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二十章

『他們在示劍路上殺人』(二十1-17)

(一)

在創世記十九章裡,一個有關羅得的類似故事的重要部分,在士師記十九至二十章的故事中找不到。所多瑪的壞蛋指責羅得竟敢批評他們的行為,與他們相對應的基比亞人,並沒有對住在他們之中的以法蓮老人作同樣的指控。即使如此,此故事中之主題並沒有喪失。這位利未人帶 切成十二塊的妾的尸體走遍以色列四境,要求以色列人為這事的是非作判斷。他的要求(十九29-30)結果是一次隆重的民眾會議,他在會眾面前說明這件事的情由,再次要求以色列人商議對策(二十4-7)。

(二)

這幾節經文也對許多其他經文作了回應。有些部分讀起來就像是一連串的引錄。這一點對正文的詮釋有幫助,但有時候也成為妨礙,即是不應該將太多意義加在第二十章的一些正文上,因它們可能以引喻形式在別處出現。

乍看起來,以色列民眾似乎在聆聽事情的細節之前,便已準備采取行動。當以色列人『都出來』的時候,常是指作戰狀態。第二節說『拿刀』的步兵令這種印象加強,雖然那可能只是指身體壯健的人,不一定是真的手抓 刀。這些步兵令我們想起亞捫人恐嚇雅比引起掃羅王勃然大怒的事──

他將一對牛切成塊子,托付使者傳送以色列的全境,說︰『凡不出來跟隨掃羅和撒母耳的,也必這樣切開他的牛﹗』于是耶和華使百姓懼怕,他們就都出來如同一人。(撒上十一7)

在另一方面,這次嚴肅會議令我們想起約書亞記記載的示羅兩次聚集,一次是解決地業分給的問題(十八1-7),另一次是對約但河邊築壇的事表示憤怒(廿二12)而且準備作軍事行動。

還有,到米斯巴聚會可能有其重要性,也與撒母耳傳統有關。以色列人在那裡作戰勝非利士人的準備(撒上七5-14)。掃羅也是在那裡被選立為王(撒上十17-24)。

當我們記得掃羅自己是來自便雅憫的基比亞,撒母耳對于立他為王的事並不表示熱心,而王權終于傳授給猶大支派的大 的時候,我們就有了所需的一切提示,可以推斷這故事的一個作用。它是一段反掃羅的宣傳,對他的出生地加以嘲笑,指控基比亞蠻橫應遭罪惡之城所多瑪的歹運。最后提及掃羅將一對牛切成塊子,藉以集合以色列人來對抗亞捫人的恐嚇。這一切在米斯巴又重演了,在那裡非利士人被打敗了,而掃羅就在這裡被選立為王。聯系是很多,而這些聯系都是粗筆帶過。

(三)

雖然故事的寫作對便雅憫與掃羅的出生地存有歧見是不能否認的,但是這故事不僅是做宣傳那么簡單,而且寫法極有技巧。重複士師記三章以笏的故事,是講及左手便利的便雅憫人(指用左手的人)的趣事,只是本章十六節又說左手便利的現在只有七百人﹗至于亞比米勒及他的在神廟中吃喝的暴民(9節),則令人想起美國西部那些槍法準確分毫不差的槍手。

這個利未人對這一次大聚集也善加利用。他告訴民眾他最初是擔心自己的性命。當他不成為殺害的對象時,卻又發現他的妾死了。他的話令人對這女人死于意外,而非被虐待致死的情況產生懷疑。然而,寫故事的人表現得不太拘謹,提及那利未人時,稱他為『被害之婦的丈夫』(4節)。可是,貶低故事中的某一部分,只是作為擴展另一部分的補充。標準修訂譯本第十九章的希伯來文微妙地提及那利未人所指責的不是基比亞的匪徒,而是城裡的『巨頭』或『名人』或『巨富』(5節),不是『基比亞人』那么簡單。如果提及匪徒的話(十九22,二十13),那是因為全部基比亞人都是卑鄙低劣的。

