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相信且教導,唯有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話。即使它是藉著人寫成的,但是最終的作者是全能的上帝。這個說法並非教會杜撰,而是聖經本身的主張。
“惟有主的道是永恆的”(彼前一︰25);“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三16);“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后一︰21)。
僅在舊約聖經,就有二千次以上說到這樣的話︰“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話臨到約拿”以及“耶和華說”。再者聖經宣稱它是上帝話語和作為的記錄;這樣聖經視它本身為上帝的話。
單以聖經自我宣稱是上帝的話,並不能証明它就是如此,因為其它的一些書,也有類似的說法。但不同的是,聖經包括令人情服的確據,証明它是上帝的話。
有一個原因可說明聖經不同于其它的書,就是它的一致性。雖然這本書是由人寫成,但它的一致性說明它是出于全能者的手。聖經是經過一千五百年,由四十多位不同作者所寫成。這些作者來自不同的背景,包括約書亞(一個軍事將領),但以理(一位首相),彼得(漁夫)和尼希米(酒政)。
各卷書的作者寫于不同的地方,如曠野(摩西)、監獄(保羅)、放逐的拔摩海島(約翰)。聖經寫作地點含蓋了三大洲(亞洲、非洲、歐洲),由三種不同語言寫成(希伯來文、亞蘭文和希臘文)。
聖經內容涉及許多引起爭論的主題,但是聖經是一致的。從頭到尾,有一個明顯的主題,說到上帝對人類的拯救計畫。這個拯救是藉著耶穌基督(約十四︰6)。耶穌自己見証 是整本聖經的主題。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五︰39,46,47)
另一處,“于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廿四︰27,參考路廿四︰44)
舊約是預備(賽四十︰3),福音書是顯明(約一︰29),使徒行傳是傳揚(徒一︰8),書信加以解釋(西一︰27),啟示錄是成就(啟一︰7)。聖經都是說到耶穌。
整本聖經是一致的,每一部分需要其它部分來成全。亞布萊特博士(W.F.Albright)這樣說︰“對新約作者來說,希伯來舊約就是聖經,並且他們就是先知的直接繼承人。因此,若不承認新約的目的是補充和解釋希伯來舊約,就不可能了解新約。
“任何想回到基督教根源的企圖,若不接受整本聖經作為我們的指引,便注定要失敗。”
為了避免叫人認為這沒有什么希奇,我們愿意給你這個挑戰。從你四周找出十個人,有相同教育背景,都說一樣的語言,都來自相同的文化,然后將他們分開,要他們僅針對一個易引起爭論的題目,如人生的意義,寫出自己的看法。
當他們寫完后,比較一下十個作者的結論。他們彼此是否都一致?當然不是。但是聖經不只包括十個作者,而是四十個。它不是在一個世代完成,而是經過一千五百年;作者沒有相同的教育、文化和語言;教育有很大的差異,文化有許多的不同,來自三大洲和三種語言;並且不只寫一個題目而是數以百計。
然而聖經卻有一致性,完全的和諧,這不是巧合或串通所能解釋的。聖經的一致性強而有力地証明它是神所默示的。
支持聖經是上帝的話,其理由有許多,聖經的一致性,是其中之一。其他能詳細解主的是早期教會的見証;歷史和考古學的見証;以及歷世歷代生命被改變的見証,以上所說的只是一小部分。
這些原素導致偉大的考古學家亞布萊特總結說︰“聖經在內容上超乎所有早期的宗教文學;其訊息的直接單一性和訴諸各個時代、地區之人的廣泛性,亦超乎所有后來的文學之上。”(《基督徒世紀》,一九八五年,十一月)
聖經是奇特的,獨一無二的。沒有其他的書有這樣的信譽,能與其相比。“英國有兩本書,聖經和莎士比亞。英國產生了莎士比亞,而聖經卻締造了英國。”(雨果)
新約聖經歷代以來抄了再抄是否已走樣了?
一般有個誤解,聖經的經文,並未照最初寫成的模式傳給我們。在教會歷史中,常有熱心的修道士更改聖經經文。這個問題相當重要,因一個被更改的經文,將嚴重破壞記載的可信度。
如布如斯(F F BRUCE)所說︰“歷史上‘一次即成’的基督教,與別的宗教哲學系統,大不相同。這些宗教哲學系統,並未和任何特別的時間相關連。這使得聲稱是記載啟示的經文的可靠性,成了最重要的問題。”
幸好這問題的証據並不缺乏。有三種不同形式的証據,用來評估新約聖經。它們是希臘文抄本,新約翻譯的不同版本,以及教父的著作。
新約原文是希臘文。在十五世紀印刷術發明以前,所有的書都是用手傳抄的,一份手寫的稿本稱為抄本。現下有大約五千五百個抄本,包括全部或部分的新約。我們雖然沒有原稿,但是所有的抄本都是相當早期的。
新約寫于主后五十到九十年間。最早的殘卷,抄寫日期約在主后一百二十年。約有五十份其它的殘卷,抄寫日期約在原作之后的一百五十至二百年內。
兩個主要的抄本,梵諦岡抄本(西元325年)和西乃山抄本(西元350年),都是完整的抄本,日期在原稿寫成后的250年內。這似乎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差距︰但是將它和最古的作品比較,就顯得微乎其微了。
凱撒的“高虛戰記”最早的抄本,距原著寫成有一千年。荷馬的《奧德賽》經2200年,才有第一份完整的抄本。當新約抄本與其它古代作品的抄本比較時,就看出新約抄本與原稿的時間,非常接近。
