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卅一章

屬靈的新約(耶31:1 -40)

讀經︰耶31:1 -40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后,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1:33-34)

這一段經文,記載在耶利米所唱的那一首偉大的希望之歌裡面,當時耶利米還被囚在護衛兵的院內。上一章我們思想過神所宣告的事實,這些事實也是啟發他寫這首詩歌的原因。「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這首歌的最后一段,從31:27-40,所談到的都是整個國家。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

在最后這一段經文之前,有一節很奇特的經文︰「我醒了,覺得睡得香甜。」這句話不可能指耶和華,也不可能指以色列這個國家。毫無疑問的,這節經文是指耶利米自己。事實上,有可能這啟示是在夢中給他的,也有可能是在兩個啟示之間,耶利米睡著了,醒來之后,覺得睡得甜美。醒過來以后,他就寫下了這詩最后的這一段。這一段話的主調是︰「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位先知現在已經從確信神的慈愛,被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面,在那裡他清楚看見,不再像以前那樣,是在霧中若隱若現的看到神最終得勝的日子,看到神永遠的愛最后的得勝。所以,對他而言,在清晨的應許之下,一切的霧都顯得發紫發光。

這一段經文又可分為三部分,每一部分都以「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開始。第一部分講到最終全國都要複興,而這個複興又和他們新的屬靈光景有關,因為到那時,大家都與神有直接的關系。有了這樣的關系,會帶來一些結果,其中之一就是那一句不正確的格言,「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不再管用。這一點又指出了第二部分,在這一部分中,啟示了耶和華要和 百姓立的新約之性質,最后,這首歌宣告,這個複興必然發生,就好象自然界的律那個樣子。

神人關系──「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樣的知識,是由于他們建立了和神之間的關系。這個關系可以由這句話中看出來︰「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前半句說的,「我要作他們的神,」是指神對他們的態度,神對他們的作為。 乃是他們的創造主,他們的保護者,他們的朋友,他們的王,他們的救主。如果推得更遠的話,按照希伯來人的思想, 乃是耶和華,是那位和他們立約,成為他們一切需要的供應者,為了滿足他們的需求, 甚至降卑到人的層面上︰「我要作他們的神。」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是指人對神的態度,人對神的回應。律法被放在他們裡面以后,所產生的結果是,人可以了解,律法是良善的,完美的,可接受的。如此,他們就可以對神有回應。

這句話是正面的敘述。如果我們將它和那反面的說法,以及這句話所排除的那些東西加以對照的話,就會感覺到,這個正面的敘述多么強勁有力。這位先知把這個屬靈的新約,和那個舊的約加以對比。最特出之處是,他斷言,這個新約和以前那個舊約不同。舊的約是耶和華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時,與他們所立的約。現在這個屬靈的新約,比舊的約更進步,完全與舊的不同。這個新約排除了外在的儀表和字句。誡命是刻在石版上的,律例是寫在皮紙上的,但是在這新約之下,誡命根本就不必寫出來。我們要記住,成文的律法,不管是寫在舊約或新約,都是不完全的,而且往往都是模棱兩可的。文士這個職分之所以興起,乃是因為寫下來的誡命常常有這種不易明白的現象。我這裡所講的「模棱」,意思是指,一些新的 況產生時,要如何把那寫下來的誡命應用到新的情況上呢?文士乃是道德法則的詮釋者。道德法則應該包括人類生活的每一部分,事實也是這樣。但是這樣的法則,如何才能滿足個人的需要呢?怎能作決定呢?文士的興起,就是要詮 這個法則,將它適用于人類生活中的需要。那些跟隨基督的聖徒們,在他們與教導他們的老師們交談屬靈的事時,他們最常問的問題是甚么?我如何才能知道神的旨意?這正表示,那些寫下來的律法,包括新約在內,都不夠明確,生命是複雜的,是多變的,人的生命之需求和表現,時刻都在變,所以,往往我們都會覺得,律法不夠完備,不足以適用于一切的環境。如果按照寫下的律法言,新約也有這個問題。不過,這個屬靈的新約,講究的不是規條,而是原則。一般人的問題是,如何把這原則適用于個人個別的環境中。或則我可以大膽一點說,每一個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會面臨到一些困難,在遇到這些困難時,我們怎么辦?通常我們會去翻開新約。而往往我們查閱新約之后,發現新約經文中,似乎根本沒有提到這事。但是,在這個屬靈的新約中,那些不完全的,模 的字句都被排除了︰「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如此,他們就可不必張大眼睛,在那石版上尋找答案,他們也不必去翻那些賜給他們的律法書。

