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一1】「提阿非罗阿,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原文字义]「提阿非罗」神的朋友,爱神的人,神所爱的,神所宝贵的,神所看重的。
[文意注解]「提阿非罗阿,」他是本书和《路加福音》的受者,详情请参阅《使徒行传提要》『受者』栏。
「我已经作了前书,」指《路加福音》。据说初期教会将《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视作同一部书的上、下册,直到第二世纪中业,才把记录主耶稣一生事迹的《路加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放在一起,而把记录门徒事迹的《使徒行传》单独放在四福音之后。
「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这句话是对《路加福音》作一个总结。『开头』是指主耶稣道成肉身、活在地上的时期;『所行』即指 的行为事迹;『所教训』则指 的话语教导。
[话中之光](一)「一切所行所教训的,」主耶稣的事工,是行道与教训兼备的;我们服事主的人,也当言行并重(腓一27;弗四20~22)。
(二)身教在言教之先,这是主耶稣一生的特点。 在教训饶恕之前,自己先饶恕人; 在教导祷告之前,自己先祷告; 在教导撇下一切走十架道路之前,自己先撇下一切走十架道路; 在教训人要彼此洗脚之前,自己先为门徒洗脚。
(三)一般基督徒的两个大缺点乃是:(1)所行的跟不上所教训的;(2)不太懂得自己所信的是甚么。
(四)主耶稣在肉身里的的行为和教训,只不过是 事工的「开头」而已,二千年来, 仍旧藉着圣灵继续不断地作工并教训我们信徒。
【徒一2】「直到 藉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
[文意注解]「直到 藉着圣灵,」本书强调一切所成就的事,乃是『藉着圣灵』作成。圣灵是贯串全书的主角,所以《使徒行传》有《圣灵行传》之称。
「吩咐所拣选的使徒,」『吩咐』是个军事性用语,指下达号令,期待对方遵行;『使徒』指受差遣者。
[话中之光](一)主一切所行所教训的,都是「藉着圣灵」;我们也当在灵里说话行事(加五25)。
(二)「吩咐所拣选的使徒,」这话表示主只吩咐 所拣选的人,可见能蒙主吩咐的人非同小可;我们不应等闲看待主的吩咐。
(三)「吩咐所拣选的使徒,」凡主所『吩咐』我们的话, 都期待我们遵守和实行,因此我们切莫仅将它的话当作道理来谈谈说说,却无心遵行。
【徒一3】「 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
[原文字义]「凭据」事实证据,症状;「显现」显示自己。
[文意注解]「用许多的凭据,」『凭据』原文为复数词,指众多的证据,藉以表明证据确凿的事实。
「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指活生生地、活灵活现地将自己展示在门徒面前。
按全部新约圣经,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的详情如下:(1)向马利亚显现(可十六9~11;约廿11~18节);(2)向别的妇女们显现(太廿八9~10);(3)向往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显现(可十六12~13;路廿四13~35);(4)向西门彼得显现(路廿四34;林前十五5);(5)向多马以外的十个使徒显现(路廿四36~43;约廿19~23);(6)向十一个使徒显现(可十六14;约廿24~29);(7)在加利利显现(太廿八16~20);(8)在提比哩亚海边显现(约廿一1~23);(9)多次多方显现 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林前十五6~7);(10)在橄榄山升天前显现(徒一6~12;路廿四50~51);(11)最后向使徒保罗显现(林前十五8)。
「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这是新约圣经惟一的经节,谈到主耶稣复活后至正式升天,逗留地上长达『四十天之久』。
『向他们显现』原文为『被他们看见』。复活的基督原就住在信徒的里面(林后十三5),一直与他们同在。只不过 的同在,有时是看得见的,更多的时候是看不见的。
「讲说神国的事,」『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关于神国的教训,根据新约圣经,可有三层的讲究:
1.神国的实际:只有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才有分于神的国(约三3,5)。
2.神国的外表:包括许多挂名的基督徒(路八10~15)。
3.神国的实现:必须等到主再来时,神的国才会真正名副其实的出现在地上(启十一15)。
本节表明主在 复活之后,四十天之久训练门徒两件事:(1)叫门徒确切的体认主复活的实在,以便作为他们今后见证的中心点(徒二24,32;三15;四10;五30;十40~41;十三30,34,37;十七3,31;廿六8);(2)使门徒更深地领会神国的意义,以便作为他们今后传讲的主题(徒八12;十四22;十九8;廿25;廿八23,31)。
[灵意注解]「四十天」是试炼和试验期间(太四2)。
[话中之光](一)「四十」原是试炼受苦的数字,但在此也是复活之主向人显现的数字;当我们落在苦难的试炼的时候,也正是主向我们「活活的」显现的时候。所以我们不用怕苦难的试炼,只怕在苦难中没有主的显现。
(二)基督徒所接受的,不是一位死了的教主,而是一位死过又活过来的救主(启一18)。藉着 的死,完成了救赎的工作;藉着 的复活,证实了救赎的可靠(林前十五17)。
(三)复活的基督,不但是神教会的根基,并且也是对神仇敌撒但的致命打击,难怪从基督复活的时候开始,撒但和它的手下就一直否认并攻击基督复活的事实。
(四)基督徒若只知道享用基督死的功效,而不知道享用 复活的功效,就只是一个仅仅得救的基督徒,何等可惜!
