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第 2周 神審判所多瑪、蛾摩拉 月
第 1日 創十八至廿章 日
當亞伯拉罕改了新名又受了割禮,願意與世界、偶像及罪惡劃清界線後,三個天使便帶來好消息及壞消息。好消息是他與妻子期待已久的應許快實現了,他們馬上便體會到初為人父母之喜悅。但跟著也帶來壞消息:所多瑪、蛾摩拉罪大惡極,將面臨神憤怒的審判。
第十八章 | 第十九章 | 第二十章 | |
好消息 | 壞消息 | 所多瑪、娥摩拉 被毀 | 亞伯拉罕再受 試煉又再軟弱 |
應許生子 1-19 | 神要滅二城 20-33 | ||
為所多瑪求情 | 拯救羅得 | 拯救撒拉 |
當神審判二城之消息傳到亞伯拉罕那裡,亞伯拉罕即時的反應是為所多瑪的人祈求,免去審判,因為他的侄兒羅得住在那裡。他懇切之禱告及代求得到神的垂聽,使羅得一家倖免於難,蒙天使救出。可惜他們並不珍惜神給他們的機會,回到神那裡。羅得的妻子因回頭望罪惡的城而變成鹽柱(失了味的鹽),羅得則又再失足,因喝醉了酒而與二女亂倫,生下摩押、亞捫二族人的始祖,世世代代成了以色列人的仇敵。
而亞伯拉罕經過二城的毀滅後亦再受信心的考驗,他因怕受災禍而稱撒拉為自己的妹妹(二十 11),雖然撒拉實在是他的堂妹,但他隱瞞了更重要的關係(夫妻),令神不喜悅。然而神仍憐憫保守他,在他悔改坦白交代事情的真相後,神也藉他祝福了亞比米勒。
默想 |
在這幾章經文中,亞伯拉罕與羅得恰成強烈對比。羅得視物質比親情更重要(創十三),視享受比與神的關係更重要,視傳宗接代比道德更重要,為求達到目的,不擇手段。但是他付出了十分大的代價,你知道他的後代結果怎樣嗎?(參結廿五 1-7;摩二1-3)
亞伯拉罕則處處看重與神、與人的關係,寧願放下物質和享受,不記舊恨,完全接納、饒恕那些曾傷害過自己的人,以致神稱他為朋友(代下二十7)、信心之父(羅四11)。
在你過去的生活中,你較傾向誰的優先序?羅得?抑亞伯拉罕?在你選擇子女學校時,你會考慮什麼因素?你選擇事業時,又優先考慮什麼?
與主同行 |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神對亞伯拉罕管教甚嚴,一點點不誠實主也不放過,希伯來書十二章十一至十三節教導我們面對神的管教,應存什麼態度?
金句: 希伯來書十二章五至六節
附錄 |
在神給亞伯蘭連串的考驗中,有些亞伯蘭及格了,但亦有些他失敗了,請完成下列表格:
考驗內容 | 亞伯蘭成績 | 結果 |
1.離開本地(十二1-4) | 及格 | 神應許他名為大,有地賜給他 |
2.離開父家所有的人(十二1 -4) | 不及格 | |
3.饑荒之考驗(十二10-13) | 不及格 | |
4.離開本地(十二1-4、10) | 不及格 | 亞伯蘭回轉 |
5.離開羅得(十四8-18) | 及格 | 神應許給他後裔及大大賞賜他 |
6.信神賜兒子(十六1-3) | 不及格 | 家不和、苦境 |
7.信神給自己安全(十五1-4,十六1-3) | ||
8. | ||
9. | ||
10. |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