這個屬靈的新約,不但把字句排除了,甚至把詮 者也排除了。到了那天,甚么人都不必問他的鄰居,他是否認識耶和華。在人類詮釋律法的歷史中,經常都會有偏差的現象,更糟的是,有時甚至故意扭曲。這現象一直到今天都還沒改變。這一個屬靈的新約,可以使人不再受外表字句的局限,不再受人類詮釋者的左右。神的律放在他裡面,寫在他心上,借著聖靈,神把 的旨意直接啟示給人,所以他立刻就可明白,不必經過任何的中介,在那個時候,真正的生命就出現了,因為那時字句和詮釋者都不必要了。

這裡所描述的這種約,也正是基督徒生活在其下的約。這乃是在聖靈裡的相交。可是我們當中,竟然還有人在渴慕舊約的律法、規條、律例。我們屬基督的教會,現在活在基督徒的世代裡,竟然有人還是經常活在希伯來製度的軛下。在基督的啟示之下,以及在眾使徒的宣告之中,我們知道希伯來製度下的律法是不完全的,所以它也不能使人完全。因此,這個舊的製度,已經被廢除了。今天,我們卻是還有許多人活在現代的律法主義之下,簽信心認捐表,我們的舉止要看外面別人的意見而定。我們不求聖靈在我們裡面的指示,反而接受外來的指導。這律法是寫在我們裡面,是由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來加以解釋的。我們不是把這寫在我們裡面的律法藏起來,碰到需要的時候才去看一看;不是今天我問神, 昨天對我說了甚么話,而是在此時、此地,這個時刻,我就可以期望神的聲音對我說話,解釋 的律法。

也許我們已經 脫了希伯來製度的轄製,已經解除了現代律法主義的束縛,然而我們還是會自己規定許多規條,製度,控製我們自己的生活。這樣作是錯誤的,是不必要的。我們之所以會這么作,乃因我們沒有運用我們所擁有的特權,這特權乃是與聖靈的相交,神的律法在我們裡面,寫在我們心版上,我們每一天、每一時、每一刻,有需要時,神就立刻而且直接的對我們說明。我們常常認定,神今天不能像當初對亞伯拉罕一樣,對人說話。實際上,如果人的耳朵敏銳,心思敏感,就可以知道, 更直接的對人說話。我們現在就活在這屬靈的新約之下,這個新約比挪亞、亞伯拉罕、摩西、或以斯拉等人的約都更好。這位先知就是看到了這個約的榮耀之處,所以雖然他仍在被囚之中,他還可以用這種得勝的語氣,寫出這歌。這個神的律法之約,是直接對人顯明的,不必經過任何的中介,也不必別人對我們解釋。從某個角度言──請注意,我是說,從某一個角度看,我們對這個真理的認識,是受到過去那些神秘派的人之幫助。然而,這個真理也會有被誤用的可能,比如說,我們的朋友「貴格會」所強調的「內在的光」。我們所說的這光,不是與生俱來的光,而是在我們和神建立了這個屬靈的新約,借著和聖靈交通所帶來的那種「內在的光」。一切成文律法,至終都要失敗,並不是因為人小于律法,而是律法小于人,更是因為在人裡面有某種無限大的東西,是不能被律法規條所限製的。人性的本質就是需要神,需要神的光,需要隨時和 的旨意相交。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裡,因此,他們可以成為我的子民,我可以作他們的神。外面的一切,不能介入我們中間。因看我們裡面有這樣與神的相交,一切外在的東西,都是不必要了。