(五)基督徒主观地经历神的生命,是从认识基督的复活开始的;一个不认识基督复活的人,里面就没有生命实际的经历。
【徒一4】「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
[文意注解]「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聚集』的原文有『与他们同吃』的意思;有的译本将本句直译为:『当 和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因此就可把本节与《路加福音》廿四章四十三节连起来读。不过,『聚集』也可指任何一次的相聚。
「不要离开耶路撒冷,」主耶稣这个吩咐,似乎与四福音书有矛盾,因为:(1) 在受害之前,曾经豫告门徒要在复活以后往加利利去(可十四28);(2)在主复活之后,天使曾要抹大拉的马利亚告诉门徒去加利利见耶稣(可十六7);(3)复活后的主也曾在加利利的山上和海边,分别向门徒显现(太廿八16~17;约廿一1)。
然而,我们若把这一次的聚集,看作是主升天前最后一段时间在耶路撒冷与门徒的聚集(徒一6~11;路廿四43~51),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那时,那些去加利利的门徒已经又回到耶路撒冷,主在此吩咐他们要留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的降临。
「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即圣灵(珥二28~32;路廿四49)。根据《约翰福音》,圣灵也是主耶稣所应许的,是 向父求的(约十四16,26)。
「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主耶稣在受害已先,曾经屡次告诉门徒,他们将要领受圣灵(约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7,13)。
[话中之光](一)耶路撒冷乃是主耶稣受害的地方,因此也是门徒处境最危险的地方,然而主却叫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这话说出:我们遵行主的旨意,不能专拣安逸的地方;反而越是在困境中,越能享受主的同在。
(二)主一面嘱咐门徒:『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9),却一面吩咐他们:「不要离开…要等候」。我们信徒原是要『去』的,但必须先『等』;凡不会『等』的,就不配『去』。『去』说出负担和托付,『等』说出仰望和装备。
(三)「要等候父所应许的,」我们得着神的应许是需要等候的;人若不肯等候,绝不可能得着神的应许。但基督徒的等候,并不是无所事事,乃是专心一意的仰望神。
(四)「等候」也说出顺服的态度 不顺服主吩咐的人,神绝不会将工作托付他去作,也绝不会将属天的祝福倾倒给他。
(五)不认识神的人,以为『作工』才是服事神,而不知道「等候」也是一种的服事;认识神的人,不仅知道「等候」就是服事神,并且还知道「等候」乃是一种比『作工』更有深度的服事。
【徒一5】「『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文意注解]「约翰是用水施洗,」约翰的洗礼重在消极方面的对付,藉着将人浸入水中,表明将他已往离弃神的罪行,作个结束,所以又称作『悔改的浸』(徒十九3~4)。这与基督徒奉主耶稣的名受浸不同,因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与基督的联合,包括消极方面的埋葬――与基督同死,也包括积极方面的复活――与基督同活(罗六3~5)。
「但不多几日,」指主升天后再过十日的五旬节(徒二1)。
「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圣灵的洗』按原文应翻作『圣灵的浸』。从主的话看来,门徒领受圣灵的浸乃是指一件特定的事,就是在五旬节那一天,圣灵要降临在门徒们的身上;路加说『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徒二1~4),使徒彼得则解释这是应验先知约珥所作『圣灵浇灌』的豫言(徒二16~18)。因此,许多人将『圣灵的洗(浸)』、『圣灵降临』、『圣灵充满』和『圣灵浇灌』混为一谈,认为都是指着同一件事。但根据全本新约圣经看来,这几样圣灵的作为,在广义上虽然相同,但在狭义上彼此仍稍有分别:
