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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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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娶法老女兒為妻
 1 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把她迎進大衛城,直等到他的王宮、耶和華的殿和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都建造完了。
 2 不過在那些日子,人民仍然在邱壇上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
 3 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他仍然在邱壇上宰殺和焚燒祭牲。
 
所羅門祈求智慧(代下1:6~12)
 4 有一次,王到基遍去獻祭,因為那裡有極大的邱壇。所羅門在那祭壇上獻上了一千燔祭。
 5 那天晚上在基遍,耶和華在夢中向所羅門顯現; 神說:“你無論求甚麼,我必賜給你。”
 6 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以誠實、公義和正直的心在你面前行事為人,你就以極大的慈愛待他;你又為他存留這極大的慈愛,賜給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王位上,正如今日一樣。
 7 耶和華我的 神啊,現在你使僕人接續我的父親大衛作王,但我還年輕,不知道應當怎樣處事。
 8 僕人住在你揀選的子民中;這些子民很多,多得不能數算。
 9 所以,求你賜給僕人一顆明辨的心,可以判斷你的子民,能辨別是非,因為誰能判斷你這眾多的子民呢?”
 10 所羅門因為求這些事,就蒙主的喜悅。
 11  神對他說:“因為你求這事,不為自己求長壽,不為自己求財富,也不求你仇敵的性命,單單為自己求聰明可以明辨是非公平,
 12 我就照著你所求的而行;賜給你一個智慧和明辨的心,在你以前沒有人像你,在你以後也不會有人像你。
 13 連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財富、尊榮,以至你一生的年日,在列王之中沒有一人能像你。
 14 如果你遵行了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正如你父親大衛所行的,我就必延長你的壽數。”
 15 所羅門醒來,原來是一個夢。於是他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上燔祭,又獻上平安祭,也為他的眾臣僕擺設筵席。
 
智慧的判斷
 16 有一天,有兩個作妓女的婦人來見王,站在他面前。
 17 其中一個婦人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她與我在房子裡的時候,我生了一個孩子。
 18 我生了孩子以後的第三天,這婦人也生了一個孩子。我們都住在一起。除了我們兩個人在房子裡以外,再沒有別人與我們一起在這房子裡。
 19 夜間,這婦人睡覺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
 20 她卻在半夜,趁著婢女睡著的時候,起來,從我身旁把兒子抱去,放在她的懷裡;又把她死了的兒子放在我的懷裡。
 21 第二天早上我起來,要給我的兒子吃奶的時候,發覺他死了。那天早晨我再仔細察看,發覺他並不是我所生的兒子!”
 22 那一個婦人說:“不!活的兒子是我的,死的兒子才是你的。”但這一個婦人說:“不!死的兒子是你的,活的兒子才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彼此爭辯。
 23 王說:“這個婦人說:‘活的兒子是我的,死的兒子才是你的’,那個婦人卻說:‘不!死的兒子是你的,活的兒子才是我的。’”
 24 王就吩咐:“給我拿一把刀來!”人就把刀帶到王面前。
 25 王說:“把活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婦人,一半給那個婦人。”
 26 那活孩子的母親因為愛子心切,就對王說:“我主啊,把那活的孩子給她吧,千萬不可殺死他!”另一個婦人卻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開吧!”
 27 王回答說:“把活孩子給這個婦人,千萬不可殺死他,這個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判斷的這案件,就都敬畏他,因為看見他心裡有 神的智慧,能夠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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