「他們都必認識我﹗」

這就使我們更進一步,來看看這位先知所宣告的第二部分︰「因為」──「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們所思想的這一切,都是倚靠這一點。因為,除非我們認識神,就不可能有神的律法寫在我們裡面,神就不能把 的旨意立刻交通給人。認識神的旨意,乃是認識神所帶來的結果。神的次序總是如此。神從不透過律法,對人啟示 自己。 的次序總是通過 自己,把律法啟示給人。這句話我講得比較概括,但是,從過去舊製度的經驗,已經証實了這句話的真實性。除非人先找到了神,摩西的律法不會頒給人的。他們不是透過律法才找到神。他們得到了通過摩西所頒布的律法,乃是因為神已經先找到他們,救贖他們,贖回他們。或則換另外一種說法,出埃及記19章一定要先于20章。19章是立約的一章,我把你們帶來歸我,你們要作我的子民,作祭司的國度。有了19章之后,才可能有20章,就是頒布律法。在神所定的每一個製度、每一個時期中,總是把認識神擺在先,然后才認識 的旨意。所以,我們應該了解在這最后屬靈上理解神旨意的事,還是必須先從認識神自己出發。因此,更深一層來說,屬靈的新約乃是與神的交通。「他們都必認識我。」直接的說,就是因著他們看見了我,可以確認那些有關我的真理。這裡「認識」一詞,包括的意思有︰觀察、關心、承認、和立即的理解。「他們都必認識我﹗」,不但是接受信條上有關我的真理,而是認識我自已。不但是在理智上確信我的存在,而是直接和我有交通。「他們都必認識我﹗」

接著就是那個恩惠的句子,這句話太進步了,特別對那個先知講這句話的時代而言,因為這句話的內容,包括了整個基督教的精神。「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這就是說,有關神的知識,不是要傳給某些特定的人,然后再由這些人傳 給其他的人。這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特權,「從最小的,到至大的。」不是我喜歡咬文嚼字,不過,我要請你注意這句話的內容,不是從最大的到至小的。「父呀﹗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明出來。」這是我們主在肉身的日子所說的話, 這段話的精神,和這裡宣告中的這句話完全一致。這樣認識神,並不是借著理性學習取得的,而是直接、立刻、意識上的認識,這不是經由人的指教,而是直接的確認神,與神建立親密關系。「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裡「最小的」后面,你可以加上任何字、詞,都不改變這真理︰最小的理智,最小的社會地位,最小的道德成就,都一樣真實。「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這也正是基督降世所要建立的那種關系。如果前面我們所看到的是聖靈的交通,這裡我們所看到的是神的愛。我們怕神的旨意,因為我們不認識神;我們不認識神,因為我們沒有常常與 來往。我這裡的「我們」,指的是神的兒女。我說的意思乃是,我們並沒有實現我們所生活其中的那約。允許我再重複一次︰我們怕神的旨意,因為我們不認識神;我們不認識神,因為我們沒有常常借著安靜的默想、禱告與 來往。實在講,這就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失敗。我們用太少時間安靜默想禱告與神相交。往往,我們的禱告聚會全部是我們自己在說話,根本沒有留一點時間給神說話。我們常常都是忙于對 說話,以致于聽不見 要對我們說的話。

這樣認識神,不但是直接的、立刻的,同時也是最完整的。這樣的認識乃是借著禱告安靜默想聆聽而得的。住在神的愛裡面,乃是認識與神的愛之交通,不能是單方面的。我們不能單單以我們的服事,對神表達我們的愛。愛,最終最好的表達是接受。施比受更有福,這是一個真理的一面。我們還需看到這真理的另一面,來使它平衡。任何真理,都可以用兩個相對的格言來加以表達。在愛的交通中,我們也可以說,受比施更有福。我常常在想,愿意施比較簡單,愿意以高貴的態度去受,就不是那么簡單了。在與神相交的這個范疇之中,在這愛的交往裡,在認識神的這事上, 在那裡等,直到我們可以安靜下來,聽 的話,那時 才可以更完整的把 自已顯明讓我們知道。當我們學到了等候的秘訣,學會了安靜,我們才可發現, 的律法放在我們裡面,寫在我們心上。那時我們就知道,我們不需要那刻在石版上的誡命,也不需要別人的解釋了。