1.『圣灵的洗』:指将信徒浸在圣灵里,使之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而有分于灵里的合一(林前十二13;弗四3)。这个灵浸的应验,分成两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是在五旬节那天,由主的门徒代表所有的犹太信徒,被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徒二4);第二个阶段是在哥尼流家里,代表所有的外邦信徒,也被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徒十44~47;十一15~17)。所以『圣灵的浸』,乃是在历史上已经成功了的一项客观事实,古今中外所有真实的基督信徒,都已经有分于灵浸;当我们悔改相信主耶稣之时,这个客观的事实就成为我们个人主观的经历。
2.『圣灵降临』:有别于『圣灵的内住』,那是指圣灵住在信徒的里面,使之重生,而有分于属灵的生命(罗八11;约三6);而『圣灵降临』则指圣灵临及于信徒(外加性质),使之得着属灵的能力,好作主的见证(徒一8;路廿四49)。圣灵的内住偏重于生命,圣灵的降临则偏重于工作。
3.『圣灵充满』:按照原文,用了两种不同的字:一种是指外面的『充溢』或『充沛』(pletho,徒二4;三10;四8,31;五17;九17;十三9,45;十九29),亦即圣灵大量降在信徒的身上,使信徒得着工作的能力;另一种是指里面的『充满』(pleroo,徒十三52;弗五18),亦即圣灵扩大占有信徒的里面,叫信徒满有属灵生命的素质。
4.『圣灵浇灌』:『浇灌』也可译作『倾倒』,乃是指如同将膏油倾倒在人头上(利八12),神从天上将圣灵大量降在信徒的身上,使之能遂行神所交托的特殊使命(徒二16~21)。
[话中之光](一)水洗和灵洗同是信徒所必需的;我们不但要接受水洗(浸)的手续,也要经历灵洗(浸)的实际。
(二)灵洗(浸)的经历是藉着等候得来的(徒一4),意即主权在于神,是照着 的时间和方式临到信徒身上,而不是人的追求所能换来的。
【徒一6】「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原文字义]「聚集」聚在一起(与第四节的『聚集』不同字);「复兴」恢复先前状态。
[文意注解]「他们聚集的时候,」有些解经家认为这话不是第四节的重述,而是指其后在主升天以前最后一次的聚集。
「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门徒这问话显示,他们到这时候对神国的认识,还是狭隘而属世的,像一般犹太人一样,盼望主耶稣救他们脱离罗马的统治,在地上建立一个政治上自由独立的国家。这就是他们对所谓的『弥赛亚国』的观念。
[话中之光](一)人的思想观念常会阻碍我们得到新的看见;甚至连我们以前对圣经的正确认识,也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得着主崭新启示的拦阻。因此,我们每一次来到主面前,都应当倒空自己,指单单仰望主。
(二)主所注意的是『神国的事』(徒一6),但门徒所注意的却是「以色列国」;真求主改变我们的观念,从属地的境界转变到属灵的境界(西三2)。
(三)基督徒固然应该关心自己的骨肉之亲和国家民族(罗九1~3),但主要我们更关心神的国和神的子民;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这些东西(骨肉之亲和国家民族)都要加给我们(太六33)。
【徒一7】「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文意注解]「父凭着自己的权柄,」主耶稣并不以他们在第六节的询问是错的,因为『复兴以色列国』乃是神所定的计划,只是『在何时复兴』,完全在于神的主权。
「所定的时候日期,」『所定』原文为过去不定时态,指父神已经定规了一个时间,它乃是一个既定的事实。
『时候』指一段时期,着重在时间的延长;『日期』指某一确定的时候,与时间的长短和性质均有关系。
「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弥赛亚国的实现,将会按照父神计划中所安排的日期完满成就,但在所定的时候尚未满足之前,我们不能豫知何日何时(太廿四36)。
[话中之光](一)主再来的时日,是属于神的隐秘(申廿九29);神既然不明白告诉我们何时何日,我们也无须越分去推算它。
(二)父神的事,应当安心交给神去安排,我们只当殷勤去作我们所该作的事 靠着圣灵的能力作主的见证(徒一8)。
【徒一8】「『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原文字义]「身上」上面;「见证」见证人,殉道者。
[文意注解]「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门徒已经在主复活当天晚上领受了圣灵(约廿22),在他们的『里面』作生命的灵(罗八2);如今为着主的见证,还需要圣灵降临在他们的上面,亦即在他们的『外面』作能力的灵(路廿四49)。
「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耶路撒冷』是犹太首府,又是主耶稣被钉死的地方;『犹太地』是耶路撒冷的周边地区,居民以犹太人占绝对多数;『撒玛利亚』是紧邻犹太地北面的地区,居民多为血统不纯的撒玛利亚人;『地极』是指距巴勒斯坦较为遥远的外邦国家。以上四重地理的标志,乃是《使徒行传》内容的索引,福音的向外扩展正好符合这个次序 从耶路撒冷开始(二章起),传至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八、九章),然后遍及远方(十至廿八章)。
