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神論者,對于神的觀念,各有不同,大別之,可分兩類︰一為一般的泛神論,例如巴邁尼德斯(Parmenidese ),則謂神即萬有;如斯賓諾沙,則謂神即自然;神為萬有之源泉,萬有乃神的結果。其二為特殊的泛神論,其中又分四種︰(1〕自然的泛神論,謂自然即上帝;(2)唯心的泛神論,如德儒費希奈(G.T.Fechner) ,謂一切物質,乃為寓于物質的精神之顯現。精神有三種︰一為世界精神,二為人間精神,三為物質精神,三者乃均為神的意識之表現;(3)倫理的泛神論,如德國哲學家斐希德,謂行于世界之道德的秩序,乃為神的本質之表現;(4)理性的泛神論,如黑格兒以理性為世界之根本原理,故理性即上帝。
2.希臘的泛神論──除上文所述之亞諾芝曼德。赫拉頡利圖、斯多噶派、新柏拉圖派的學說外,尚有埃理亞學派(Eleatic School)。此派代表,有瑟諾芬尼(Xenophones,570-470B.C.)、巴邁尼德斯(Parmanides C.,500B.C.)和芝諾(Zeno,C.,495 B.C.)。此派主「太一」說(the one,或the al1),謂「太一」乃充塞太空,常住不變,無始無終,無過去,無將來,只有現在,乃為無限之本質,為真正之「實在」(Rea1ity)或稱「真有」,或「純有」(Pure Being)。但「太一」、「真有」或「純有」,乃均不可見,莫可名狀,乃藉「萬物」表明之。故「太一」即「萬有」,「萬有」即「太一」;神即「宇宙」,宇宙即神。經雲︰「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榮耀所護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這是上帝藉著他的獨生子給世人的特殊啟示。泛神論者,沒有得著特殊啟示,只看到「太一」所表明的「萬物」,沒有看到藉著他的「獨生子」所表明的上帝;只看到他所托住的「萬有」,卻不能看到「上帝本體的真像」。
3.近代的泛神論──近代的泛神論者,可以下列諸氏為代表,其一為斯賓諾沙(Baruch Benedict Spinoza,1632-1677),氏以神為一種永存的唯一的實體(substance),是萬物內在的原因,藉著無常的「眾生」而「表現」,神即「自然」,非超乎自然之外,萬物乃為神之「變化」(modification),其形于外延者,則名之曰「物」;其形于思維者,則名之曰「心」,故「心」「物」乃一物之兩面。人,從其肉體言,乃為神之外延,從其靈魂言,則為神之內心。神的位格,以是沒有感覺,不能愛憐,亦不能賞罰;神無意志,以是沒有目的,也沒有計劃;因此,神非造物主,萬物並非被造,乃自有、永有,且不息流轉。神既無位格,僅為宇宙間一種永恆而普偏的原則,但何以能成為有位格的人,斯氐不能自圓其說。他們以為人即是神,所謂神,僅為一種虛妄的思念(羅一21),等于無神﹗其次為斐希德(Johann G. Fichte,1762-1814),氏以萬法唯心,整個宇宙,甚至上帝,都由心生。氏嘗于教室中對學生說︰「諸位同學,現在讓我們來造上帝吧﹗」他認為此乃人之為人的神聖使命。在他的觀念之中,所謂上帝,乃是流行于宇宙間之道德秩序(mora1 order),這簡直等于以人為造物主,以人為神,高舉人類,揚人滅神﹗照斐氏的道理 ,主耶穌雖為神的長子,但一切眾生(世人),都與耶穌平等,所以無需經過耶穌,可以「立地成神」,因其本性,本來是神。此乃和佛法相同,認為「眾生皆有佛性」,可以「立地成佛」,乃是一種「神人合一」的泛神哲學的基督論。其三乃為黑格兒(Wilhe1m Friedrich Hegel),氏謂世界乃為一種永遠變遷的程序,人乃是一種過渡的現象(passing phenomena);真正的「實在」(Reality),乃為「觀念」(idea或理念),或稱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1e),或稱「上帝」;易言之,一位又真又活的、有位格的上帝,被他虛妄的思念,變咸一個抽象的「觀念」或「原理」。氏謂神乃偏滿「自然」或「世界」,並無「自我意識」 ( se1f-consciousness ),故若無世界,便不成神;神乃藉著世界而表明出來,尤藉著人而有「自我意識」。人類乃為上帝的登峰超極的最高表現(consummation),故人就是神﹗氏複強調「世界精神」、「絕對理性」之說,成為一種「理性的泛神論」。此乃藉著「非常人物」和普魯士王國而具體表現,乃是一種崇拜國家,崇拜民族的「拜人教」。相傳當拿破倫進攻德國時,氏正在著書,氏挾稿舉目窗外,見拿氏指揮兵馬,長驅直入,嘆曰︰「此乃馬上之『世界精神』也」﹗黑氏的哲學,乃為德國軍國主? q和納粹主義的禍根。