筆者懷疑這種指控不能勝訴,至少指控便雅憫的領導人物是如此。同一宗族的其他地區居民,可能只會贊成吊死幾個無賴,同意控告犯強奸罪的滋事者,但是談到指控那些誠實可靠的好人,那些屬于同一城鎮的好人和親朋戚友,那就欠公道了。這類丑惡的故事之多,在西方國家實在不勝枚舉。

(四)

再聯系三段回應的經文便結束本段的討論。第一段記載是在申命記十三章,這裡提及三種背教的情形,同樣的語氣也出現于第五節及十四至十六節。殺害及虐待外邦的居民也是罪大惡極的。

另一段記載是在以賽亞書卅二章一至八節。全本聖經只有這一節經文(6節)將『厭惡與任性』一並解釋了。這裡表達和解釋了『愚頑』與『圖謀惡計』(5-7節)。有關這種連系的更有趣的一點,是以賽亞書隱藏 有意義的君主製度思想︰有賢明的王來統治則社會安寧。這是士師記十七至廿一章不斷提及的公式。

最后一段回應記載于詩篇九十四篇,是對報應的懲罰作強有力的要求,以下只引用開頭的七節︰

耶和華阿,你是伸 的上帝﹗
伸 的上帝阿,求你發出光來。
審判世界的主阿,求你挺身而立,
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
耶和華阿,惡人夸勝要到幾時呢?
要到幾時呢?
他們絮絮叨叨,說傲慢的話,
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夸張。
耶和華阿,他們強壓你的百姓,
苦害你的產業。
他們殺死寡婦和寄居的,
又殺害孤兒。
他們說︰『耶和華必不看見,
雅各的上帝必不思念。』

便雅憫人受嚴懲(二十18-48)

米斯巴集會的記述由說話變為行動,要加以詮釋就比較困難。筆者經過一段較長時間的遲疑不決之后,對接 的部分提出以下兩點注釋。

(一)

這段記述文在品質上有了顯著的改變(變壞了)。它失去了士師記所特有的干脆簡潔風格,變得複雜而且華而不實。這種情形在廿九節開始的軍事計畫中特別顯著。經過了求問和征得上帝的旨意之后,猶大帶領以色列軍攻擊便雅憫人。開始兩天的戰爭對報仇心切的聯合軍隊造成極大災難,而便雅憫人兩次出擊都打敗敵人。每天以色列人都向耶和華求問,終于在第三天,他們清楚的得到戰勝的保証(27-28節)。這就是事情發生的情形。

難以處理的是軍事計畫最后部分的冗長報告。在某種程度上,我們覺得我們以前曾經見過這一切,因它們使我們想起約書亞記八章及士師記九章所用的有效的戰術。但這不是問題的全部。這裡很難擺脫有兩個軍事計畫混合在一起的想法。從廿九至四十八節這段經文中,我們像是望 兩組幻燈片同時照射在銀幕上。主題倒是夠清楚的,但是其中的細節卻是模糊不清。

有些釋經家贊成用較為簡單的解決辦法,認為本章逐一引用了兩種資料來源。至于真正的細節,則學者的意見各不相同,但是一般同意廿九至卅六節屬于第一種譯本;卅七至四十三節是取自第二種譯本。我寧愿選用蘇金教授(Prof. Soggin)的提議,將報導重作安排如下︰

譯本甲

(29)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36下)藉 所設的埋伏,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37上)伏兵急忙闖進基比亞。(38)以色列人豫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39)然后以色列人將臨陣逃跑。便雅憫人動手殺死撤退中的以色列人約三十個,並彼此說︰『他們仍像前次被我們殺敗了。』(40)但在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時,便雅憫人回頭觀看,竟見全城的煙氣 天﹗(41)這時候以色列人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42上)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逃跑,以色列人在后面追殺。(43)以色列人切斷便雅憫人成幾部分,並追趕殘存的,在他們歇腳之處,對 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44)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45)其余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盤去。以色列人在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繼續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46)那日便雅憫人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都是拿刀的勇士。

譯本乙

(30)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31)便雅憫人也出來迎敵,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32)便雅憫人說︰『他們仍舊敗在我們面前﹗』但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33)然后以色列眾人都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沖上前去。(34)以色列人中的八千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面甚是凶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35)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人,都是拿刀的。(36上)于是便雅憫人知道自己敗了。(37下)伏兵從埋伏的地方出來,占領了那城,用刀殺死全城的人。(42下)那從各城裡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47)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盤,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48)以色列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城內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參閱蘇金教授關于舊約士師記的詮釋,the Old Testament Library 294-6頁。)