「作我的见证,」原文是『将是我的见证(或作见证人)』。为主作见证,乃是贯穿《使徒行传》全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徒二32;三15;五32;十39;十三31;廿二15)。
作主的见证有三样讲究:(1)见证人必须对主有亲身的经历与认识(参22节);(2)真正的见证往往不在乎言语,乃在乎行为;(3)在希腊原文,『见证人』和『殉道者』同字,故为主作见证,须有为主殉道的心志。
[话中之光](一)主不告诉我们复兴以色列国的日期(参7节),却在此告诉了我们得国度的路,就是被圣灵充满作主的见证,尽教会在地上的使命。
(二)主今天还把我们留在地上,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我们为主『作见证』,或者说,要我们『作主的见证人』;这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荣耀的『天职』。
(三)圣灵在你『里面』,是为着你个人 叫你自己悔改、听神的话,并且认识主;圣灵在你『身上』(即你的外面),是为着别人 较别人悔改、听神的话,并且认识主。
(四)基督徒为主作见证,圣灵的能力是绝对不可或缺的。一个人即使很有才干,也受过严谨的训练,而且经验丰富,但若没有圣灵的能力,他的工作便不会有果效;相反,一个人即使没有学识,气貌又不扬,但若他得着圣灵的能力,便会有意想不到的工作果效。
(五)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
(六)主的爱是世界性的,主的福音惠及全地;我们信徒应当脱离狭窄的种族和地域观念(西三11),全世界都是我们作见证的对象。
(七)本节启示了福音广传的原则:从中心一直往外开展。所以我们传福音,也要从至近的亲朋好友开始,渐渐及于陌生的社会大众。
(八)许多基督徒有心为主传福音,却犯了两种极端的毛病:一种是好高骛远,愿意到天涯海角去传道,而忽略了身旁的家人、亲戚、邻居、同事和同学;另一种则是只顾眼前和身边,而没有顾到主的需要和呼召。
(九)「见证人」的原文含有『殉道者』的意思。我们作主的见证人必须:(1)要有『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十二11)的心志;(2)『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
(十)我们若要为主作见证,除了必须有圣灵的能力之外,还必须对基督有切身的经历与认识。不要以为一个人得救了,有圣经的知识,有口才,有好的思想,就能为基督作见证。重要的是我们在主面前有甚么历史。作主的见证人,必须建立在认识基督的根基上。你虽然能讲很多,但不一定能作基督的见证人。人所缺少的是神圣的生命和圣灵,只有真认识基督的人,才能使人活。
【徒一9】「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 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 接去,便看不见 了。」
[文意注解]「他们正看的时候, 就被取上升,」这话表明主的升天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有许多人可作见证的。
「有一朵云彩把 接去,」『云彩』在圣经里常被用来形容属神的荣光(出四十34;王上八10~11;太十七5)。
【徒一10】「当 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
[原文字义]「定睛望」异常的凝视。
[文意注解]「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即天使(约廿12)。
【徒一11】「『加利利人哪,你们为甚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 怎样往天上去, 还要怎样来。』」
[文意注解]「加利利人哪,」除了加略人犹大(太十4)之外,主耶稣原先的十二门徒都是加利利人。
「你们见 怎样往天上去, 还要怎样来,」天使这话告诉我们:『主的再来』并不是指主在圣灵里住在我们的里面,也不是指我们将来死后要与 同住;『主的再来』并不是寓意的来,乃是具体实质的来。
同时,当主耶稣再来时,会和 升天时有类似的情景:(1) 怎样从橄榄山升天,再来时也要回到橄榄山(徒一11;亚十四4);(2) 升天时怎样是有目共睹,再来时也是肉眼可见的(徒一9;太廿四30);(3) 升天时怎样被云彩接去,再来时也要驾云降临(徒一9;可十四62;路廿一27)。
[话中之光](一)「你们为甚么站着望天呢?」神不要我们迟疑、猜测、浪费时间, 要我们行动、执行主交付的任务。
