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六章


【徒十六1】「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利尼人。」

 [背景注解]犹太人与异族通婚所生的儿子,究竟算不算是犹太人,圣经学者尚无定论。有的说,严谨的犹太人不会承认异族通婚,也不接纳这类的婚生子(尼十30;十三23~25)。但也有的说,按犹太人拉比所定的规条,若母亲是犹太人,孩子就算是犹太人。

 [文意注解]「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保罗第一次的行程乃是先到路司得,后才转往特庇(徒十四6,20);这次的行程刚好相反。

「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提摩太被称为『门徒』,表示他可能是保罗上次在路司得传福音所结的果子(徒十四6~7;林前四15~17)。大约十几年之后,保罗仍称提摩太为年轻人(提前四12),故此时他的年纪不大,应只有十几岁。

「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提摩太之所以信主,大概是受他外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的影响(提后一5)。

「他父亲却是希利尼人,」『希利尼人』这个字的意思不一定指他是真正的希腊人,当时凡是说希腊话的外邦人,都可称之为希利尼人。保罗在他的书信里从未提到提摩太父亲的信仰,或许他是个既未皈依犹太教,也不信奉基督的外邦人;也有可能当时他已经去世。

 [话中之光](一)提摩太之所以在主里有杰出的表现(参2节),必定是因受他敬虔爱主的母亲的调教(提后一5)。我们信徒也应当注意儿女们在主面前的光景。

(二)我们今生所有的一切,都将会化为乌有;惟独儿女,是主所托付给我们的一份真实产业。所以我们要把儿女们都好好带到主面前,为他们祷告,把主讲给他们听,鼓励他们过敬虔的生活,自己也为他们作好榜样。


【徒十六2】「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

 [文意注解]「弟兄都称赞他,」『称赞他』原文是『为他作见证』。

提摩太不但受弟兄们的称赞,也深受保罗赏识,日后且成了保罗最亲密的同工(徒十七14;十八5;十九22;廿4;罗十六21;林前四17;林后一19;帖前三2,6;提前;提后)。

 [话中之光](一)「路司得和以哥念」是两地、两个教会,但弟兄们都称赞同一个人;这表示当初的教会之间必有很密切的交通来往。各地教会虽然在行政上独立,但在属灵交通上不可孤立。

(二)选择一个主的工人,要注意他日常所接触的人对他的观感。

(三)万丈高楼从地起;一个人出外工作的表现,可从他在本地的表现看出端倪。


【徒十六3】「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就给他行了割礼。」

 [文意注解]「保罗要带他同去,」目的是要训练他事奉主。

「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这表示犹太人不能放心和提摩太交往,恐怕他尚未犹太化。

「就给他行了割礼,」保罗坚决反对『给外邦人行割礼』(徒十五1~2),为何此刻却给提摩太行割礼呢?或许是因为他有犹太人的血统(参1节),为着方便带他在犹太人中间出入传福音,乃有此权宜之计。

保罗对行割礼的认识与态度如下:(1)他本身是个纯种犹太人,第八天就受割礼(腓三5);(2)自从他信主以后,他对割礼的认识有了极大的改变;(3)他认为外面肉身的割礼,只不过是因信称义的一个记号而已(罗四11);(4)所以外面肉身的割礼,不是真割礼;真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二28~29);(5)人得救并称义,绝对不是因着受割礼、遵行律法,乃是因着信心(加二16;五6);(6)然而他并不因此提倡废除割礼,他对割礼采取『不废、不受』的态度­­­­­­­­――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就不要受割礼(林前七18);(7)不过,他也为着传福音得人的缘故,容许在蒙召时未受割礼的人去受割礼――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林后九19~23);(8)因此,他在本节为提摩太行割礼,又在日后为四个有愿在身的犹太人行洁净的礼(徒廿一20~26);(9)然而当人们主张须受割礼才能得救,以行割礼为得救的条件时,他就会为着维护福音的真理,而起来坚决反对(徒十五1~2);(10)他决不勉强任何外邦人受割礼(加二3);(11)他认识割礼的属灵意义――基督使人脱去肉体(西二11原文无『情欲』);(12)所以他认为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应当留意栽培后进;保罗平生最成功的事,就是发现并培植提摩太,造就成为他的接棒人。