其四為謝林(Friedrich W.J.Sche11一1ng, 1775-1854),氏之哲學,可分三期。第一期,倡「自然哲學」、「超絕哲學」,謂自然能發展,成為精神。第二期倡「同一哲學」,及「美的唯心論」,謂自然與精神之「同一」,惟藉藝術,最能表現。第三期致力宗教哲學,就超自然的經驗,論神的存在和發展,其說玄秘,謂自然乃在植物界沉睡,乃在動物界作夢,而因人而蘇醒。所謂人心,並無其物,乃為自然恢複其知覺而已。人雖有限(finite),非真有限,而乃神在發展;質言之,人乃發展中的神。世界乃為「有限」的總體,亦為上帝的兒子,上帝乃藉人而完全表明,故人乃萬有之最高表現(the highest of beings),亦為上帝至高無上之發展。在這至高發展中,上帝和宇宙的分際,乃告泯滅,這和我國儒家「仁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空想,異曲同工,乃是「自我神化」的泛神論。
1.從哲學的觀點說──其一,關于神的概念及萬物之存在,他們立說不一,莫衷一是,關于神的「概念」,或則說是〔大梵」,為「真如」,為「真有」,為「純有」,為「世界」,為「宇宙」;或則說是「世界精神」、「世界靈魂」,是「絕對實體」、「絕對理性」。關于萬物之存在,或主「流出說」,或主「表現說」,或主「變化說」。而且以為萬物既由神流出,既為神之表現,則無所謂善惡。其二,神既無位格,則宇宙如何創始,萬物如何滋生;社會道德秩序,如何維系,均無合理解答。其三,據心理學及生理學的原則,無意識絕對不能產生意識,但他們所謂意識與生命,只是一種現象,甚至說是幻影.
2.從道德的觀點說──其一,萬物既無道德的屬性,又無道德的主宰,則世界的道德秩序,必無從產生,尤無從維系。其二,他們以萬物乃由神「流出」,且以神即萬物,萬物即神,則人的作為,即為神的作為;給一杯水,殺一個人,都是神的作為,于是人類行為,沒有道德的責任。其三,人類既無道德的責任,于是便養成一種無所為而為,委天任命的、宿命的,玩世不恭,不負責任的人生態度。其四,道德的秩序,社會的製度既無從建立,勢將釀成一種道德虛無主義,造成一種無政府狀態。事實上,中國禪宗以佛為「乾屎撅」,禪宗法師,行為乖張,被稱「魔王」。西方青年生活浪漫,毀法亂紀,便是這種哲學思想的惡果。著者對此,已另撰專書論之(參Zen- Existentialism)。
3.從社會的觀點說──泛神思想,在近代社會幾乎無孔不入,彌漫各方,泛濫成災。法儒陶蓋維氏(A1exis Ch. H. C. DeToqueville)說︰「近代民主主義,已朝著泛神論發展。泛神論認為上帝和宇宙,乃為一體,這種思想,頗迎合民主社會人士的口味;尤以他們那種人絕對平等的觀念,便以為泛神論乃更合于民主的製度。」近代佛教徒,也強調佛教「眾生皆有佛性」的思想,乃比基督教更為民主,並斥至高無上的上帝觀,乃為不合民主潮流。此種幼稚思想,實令人啼笑皆非。惜世人僅見無神論的危險,卻忽視泛神論的禍害、不知泛神論乃是破壞社會組織的危險思想。此事重大,請加申論。
無神論,以人為「物」,乃貶低人的地位;泛神論以人當神,乃抬高人的地位。法國革命,醉心盧梭等的學說,不過承認人的自然權利,提高人的尊嚴;泛神論乃變本加厲,竭力強化個人主義,反對一切束縛個人自由的限製。因為人既為神,便應自由自在,可自成律法,他的「神性」,便能自己管理自己,絕不容他人加以干涉。佛教禪宗,便強調此義。愛默生(Emerson)說,只要吾心正直,便算聖潔,耶穌只從己心,不從他人,故為超人。人當知己心為神,應從己心,不必遵行聖經陳舊的教訓。佛家強調「即心即佛」,「眾生皆有佛性」,只要「明心見性」,便能得到解脫。人既各有其內心的律法,便不必服從國家的法律。自我立法,等于無法,勢將陷國家社會于無政府狀態。無神論的法國革命,要求人權,但人還是「人」;泛神論者,不僅要求人權;而且要求神權,要想以人代「神」,使人作「神」,人乃無所不能,可以為所欲為。殊不知「任何權力,如果漫無限製,如果沒有一個負責的對象,那是最危險的事。人權不能是絕對的,只有上帝才是全知全能的,只有上帝的權力,才和他的智慧公義是『合一的』」。人權若無限製,那就非常危險。泛神論比無神論乃變本加厲,不容漠視。