新約聖經有五千五百份抄本,這個數目遠超過任何古代的作品。許多古代的作品,只是經由少許幾份抄本傳給我們的。(羅馬詩人加達拉斯──三份抄本,最早的一本抄本是在原著1600年后。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八個抄本,原著1300年后)。
新約聖經不僅有許多抄本的証據,最早抄本與原著時間差距也非常接近,同時也在很早的時候,翻譯成幾種其它的國文。古代很少將一份文件翻成別的國文,所以這一點對新約是頗為有利。
各種譯本之抄本數目,超過一萬八千份,更可能多達二萬五千份。此為幫助我們確立新約經文的另一明証。
即使沒有五千五百個希臘文抄本或一萬八千個各種譯本的抄本,我們仍能在原作完成后的250年內,重新寫成新約的經文。怎么能夠?藉著早期基督徒的著作。在注釋、信件中,這些古代的作者,引用聖經的經文,這樣又提供我們另一個新約經文的見証。
約翰伯根(John Burgon)從生活于西元325年前的早期教父們引用新約不同的部分,列舉出八萬六千處引句。從這裡可看出,新約經文要比任何其它古代著作,有更多的証據支持它的可靠性。
布如斯(F F Bruce)作了以下的評論︰“新約聖經著作的証據,遠超過許多古典的作品,而這些古典作品的真實性,無人置疑。”
他又說︰“假若新約是一本世俗作品的選集,則它的真實性勿庸置疑。”(《新約文件;他可靠嗎?》第十五頁)
甘揚爵士(Sir,Frederic Kenyon),前大英博物館館長,是一位極著名的古抄本專家。在他去世前不久,關于新約他這樣寫道︰“新約原稿寫作日期,與最早的抄本間的差距,微乎其微,不必計較。有關聖經流傳給我們,最終的可疑之處,現下已被挪去。新約各卷書的真實與完整,已被樹立起來。”(《聖經與考古學》第288一89頁)
許多人認為新約文件,是在事情發生后許多年才寫的,因此它的資料不可靠。但事實上,耶穌生平是由親眼所見的人,或擁有第一手見証資料的人所寫。作者們都處在當時的世代,並且親身參與其事,或是和親眼目睹的見証人有過接觸。
有很強的內証,支持福音書很早就寫成。使徒行傳記載早期教會的宣教活動,並且由寫路加福音的同一作者所寫,作為福音書的續集。使徒行傳結束時,使徒保羅仍在羅馬存活,並沒有記載他的去世。
這一點使我們相信,使徒行傳寫于保羅去世前,因為保羅生平中其它重要的事件,都被記下了。我們有理由相信,保羅在主后六十四年,尼羅王逼迫時殉道,因此使徒行傳是在這個時間之前完成的。
若使徒行傳寫于主后六十四年之前,那么作為使徒行傳前書的路加福音,必須是更早些時候完成,可能在第一世紀五十年代未或六十年代初。基督死于主后三十年左右,因此路加福音的完成,最遲在事件發生后的三十年內。
早期教會一般教導第一本完成的福音書是馬太福音,這使我們更靠近基督的時代。這項証據使我們相信,前三本福音書都完成于這些事件發生后的三十年內,在當時敵對的見証人仍然健在,若有不確實的見証,他們隨時能反駁。
這類証據近來使得一位自由派學人魯賓遜(John A.T.Robinson)重訂新約文件的年代,並比其它大多數近代自由派學人所相信的年代,要早許多。魯賓遜在《重訂新約年代》一書中,堅稱整本新約是能在主后七十年前已經完成,而那時是仍有見証人健在的時期。
問題中的一些事實使偉大的聖經考古學家奧伯來(W.F.Albright)評論道︰“我們已經能強調說,沒有任何充實的理由,要將新約各卷書的年代,訂在主后八十年以后。這要比今天一些新約批判家所訂的年代早整整兩代,他們所訂的年代在一百三十或130─一百五十或150年間。”(“聖地最近的發現”,第136頁)
奧伯來所訂主后八十年的日期,當碰到約翰福音時,就產生了問題。從啟示錄第一章的記載中,使徒約翰有很大的可能,是在主后九十五─九十六年,豆米仙統治下,被放逐到拔摩島。有很強的傳說,指出約翰當時在拔摩島寫啟示錄,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優西比烏和愛任紐証實了這一點。(《新約概論》第391頁,羅伯•格馬齊作)
這項証據指出(1)這些文件並非寫于事情發生很久以后,而是相當接近發生時間。(2)寫成時仍有許多熟悉其事實的人或是目擊見証人健在。至終的結論是,新約所描繪的基督,是可信賴的。
說馬可福音是頭一本寫成的福音書,是基于以下理由︰馬可福音中大部份的材料(約百分之九十三)能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找到。一些人很容易相信,馬太和路加把馬可福音擴充了,而不是馬可將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簡略了。
有時馬太和路加,在用字上都和馬可一致,但當他們與馬可不同時,他們彼此間也決不相同。這可証明馬太和路加都參考馬可福音,以取得他們的資料。
馬可福音中事件的次序,似乎較原始。當馬大的次序,與馬可不同時,路加福音就支持馬可的次序,並且當路加不同于馬可的次序時,馬太就與馬可一致。這表示馬可福音先寫成,因為馬太和路加沒有與馬可不同而又彼此一致,所以說馬太和路加可能是循著馬可的次序而寫成的。
當馬可福音與其它二本福音書比較時,也顯示出一個原始的特性,例如,馬可用kurie(主)這個字,只有一次,而馬太用了十九次,路加十六次。這事表明一種敬畏的態度,這是在以后的福音書中,逐漸發展的。
以上的一些理由,是學人用來支持馬可福音是最先完成。然而,再仔細審查,這些理由並不如一般人想象的強而有力。
馬可有可能為一些我們所不知的理由,將他的福音書濃縮,福音書中共同的材料,可能是出于共同口傳的結果,很可能在馬可寫他的福音書前,從未見過馬太或路加。同樣可想而知,福音書的作者,在他們完成其作品前,並未看見其他三人的著作。