(二)凡是对真理无害、而对主工有益的事(如保罗为提摩太行割礼),不妨善加运用。

(三)为主作工,应当尽量化除一切人际间的隔阂与拦阻(提摩太受割礼,可帮助化除与犹太人之间的隔阂)。


【徒十六4】「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

 [文意注解]「他们经过各城,」『他们』指保罗、西拉和提摩太(参3节;徒十五40)。

「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本节否定了一些解经家的推论,认为保罗并不赞同耶路撒冷教会信函中的四项禁戒(徒十五29)。新约的信徒虽然不受律法仪文的拘束,但并不因此而无法无天,罔顾神的心意与作基督徒所应有的体统。


【徒十六5】「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

 [文意注解]当时众教会的成员,仍以住在外邦地的犹太人为主;因此耶路撒冷教会信函中的条规,不但有助于犹太人和外邦人信徒之间相处融洽,并且有助于得着更多的犹太人加入教会。


【徒十六6】「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

 [文意注解]「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亚西亚』乃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在加拉太省的西面,包括每西亚、弗吕家(一部分)等地区,境内着名的城市有以弗所、歌罗西;后来使徒约翰在《启示录》里曾奉主命写信给七个教会,也都在亚西亚境内(启一4,11)。

这里引发两个问题:第一,圣灵『怎样』禁止呢?圣灵禁止的方式,包括藉着环境的拦阻、天使的说话、圣经的启示、叫人作异梦、灵里的感觉、叫人心里觉得不安、先知明确的预言、信徒之间的交通和印证、异象的显现(参9节)等。

第二,圣灵『为何』禁止呢?圣灵应当不是说『那些地方』不需要福音,也不是说圣灵不要『用保罗』在那里传福音,因为后来保罗至少曾亲自到过以弗所,在那里传讲了两年以上(徒十九1,10)。比较合理的解释,应当是说圣灵不要保罗在『这个时候』、在『这些地方』讲道,因为此时此刻圣灵另有安排。

圣灵为何禁止他们那个时候在亚西亚讲道,这在当时实在令人难于理解。但时至今日,我们可以根据教会的历史而明白圣灵的美意:(1)圣灵有意尽早把传福音的根据地从亚洲转移到欧洲;(2)这是因为亚洲的政治和宗教环境即将变迁,犹太人将会被分散到世界各地,回教将会兴起,基督教将会在亚洲没落;(3)欧洲将会有一段时期独霸世界,殖民到各大洲,且欧洲人的性格比亚洲人更适宜承担传福音的大任。

「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本句可译作:『他们就经过加拉太省弗吕家地区』。『弗吕家』原是一个较大的地区,后被分割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属亚西亚省,一部分属加拉太省;此处是指属加拉太省的部分,境内着名的城市有安提阿和以哥念。『加拉太』指加拉太省,是一个很大的省分,通常分成南加拉太和北加拉太;现今土耳其的首都安哥拉就在北加拉太。

 [话中之光](一)主工人的传道工作,既不是照着自己的爱好和定意,也不是按着人议定的行程,乃应寻求圣灵的带领。

(二)圣灵不单会有积极的带领,还会有消极的禁止;并且圣灵常以「禁止」的方式来引导信徒。

(三)事奉主的人若能敏锐察知圣灵的带领,以圣灵的方向为方向,工作必然会快速拓展。

(四)不是『工作』决定工人的脚步,而是工人的『主』决定工人的脚步。人何等容易受工作本身的左右,而忽略了策划并管理工作的主。

(五)工作既然是在主的管理之下,工人便不须担心主不纪念 的工作,只要担心我们不在主的安排、管理、带领、差派底下作工。


【徒十六7】「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文意注解]「到了每西亚的边界,」『每西亚』位于亚西亚省的西北部。

「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庇推尼』是罗马帝国的直辖省分,位于亚西亚省的东北面,加拉太省的西北面。

