有神,那 是不可知的。這些其他的主張,經過深入探討,就會覺得不足采信了。
一個不可知論者通常是個不知神是否存在的人。不可知論者沒有定意要尋求神,他是個懷疑者。也有些不可知論者,比其他人更熱切尋求神,這一點我們很欣賞。
聖經應許,若有人渴望明白神的真理,就可明白。“人若立志遵著 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于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
不幸的是大多數不可知論者,並未真正努力去認識是否有一位神。他們不認為這個問題那么重要。然而事實上卻是重要的。不可知論者不確定是否有神,故此他要考慮基督教的主張這是合乎邏輯的。所以,不可知論者不是排斥基督教,而是要探究基督教的根源。
無神主義者堅持沒有神。但他們不能武斷地持守這立場。因為我們要作這種威權的主張,我們必須了解整個的宇宙,擁有所有的知識。若有人有這樣全盤透徹的了解,那無疑 就是神了。
這樣我們便知道,除非無神主義者是全知,他不能對神的存在,作武斷的聲明。所以,他只能說他不確定到底有沒有神,這又是不可知論了。這方面我們已探討過,發現有其缺失。無神主義者認為神不存在的論調,在深入探究之下,必然遭到瓦解。
人文主義相信,人能解決他自己所有的難題。“人是萬物的評量者,,這信條並未給那些尋求出路的人具體的答案。在我們今天的世界,人文主義相當盛行。
人文主義有兩方面的失敗。第一,離開神,人自己不能在世上訂定公平或價值的真正標準。如果有一個人決定他的價值觀是正確的,而另一人有不同的決定,那么誰能在他們中間加以仲裁?
誰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在納粹和猶太民族中間作裁決?雙方各有一套價值標準,但誰是對的?大多數嗎?最美的嗎?最適中的嗎?
沒有神這樣一個更高的威權標準可以依從,那么所有的人的生活,就得根據多數人的價值觀,或有權勢的獨裁者的價值觀。他們沒有確定的真理可以依循,有的都是人的意見。
第二,人文主義相信人“在各方面越來越好”。然而,本世紀經過兩次世界大戰,現下整個世界又處于核子浩劫邊緣。樂觀的人文主義其崩潰的事實似已成定局。
因此人文主義所提供的不是希望,而是失望。人文主義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製造了問題。如果誠實地探討人文主義,它使人不去注意人,而是越過人自己去,尋求答案。
深入探究這些其他的觀點,就發現它們並沒有削弱基督教,反而鞏固了它。這是因為哲學體系和其他的宗教,在追尋真理和人生意義中,達不到目標。沒有聖經作為穩固的基礎,就無法決定我們是否擁有真理。只有聖經帶給人真理和希望。
參考資料︰
Francis Schaeffer,He Is There and He Is Not Silent,Tyndale House,1972.
E.J.Camell,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Apologetics Eerdmans,1950.
Colin Chapman,Christianity on Tria1.Tyndale House,1975.
R.C.Sproul,The Psychalogy of Atheism.Bethany Fellowship,1974.
所有的宗教基本上不都是差不多的嗎?
許多人不明白,為什么我們對耶穌基督和基督教那樣小題大作,因為他們相信所有的宗教在基本上是一樣的。他們認為所有的信仰都是差不多的,只是表達模式不同。
曾有人舉例說,“假如你把十個人的眼睛蒙住,帶他們到大象前。你讓他們摸象的不同部位,尾巴、耳朵、鼻子、軀干等等,但不告訴他們所摸的是什么。
“然后你帶他們回來,除去帕子,要他們形容所摸的是什么。”然后這人問道︰“他們的描述會一致嗎?”答案當然是不會。
于是這人評論道︰即使這十個人,摸同樣的東西,他們也會不一致,因各人是摸不同的部位,或者說從不同的角度去經歷。他繼續下結論說︰“在宗教的范疇,豈不是一樣嗎?”
所有不同的宗教團契,不論基督教、回教、摩門教、佛教等,難道不是經歷同一位神,而以不同的模式力,以解釋嗎?難道他們不可能都正確,只是著重點不同而已嗎?”
這個例子並不說明問題,這裡把象比作神,且假定所有的人,都經歷同樣的神,而事實上卻不然。基督教和回教,不能同時是真的;摩門教和佛教,不能同時是對的;基督教科學會和印度教,也一樣不能。
所有的宗教,不能同時是真的,因彼此有許多教訓完全不同。他們可能都錯,但肯定的是,他們不能都對,因一方的主張,會否定另一方。
至于救恩和耶穌基督其人,只有基督教承認 是永生神成為一個人,為世人的罪而死,並且第三天複活。救恩只能藉相信耶穌而獲得。
回教的耶穌,不是為世人的罪而死的神的兒子。摩門教或基督教科學會的耶穌,也與聖經裡所啟示的耶穌不同。
基督教以外的這些宗教,得救不是本乎思和因著信,而是靠行為。顯而易見的,我們正討論一些不同的宗教理念,而這些理念彼此不能相提並論。
雖然許多宗教,表面似乎一樣,但越接近其中心教訓,其差異就越明顯。說所有的宗教都一樣,是完全不對的。
基督教的神,與摩門教、回教或基督教科學會所信的神不同。如果聖經所說的神是獨一真神,那么其他的神就不存在,也不應該受敬拜了。
參考資料︰
J.N.D.Anderson(Ed.)The World's Religions,4th ed.revised,Eerdmans,1975.