至于馬太和路加福音,在一些平行段落中,從未字字相同,而與馬可相對。卻有一些段落,馬太和路加相同,而馬可包含一些不同的事,顯示出並不是依據馬可福音。許多人有很明顯的暗示︰馬可福音的次序是最早的,其實不然,因可能馬可參考馬太和路加福音,當他們一致時,就照著他們的次序,但當他們出現歧異時,就決定跟著其中之一而行。
kurie(主)這個字,當作一個敬畏的詞是大有疑問,因為馬太福音對一般人也用了七次,(13︰27;21︰29;25︰11,20,22,24︰27︰63)可見這個詞不只是用在神身上。
由此証明年代的問題,不能取決于用或不用這個詞。對這一點,倒是早期教會較接近當時情況,均認為馬大的著作在先,卻沒有証據顯示是馬可福音先寫。
再者,有些人提出反對馬可先寫的理由是︰馬太是個見証人,他不需要依靠不是見証人的馬可,來收集耶穌生平及他本人歸主的資料﹗
馬可先寫的理論,也無法解釋路加若用馬可福音為材料,為何他將馬可六︰45─八︰26省略,只字未提?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段,而最簡單的說法,便是推測路加在寫他的作品時,並沒有參考馬可福音。
這兩種來源的理論,都不能圓滿解釋,為何馬太和路加,在某些段相同,而馬可卻有出入。
馬可福音是第一本寫成的福音書的說法,並不是一個確定的事實。
在新約研究中,一個相當流行的理論,就是馬可福音最先完成,並且馬太和路加,都是根據馬太和另一個叫“Q”典的資料來源,Q典現已不存在。“Q”出自德文“que11e”,意思是來源。它包含馬可所沒有而又正是馬太與路加有的資料。
“Q”典的理念,在新約研究中,是最近才發展的。現今馬太、馬可和路加被為“符類福音”,因為他們都從類似的觀點,來敘述基督的生平。
許多人認為福音書間,眾多相同之處、顯示出寫作上合作的可能性。上一世紀的新約學人,就一直在努力要解釋這個現象。有許多地方,一本福音書的敘述,和另一卷或其他的福音書都不同,這使得事情更加複雜。
尋求解決這些相同和相異之處的由來,即“符類福音的難題”,而“來源批判學”就是致力于解決這難題的學科。
早期教會不太關心這個問題,他們認為︰福音書的作者從個人的記憶和第一手的報導,記下他們的資料,並不需要互相抄襲或有共同的文字來源。
根據早期教會作家,優西比烏(Eusebius)的見証,馬太福音是第一本完成的福音書,優西比烏指出,當馬太將離開巴勒斯汀時,他寫下他的福音書。他的記載絕大部分,是出自他自己身為基督門徒的經驗。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1ement of A1exandria)說︰馬可寫的福音書,則根據彼得的回憶。而路加則親口說,他的作品參考了好些的資料。(路一︰1─4)
雖然早期的學人們,都見証馬太福音在先,但十九世紀,馬可福音先寫的理論,已嶄露頭角。今天大部分講座符類福音難題的書,都主張這個理論。因此,馬可福音和“Q”典,兩個來源的理論,應運而生,以便解釋為何有些在馬太和路加福音中的材料,在馬可福音中卻找不到。
對馬太和路加使用Q典及馬可福音作為資料來源的理論,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質疑。第一,Q文件從未發現過。第二,對Q典的內容,沒有一致的說法。第三,沒有一個歷史家和作家,見証Q文件的存在。第四,如前所述,歷史並未証明馬可福音是第一本完成的福音書,而這一點是本理論不可或缺的。
我們常聽到一種抱怨是︰每個人對聖經都有不同的解釋。許多人讀聖經時,得到不同的結論,因此恐怕無法達成一致。人們以不同的教派為例,指出信徒間的不一致性。
這種想法忽略了一些事實。大部份讀聖經的人,對聖經的中心教訓毫無異議。即使那些不信聖經的人,也不難找出它主要的訊息。
在基督教各宗派內,我們發現我們對聖經的教導,都有些基本共同的了解。通常他們接受相同的信條,如︰神按他的形像造人,人有選擇的自由,而且人選擇了背叛神,把罪惡帶進世界等這些基本的真理。
神由于 永遠的愛,在耶穌基督裡成為一個人,並且代替我們而死,擔負了罪的刑罰。人類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得以恢複與神的關系。
聖經的訊息,對那些有心去讀,欲知其意的人,是顯而易見的。人若帶著先入為主的理念來看聖經,並想要聖經符合他們的想法,這樣問題就來了。這項錯誤並不在于聖經,而是在那些強解聖經的人。
至于不同的宗派,我們必須強調說,他們並非由于基督教基要信仰的不同而產生。有各樣的原素導致這些差異,包括文化的、種族的和社會的。當相互間仔細比較時,教義上雖然有時會有些差異,但不至于嚴重到影響基本的真理。
有些人用這個論點,作為不信耶穌的藉口,但這個藉口,就像其他的一樣,毫無功效。耶穌對這個問題,透徹地指出,“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爭論往往不是經文解釋的問題,而是應用的問題。
這個問題被問到的次數的確是很驚人的。它含有一個假定,即聖經充滿了矛盾。果真如此,就很難叫人相信聖經有其神聖的起源。有一種很普遍的理念,認為聖經本身自相沖突,其可靠性,大有疑問。
如果聖經真有可証實的錯誤,則至少這些部分,不可能出自一位全知的神。我們不辯駁其結論,但我們卻不同意它的前提,即聖經充滿了錯誤。要指責聖經有那些錯誤並不難,但要証實它,卻是另外一件事了。