「耶稣的灵却不许,」『耶稣的灵』即指圣灵(参6节);圣经里面用下列不同的名字来称呼圣灵:(1)神的灵(创一2);(2)耶和华的灵(士三10);(3)圣神的灵(但四6);(4)父的灵(太十20);(5)主的灵(路四18);(6)耶稣的灵(徒十六7);(7)基督的灵(罗八9);(8) 儿子的灵(加四6);(9)神荣耀的灵(彼前四14);(10)神的七灵(启四5)。

有解经家认为,『耶稣的灵』特别重在指这灵中含有道成肉身的人性,经历过被试探而受苦(来二18),也能体恤人在肉身中的软弱(来四15)。故所谓『耶稣的灵不许』,乃指 因同情保罗肉身上的一根刺(林后十二7),意即同情保罗肉身上的病痛,而不许他往庇推尼去,以便能在特罗亚遇见医生路加(参10节『我们』的注解;西四14)。

 [话中之光](一)『圣灵禁止』(参6节)和「耶稣的灵不许」这两句话,就像两根铁轨所铺成的一条铁路;我们顺着圣灵的引导而行,就无往不利;但若置之不理,我们就要出轨了。

(二)圣灵的禁止和不许,通常只是一种里面的感觉,而不是清楚明白的启示,必待我们顺服以后才会明白。

(三)事奉主的人,不但要学会如何殷勤的作工,而且也要学会顺服圣灵的禁止和不许――也就是安静不动;凡只会一味地作工,而不会停止下来的人,恐怕作的不是主工。

(四)主耶稣如何『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约五19),主的工人也当照样不凭着自己作事。惟有学会了『神不动,我们就不敢动』的人,神才会差遣他前去为 作工。


【徒十六8】「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去。」

 [文意注解]「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他们是由东边来,如今既不可往南边(参6节),又不可往北边(参7节),故只有向西直行越过每西亚。

「下到特罗亚去,」『特罗亚』全名为亚历山大特罗亚(Alexandrian Troas),乃是接连亚西亚、马其顿和亚该亚的重要海港,可说是望向欧洲的门槛。保罗后来在此传福音,建立教会(徒廿6~12;林后二12),在他为主殉道之前也路经此地(提后四13)。


【徒十六9】「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

 [文意注解]「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异象』乃是神指引人的方法之一(徒十3)。

「有一个马其顿人,」『马其顿』是罗马帝国的一省,位于亚该亚(即今希腊的南部)的北面。有人推测本书的作者路加就是这个马其顿人,因为路加是在特罗亚,从这时候开始加入保罗的传道行列(参10节『我们』的注解)。

「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帮助』原文意思是听到呼声,立即前去呼求者那里,给予协助。

从地域环境看,特罗亚是属亚洲,马其顿则属欧洲,因此到马其顿传福音,乃是跨越洲际的新里程,使主的见证向着『地极』(徒一8)推进。

圣灵不许保罗等人在亚西亚讲道(参6节),原意是要他们转到欧洲,但是他们一时不能明白神的旨意,所以仍在弗吕家、加拉太、每西亚、特罗亚等地(全属今日土耳其西部)打转,所以逼得神不能不以『异象』来给他们清楚的带领。可见异象并不是神经常带领人的方法,而是一种『非常』的手段。

 [话中之光](一)在我们事奉的「夜间」――黑暗笼罩、不知何去何从之际――最要紧的,就是要寻求从神来的异象。

(二)今天到处都有『马其顿的呼声』,盼望我们基督徒去传福音给他们;我们对此是否有回应,关切人的灵魂呢?

