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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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支派所得之地 | |||
1 | “各支派名下的产业是这样:在北边尽头的地界起,沿着希特伦的路,经哈马口到大马士革边界上的哈萨.以难,北边靠着哈马地,从东到西,是但的一份。 | ||
2 | 沿着但的边界,从东到西,是亚设的一份。 | ||
3 | 沿着亚设的边界,从东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份。 | ||
4 | 沿着拿弗他利的边界,从东到西,是玛拿西的一份。 | ||
5 | 沿着玛拿西的边界,从东到西,是以法莲的一份。 | ||
6 | 沿着以法莲的边界,从东到西,是流本的一份。 | ||
7 | 沿着流本的边界,从东到西,是犹大的一份。 | ||
祭司之地 | |||
8 | “沿着犹大的边界,从东到西,就是你们所要献出的圣区,长十二公里半,从东到西的长度与其他各份的一样,圣所要在其中。 | ||
9 | 你们献给耶和华的地区,要长十二公里半,宽十公里。 | ||
10 | 献给祭司的圣地,北边长十二公里半,西边宽五公里,东边宽五公里,南边长十二公里半。 | ||
11 | 这地要归给祭司,就是撒督子孙中分别为圣的。他们守我所吩咐的职责;以色列人走迷路的时候,他们不像利未人那样走迷路。 | ||
12 | 因此,从所献的圣区要有一块地献给祭司,作为至圣之地。这地沿着利未人的地界。 | ||
13 | 沿着祭司的地界要有一块地献给利未人,长十二公里半,宽五公里。祭司的地也是长十二公里半,宽五公里。 | ||
14 | 这地的任何部分不可变卖,不可交换,也不可转让给别人,因为它是这地中最好的一份,是归耶和华为圣的。 | ||
公用之地 | |||
15 | “所剩下的地,宽两公里半,长十二公里半,要作俗地,供城市、居民和郊野之用。城要在其中。 | ||
16 | 城的大小是这样:北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南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东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西边二千二百五十公尺。 | ||
17 | 城要有郊野,北边一百二十五公尺,南边一百二十五公尺,东边一百二十五公尺,西边一百二十五公尺。 | ||
18 | 这俗地两旁剩下的地,沿着所献的圣区的长度计算,东边五公里,西边五公里。这些地的出产要给城里的工人作食物。 | ||
19 | 城里的工人来自以色列各支派,耕种这地。 | ||
20 | 所献的整个地区,长十二公里半,宽十二公里半,是见方的。你们要把所献的圣区,连同城的基业,一起献上。 | ||
君王之地 | |||
21 | “所献的圣区和城的基业,两旁所剩下的都要归给君王,从那宽十二公里半的献地以东至东面的边界,以及从那宽十二公里半的献地以西至西边的边界沿着其他各分地,都要归给君王。这样所献的圣地和殿的圣所,都在这两块地的中间。 | ||
22 | 利未人的基业和城的基业都位于君王的地中间。君王的地是在犹大的边界和便雅悯的边界中间。 | ||
其余五个支派所得之地 | |||
23 | “至于其余的支派,从东到西,是便雅悯的一份。 | ||
24 | 沿着便雅悯的边界,从东到西,是西缅的一份。 | ||
25 | 沿着西缅的边界,从东到西,是以萨迦的一份。 | ||
26 | 沿着以萨迦的边界,从东到西,是西布伦的一份。 | ||
27 | 沿着西布伦的边界,从东到西,是迦得的一份。 | ||
28 | 迦得南面的边界,是从他玛到米利巴.迦底斯水,经埃及小河到大海。 | ||
29 | 这就是你们要抽签分给以色列各支派为业的地。这些分地就是他们所得的分。”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
新城的总面积与十二道城门 | |||
30 | “城北面的长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城的出口是这样: | ||
31 | 城门要按以色列各支派取名。北面有三个门口,一个是流本门,一个是犹大门,一个是利未门。 | ||
32 | 东面的长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有三个门口,一个是约瑟门,一个是便雅悯门,一个是但门。 | ||
33 | 南面的长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有三个门口,一个是西缅门,一个是以萨迦门,一个是西布伦门。 | ||
34 | 西面的长度是二千二百五十公尺,也有三个门口,一个是迦得门,一个是亚设门,一个是拿弗他利门。 | ||
35 | 城的周围共长九千公尺。从此以后,这城的名字要称为‘耶和华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