某些經文乍看之下,好像矛盾,但深入研究,則發現並非如此。對于處理這可能的矛盾,我們應有的一個態度就是︰公平。我們不應該把問題削弱或夸大,我們總要從對作者有利的一面著手。這是其他文學中的規則,我們也要將這規則用于此地。我們常發現,人們想要用一套不同的尺度來衡量聖經,對這點我們立刻加以反對。
什么是矛盾?非矛盾的定律是所有邏輯思考的基礎,即一件事不能是它,又同時不是它。換句話說,不能同時又下雨,又不下雨。
若一個人,能從聖經中,証明其破壞這個原則,那時他才能証實說有矛盾,例如︰若聖經說──事實並非如此──耶穌同時被釘死在耶路撤冷和拿撒勒,這即是可証實的錯誤。
當面臨可能的矛盾時,務必切記︰兩項陳述可能彼此不同,卻並不沖突。有些人不會區分矛盾與差異。
例如︰耶利哥的瞎子,馬太福音記載,兩個瞎子怎樣遇見耶穌;而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卻只提到一個。這些記載並非互相否定,而是彼此補充。
假定你曾在市政府,與市長和警察局長談話。之后,你看到你的朋友小金,你告訴他今天你和市長談過話。一小時后,你看到你的朋友約翰,你告訴他,你和市長及警察局長談過話。
當你的朋友比較這些話,似乎有了矛盾。然而並沒有矛盾,假如你告訴小金說,你“只”跟市長談過話,這就與你告訴約翰的話,起了沖突。
事實上你對小金和約翰說的話,是有不同,但是並不矛盾。同樣的,許多聖經的記載,屬于這一類。許多人並未正確讀經,還以為是發現了錯誤。
士師記記載西西拉的死亡。士五︰25─27,似乎是說,當西西拉喝奶時,雅意用錘子和撅子,將他殺死。而士四︰21說,雅意是當他沉睡時,將他致死。然而,仔細讀士︰25─27將發現,這裡並未說,在事件發生時,西西拉正在喝奶。這樣一來,矛盾就不複存在。
有時兩段經文顯出矛盾,是因翻譯不夠準確。有聖經原文的知識,就能立刻解決這些困難,因為希臘文和希伯來文──象其它語言一樣──有些特性很難用英文或其它語言來表達。
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保羅的悔改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徒九︰7說︰“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徒廿二︰9說︰“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
這些記載似乎有矛盾,一處說保羅的同伴聽見聲音,而另一處卻說沒有聽到什么聲音。但是,有希臘文的知識,就解決了這個難題。正如希臘文學人亞特(W.F.Amdt)解釋道︰“動詞聽見(akouo)的架構,在兩處的記載,並不一樣。在徒九︰7是用所有格,在廿二︰9則用直接受格。所有格的用法,只是表示聽到一些聲音;並不表示他是否了解所聽見的。
“然而直接受格的用法,描述所聽到的,是包括心智上了解所說的訊息。由此可見,這兩處經文,並沒有矛盾。
“徒廿二︰9並未否認保羅的同伴聽見某些聲音;它只是表明他們沒有聽明白所講的是什么。在這裡英文就不能像希臘文一樣,表達得那么清楚。”
這裡要再強調,對聖經的難題已提出可能的解釋后,仍說其中包含確實的錯誤,是不合理的。聖經中有些難處,是由于我們對當時情形不夠了解,並不一定是聖經有錯。這些僅僅証明我們不了解其背景。
當歷史和考古學的研究取得進展時,為聖經中的難題,帶來了新的曙光,許多“錯誤”在進一步的了解下,都煙消雲散了。對一些還存在的難題,我們要有拭目以待的態度。
雖然聖經所有的困難和矛盾,尚未完全解釋清楚,但我們有把握相信,當得到更多聖經背景的知識時,這些問題將會消失。聖經中的神,是一位全知、全能的神,他不會自相矛盾。因此, 的話語在被適當地了解時,是不會自相矛盾的。
雖然摩西五經的作者問題,經過了一個半世紀的挑戰,我們仍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那是確實的。
近來流行說五經是由編號J,E,D,P,的文件,編篡而成。然而,這種虛幻巧妙的理論,不值得推介,它是基于錯誤的研究方法。
正如路易士(C.S.Lowis)從個人的經驗中,針對那些批判者所用的方法,而說︰“我之所以防備這種‘重編’論調是因我看到另一個事實。我看到那些批判家,正是用同樣的模式‘重編’我自己的著作。
“除非你自己曾經被評論,否則你絕不會相信,有許多泛泛的評論。嚴格來說,根本是不屑一顧的,真不得真正的評論;若不是對一本已寫成的書盲目歌頌一番;要不就是苛責,而絕大部份不過是從你嘔心嚦血的作品中,隨便摘取片段的篇章溱合而成的﹗
“批評家最通常使用來稱揚和責難的字眼,均不外乎如此;他們用‘渾然天成’來贊美某一段,而用‘矯柔造作’來苛責另一段。自以為十分了解當你寫這一段時必是未費吹灰之力,而另一段則是苦心經營才出來的。
“我從自己的經歷中,很早就看出這種所謂‘重編’論調的價值。我曾出版一本論文集,而其中我花心血最多、最關心的就是有關莫理士的部份。出書之后,我所聽到的第一項評論,就是有關莫理士的,他們認為很明顯的,這一篇是我在這書中最漠視的一章。
“請別誤以為我現下相信批評家認為那是書中最糟的一篇論文是對的,因為有很多人都同意這個看法。其實,他最大的錯誤,乃是他自己對此文的意象表達,因為無法領會,因而覺得枯燥乏味。
“于是我開始十分留意觀察我自己的書,和那些我很熟悉他們過去背景之朋友的書,其表達的過程是如何。
“不論是友善或敵對的批評者,會很有自信且武斷地告訴你︰整個表象的過程是如何;曾發生那些事左右了作者如此這般的思想;他曾經受過那些作者的影響︰他整個的意圖何在;他主要講的對象是那些人;他何故、何時作了這些事……。