(三)保罗出外为主作工,负担自必沉重,心情自必急切。但他就在如此负担和心情之下,能接受圣灵的约束,戛然停住,主才能把马其顿的异象和使命托付给他。为主停下,乃是为主进一步往前的根基和秘诀。


【徒十六10】「保罗既看见这异象,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

 [原文字义]「想要」寻求,推想;「以为」议定,断定。

 [文意注解]「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在本节之前,一直都用复数第三人称『他们』来称呼保罗和他的同工(参4,6~8节);但从本节起,突然改用复数第一人称『我们』(参12~13,15~17节)。解经家据此推测,本书的作者路加乃是在特罗亚加入保罗的传道行列,故此后对保罗传道行程的记载也分外详尽、生动。

「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以为』是指推研所得的结论;这表示保罗看见了异象之后,并不是立刻就轻率地确定神的心意,而是小心翼翼地加以慎重的酌量,然后才得出这样的结论。

 [话中之光](一)看见异象是一回事,明白异象又是另一回事;许多人的难处不是没有异象,而是不能领会异象,或甚至误会了异象。

(二)「以为」表示保罗等人并不把异象当作惟一的引导。我们得着了异象或异梦之后,仍须与圣经的话、和我们里面恩膏的教训、并环境的安排合起来酌量神的心意,才不致发生错误。

(三)异象是显示给保罗个人的,但「我们以为」表示是团体同心合意的寻求神,然后一起采取行动。这里告诉我们,任何个人的看见,仍须变成身体一致的看见,又化成身体一致的行动,才有属灵的果效。

(四)我们一得着了从天上来的异象,就要小心地顺从,不可违背那异象(徒廿六19)。


【徒十六11】「于是从特罗亚开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亚波利。」

 [文意注解]「一直行到撒摩特喇,」『撒摩特喇』位于爱琴海东北角的一个岛屿,适于作船只为避免夜航危险而暂时停泊的中途站。

「第二天到了尼亚波利,」『尼亚波利』是腓立比城的外港,离城约十六公里,今名卡瓦拉(Kavalla)。


【徒十六12】「从那里来到腓立比,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我们在这城里住了几天。」

 [原文字义]「腓立比」矿泉;「头」首要。

 [文意注解]「从那里来到腓立比,」『腓立比』乃马其顿东部一城市,因亚历山大大帝的父亲腓立二世得名。它是罗马殖民地,所以不受行省的管辖,其行政制度完全仿效罗马城,城内公民享有如生活在罗马城的权利。有许多罗马退役官兵定居于此,犹太人稀少。

「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这一方』指这一个地区;马其顿有四区,腓立比位于其中头一区。『头一个城』意即首府;但马其顿的首府是帖撒罗尼迦,而腓立比所在地区的首府则是暗妃波里,故此处可能意指『头城』(即重要城市,原文未用定冠词)――腓立比乃是他们一行进入马其顿所遇到的头一座重要城市。

「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指罗马帝国为着国防的目的,在各附庸国选择战略据点,一面派军驻守,一面将退役官兵殖民于此,一旦有事时,立即可以复役为国效劳。


【徒十六13】「当安息日,我们出城门,到了河边,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我们就坐下对那聚会的妇女讲道。」

 [文意注解]「到了河边,」即甘寨底斯河(Gangites River)岸。

「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腓立比的犹太人稀少,因此没有会堂;虔诚的犹太妇女们惯于聚集在河边祷告,据说流水可作仪式上的洗濯之用。

 [话中之光](一)祷告乃是给神机会,使 在地上人间有所行动。

(二)我们固然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传道(提后四2),但也须注意抓住传道的良机(发现一群有心寻求神的人),才能事半功倍。


【徒十六14】「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神。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

 [文意注解]「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紫色』是皇家的颜色,『紫色布匹』是较高贵的衣料,当时的富人才穿紫色衣服。据说,紫色染料需要一滴一滴地从某种甲壳类昆虫搜集而得,非常珍贵。在当时,从事这类买卖的都是大富商。

「名叫吕底亚,」她是保罗在腓立比所结的第一个果子,也就是在全欧洲所结的第一个果子。

本句在原文又可译作『她是吕底亚人』;吕底亚乃亚西亚省境内的一个地区,位于其西南方,主要城市有推雅推喇、撒狄和非拉铁非。如果吕底亚是指她的出身地的话,则她极可能是《腓立比书》中所提友阿爹或循都基二人当中的一位(腓四2);根据她在15节邀请保罗所表现的坚决性格看来,似乎难免和别的女人合不来。