(二)我们若真的看见基督升天的异象,就必有属天的眼光,思念并追求上面的事,而不被地上的事所迷惑(西三1~2)。
(三)「 还要怎样来,」这个『 』不是别人,乃是这「升天的耶稣」。主的再来,并不是指现今 在灵里与我们同在,也不是指圣灵的降临,乃是指 自己还要再来。
(四)「 还要怎样来,」基督再来乃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不但先知豫言 的再来(亚十四5),主亲口说到 的再来(太廿四44),天使在此也保证 的再来,圣灵更藉着新约书信的作者一再提到 的再来(帖前四16;来十37),而全部启示录就是见证 的再来。主的再来是肯定的事。
(五)既知我们的主还要再来,就当存着爱慕 快来的心(启廿二20),豫备自己以迎接 的再来(太廿四44;廿五1~13)
(六)当主再来的时候,必要审判地上的人,叫那些与世界同流的人受到惩罚。所以凡是认识主要再来的人,就当存着敬虔的心在世度日。
【徒一12】「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义]「橄榄山」橄榄园。
[文意注解]「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橄榄山』即主耶稣升天之地,是在耶路撒冷城外(徒一9~11;路廿四50~51)。
「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犹太拉比根据安息日不可走远路的规定(出十六29),推定人最多只能走二千肘(约一公里)的路程(民卅五5;书三4),若超过此距离,就算是违犯安息日了。
「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当时的情势,对于主的门徒而言,他们留在耶路撒冷是要冒着生命的危险。
【徒一13】「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
[原文字义]「一间楼房」楼上的房间;「彼得」石头;「约翰」神的恩赐;「雅各」篡夺者,抓住;「安得烈」男子汉,大能者,得胜者,刚强,刚毅的;「腓力」深爱,爱马者;「多马」双生的;「巴多罗买」多罗买的儿子,战争之子;「马太」神的恩赐;「亚勒腓」交换;「奋锐党的西门」热心地听从;「犹大」敬拜。
[文意注解]「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按原文,『楼房』这词前面有定冠词,表示它在使徒们心目中是独特的,很可能就是主耶稣和 门徒用逾越节晚餐的那间大屋的楼上(可十四15),据说就是马可母亲的家,初期的信徒们似乎经常用此楼房作为聚会的场所(徒十二12)。今日有许多解经家称呼这楼房为『马可楼』。
「巴多罗买,」有许多解经家认为《约翰福音》书里的『拿但业』(约一45~50),就是巴多罗买。
「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主的十二门徒中有两个名叫雅各,一个是西庇太的儿子,即约翰的兄弟;另一个即此雅各(太十2~3;可三17~18;路六14~15)。一般解经家称他为『小雅各』,以兹分别。
「奋锐党,」是一个急进的犹太教派,对律法极其热心,甚至不惜诉诸武力来加以卫护;他们连带也反抗外来的罗马政权。
「和雅各的儿子犹大,」又名达太(太十3;可三18)。
【徒一14】「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原文字义]「同心合意」同一个心思;「恒切」坚持,持续不断。
[文意注解]「同着几个妇人,」『几个妇人』原文为『妇女们』;她们之中有些是门徒的妻子,也包括那些跟随主到十字架下的妇女们(太廿七55~56;可十五40~41;约十九25)。
「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是新约圣经最后一次提到马利亚的地方,且称呼她是『耶稣的母亲』,而不是天主教所称呼的『神的母亲』;并且她也跟门徒一起祷告,而不是接受门徒的祈祷。
「耶稣的弟兄,」『弟兄』原文是复数词,指 的肉身弟兄们;他们先前不信 (约七5),现在显然已经归信 ,当中的雅各和犹大更为日后教会的领袖(徒十五13~21;加二9;犹1)。
「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这话指明祷告的三要件:(1)『同心合意』;(2)持之以『恒』;(3)有迫『切』的心情和『切』实的负担。
[灵意注解]当初教会在这间楼房里面一同祷告的,有弟兄,也有姊妹;有男人,也有女人(徒一13~14)。在圣经里面,男人代表客观的真理(道理),女人代表主观的真理(经历);两方面都不可缺少,且必须两者相加,才能带下属天的祝福。
[话中之光](一)圣灵的降临是主所应许的事(徒一8),而主是信实的, 所应许的,必定会成就;虽然如此,但仍需门徒们的祷告,才能叫他们主观地经历圣灵的浇灌(徒二1~4)。神旨意的成就,必须人以祷告来铺路;我们祷告到那里,神的旨意便成就到那里。