“現下我應該將我的印象記錄下來,然后加以辯別,才能肯定的說話。而根據我過去所有的經驗,所得的印象是︰他們的推測,很少是正確的;而所用的批評方法,也幾乎是百分之百的錯誤。
“你或許還會期望他們仍有百分之一的機會可能推測正確,但至少我的印象裡,還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過。我從來不記得有過正確的時候。不過,既然我未曾作實際的記錄,單是靠自己的印象,也可能有錯。但至少我敢很肯定的說,他們大部份時候都是錯誤的………
首先來看,摩西有資格寫五經。他在埃及王宮中受教育,那兒是最高的學府。他對埃及和西乃的地理了若指掌,且有充裕時間──四十年在曠野漂流,而且他活到一百廿歲年歲──來完成他的作品。在摩西的年代,有些未受過教育的奴隸,他們在埃及礦坑中工作,上有他們寫的字,這足以說明,寫作在當時的普及。
五經的內証,也指出摩西是作者,因為清楚記載摩西寫了某些部份。“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出廿四︰4)“又將約書念結百姓聽”(出廿四︰7)、“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出卅四︰27)還可找出許多這樣的經文。
不僅經文內証指明摩西作了五經,並且舊約其他各卷,亦複如此。書八︰32指出“摩西所寫的律法”其他提到摩西為五經作者的經文有王上二︰3;王下十四︰6和書廿三︰6。
猶太道統確信摩西為作者。有一卷次經便西拉智訓,寫于主前一八0年,說道︰“這一切的事,就是至上的神,所立的約書,是摩西所傳授的律法,交付雅各的會眾為業的”(廿四︰23)他爾摩書(Ta1mud)──系猶太人的五經注釋(主前二百年左右)──約瑟夫(Flwius Josephus)的著作(主后卅七年生),以及非羅(主后廿年)都有同樣的看法。
早期教會道統,也認為摩西作了五經。猶尼流(Juni1ius)的著作(主后五二七─五六五)和拜占庭的裡昂特(Leontius)(主后第六世紀),教父墨利托(主后一七五年)都說摩西作了五經。
再看新約的見証,使徒們相信“摩西為我們寫著說”(可十二︰19),如保蜀提到五經的一段時,說“摩西寫著說”(羅十︰五)。
而且五經作者的問題,藉著神人耶穌基督的見証,可以一勞永逸,耶穌清楚的說道,摩西寫了這些書。(可七︰10;+︰3─5;+二︰26;路五︰14;十六︰29─31;廿四︰27、44;約七︰19─23)
在約五︰45─47,耶穌說︰“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要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當審查那些不信摩西為五經作者的証據時,有二方面要考慮,即他們的世界觀以及考古學。
那些辯護摩西不是作者的人,通常都認為︰世上沒有神的超自然工作,從來沒有過;因此,只有傻子才會相信世界的被造、過紅海、神向摩西說話,甚至神的先知摩西在創世記所寫的史實。所有的記載,最多只是個神話故事。
他們錯在他們的世界觀,他們所用的推理的模式鍺了。首先,一個人要審查証據,然后決定事實。單單審查証據,只表示他不會無知地拒絕別人的結論,但並不意味他就能因此得到結論。
其次,過去五十年來考古學的發現,証明許多舊約的記載都支持摩西為作者的可能性。這是因為所有的發現,都証明惟有一個像摩西這樣活在聖經當代的人,才夠資格寫五經。
考慮過所有的証據后,摩西為五經的作者,已是不爭的事實。像這些原始的証據,在任何一個法庭中,將毫不猶豫的被接受。至于所謂由任何多種文件組成的說法,將不被認可而遭掘棄,因為沒有真正合理的証據,能支持這些說法。
雖然正統的基督徒和猶太人,都認為摩西寫了舊約的前五卷,但有些人否認他是第五卷申命記的作者。部分理由是卅四章包含摩西去世的記載。
他們爭論道,既然沒有人能寫他自己去世的事,這豈不是說,申命記必須是在摩西以后的時代才寫成?
可能有些正統的基督徒和猶太人,會要辯駁申命記卅四章全章,都是摩西寫的,因這一章可能是預言性的。有一個更合理的解釋,認為它是約書亞在摩西死后所寫,這並不能將申命記其他的部分,視為于摩西以外的人所寫。
把一篇訃聞,放在偉大作家的最終作品之后,是很普通的事。摩西的一生,都已很詳細的描述,如果他的去世的事沒有被記載,才令人稀奇。這兒出現摩西死亡的記載,絕不會影響他是前三十三章的作者。
考古學的証據能証實聖經嗎?考古學的發現怎能跟聖經中的事件扯上關系?
考古學是研究殘存的遺物,它被拾荒之人遺棄,在風霜摧殘飽經蹂躪之后,而幸存于世,當初挖掘古代衣冠文物的動機,無非想發現埋藏的寶藏。
然而,今天運用最現代的科學方法,去發掘和研究過去的殘存物,為的是要更好地了解古人及其活動。在中東,特別是巴勒史丹地區,由于其綿延的歷史,許多考古發掘均以此地為目標。
須知考古學若失去歷史,就毫無意義可言。考古學最多只能告訴我們,文化發展的順序,並不能給我們一個精確的年代表。歷史則提供我們年代,事件,人物,地點等資料。
在過去的一百年中,考古學已証實了聖經中某些歷史。例如,聖經裡提到的兩個城市,所多瑪和蛾摩拉,多年來被認為是虛構的。
然而,近來在馬地克(TeII Mardikh)的挖掘,發現約一萬五千片銘版,有些已經翻譯出來,並且提到是由所多瑪和蛾摩拉所製。
其他考古學的証據,包括証實有一位統治者叫伯沙撒;赫人不只存在,且擁有廣大帝國;撒珥根王(Sargon)也曾統治過亞述。使徒行傳略略提到的歷史事件,被証實是確實的。到目前為止,考古學的發現,都証實聖經中的歷史記載,毫無異議。