「是推雅推喇城的人,」『推雅推喇』位于亚西亚省境内,以染料业闻名,其紫色的染料特别出名。

「素来敬拜神,」『敬拜神』是指对神持有尊敬和礼拜的态度;这词常用来形容一个外邦人,相信犹太人的神是独一的真神,平素勤研圣经,也遵守一些仪文规条,但尚未完全皈依犹太教。

「主就开导她的心,」指主开她的心窍(路廿四45),使她对保罗所传的福音信息有所回应。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要蒙恩典,不仅要「听」,而且还要「留心听」;不仅要用『耳』听,而且还要用『心』听。

(二)一个传道人单是道讲得好,讲得准,而没有主的同工,并不能叫人得救。

(三)教会传福音时,弟兄姊妹不但要为传讲信息的人祷告,也要为听众祷告,求主开导他们的心。


【徒十六15】「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便求我们说:『你们若以为我是真信主的(或译:你们若以为我是忠心事主的),请到我家里来住。』于是强留我们。」

 [文意注解]「于是强留我们,」吕底亚邀请保罗时所用的话,乃是一种『激将法』,其『强留』的方式,显出她的个性似乎相当坚决且有主见。

 [话中之光](一)在正常的情形下,一相信主即可受浸(参33节),并不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二)基督教的一个特色,就是全家归主(参31,34节)。

(三)事奉主和接待主的工人,并不是给主或给人恩宠,好像我们高兴就作、不高兴就不作;它乃是一个机会,需要「求」才能得的一项荣幸。

(四)接待圣徒是忠心事主的表现,必须是真信主的人才有此资格。

(五)正常的基督徒家庭,乃是喜欢款待客旅的(罗十二15;来十三2;彼前四9)。

(六)吕底亚心开了(参14节),家也开了;心里接待主,家中也就会接待主的仆人。

(七)人一信主,就成为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作为一个肢体,最要紧的就是要与身体上的其他肢体有交通,也就是要彼此相顾(林前十二12~27)。


【徒十六16】「后来,我们往那祷告的地方去。有一个使女迎 面来,她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叫她主人们大得财利。」

 [文意注解]「她被巫鬼所附,」『巫鬼』原文指希腊神话中的蟒蛇神,被亚波罗神(Apollo)杀死,但其精灵仍在,四处附在人身上。

「用法术,」意指能占卜、说预言,料事如神。

 [话中之光]异教徒也会行超自然的异能、说出不可思议的预测;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单凭一个人能作些神奇的事,或说些常人所不能说的话,就认定他是从神来的。


【徒十六17】「她跟随保罗和我们,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

 [文意注解]「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至高神』是用来称呼犹太人的神,表示 远超外邦众神,乃是惟一至高的真神。

「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这话表面上是正确且有助益,但实际上却包藏着撒但的诡计:(1)使人正邪不分、神鬼混淆,误以为她也是为至高神效力;(2)打岔聚会、叫人分心,不能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参14节)。


【徒十六18】「她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文意注解]「保罗就心中厌烦,」『厌烦』原文指强烈的厌恶。

「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这个使女有没有得救,因为这里没有明确的交代,所以不得而知。但也有解经家认为这里似乎暗示她也被主得着了,因此腓立比教会最初所得着的三班人,吕底亚代表来自社会的上层,而使女则来自下层阶级,后面的禁卒(参29~34节)则来自中层阶级。

 [话中之光](一)撒但常躲在人、事、物的背后,「一连多日」在那里折磨属主的人,目的要消耗他们的精神、喜乐、灵性。

(二)保罗并未一开始就赶鬼,而是忍耐了「多日」之后,「心中厌烦」了才赶鬼;这表示他里面的主不动,他就不动。他凡事都随从里面的带领,连赶鬼也不例外。

(三)保罗所「厌烦」的是「那鬼」,不是那个使女。许多时候,我们会搞错了对象,而对人发脾气;其实我们所该恨恶的是鬼魔,不是人。

(四)保罗赶鬼,并没有先停下来祷告,而是一转身奉主的名吩咐鬼,鬼就逃跑了。这是告诉我们,保罗一直都与主同在,主已经把 自己托付给了他,所以他随时可以在『主的名里』采取行动。