(二)我们虽然不能叫神作 所不愿意作的,我们却能拦阻神作 所要作的,其中的关键乃在于『祷告』。神作工有一个原则:必须神的子民肯为 的旨意祷告,神才肯兴起作工,成就 的旨意。
(三)祷告不是别的,祷告乃是我们对神的旨意说『阿们』;只有当信徒在祷告里与神的旨意表同情时,神才肯成功 的旨意。
(四)一切属灵的工作,都应该是在祷告中预备,也是在祷告中开始的;祷告乃是属灵工作的基础,没有祷告作根基的工作,决不会带出神真正的祝福来。
(五)本仁约翰说:『祷告是灵魂的盾牌(shield),是给神的奉献(sacrifice)和对魔鬼的惩罚(scourge)。』
(六)又有人说:『祈祷乃是教会的温度计(thermometer)和调温计(thermostat)。』
(七)信徒的祷告带下了『五旬节』(徒二1~4)。十字架是神的儿子独自所成功的工作,五旬节是神的众儿女用祷告所成功的工作。
(八)信徒个人私下的祷告固然重要,众信徒在一起的祷告也不可或缺;许多时候,众人同心的祷告,较个人的祷告能产生更大的果效。
(九)神的儿女聚集在一起,简单的,专一的,真实的,「同心合意」的祷告,常能带下神的答应和祝福。
(十)信徒若要有「同心合意」的祷告,首先必须活在「同心合意」的教会生活里。
(十一)信徒在祷告上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能「恒切」 容易灰心,无法持之以恒。
(十二)我们的祷告若还没有得着神的答应,并不就表示神拒绝听我们的祷告,而是因为神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也就是我们的祷告需要恒切的原因。
(十三)最好的『等候』(徒一4),乃是『祷告』;最强有力的祷告,乃是「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十四)根据本章圣经,「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的要件有四:(1)有同一的认识――神的国是我们生存的意义(3节);(2)有同一的负担――等候圣灵(4,8节);(3)有同一使命――作主的见证(8节);(4)有同一的看见――看见升天基督的异象(9~11节)。
(十五)神的工作须靠信徒「同心合意」才能完成;换句话说,信徒若不「同心合意」,便会破坏神的工作。
【徒一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
[背景注解]根据犹太公会的规矩,若要正式选举任何人出任公会要职,法定出席人数必须有一百二十人以上。
[文意注解]「那时,」原文是『在那些日子里』。
「约有一百二十名,」当时的信众至少有五百多位(林前十五6),故这些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能因受楼房容量的限制,无法全部聚集在一起;也有可能大部分门徒留在加利利,未曾回到耶路撒冷。
「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弟兄』在此是指同得属神生命的信徒(约廿17)。
[灵意注解]「约有一百二十名,」『一百二十』是『十二』的十倍,象徵完满的合一。
[话中之光](一)「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彼得曾经三次不认主,跌倒得很厉害,但他靠主『站起来』。我们不要怕失败,只怕失败后不肯、也不敢靠主站起来。
(二)信徒应当彼此代祷,求主在「弟兄中间」多多兴起人来,能为主作『出口』。
【徒一16】「『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豫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文意注解]「弟兄们,」原文在前面另有『人们』或『诸位』一词,中文没有翻译出来。这样的称呼经常出现在本书中(徒一11;二29,37;七2;十三15,26,38;十五7,13;廿二1;廿三1,6;廿八17)。
「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豫言…」指大卫所作的诗:『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替我』(诗四十一9);主耶稣在最后晚餐时也用过此言(约十三18),暗示犹大即将出卖 。
「领人捉拿耶稣的,」原文是『成了那些捉拿耶稣之人的领头者』。
[话中之光]我们应当作『领人归信耶稣』的,而千万不可作「领人捉拿耶稣」的。
【徒一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原文字义]「列…数」计入,数算,加添;「职任」职事,服事,事奉,供给;「分」签(徒一26)。
[文意注解]本节的开头,在原文有『因为』一词。