考古學能証實歷史,且闡明了聖經的經文,但要証明聖經是神的話,卻非考古學的范疇。目前,考古學是一門精益求精的科學,能獲得憑証性的資料很有限,但這有限的資料,仍有助于以考古學來說明許多經文在歷史上的準確性。
強調聖經描繪精確史實的重要性是不會大過分的。基督教是一種歷史的信心,宣稱神以許多大能的作為介人歷史。
雖然聖經裡記載的神跡,因其性質、人物、地點,不能在科學上重複試驗;但在歷史上,卻可加以查証。若聖經作者,對歷史的記載不正確,將嚴重破壞其可信度。
換言之,若聖經作者所記載的正確無誤,那么就不能因他們提到異乎尋常的事,而遭摒棄。
經學家甘揚博士(Sir Frederic Kenyon)在其名著《我們的聖經和古抄本》1948年版中,說道︰“誠然我們不可能找到比所知的馬索禮經卷更早的希伯來抄本。我們僅能從最早的譯本來研究…”(Pfeifter引用,《死海古卷與聖經),第107頁)
正當他的書在印製時,一九四七年有了新發現,使得將來再不可能有人,像甘揚一樣隨意斷言。此時,學人們只有巴比倫的泥版和埃及的紙草,幫助他們了解聖經的背景,因為當時還不知有古老的舊約抄本存留下來。
然而,在死海西北角的洞穴中,發現一些經卷,使得情勢大大改觀。這些經卷比我們目前所擁有的舊約抄本還要早一千年。
這項發現,令人雀躍不已。世界首屈一指的考古學家奧伯來博士(W.F.Albright),在寫給參與此事的查偉(John Trever)一封信中說道︰“我衷心恭賀本世紀最偉大的經卷發現﹗我相信這些經卷要比納西紙草古卷(Nash papyrus,包括舊約很少的一部分,時間約為西元前二世紀到西元第一世紀)更為古老…我估計它的年代約在西元前一百年左右…
“多么令人難以置信的一項發現﹗更值得慶幸的,是這份抄本的真實性,世人絲毫不必懷疑。”
在這些經卷發現前,最早的舊約希伯來文完整的抄本,是巴比倫帕測巴力拿版本(codex Baby1onicus PetrOpalitanus),西元1008年抄成,此時離舊約完成后,已有一千四百多年。死海古卷將兩者的差距縮短了一千年,且要讓世人瞧瞧,經文抄寫得是否正確。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死海古卷証實猶太人在抄寫聖經這件事上,的確是非常忠實。他們對聖經的尊敬,可由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家約瑟弗的一段話總括之︰“我們已提出証據,証明我們對聖經的崇敬。雖然現下經過了這么多年,但沒有人敢任意增添、刪減,或更動一個音節;每個猶太人與生俱來均把聖經看作是神的命令,終生奉行,必要時樂意為之而死。
“許許多多的見証擺在眼前,眾已決犯寧愿忍受拷打,和競技場中各種的酷刑死法,也不愿說出違背律法和聖經的一個字。”(《約瑟弗駁亞屏)由偉玆頓譯,第179至180頁)
約瑟弗提到的態度,從死海古卷和馬索禮經卷兩者比較中,得到証實,而馬索禮經卷即是我們希伯來聖經的依據。在發現的殘卷中,除了以斯帖記外,包括了舊約各卷的完整或部分經卷。經過一千年的抄寫,經文的差異,微乎其微。因此,沒有人能以死海古卷,來懷疑聖經的可靠。
裴華(Cbaries Pfeifter)如此說︰“要注意的是,雖然研究昆蘭古卷(昆蘭是發現死海古卷的主要地方),並不能完全駁倒高等批判對聖經所持的否定看法,但昆蘭古卷也沒有提出什么証據,要對聖經著作來源的道統觀點,作任何修正。從昆蘭找到的舊約書卷,即是我們現有的聖經。輕微的經文差異,是所有靠手抄來增加份數的文件,都會發生的,但基本上,聖經的經文是可靠的。”(裴華《死海古卷與聖經)第114頁)
所以,死海古卷的發現,只支持以保守的態度,來批判舊約,正如有些學人擁護研究舊約各卷的可靠性一樣。
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若非用一本書的篇幅來討論,就很難能深人了解。對以賽亞書的統一性,正反兩方已有很多的討論,遠超過舊約其他的先知書。
批判家們一致認為,以賽亞書沒有統一性。四十章到六十六章可能是一個不知名的作者,或是在巴比倫被擄末期之人所寫的(西元前五四0年后),稱他為第二以賽亞。
許多重疊又無根據的爭論,支持這項論點。批判者認為從四十章到六十六章是擄后的作品。耶路撒冷城,被形容為毀壞和荒廢(四十四︰26,五十八︰12),並且說到百姓在迦勒底人手下受害。(四十二︰22,25;四十七︰6)
作者傳講的對象,似乎不是指那路撒冷和以賽亞同時代的人,而是那些在巴比倫的人。批判者說,因為先知們都是對他同時代的人說話,因此以賽亞不可能是作者。
四十章到六十六章的文學體裁,與一到三十九章大不相同,包含許多前半部未用過的字和詞句。一到卅九章的體裁,顯得壯嚴肅穆;而四十章到六十六章,比較個人化,富同情心和戲劇性。
第二以賽亞的神學,也不同于一到三十九章,那裡強調神的尊嚴和能力;而四十到六十六章,則描寫他的無限性。第二以賽亞講到耶和華的仆人,而一到三十九章則說到主的彌賽亞。
批評家也提到,若是以賽亞寫了后半部,為何在四十到六十六章裡,沒有提過以賽亞的名字,卻提到古列王的名字,而事實上以賽亞比古列時期早了一百五十年。(四十四︰28;四十五︰1)。
上述論點所以未成定論,因有如下的一些理由︰
四十到六十六章的觀點,誠然是以被擄后為背景,但作者是從預試──並非現實──的觀點而言。以賽亞有心站在將來的時期裡說話和思想,如同現今一般。
同樣的例子,可在以西結書四十到四十八章,那鴻書二、三章和整本啟示錄中找到。若說先知只對其同時代人的需要說話,是不正確的。(亞九─十四;但十一、十二)以賽亞也講到未來,預言被擄得釋放的應許。