讀者可從上面的兩種解釋中任擇一種,或自己作適當的提議。

(二)

我們在本經卷中已經不止一次提及拈鬮的事。按約書亞記七章的記載,卑鄙的亞干就在此方式下被發覺的。約書亞記十八章一至十節說七個尚無指定產業的支派,也是用這個方法按勘察團提供的資料分得地業。

本段經文中三次提及『求問上帝 耶和華』(18,23,27節),同樣的話在士師記曾經用過兩次︰本書的開頭第一句及十八章五節,后者記載但人問米迦的祭司他們應否繼續前面的行程。這一句求問的話,也常出現于掃羅與大 的故事中(撒上十22;十四37;廿二10,13,15;廿三2,4;廿八6;三十8及撒下二1;五19,23)。從每一節經文看,我們會以為是他們要求一個合適的中間人去求問上帝的意思。但是,整體看來,可能只是出于較為機械化的想法。

撒上三十章七至八節提供了一個線索──

大 對亞希米勒的兒子祭司亞比亞他說︰『請你將以弗得拿過來。』亞比亞他就將以弗得拿到大 面前。大 求問耶和華說︰『我追趕敵軍,追得上,追不上呢?』耶和華說︰『你可以追,必追得上,都救得回來。』

以弗得如果不是一種作為求問神諭的輔助的物體,必是適當的陪伴物。在其他某些經文中,這種東西是用來在上帝面前以二選其一的方式,清楚知道事態的轉變或不同階段上帝的指示。對每一個問題或問題的每一個階段,提供『是』或『不是』,或者『是這個不是那個』的答案。這些答案可以藉 不同長短的麥杆,擲骰子或棒子落在特別的方向去取得。

看來,他們是根據某種二進製數學方式向上帝提出問題,就像今日的人必須求助于電子計算機一樣。

『任憑你們言定,終不成立』(二十18-48)(續)

(一)

我們已經對如何求問上帝旨意加以評述。至于寫故事的人要我們對諮詢上帝旨意的事抱持甚么態度,就不清楚了。為甚么這些最終獲勝利的以色列人,竟在最初兩天連連敗北呢?他們在最初兩天也是受命去作戰的。

在類似的對抗鄰近的艾城作戰中(書七至八章),將那一次的敗績歸咎于亞干在攻陷耶利哥城之后,取了必須毀滅的戰利品。同樣的情形,當掃羅求問上帝的意見,而上帝沒有回答時,他才發現(也是用掣簽方法)是約拿單無意中觸犯了他所起的誓(撒上十四36-46)。我們是否需要在此找尋類似的結構的困難嗎?

也許這個過程是錯誤的。首先是向上帝求問的是一個雙重性的問題(18節)──『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他們不是先問一個先決的問題──應不應該去攻打便雅憫人。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只是對一個次要的技術問題作回應。

另一個可能性是︰或會有某種全面性的流血事件發生。讀者記得他們走向北面的路上而帶來災難的那天晚上,那利未人反對在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因他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他們選了基比亞,它不是便雅憫城鎮而是以色列人的城鎮。肢解婦人的尸體被傳送全以色列,不僅讓他們看到發生于基比亞的情形,也讓他們知道在他們之間作了甚么事。他們當然必須采取行動對付便雅憫人,不是為了擔心這些行凶者沒有受到應受的處罰,而是要全部以色列人負起應負的責任。

在我給本段加的題目裡暗示了第三個過程。它可能只是第一個過程的不同形式。它的出發點來自一個十分有條理的觀察。兩個希伯來詞在士師記十九章三十節及二十章七節以成對的方式出現,這情形在整本聖經中只再現過一次。以色列境內凡看見婦人被切成十二塊尸體的都說︰『應當思想,大家商議。』他們聽了這利未人的簡短說明之后,又提及這些字眼──『都當籌畫商議。』