【徒十六19】「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

 [文意注解]「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注意,保罗在腓立比所受的逼迫,不是来自犹太人,而是外邦人。在《使徒行传》中,外邦人反对福音的两次主要事件,都是因为危害他们既得的经济利益(徒十九23~29)。

「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首领』指当地的高级行政长官。

 [话中之光](一)异教背后的权势(「使女的主人们」),他们只会利用别人谋取自己本身的利益,而未顾及别人的身世与幸福。

(二)基督福音的特质却是『传福音给贫穷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四18)。

(三)世人和基督徒的最大分别点,乃在于对钱财的看法与态度不同:世人是视财如命,每当有人触到他们的钱包时,便会起而对抗;基督徒则乐意与人分享(林后八2~3)。

(四)为主作工,最大的障碍乃是人性的自私;每当工作涉及别人既得的利益时,攻击和苦难便会随之而来。


【徒十六20】「又带到官长面前说:『这些人原是犹太人,竟骚扰我们的城,』

 [背景注解]「这些人原是犹太人,」根据推算,大约就在此时之前一年,罗马皇帝革老丢下令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徒十八2)。

 [文意注解]「又带到官长面前说,」『官长』原文是指『执政官或司法官』(the praetors)。

 [话中之光]今天在信仰不自由的地区,人们也常以『扰乱治安』的罪名来控告基督徒。


【徒十六21】「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

 [背景注解]在罗马帝国境内,任何宗教均须经官府核准,方算为合法。当时,犹太教虽已被承认是合法的,容许犹太人信奉自己的宗教,但不可向罗马人传教。至于基督教,当时的罗马人尚不知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分别,而把基督教当作犹太教的一个分支。


【徒十六22】「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

 [文意注解]「用棍打,」『棍』在原文是指官长的侍从(原文『持棍者』)所持的棍;它是一根束棒,可作为官吏的徽章。

 [话中之光](一)撒但惯用的手法,便是用暴力来对付属主的人,一面叫他们灰心丧胆,一面吓阻其余的人。

(二)今天所谓的民主制度,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多数人所赞同的事,不一定就合乎真理和公义,所以民主制度并不就是公义制度。难怪许多人以『民主』为名,作的却是抹煞事实、颠倒是非、屈枉正直人的事。

(三)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罗十三3);然而当掌权者黑白不明时,就不再是神的用人,反而成了魔鬼的工具。


【徒十六23】「打了许多棍,便将他们下在监里,嘱咐禁卒严紧看守。」

 [原文字义]「棍」打击,伤口;「下」抛掷,放在;「禁卒」狱吏,看守监牢的人;「严紧」安全地,妥当地。


【徒十六24】「禁卒领了这样的命,就把他们下在内监里,两脚上了木狗。」

 [文意注解]「就把他们下在内监里,」『内监』指监牢最内部及最严密的地方,如地牢。通常『内监』是关重罪犯的地方。

「两脚上了木狗,」『木狗』指一种木制的刑具,上面有许多可以开合的孔,用来铐住囚犯的双脚、腕部或颈项,通常用铁链牢牢钉在墙上,以防囚犯逃脱。因为它有许多孔,可以把两只脚远远地分开,令人觉得极不舒服,甚至非常痛苦。

 [话中之光](一)「内监」和「木狗」是人所能想出的最佳安全措施,但它们虽能捆住我们的身体,却不能捆住我们的心灵(参25节)。

(二)撒但想尽办法要禁闭主的工人,但神却能把禁闭之地转成福音的出口(参31~34节)。


【徒十六25】「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

 [文意注解]注意,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的情境相当特别,是平常人所不能作到的:(1)时间――半夜;(2)地点――内监(参24节);(3)身体状况――挨了多棍(参23节)、有棍伤(参33节)、两脚上了木狗(参24节),痛苦难受。

 [话中之光](一)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说:『当人的心灵在天上时,两脚虽在木狗中也不觉得痛苦。』