4.從神學的觀點說──所以,泛神論乃是「敵基督」,是魔鬼的陰謀,要在暗中消滅人類對于上帝的信仰,以及「道成肉身」的真理。(許多異端以及新神學,都是由于不明基督位格及道成肉身的真理而發生,此已于拙著《系統神學》卷四「基督論」加以詳論。)魔鬼深知鼓吹「無神論」會遭人反對,故特披上「泛神論」的外衣。其實「無位格」的上帝,等于「無神」,「偽裝的無神論」,更易迷惑世人,乃更為危險﹗因為唯獨如此,敵基督者,才能有充足的理由,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帖后二4)倘使相信一位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有位格的上帝,並在其寶座上照他的旨意統治萬物,則它們便只有退避三舍,銷聲匿跡,休想能夠坐他的寶座。因此魔鬼便分三個步驟,向神進攻。第一步,先廢除神的位格,鼓吹無位格的上帝觀,使神的寶座虛空,它便可以乘虛而入,占據寶座。第二步,乃在否認「道成肉身」,不信上帝在肉身顯現,主耶穌基督神人二性位格的聯合,正統的教義,從而提倡上帝和人類的聯合(天人合一)的異端邪說,而否認人類救主耶穌基督神人二性的聯合。這樣便可使上帝降格,而使「明亮之星,早晨之子(按︰即魔鬼)……與至上者同等」(賽? @四12、14)。第三步,便「圖窮匕現」,索性提倡「人類神化」、「上帝人化」,高抬人性,以人為神,使人(其實乃為魔鬼)登上神的寶座,而不覺僭妄褻瀆,乃為「名正言順」、「實至名歸,可以當之無愧」。
質言之,泛神論乃是一種最強烈的「自我神化論」 (self-deification)。此乃異教之本質,從另一方面看,「自我神化」的結果,便是「上帝人化」,使上帝名存而實亡。提倡此種邪說者,其一為黑格兒的基督論。他說「道成肉身」並非僅僅限于耶穌一人,「道成肉身」,乃是一種永恆不息的事,上帝真正的存在和屬性,乃在普世的人類。所謂「道成肉身」,乃為「上帝人性」的啟示,「人類神性」的宣告。此說褻瀆上帝,為害甚大。黑氏號稱哲學界的「霸王」,但其晚年染疫而死,未獲善終,足為瀆神者之殷鑒。其二為史脫勞(David F. Strauss,1808-1874)的基督論。氏謂整個世界人類,便是「神人」,便是道成肉身的「聖子」,所以便是「基督」。人類的歷史,便是「福音」。人類歷史,推陳出新,一直向上發展進步;從神而來,回到神那裡去,個人雖死,但人類長存,此即「永生」。此種怪論,雖屬新奇,其實與婆羅門教「我即大梵」之說,乃異曲同工;而和我國「浩氣長存」、「精神不死」之義,亦不謀而合。魔鬼的毒計,乃欲毀滅整個人類,所以必須「中西合璧」,使人覺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其實乃為魔鬼使人永遠沉淪的「自我陶醉」的「術語」。其三為費爾巴赫(R. A Feuerbach,1804-1873)的「拜人教」 。他說真正的宗教,其崇拜的對象和實質,乃是人類自己的良善和優性。所謂「神性」,其實就是「人性」。人有上帝在裡面,此乃人之最高的本性。此與我國「人性本善」,佛教「眾生皆有佛性」之說,大同小異,卑無高論。史脫勞和費爾巴赫,乃為黑格兒的「左黨」,都傾向唯物論。史氏初習神學,后受黑氏及新派神學之父詩萊馬赫之影響,思想大變,作《基督傳》一書,不信神跡,謂為神話,並非史實,不可置信。此外複有馬克思,馬氏在中學時代,曾撰論文,闡釋約翰福音第十二章與主契合之理,到了大學,中了黑格兒思想之毒,遂叛離真道。黑氏倡「唯心的泛神論」,馬克思、史脫勞、費爾巴赫則倡「唯物的泛神論」,異曲同工,都是魔鬼敵基督的傑作。他們都反對基督聖道,所謂「始祖墮落」、「人類原罪」種種基本真理,認為都是「無稽之談」。因此主耶穌基督贖罪救世,根本乃無必要;主耶穌降世,僅作完人的模范。世人早已得救,他已更新萬事,吾人早已住在「新天新地」,此乃「普救論」(universalism)的邪說,實在誤盡蒼生﹗
人類自始祖墮落以后,「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魔鬼)手下」(約壹五19),「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1-2)所以對于泛神論等種種邪說,特別合于口味,現在東方宗教,侵入西方;「神死」運動,應運而生。宇宙與上帝,上帝和宇宙,既為一體,所以教會和世界,也不應再有分別。人人既都是神的兒女,都與神性有分,所以無需悔改重生;主耶穌亦非世人救主,他並非白天而降,亦非教會之首;他和世人,僅有程度上的差異,並無本質上之不同。因此基督並非一位,人類的本性,應當都成「基督」;人的信仰,不是在神,乃是在人。人類唯一的信條,乃是相信「人就是神」;真正的崇拜,乃是「拜人」。上帝既無位格,不應有其實座,人當坐在聖殿(帖后二4)。因此敵基督者宣告︰「人國近了,應當滅神﹗」人國就是天國,這樣人人始能成神,此乃真正救世之道,此乃敵基督者幾千年來處心積慮叛神竊國的陰謀;而其最動人,最有效的口號和戰略,便是「泛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