以賽亞書八章十節也有一段同樣令人感到困惑的聲明──

任憑你們同謀,終歸無有;
任憑你們言定,終不成立。

這裡也有成對的字眼。這些字眼具有挑戰性,或甚至有威脅性,或提出問題來討論會有受挫之感,這一點可能有它的重要性。

這些字眼已成為現代以色列人的政治口號。在確定的保守派及極端派,耶路撒冷區稱為Mea Shearim,這些字眼常重複出現在傳單和招貼板上,是該地區居民對許多他們認為是世俗化和非宗教狀況的政策表示反對,他們有權利這樣做。這段經文是用來對于顯然不是上帝所製定的事作一般性的警告。我們應該記得,它是以賽亞最初批評猶大王國和當時的大 王權全文的一部分(賽七至八18)。

令以色列人焦躁不安的兩日流血事件,可能是由于他們未曾求告上帝,便作出諸多商議和籌畫的結果。

(二)

包含在士師記二十章裡的這種過程是一種提示,就是說要適當地了解這裡敘述的,就得抓住而且欣賞所有涉及其他經文。這一點令故事與參孫在他的婚宴中所提的謎語相似,這類謎語需要解謎的人對不同的情況有特別的理解。我們已經留意到士師記十七至廿一章之中,一些類似其他含豫言性的暗示。因此它像是士師記附錄的一篇特寫,值得對它作進一步的討論。

首先我們必須劃出其中的區別。研究士師記開頭部分時,我們留意到其中與創世記的雅各傳統的一些聯系(對比士九23-57)。在那裡我們看不出士師記有引用創世記的証據。或者我們應該假定這些原屬于不定型的故事和主題,經過一定的時間,與過去的不同人物,例如雅各與基甸(或耶路巴力)連上了。

藉 對比,寫故事的人在士師記的結尾幾章,故意選用某些重要字眼或成對的字,以提醒那些熟悉聖經傳統的讀者,其中有重要的連系。這有點像是對掛油畫提出意見,該從甚么角度去欣賞,或用甚么光線照明,會更收效。的確,根據我們某些觀察,我們甚至驚奇能否從經文內在的聯系學得更多。如果地理位置,宗教問題和神學態度在任何地方都是深思熟慮地暗示了,這些故事是否全都屬于以色列沒有君王的后期的聖經創作?

我認為這樣說太過武斷了,雖然我們現在有很多証據証明這兩組故事(士十七至十八及十九至廿一章)絕非以色列王朝的歷史記錄。但是並非全屬于故事,也非神秘的故事﹗

我們已經留意到它與創世記、申命記、撒母耳記、以賽亞書和那鴻書之間的聯系,但有意義的最大的聯系集中在何西亞的豫言上。而將基比亞比喻為一個充滿罪孽的地方正是何西亞書。

以法蓮曾作我上帝守望的,
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
作為捕鳥人的網羅,
在他上帝的家中懷怨恨。
以法蓮深深的敗壞,
如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
耶和華必記念他們的罪孽,
追討他們的罪惡。(何九8-9)

基比亞被認為是報應的戰爭開始的適當地點──

以色列阿,你從基比亞的日子以來,時常犯罪;
你們的先人曾站在那裡,現今住基比亞的人,
以為攻擊罪孽之輩的戰爭臨不到自己。
我必隨意懲罰他們;他們為兩樣的罪所纏,
列邦的民必聚集攻擊他們。(何十9-10)

這裡沒有意思說何西阿是在怪責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在基比亞選上掃羅作王;他的豫言所針對的是較為一般性的罪孽。這種風格在何西阿書六章九節看得很清楚──

強盜成 ,怎樣埋伏殺人;
祭司結黨,也照樣在示劍的路上殺戮,行了邪惡。

在往北面的路上殺戮,是與利未人站在米巴斯大會前的另一個聯系,因為『殺戮』一詞是士師記二十章六節譯為『丑惡的事』。

何西阿知道早期的基比亞惡徒的故事。寫故事的人將故事重編,應用從其他聖經資料所得的豐富線索,將內文加以裝飾,每一方面的資料需要分開來作鑒定與欣賞。它需要超過一周婚宴的時間,去解答所有隨 而來的疑難。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