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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子阿,你要拿一把快刀,把它當做理發匠的剃刀,去剃過你的頭發跟胡須,拿天平稱,將須發平分。
5:2
圍困這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焰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剁碎,將三分之一給風吹散;我還要拔刀追趕他們。
5:3
你要從其中拿出小數來,裝在衣你的衣邊裡。
5:4
再從這些之中取些扔在火中,在火中焚燒;就必有火從那裡面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
5:5
「主永恆主這么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國中央,列邦都在她四圍。
5:6
她行惡地違背了我的典章、過于列國,干犯了我的律例、過于她四圍的列邦,因為我的典章她棄掉了,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
5:7
故此主永恆主這么說:因為你們顯露動亂(意難確定)過于你們四圍的列國;我的律例你們並不遵行,我的典章你們並不謹守;你們四圍列國的規矩你們反而謹守(有古卷作:你們倒不 );
5:8
因此主永恆主這么說:看吧,連我也跟你為敵;我必在你中間施行判罰,讓列國親眼看見。
5:9
並且因你一切可厭惡的事我要辦你,就是我所未曾行過的,以后也不再照樣行的。
5:10
因此在你中間父親必吃兒子,兒子必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判罰,使你余剩之民都四散于四方(原文:四風)。
5:11
故此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我指著永活的我來起誓,你既用你一切可憎之像和你一切可厭惡的事來污瀆我的聖所,我就一定要將你剪除(傳統:『撤回』或『撒消』);我眼必不顧惜你,我必不可憐你。
5:12
你的三分之一必在你中間因瘟疫而死,因飢荒而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斃于刀下;三分之一我必給四散于四方(原文:風);我還要拔刀追趕他們。
5:13
「這樣我的怒氣就得以發盡,我就得以平息我向他們發的烈怒;我平息了妒憤,他們就知道我永恆主向他們發盡了我的烈怒是懷著妒愛而說話的。
5:14
並且我必使你在你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廢和羞辱的對象。
5:15
這樣,我就要以怒氣以烈怒、以烈怒的責打向你施判罰,那時你(傳統:她)就在你四圍的列國中成了令人羞辱、令人毀謗、令人警戒、驚駭的對象:這是我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5:16
那時我必將飢荒的惡箭射在你們(傳統:他們)身上,這箭是能毀滅人的,就是我要發射去毀滅你們的;我必將飢荒增加給你們,折斷你們糧食的支杖。
5:17
我必打發飢荒和惡獸去攻擊你,使你喪失兒子;瘟疫和流血的事必流行于你中間;我必使刀劍來擊打你;這是我永恆主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