【徒一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原文字义]「工价」酬金,报酬;「买了」获得,取得;「身子仆倒」头朝前、脸朝下摔倒;「肠子」内脏。
[文意注解]「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那块田地虽然实际上是由祭司长们商议购买的,惟因系用犹大卖主的工价(太廿七3~10)所买,故仍可视为是他自己名下买的田。
「以后身子仆倒,」犹大是吊死的(太廿七5);大概是所用的绳子不胜负荷而断裂,导致身子 落,呈向前仆倒状。
「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当身子由高处 落,撞击地面时,腹部破裂,以致肠子都流出来。
【徒一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原文字义]「亚革大马」血田(亚兰文)。
[文意注解]「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这名字无疑是那些了解当时情况的人所起的,因为这块田是以犹大所得的血价买来的(请参阅本章十八节注解)。
【徒一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原文字义]「职分」监督的职责,眷顾。
[文意注解]首句引自《诗篇》六十九篇廿五节;末句引自《诗篇》一百○九篇八节。
【徒一21】「『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原文字义]「中间」面前。
[文意注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意指 三十岁起公开传道(路三23)的三年半时间。
【徒一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文意注解]「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复活』乃是证明:(1)耶稣确实曾经为着救赎罪人而死;(2) 的死已经蒙神悦纳;(3) 是生命的主。所以复活的信息相当重要,乃是基督徒信仰的关键;人若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就不能得救(罗十9)。
[问题改正]有些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认为,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人,方有资格被称为使徒:(1)从约翰出来施洗至耶稣基督复活这段时期,常跟随在耶稣左右;(2)见过复活的耶稣。
他们根据上述的资格条件,认为仅在初期教会才有『使徒』,后世的教会则仅有『牧师和教师』,而不再有所谓的『使徒』。他们这种见解,可能是出于对十二使徒特殊地位的尊敬(启廿一14),但却局限了使徒的意义。
使徒保罗虽曾见过复活的基督(徒九5),但他未曾跟随过耶稣(徒七58)。我们不知道巴拿巴信主以前的情形如何(徒四36~37),但是他后来也和保罗一同被称为『使徒』(徒十四14)。甚至年轻的提摩太,他显然未曾跟过耶稣,也未曾见过复活的主,但是后来也被称为『使徒』(帖前一1;二6)。
并且,我们必须清楚分别『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和『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徒(弗四11~12)的不同。这里的十二个乃是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但主在其后所立的使徒(如保罗等)乃是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徒。这十二个后来无疑的也有分于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命,但是他们那原有的身分,乃是别的使徒所不能取代的(启廿一14)。
[话中之光](一)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众人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17)。
(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不仅是对人讲说客观的道理,并且是向人展示主观的经历,所以我们必须对主复活的生命多有经历。
(三)我们若要「作耶稣复活的见证」,最要紧的是必须认识 复活的大能(腓三10);若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基督才真成为我们的目标。你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有多少,就在神和人面前能宣告多少。你若认识复活的大能,就认识甚么是基督,自然而然的,你就有资格作基督的见证人。