Walter Martin,The Kingdom of the Cults,Bethany Fellowship,rev.ed,1974.
基督教與東方宗教間,有些什么差別?
我們正處于科技進步、傳播發達的時代。透過電視的傳播,我們能親眼看到全世界所發生的事,這使我們更了解別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
東西交會,使我們看到在基督教與東方宗教間,有很大差異。
東方思想中的神,是沒有位格的;而聖經裡的神,是有位格的。在一些東方宗教中,神是一切,一切是神。但聖經卻說,神獨立于受造物之外。
東方思想的一個基本理念,認為物質是虛幻的(印度文為(maya),物質世界是個幻覺。罪不過是對這虛幻的事實無知罷了。
聖經教導說,世界是客觀的實體,而罪決不只是對虛幻世界的無知,乃是對真實無限之神蓄意的背叛。
在許多東方宗教裡,如印度教的羯磨(業)或佛教的因果報應律(law of karma)是一種很複雜的信仰。善“業”或善行,是人從輪回中得解脫之道。而惡“業”將導致人轉世投胎成比前生更低的形態。救恩是根據行為來的。
聖經告訴我們,在永恆的救恩中,人的行為並沒有左右力。“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 的憐憫。”(多三︰5)行為有它重要的地位,但它們是發生在那些已接受神賜的救恩的人身上,且是一個人真正得救的可喜美好的表現(弗二︰10)。
至于靈魂輪回直至達到涅磐或極樂的理念,聖經說沒有這種給人第二次機會的福音。聖經的教訓是每個人都是獨特又獨立的,並且人死了以后,他要在審判中,向神交帳(來九︰27)。
某督徒的世界觀,與東方宗教裡的迥然不同。歷史在東方人思想中,沒有目的或意義,乃是永無止盡的奮斗。聖經描寫的是一位超自然的神, 正朝向建立 永恆國度的終極目標而努力。
另一個將東方思想引進西方世界的通道是藥物文化。隨著六十年代大學校園對迷幻藥物的重視,東方宗教也開始大行其道,特別吸引那些想找尋出路的人。學術團契在這方面的興趣大增,結果帶著東方色彩的新文學開始滲人西方的文化。諸如Hesse,Casteneda和“pirsig Zen and the Art of Motorcycle Maintenance”一書的作者這樣的作家變得出名了。甚至像超覺靜坐(T M)這樣的團契,也廣受敬重,並且如雨后春筍般四處涌現。
在東方宗教思想和基督教間,還有許多其它的差異;相似的地方卻很少,即使有也是很表面的。以上的差異,足以說明基督教與東方宗教,在主要的、基本的教義上,無論哪一條都缺乏一致之處。
參考資料:
Ste phen Neill,Christian Faith and Other Faiths.Oxford Paper-back5,1970.
(中譯本︰《基督教與其他宗教》,道聲出版社。)
J.N.D.Anderson,Christianity and Compaoative Religions.Inter Varsity Press,1971.
Kenneth Boa,Cults,World Religions and You.Victor Books,1977.
回教大概有五億信徒,約占世界人口的七分之一。回教的創始人是穆罕默德,照回教說,他是最偉大的先知。
穆罕默德于西元五七0年,出生在麥加。他早年的生活,相當平凡是駱駝商隊的經理和妻子財產的保管者。但是據說有一天晚上,在Hira山的一個洞穴內,這是他常去禱告的地方,他聽見一個很大的聲音,告訴他去“讀”。
正推說他不會讀時,他聽見這個聲音再次命令他。于是有一書卷賜給了他,其上的字以火為裝飾。穆罕默德神奇地讀這書卷,縱然他以前從未讀過一個字。
他離開洞穴,擔心自己已發瘋,但他又聽見這聲音。抬頭一望,穆罕默德看見天使加百列顯現,對他說︰“穆罕默德阿﹗你是阿拉的使者,我是加百列。”
這個經歷並未使他信服,故事繼續向下發展。之后他接受了另一次呼召,這次他順服了。他作為神使徒的使命,就是向拜偶像的同胞們,傳布純粹的一神論信仰。
起初,他的工作受到很大的反對,包括受到自立同胞的逼迫和被放逐。他宣稱從阿拉獲得進一步的啟示,說他自己是眾先知的繼承人,包括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和耶穌。終于穆罕默德看自己是阿拉要差到世界的最后的使者,使他成為那先知。
西元六二二年,一群回教徒約有一百五十人,秘密離開了麥加,到Yathrib城去。穆罕默德稍后在那年的九月二十日,也是回教歷的元旦,來到Yathrib。這個城市以后改稱為麥地那(Medina),以紀念穆罕默德在那裡住過八年。
穆罕默德六十歲時,和他的軍隊進占麥加,企圖宣告它為回教的聖城,最后終于征服了它。兩年后,這位阿拉的先知去世了。
至此己為穆罕默德的跟從者立好模式,凡阿拉的敵人,必須要推翻。回教迅速擴展至阿拉伯邊界,西元六三六年占據了耶路撤冷。
到西元七一五年,回教帝國已經從中國邊界,擴展到大西洋。這樣回教從遵循阿拉的原則開始,繼而發展成世界主要的宗教之一。
回教的信仰是些什么?