(二)信徒的肉身虽然被捆绑,心灵却未被捆绑;肉身虽然在监里,心灵却可升到天上与主同在。

(三)出自内心真诚的祷告、唱诗、赞美神,不但神垂听,连不认识神的众囚犯也受吸引侧耳而听。

(四)信徒喜乐的源头来自天上,所以能完全不受地上环境的影响。

(五)基督徒外面物质的所有――衣物――可以被剥除(参22节),但基督徒里面心灵的所有――主的同在与喜乐――永远不会被夺去。

(六)基督的十字架,不会被痛苦所摸着,反而能赞美神。当我们在背十字架的时候,如果一直在那里觉得沉重、痛苦、难受,就恐怕那个十字架不是从主来的,对我们并没有益处。


【徒十六26】「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

 [话中之光](一)祷告和赞美(参25节)能够震动黑暗权势的根基,打开一切的束缚,释放罪的囚奴。

(二)祷告乃是属灵的争战,赞美乃是属灵的夸胜。赞美,乃是撒但所最忌恨的事,若是可能,它要尽它所有的力量使我们不能赞美。

(三)祷告,许多时候,不容易开启监牢的门;但是赞美,很容易把它开起来。当你祷告的时候,你乃是在那个环境里面;但当你赞美的时候,你是爬到那个环境上面去。

(四)当神的儿女愚昧的时候,就只看自己的处境,只摸自己的感觉,而停止赞美。但如果神的儿女认识神,就会超越过艰难的处境和『不可能』的感觉,连监牢也是可唱诗、赞美的地方;结果,监牢的门就全开了。


【徒十六27】「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

 [文意注解]「以为囚犯已经逃走,」监牢必定是『里暗外明』,所以禁卒从监外看不清监内的情形,但保罗从监内可以看清监外禁卒的动作(参28节);当禁卒要进到监内时,也需要掌灯(参29节)。

「就拔刀要自杀,」若有囚犯逃走,禁卒要替逃犯偿命(徒十二18~19);他或许以为自杀可以减少受屈辱和痛苦。


【徒十六28】「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

 [文意注解]「我们都在这里,」『我们』包括众囚犯(参25~26节)。这里暗示众囚犯都因保罗和西拉在狱中的表现,心灵倾服,行动愿意受他们的节制。

 [话中之光](一)「不要伤害自己!」基督徒千万不可自杀。

(二)有主同在的人,他无论在那里,都能影响周遭的人群。


【徒十六29】「禁卒叫人拿灯来,就跳进去,战战兢兢地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

 [文意注解]「就跳进去,」指冲跃进去,栩栩如生地描绘出禁卒急欲一探究竟的心情。

「战战兢兢地,」表示他因震惊而颤抖起来。


【徒十六30】「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文意注解]「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禁卒有可能单单因为自身的安危而发出此问,并不涉及信仰。但更可能因为:(1)藉此事件感受到神的真实,和自己如何面对这位真神,因而迫不及待地求问因应之道;(2)曾经听说保罗和西拉传说救人的道(参17节),因此想知道这道。


【徒十六31】「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背景注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古时家长的权威很大,特别是在信仰方面,家长所信的是甚么,往往全家人也会跟着相信。

 [文意注解]「当信主耶稣,」这是救恩之道的扼要说明(徒十43)。

「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不管禁卒所问『如何得救』(参30节)的动机何在,保罗抓住机会,引领他寻求『灵魂得救』之道。

 [问题改正]本节不是说只要家中的一个人相信,全家人就自动得救;乃是说:(1)一个人如何因信主得救,他的一家人也将会透过同一途径得救;(2)一个人先得救,其生命和生活真实的改变,自必容易影响全家人归主;(3)先得救者关心自己的家人,凭信心一直为他们祷告,至终全家人也会受感动而归主;(4)神的本意喜欢让一家、一家的得救(创七1;出十二3~4;书二18~19),圣经和教会历史都证明,全家得救的机会很大(路十九9;徒十一14;十八8)。

