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稣神性最重要的证据,乃是他自己的见证,他自知他就是上帝,他对反对他的法利赛人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八14-18)倘使他不是真神,则他必是一位大言欺世的骗子,或神经失常的疯子,断不能为世人所信从而敬拜。圣经的记载,使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他就是上帝。其一,他自称有神的属性:他有永生(约一七2-3);他无所不能(约一四14;太二八20);无所不知(太一一27);无所不在(太一八20,二八20 ;约三13)。其次,他自称有神的特权;他应受敬拜(太一四33),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能行神迹(太一一4-5,一四19一21,一五30一31;路八41-56,九1-2;约一一40一44);有赦罪之权(太九2-7;……);为末日审判者(太七21一23,一三41-43,一九28,二五31-46;可一四62;路九26,二二69一70)。
主耶稣基督自己的见证,至少可从他十二岁时说起,当他父母回到耶路撒冷去找他;他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路二50)他这句话,当时虽令其父母不明白,但却是他的教训的根本道理。因此,在恶园户的比喻中,他自比他是承受葡萄园产业的儿子;这是表明他的地位身分,乃是高过一切先知(太二一33、45)。其次,在他为门徒的祷告中,他求父使他和父一同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他同父所有的荣耀(约一七5)。复次,当他受审公开答复大祭司的时候,他公然承认他是上帝的儿子;并说:「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二六63一65,并参一○32一33,一六17、27)
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所记载的主耶稣对门徒所讲的话,乃完全是上帝讲的话。他在十四章开始时,便吩咐他的门徒要信他如同信父。他宣称要到天上去为他的门徒预备住处,并应许必再来接他的门徒到他那里去。他说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又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又说凡恨他的,便是恨他的父。凡父所有的,都是他的。他又宣称,他是生命之源,信徒要常在他里面。他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又离开世界到父那里去。他和父原为一。
他一再应允赐圣灵给他的信徒,在他受难以前,他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一四16一17)在他复活以后,升天之前,他又说:「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四49)「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他的应许,在五旬节果然应验(徒二14)。这尤为主耶稣基督神性之有力见证。
当他复活以后,升天之前,吩咐门徒往普天下传道之时,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关于这段经文,神学家华斐德(Dr.B. B.Warfield)加以注释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这乃是说他是无所不能的。当地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那便是说,他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当他吩咐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那便是宣告他自己便是三位中之一位。他并未说,奉父、子、圣灵,诸名(Names),这是证明上帝只是一位;亦未说“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Son and Ho1y Spirit”。仿佛父、子、圣灵,是一位:而是说“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1y Spirit”,在每一位前有一个冠词“The”,这当然乃是说父、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的(Tr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