正如猶太人相信舊約,基督徒相信新約,回教徒相信可蘭經是神的話。這本書包括所謂給穆罕默德的啟示,共分一百一十四章。在穆罕默德死后不久,他的跟隨者寫了可蘭經。
對回教徒來說,可蘭經是神對世人最后的話。它說新舊約同樣是神啟示的,但被基督徒和猶太人更改了。對任何有沖突的地方,聖經是錯的,而可蘭經是正確的;可蘭經是最終的威權(可蘭經三十三︰40)。
回教基本的教訓稱之為回教信條,包括五條基本信仰,在可蘭經內到處可見。回教最出名的信條是︰“除阿拉以外,沒有神”。虔誠的“回教徒,天天都要背誦這個信條。神的統一性是回教的基本教義。
另外回教徒確信天使是阿拉的使者。在回教裡的天使觀與聖經的看法稍有不同。
回教徒也相信阿拉藉著經典啟示了他自己,這經典包括舊約,福音書(雖然不相信它們是準確的0,可蘭經,以及不包括在可蘭經裡的道統,稱作Hadith。以上的資料,回教徒只完全相信可蘭經。
回教也深信先知,而穆罕默德是最偉大的先知,因他被差到整個世界。他們認為耶穌僅是差到猶太人中的先知。
回教非常強調審判的日子,所有的人要按他們的行為受審判。回教徒將進入天堂(雖然有些人要先潔淨他們的罪);而非回教徒將受永火的刑罰。
除了五條基本信仰外,回教徒還有五條守則要遵守,作為信仰的一部分。它們是︰
2每天面向麥加禱告五次。
3奉獻收入的四十分之一周濟窮人。
4遵守齋月,每日日間持齋。
5所有回教徒在去世前,需要到麥加去朝聖。
另外有非正式的第六條,是所謂的“聖戰”,這是用來擴展回教的。
最后,回教徒認為神是絕對的,他的旨意就是律法。神在個人的感覺上是不可知的,因此回教的目標是順服阿拉,而不是認識他。
正如世界所有的宗教,基督教與回教間有著極大的差異。仔細去查考,就會發現彼此的信仰是不能相比的。
穆罕默德聲稱,他從神得到的啟示是無誤的,因此可蘭經就成為衡量其他經典的標準。然而,僅僅聲稱是啟示,卻沒有足夠的証據支持,是毫無意義的。
有相當多的証據,証明聖經的默示和歷史的可靠性。而可蘭經的無誤性,卻匱乏証據。
穆罕默德也主張,福音書裡描繪的耶穌形像不正確,而正確的看法,神已啟示于他。因此回教徒相信可蘭經記載的耶穌生平,而不信新約的記載。可蘭經所講的耶穌,與福音書所記的不同。兩處的記載,不會同時是真實的。
不論哪一方面,基督教和回教的教訓,都無法調和一致。講到耶穌基督的身分,可蘭經和聖經發生直接的沖突,“耶穌基督,馬利亞的兒子,只不過是神的使徒。”(可蘭經十九︰92)
再者,可蘭經說耶穌只是以色列的先知,而穆罕默德是全世界、最后最偉大的先知。
聖經對耶穌基督的觀點,正與其相反,“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6);“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
可蘭經講到基督之死,說“他們既沒有殺他,也沒有釘他十字架,它只是表面現象罷了。”
然而,新約將耶穌死的模式,講得很清楚,“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骷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路廿三︰33)“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廿三︰46)
聖經說耶穌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神在肉身顯現。“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路一︰30、31)“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5)
回教教導說耶穌是從馬利亞神奇般地出生的,但回教徒並不相信聖經中的童女生子。他們相信正如神用泥土造了亞當,神在馬利亞腹中造了耶穌,耶穌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兒子。雖然這也是一個神奇的理念,但與聖經中的童女生子是不同的。
口教也教導說,救恩是藉著行為,“那在天平裡份量重的人,將受到祝福。但那些份量輕的人,將喪失他們的靈魂,永遠沉淪在地獄中。”(可蘭經十三︰102-140)。因此,如果天平秤出好行為,回教徒就會上天堂;但如果秤不出,他就要下地獄了。
聖經教導救恩是本乎恩因著信,不是出于行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H)“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多三︰5)
要接受穆罕默德的記載,主要的困難在于他的見証是事情發生六百年后所作的,而新約卻包括了耶穌基督生活和事奉的第一手見証。耶穌清楚地解釋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六︰2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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