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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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的家世 |
| 1 | | 這些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在位的時候,有位以斯拉,是西萊雅的兒子,西萊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兒子, |
| 2 | | 希勒家是沙龍的兒子,沙龍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亞希突的兒子, |
| 3 | | 亞希突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米拉約的兒子, |
| 4 | | 米拉約是西拉希雅的兒子,西拉希雅是烏西的兒子,烏西是布基的兒子, |
| 5 | | 布基是亞比書的兒子,亞比書是非尼哈的兒子,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以利亞撒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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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從巴比倫回歸 |
| 6 | | 這位以斯拉是一位經學家,精通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賜給摩西的律法;因為耶和華他 神的手幫助他,所以王賜他所求的一切,他就從巴比倫上來。 |
| 7 | | 在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一些以色列人和一些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作殿役的,和他一起上耶路撒冷去。 |
| 8 | | 王第七年五月來到耶路撒冷。 |
| 9 | | 正月初一,以斯拉開始從巴比倫上來;五月初一來到耶路撒冷,他 神施恩的手幫助他, |
| 10 | | 因為以斯拉專心尋求研究耶和華的律法,並且遵行,在以色列中教導律例和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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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達薛西王給以斯拉的諭旨 |
| 11 | | 亞達薛西王頒發諭旨給以斯拉;以斯拉是一位祭司和經學家,精通耶和華的誡命和賜給以色列之律例;諭旨內容是這樣: |
| 12 | | “諸王之王亞達薛西賜諭旨給以斯拉祭司,精通天上 神律法的經學家,願你平安。 |
| 13 | | 現在我下令:住在我國中的以色列人中,願意上到耶路撒冷去的祭司和利未人,他們都可以與你同去。 |
| 14 | | 你既然是王和他七位顧問所派去的,就要照著你手中 神的律法書,查察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情況。 |
| 15 | | 你要把王和他顧問甘心獻的金銀帶去,奉獻給住在耶路撒冷之以色列的 神; |
| 16 | | 也要帶著你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連同人民和祭司甘心樂意獻給在耶路撒冷 神的殿的禮物, |
| 17 | | 使你可以用這些銀子審慎地購買公牛、公綿羊、綿羊羔,以及與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在耶路撒冷你們 神的殿的祭壇上。 |
| 18 | | 剩餘的金銀,你和你的族人看怎麼辦好,就怎麼用;只要照著你們 神的旨意去作就是了。 |
| 19 | | 至於交給你為你 神殿中事奉用的器皿,你要放在耶路撒冷的 神面前。 |
| 20 | | 如果你需要支付你 神的殿其餘的費用,你可以從王的庫房裡支付。 |
| 21 | | 我亞達薛西王下令給在河西那邊所有的庫官:無論以斯拉祭司,這位精通天上 神律法的經學家,向你們要求甚麼,你們都要審慎照辦。 |
| 22 | | 他可以要銀子三千四百公斤,麥子一百公斤,酒二千二百公升,油二千二百公升,鹽卻不受限制。 |
| 23 | | 天上的 神命令的,就要為天上 神的殿熱心去作,免得忿怒臨到王和王的子孫的國。 |
| 24 | | 我要你們知道,凡是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作殿役的和在這 神的殿裡作僕人的,都不可以向他們徵收稅款、貢物和糧食。 |
| 25 | | 至於你以斯拉,你要照著你手中 神的智慧書,委任法官和官吏,治理在河西那邊所有明白你 神的律法的人民,那些不曉得律法的人,你要教導他們。 |
| 26 | | 不遵守你 神的律法和王的律法的,就要審慎地判決處分,或是處死、或是放逐、或是沒收家產、或是囚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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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稱頌 神 |
| 27 | | 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是應該稱頌的,因為他把這樣的意念放在君王的心裡,使他修飾那在耶路撒冷的耶和華的殿; |
| 28 | | 又使我在王和謀士,以及王手下有權勢的領袖面前蒙恩。因為耶和華我 神的手幫助我,我就有勇氣,召集以色列中一些首領,與我一同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