思想到這裡,又把我們帶進這段經文中的另一句話︰「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認識神就要倚靠這一點。這裡,我們又可以想到新約裡面,由我們主口中所出的那句話, 用那句話,把整個真理直捷的表達了出來︰「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只有我們道德上潔淨了,我們才能認識 。而惟有我們認識了 ,我們才能發現, 的律法就在我們裡面,在我們的心上,結果,我們立刻知道,自己應該怎么辦。人能夠這樣直接立刻認識神的旨意,乃是認識神自己所帶來的結果。而人能這樣認識神,乃是他的心得到潔淨所帶來的結果。

神的恩典

這裡不可避免的,帶進了神的恩典。清心不是人靠著自己的努力所可取得的,它必須靠接受神白白的恩典而取得︰「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過去這位先知所豫言的這句偉大的話,豫告了基督事工中那個最獨特的中心奧秘。基督借著 的服事,帶給人罪得赦免的認識、確據、和體驗,這種體驗乃是裡面 潔、裡面平安的那種感覺。這樣得赦的感受,不知感動多少詩歌作者,寫下了美妙的詞句,譜出了動人的樂曲。這些詩歌的特色,敘述了得蒙赦免,脫離罪惡以后,那種道德清潔的感受。這不單單是在法律上罪債被免,而是魂從罪的污染、污點之下,被潔淨了。就在這種被潔淨的感受之下,內心有了平安,到了這個地步,就可以看見神了。當人心裡有了這種不是靠努力,而是靠恩典得到的濕淨,他的心就可以肯定神。這時,個人就認識神了。

假如第一段我們有的是聖靈的交通,第二段我們有的是神的愛,那么最后這一段,我們有的是「主耶穌基督的恩惠」。新約聖經中,有一卷書信是寫給希伯來人的,那位作者引用耶利米書裡的這個約字,說明基督所設立的這個約,比以前任何的約都更超越。然后,他又再一次引用耶利米的話,他的論理重點乃是︰「因為 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主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恩惠就是由此開始。 對付我們道德上的敗壞和污染, 潔淨、便我們成聖。一個人的心如果得到這樣的潔淨,他就可以見神。一個人的生命如果與神有這樣的相交,他就可以經常立刻明白神旨意的啟示。這就是屬靈的新約,我們目前就活在這個約之下。我們是否已經完全取用這約的恩惠,那就只有我們個人知道了。

耶利米的豫言是針對全國的,從他這首奇妙的約之歌,我們可以得到許多對全國具有很大價值的教訓。一個國家要得到複興,必須由道德上的複興開始。因為無論在何處,有了道德的複興,對神的認識就可得到恢複。無論在何處,有了對神的認識,那么敬畏神的態度就可得到複興。這一切我們是不是都失去了?如果我們確實已經失去了這些東西,那是因為我們先已經失去了對神的異象,或是說,那是因為我們沒有看見神。過去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就是全體的人可以清楚看見神的異象。但是我看,在此刻,並沒有任何地方,能夠再有這樣的異象。為甚么?我一直搞不清。不論如何,我們當記住,若我們失去了那異象,而希望再次得到複興的話,就應該先在道德上有複興。教會的使命,乃是要激勵人性生命中的這兩個中心點,就是︰人的道德本性,人與神之間的關系。如果我們真正相信,神如今仍統轄列國,如果我們相信,全地的一切都是掌握在 手中,如果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國家,都行走在 的旨意中,那么,我們服事這個世代的人,最好的方法乃是把他們個別通過基督帶到神面前,這樣他們才能夠有道德上的複興。

最后,我要對個人說幾句話,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應該的,這是一個不變的事實︰清潔的心,與神的相交,內在的光就閃閃發亮。也許聽來我們會覺得好象在受責備,但是我們要認識一個事實。我們對于神下一步要叫我們作甚么,有多少的了解,乃取決于我們與神的距離有多遠。而我們與神距離有多遠,乃取決于我們內心對罪孽的態度。或則,我可以從正面來說明這個真理︰內心的清潔乃是一個恩典,乃是我們可以接受的恩賜,而其條件乃是我們這裡所說的認識神。維持經常與神的相交,乃是立刻得光照的條件。但愿我們時時都活在這個屬靈的新約中。 《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