在一到三十九章和四十到六十六章中,其體裁的差異,並不偈批判家所想的一樣。這個差異是由于主題的轉變,而批判家所提出的論點,都相當主觀,証據並不充分。
再者批判家並未留意其體裁的相同處。“以色列的聖者”一詞,在每部分均出現十二次以上,但在;舊約其他地方卻很少用到。還有許多經文,在詞句、思想和隱喻上,都有雷同之處,足以証明兩部分的統一性。
所謂神學上的差異,並不存在,因為四十到六十六章內,對神的超越理念,很容易由主題來解釋。
以賽亞的名字,出現于卷首(一︰1),很顯然的可用到全部六十六章上。假若四十到六十六章有以賽亞的名字,毫無疑問的,批判家也會把它當作是后的編者附加的,而加以拒絕。
絕對沒有抄本或歷史証據,証明全部六十六章,是由以賽亞以外的人所寫。死海古卷中的以賽亞書,日期在主前第二世紀,其第四十章起頭于前段未一行,而前段包含了卅八︰8四十︰2。這個早期強有力的見証,証明以賽亞書的統一性。
題到古列的名字,比他的時代早了一個半世紀,這對那些相信預言的人,並不構成問題。同樣的事,有前例可循。預言約西亞的名字和統治)在其出生前三世紀(王上十三︰1─2)以及預言基督的出生地(彌五︰2),是在他出生前七百年。
最后有新約的見証,說明以賽亞書的統一性。新約中有二十一次引用以賽亞書,前后兩部分均有。約翰福音十二︰38─40,包含兩個引句,分別出自以賽亞書前后二段(五十三︰1;六︰9),並且約翰福音十二︰41說︰“以賽亞說了這些事”(KJV)。耶穌從以賽亞六十一︰1讀的經文,根據路加福音四︰17是“先知以賽亞的書”。
另外)一方面,自由派批判家忽略了作者在書中提到的植物和氣候。以賽亞書四十到六十六章內,提到的植物、氣候和地理,絕不同于我們所知的巴比倫,反而跟巴勒史丹非常相近,本書即在此地寫成。
因此我們可以很穩當的下結論說,所有六十六章都是出于西元前739∼680年間由先知以賽亞所寫成的。
為什么說今天猶太人的生存客觀地証明聖經是真實的?
如果有人想知道,聖經所講的神是否存在,他可以審查一項最有力的理由,那就是猶太人。誠實的探討這問題,將為基督徒信仰的真實性,帶來許多滿意的答複。
約在四千年前,神呼召一個叫亞伯蘭的人,從他住的地方出來,並且給了他這些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2一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遠。”(創十三︰14,15)
換句話說,神應許亞伯蘭(1)大國;(2)大名;3成為萬國的祝福;(4)一塊永遠屬于他后裔的土地。
在神應許亞伯蘭幾百年后,這大國誠然出現了,上百萬的人數。神藉著他們的領袖摩西,在要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時,給了他們一些警告,記載在申命記廿八到三十三章。
神警告他們勿悖逆,假如他們對神不忠,他將利用別的國家,把他們逐出應許之地。他預言他們至終要如外人,分散在全地,並且到處流浪,得不著安息。然而,信實的神,的確應許再將他們帶回自己的地方。
歷史的証據何在?以色列人,即使受到警告,仍墜入拜偶像,以致從自己的家園被趕出去。西元前606年,尼布甲尼撒王將百姓擄到巴比倫,並且在西元前588至586年,經長期圍攻,焚毀聖城和聖殿。
然而,如神應許的,他允許那些渴望歸回故土的人,在西元前537至536年,即七十年后,如愿以償(拉一章)。第二次離開他們的家園,是在西元七十年,羅馬提多將那路撒冷城毀滅,百姓流離分散之時。
一千九百年來,猶太人如外人在地上漂流,遭受各方的逼迫。二次世界大戰的浩劫,為逼迫的最尖峰,有六百萬名猶太人,在集中營內被處死。
但是,出乎意料的,以色列國在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重新誕生了,猶太人開始從各方返回故土。在歷史上這是第二回,他們成為一個國家,返回故土。從一九四八年以來,他們在經歷了一些可怕的沖突后,依然屹立不動,包括有一九六七年的六日戰爭和一九七三年的聖日之戰。
經歷了這一切,以色列既沒有滅亡,也沒有失去其民族特性。歷史証明任何民族,離開自己的故鄉約五代后,就會被新文化同化而失去其民族性,但猶太人仍保留了明顯的實體。
他們不僅存留下來,而且那些曾逼迫他們的國家──摩押、亞桐、以東、非利土和其他許多國家──不是毀滅了,就是完全失去他們的國別性。
你是否聽過瑞典的摩押人?蘇俄的非利士人?德國的以東人?美國的亞扔人?沒有﹗這些民眾都完全被其他文化和民族同化了。然而,你曾否聽過一個瑞典的猶太人?蘇俄的猶太人?德國的猶太人?美國的猶太人?有的,正如所預言的,他們並未失去其特性。
我們其中有一個人,曾參加一個關于耶穌基督位格的辯論會,有一位拉比也參加了這個活動。在質詢時,拉比被問道,為何他不相信耶穌的複活。他答道︰“我不相信新約中的神跡。”
有些厲害的學生,立刻問拉比說,為何他拒絕新約中的神跡,而接受舊約中的神跡,他根據什么做這個分別。拉比眼睛連眨都不眨一下就回答說︰“這很簡單,我也不相信舊約裡的神跡。我認為那些都是神話。”真令人難以相信,他竟說這樣的話。想想看作為一個猶太人,能存留到如今,豈不是所有歷史上最大的一件神跡嗎?
一九七六年,我們有兩個人在以色列拍電影《豈只是木匠》,我們受邀去見一位以色列政府的高級官員。我們問他的一個問題是有關他們國家存留之事。
他們怎能經過兩次遠離故土,第二次幾乎經過一千九百年,而仍然存在;怎能經歷三分之一猶太人被置之死地的浩劫,怎能躲過一九六七和一九七三年阿拉伯世界超過一億大軍的攻擊?