 [话中之光](一)福音的信仰是个人的事,别人不能代替;但是一个人的信心,常会带动全家人相信。

(二)信徒的家人若是还没有相信主,千万不要灰心或甚至失去信心,祷告再祷告,忍耐到底,终必要见到得救的成果(参太廿四13)。


【徒十六32】「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

 [文意注解]「他全家的人,」原文指『所有在他家里的人』。


【徒十六33】「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

 [文意注解]「洗他们的伤,」『伤』指伤口,原文是复数。

「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有人根据保罗很少替人施浸,他仅记得曾为司提反一家施过浸(林前一14~16),而司提反一家又是他在亚该亚初结的果子(林前十六15),因此推断这位禁卒的名字是司提反。但保罗的话可能单指在哥林多的信徒,因此不宜应用在腓立比。

 [问题改正]有些人根据本节和15节,就断定只要是信徒家里的人,不管他们是婴孩或是小童,都可随着家长一起受浸。这种解经是错误的,理由如下:(1)受浸的根据是因他们都相信主(参15,34节);(2)要相信主,便须各人的年龄都达到懂得决定相信与否。

又有人认为信主之后,必须等清楚明白了救恩的一些道理,然后才予施浸。这个观念与本节所描述的情节完全相反,兹分析如下:(1)禁卒一家人是『当夜』信了主,『立时』就受了浸,并没有等候一段时日;(2)如果需要多明白一些道理才能受浸的话,他们是十足的外邦人,向来不认识神,除了保罗的一席话之外(参32节),从来没有听过救恩的道,可见他们所明白的道理极其有限;(3)时值深夜,要施浸有诸多不便,但他们并未等到天明之后才作;(4)保罗和西拉有棍伤在身,应该稍事调养静息,但他们竟然迫不及待地就给人施浸。


【徒十六34】「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文意注解]「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禁卒『自己的家』可能就在监房的楼上或隔壁。

「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喜乐』乃是腓立比教会的记号(腓一25;二17~18;三1;四4)。

 [话中之光](一)传福音报喜信的人拥有一份特权,就是从领受福音的人收割奉养肉身之物(林前九4~11)。

(二)凡是尝过救恩滋味的人,必定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两种心态:(1)对同蒙救恩的人,倍感亲切;(2)对自己的境遇,充满喜乐。


【徒十六35】「到了天亮,官长打发差役来,说:『释放那两个人吧。』」

 [文意注解]「官长打发差役来,」『差役』原文是『持棍者或荷棍者』,指官长的侍从,持棒为官长开路,并处罚罪犯。

「释放那两个人吧,」官长显然在夜间改变主意,才会在天亮时就要释放人。


【徒十六36】「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地去吧。』」


【徒十六37】「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

 [背景注解]在罗马法律之下,凡是罗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经公开审讯不得定罪,未定罪时也不得用刑(徒廿二25)。

 [文意注解]「我们是罗马人,」这话表示不仅保罗是罗马的公民(徒廿二28),连西拉也是。

「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保罗说这话的用意不是要讨回公道,而是为了:(1)福音不被亵渎和拦阻;(2)能让当地的信徒们日后受到尊重,可免被无理对待;(3)这也说明保罗受苦乃完全是为福音的缘故,并非是自己犯了罪。

 [话中之光](一)主工人的身分何其尊贵,不但自己不随便进退,也不随便听任别人支使。

(二)主的工人维护尊严的动机,并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教会和信徒。


【徒十六38】「差役把这话回禀官长。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就害怕了,」

 [原文字义]「回禀」报告,转述;「害怕」惊骇,畏惧。

 [文意注解]「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官长』原文是复数词。


【徒十六39】「于是来劝他们,领他们出来,请他们离开那城。」

 [文意注解]「请他们离开那城,」官长自知理亏,对他们只能低声下气地请求;又怕他们留在城里,恐会再度引起骚乱。


【徒十六40】「二人出了监,往吕底亚家里去;见了弟兄们,劝慰他们一番,就走了。」

 [文意注解]「见了弟兄们,」这话表示当时在腓立比已有一群基督徒,并且在吕底亚家里已经开始有了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