(四)我们所信的主不是一位过去的人物,乃是一位活生生的人物―― 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五)基督徒的真正标记,不是他所知道有关耶稣的事,而是他所经历、所认识的耶稣。
(六)基督徒必须在生活中遇见主,才能为 作见证;我们真实的见证,乃是在整个的生活上作见证,并且所见证的乃是我们所认识的复活主。
(七)「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这话表明见证的同伴是一件不可或缺的事。信徒不可满足于个人为主作见证,因为单枪匹马,难有丰满的见证;必需充实见证的阵营,才能有刚强的见证。
(八)「同作…见证,」个人传福音有如『钓鱼』,仅能一条一条的钓;教会配搭传福音有如『网鱼』,能圈住许多鱼(路五6~7;约廿一11)。
【徒一23】「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
[原文字义]「巴撒巴」撒巴的儿子,安息日之子;「马提亚」神的礼物,耶和华的恩赐。
[文意注解]「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犹士都』是『约瑟』的拉丁文名字。
有人认为十五章里的『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就是他;他虽然没有被选上为使徒(26节),但还是一直在教会中有活动,且被公认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先知(徒十五22,32)。反而是马提亚虽被选上为使徒,此后却不再在圣经中出现。
「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犹士都』乃是约瑟的希腊名字。
【徒一24~25】「众人就祷告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原文字义]「使徒」原文由两个词组成:一为『职事、职任』(ministry,徒一17),另为『使徒之职分』(apostleship,罗一5);「位分」地方,地位。
[文意注解]「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就是进入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
[话中之光](一)神不会因我们的失败,轻易让别人得我们的『职分』(徒一20),但若我们长久留在失败中,而不肯悔改,神就会兴起别人来得我们的『职分』。丢弃『职分』的人,才会失去「位分」。
(二)犹大所去的地方乃是地狱,而他下地狱的方法乃是自杀;自杀是到地狱的捷径。没有一条引到地狱的路,比自杀更快的。
【徒一26】「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背景注解]从前犹太人要选人在圣殿中供职时,是把合适的人选名字写在一块一块的石头上;把这些石头装在一个容器内,摇动容器,直到有一块石头跌出来;那石头上所写的人名便是当选人。
[文意注解]「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签』是犹太人传统寻求神旨意的方法(利十六8;书十四2;撒上十四41;尼十34;十一1;箴十六33)。注意,此处是圣经最后一次用摇签的办法来决定事情,以后就不再使用此法了。
「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指他加入了使徒的行列。
[灵意注解]『摇签』的属灵意义乃是:弃绝人天然的喜好,尊重神的主宰,单纯仰望神心意的显明。
[问题改正](一)新约时代的信徒,因有真理的圣灵作引导,故不再使用摇签的方法来求问神的旨意了。
(二)有人说马提亚是摇签摇出来的,算不得使徒,十二使徒中犹大的缺实在是由保罗继承的。其实不然,因为圣灵承认他是十二使徒之一。二章十四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马提亚在内;六章二节,『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马提亚也在内。至于保罗,他是主所特用的,在外邦人中间作使徒(徒九15;加一16;二9)。
[话中之光](一)「马提亚」这名字的意义是『耶和华的恩赐』;任何人得有分于主的见证,诚然是神的恩赐。
(二)今天在教会中决定事情,应当以主的心意为心意,切不可受个人好恶或利害关系的左右;所以最好是藉着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一同在灵里摸主的心意。
(三)一切因利害相投,或是凭属人的关系而拉拢,聚结的同伴,都是犯了结党的罪,且是不能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