是不是由于他們的國家足智多謀呢?或者有神的手看顧他的子民呢?他定睛看著我們兩人說道︰“雖然今天我們國家大部分的人,自稱是無神主義者,你相信嗎?我想我們所有的人,內心深處都知道,有大過我們的力量,在保護這個國家。”
他又說猶太人奪回耶路撤冷不久,一次大約有一百萬人,在哭牆或正在前往哭牆感謝神。
聖經所講的神是信實的。 藉對待以色列這個國家,向世界作了客觀的見証,表明 的存在和信實,証實 的存在和他的應許。
為何基督徒以預言的應驗來証明聖經是神的默示?
信耶穌基督的人,常被間到,為什么他們相信聖經是被默示的,通常的回答是因為預言的應驗。預言的應驗是所能想象到的最有力的論據。
使徒彼得,在見証看到榮耀中的耶穌基督后,說道︰“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后一︰19)彼得在這裡提到預言的應驗,以見証聖經之真。
聖經本身就講到預言的目的,“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神,並無別神,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后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賽四十六︰9,10)
“主說,早先的事我從古時說明,已經出了我的口,也是我所指示的,我忽然行作,事便成就。所以我從古時將這事給你說明,在未成以先指示你,免得你說,這些事是我的偶像行的,是我雕刻的偶像和我鑄造的偶像所命定的。”(賽四十八︰3,5)
新約提到耶穌基督的來臨,“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羅一︰1─4)
聖經見証預言的目的,是要讓我們認識神的存在,以及 對世界的計畫。在事情成就前數百年,聖經即預言其人物、地點、事件,並且相當具體,決非臆測。聖經中一些預言應驗的例子,足以証明聖經本身的默示。
對古列王的預言,就是一個例子(賽四十四︰28;四十五︰1)。先知以賽亞,約在西元前七百年,預言古列王將下詔令,建造耶路撒冷,安立聖殿根基。
在以賽亞寫書時,耶路撤冷城早已建好,整個聖殿巍然矗立。直到一百多年后;西元前五八六年,尼布甲尼撤王才將聖城和聖殿傾覆。
當巴比倫人奪取耶路撒冷后,約在西元前五三九年,巴比倫又被波斯征服。不久一位名叫古列的波斯王,下詔重建耶路撤冷聖殿。這是在以賽亞預言后的一百六十年﹗
因此,以賽亞預言古列,將會在一百年后出生,並且下令重建聖殿,而聖殿在以賽亞的時候,仍安然矗立,至少在未來一百多年還不會毀滅。這項預言真令人吃驚,但這並非獨一無二。
事實上,還有成百的預言,講到將來的事情。就証據的觀點來看,認為預言的應驗,是一種巧合,就顯得荒謬可笑。神藉著預言的應驗,已充分証明了 的存在,以及聖經是神的默示。
什么是次經?這些書為什么不納入基督徒的聖經?
次經(Apocrypha)是指十四或十五本,在真實性和威權性上有問題的書。這些著作不包括在希伯來舊約內,但卻包含在一些七十士譯本中,這個希臘文譯本,約于西元前二百五十年左右,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完成。
羅馬天主教在天特會議(1545-1563)宣布次經中大部分的書為聖經。而更正教會卻拒絕承認這些書有任何神的威權。
那些把神的威權賦予這些書,且視之為聖經的人,辯稱新約作者的引句,多半出自包括次經的七十士譯本。他們也提到一些有名的教父,如愛任紐、特士主良和亞歷山大的革利兔,都在公眾崇拜中,使用次經,接受其為聖經,如同第四世紀的敘利亞教會一般。
聖奧古斯汀曾在希波(Hippo)和加大果(Carthage),主持會議,贊成會中決議,認為次經各書為神的默示。希臘教會更加重相信次經。在昆蘭的殘卷中,有一些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次經抄本。這些是跟其他舊約作品一道發現的。
當仔細審查后,次經全然不可能再包含于聖經中。新約作者可能影射到次經,但決沒有把它當作聖經來引用,或有絲毫的暗示這些書是默示的。假如第一世紀七十士譯本包含這些書,那也決不是一個可靠的事實,因耶穌和他的門徒,都完全忽略了它們。
提到某些教父,以証明這些書的默示,是個很弱的論據。因為在早期的教會中也有許多人,出名的如俄利根,耶柔米和其他人,都否認他們主張的默示。
敘利亞教會直到第四世紀,才接受這些書為正典。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世紀敘利亞聖經Peshitta,並未包含它們。
奧古斯汀早期,確實承認次經,至少有一部分是承認的。但在后期,奧古斯汀的著作中,清楚的反映拒納這些書,視之為非正典,較希伯來聖經遜色。
猶太人的團契,也拒絕這些著作,在猶太詹美亞(Jamnia)會議中(西元九十年),為著九卷是否納入舊約正典的書,而引起辯論。最后他們所接納的正典,就是現下我們用的希伯來舊約。引証次經出現下;日約殘卷外,並不能証明其默示,如同其他非聖經的文件,亦在其中發現一樣。
應該強調指出的是,羅馬天主教直到天特會議(1545_1563),才正式宣布這些書為聖經。
羅馬天主教接受這些書為正典,很可能是對更正教改教的一種回應。透過將這些書正典化,他們就教義問題對這些書的涉及就是合法的。
另有些理由,說明為何更正教拒絕次經。原因之一是,這些有問題的書,其內容不合聖經的教訓,例如為死人禱告。
瑪喀比傳下卷十二章四十五,四十六節贊成為死去的人禱告,這跟路加福音十六︰25,26以及希伯來書九︰27,還有其他經文,正好相反。次經也包括神幫助猶滴說謊的插曲(猶滴傳九︰10,13)
次經內還有許多可証實的錯誤。多比(Tobit)據一般推測,生存在西元前九三一年,耶羅波安開始其反判時,一直存留到亞述俘虜時期(西元前七二二年),但是多比傳說他只活了一百五十八年(多比傳一︰3─5,十四︰11)
最后,這些次經沒有一本宣稱是神的默示。一個人只需要把這些作品,和聖經對照著讀,就會看出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