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異端和宗教問題

關於異端和宗教問題

問題:異端的定義是什麼? 我們的頭腦中常常認為異端是一群敬拜撒旦,用牲畜祭祀,吸收部分邪惡、古怪和行異教儀式的人。而現實中,大多數異端顯得很清白。基督教對異端的定義是:否定一個或多個聖經基本真理的宗教團體。或者更簡單地說,異端是一個團體,如果人相信了它所教導的東西,人就不能得救。異端與某個宗教的區別之處在於,它宣稱是基督徒,但否定聖經中基督教的一個基本真理。

異端的兩個普遍教條是,耶穌不是神和救恩不是只憑信。對基督神性的否定緣於耶穌的死不足以償還我們的罪。對因信得救恩的否定緣於救恩要通過我們自己的行為 – 這是聖經一直強烈反對的。兩個最有名的異端例子是耶和華見證人和摩門教。他們都宣稱是基督徒,而兩者都否定以上提到的兩個關鍵教義。耶和華見證人和摩門教信仰的許多事情與聖經教導的相符或相似。但是,他們否認基督的神性和因信得救恩的事實把他們歸為異端。許多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和其它異端的成員是真正尋求神並真正相信他們堅持了真理的「好人」。我們的希望和禱告是許多捲入「基督教式」異端的人將看穿謊言,汲取通過耶穌基督得到救恩的真理。



異端的定義是什麼?

問題:什麼是向陷入異端或錯誤宗教的人傳福音的最好方法? 我們為那些陷入異端或錯誤宗教的人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禱告。我們需要禱告,神會改變他們的心,開啟他們的眼睛(哥林多後書4:4)。我們需要禱告,神會讓他們信服通過耶穌基督得救恩的需要(約翰福音3:16)。如果沒有神的力量和聖靈的確信,我們永遠不能成功地讓人信服真理(約翰福音16:7-11)。

我們也要在他們面前過敬虔的基督徒生活,這樣他們會看到神在我們自己的生命中所作的改變(彼得前書3:1-2)。我們需要禱告如何以有力的方式在他們中間宣教(雅各書1:5)。此外,我們必須願意坦誠地分享福音。我們必須宣告通過耶穌基督得救恩的信息(羅馬書10:9-10)。我們要時刻準備捍衛我們的信仰(彼得前書3:15),我們必須用溫和和尊敬的態度。我曾有過與幾個異端成員打交道的經歷,跟我一起的一個朋友向他們宣講了真理,但他沒有溫和尊敬的態度。事實上,異端信徒比我的朋友在態度和舉止上更「像基督」。為了真理我們可能贏了這場爭戰,但我們卻在尋找喪失靈魂的戰役中失敗了。

從根本上講,我們必須把那些我們所見證的人的拯救交給神。是神的力量和恩典拯救人,而不是我們的努力。為了有力的辯護做好準備和瞭解我們遇到的錯誤信仰的知識是好的和明智的 – 但這些都不會使那些陷入異端和錯誤宗教謊言裡人的轉變。我們能做的最好的事是為他們禱告,為他們做見證,在他們面前過基督徒的生活 – 相信聖靈會做工使他們接近、相信並歸向基督。



什麼是向陷入異端或錯誤宗教的人傳福音的最好方法?

問題:我是佛教徒,為什麼應該考慮轉變為基督徒呢? 與佛教相比,基督教有幾個顯著的區別值得考慮。

首先,儘管基督教和佛教都有相當長的歷史,分別為耶穌和佛,但只有耶穌顯示從死裡復活。許多歷史人物是英明的導師;許多人掀起了宗教運動。悉達多,即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因其特殊的才智和深刻的哲學脫穎而出。 耶穌也與眾不同,他憑超出凡人力量才能通過的驗證證實他關於屬靈的教導。耶穌教導的核心由他自己身體的死亡和復活得到驗證 – 他預言並在自己身上實現 (馬太福音16:21;;20:18-19;馬可福音8:31;路加福音9:22;約翰福音20-21;哥林多前書15章)。耶穌值得特別考慮。

第二,基督教的聖經在歷史上令人矚目,值得深思。甚至可以說聖經的歷史引人注目,而且聖經是所有古代文化遺產中最有史證價值的書籍,懷疑聖經無異於懷疑歷史本身。比舊約聖經(希伯來聖經)更具史證的書是新約聖經。讓我們來看以下幾點。

1)保存下來的新約聖經手抄本比其它任何古代文獻都多,有五千卷古希臘文和兩萬四千卷其它語言或綜合語言的。豐富的手抄本奠定了有力的研究基礎,通過它我們可以相互比較,確定原作的內容。

2)新約手抄本比其它任何古籍文獻在年代上更接近於原作。所有原作都是在同一時代(目擊證人)寫成,即公元一世紀。我們目前擁有的手抄本可追溯到公元125年。整本書的手抄面到了公元200年。找到的完整新約是公元250年的手抄版。有目擊證人時代寫下的書稿,意味著它沒有受到民間傳說或神話的感染。加上當時的逼迫和教會成員親自見證,更增加了聖經內容的真實可靠性。

3)新約文獻比其它任何古籍文獻更準確。《對神誠實》一書的作者約翰洛賓遜報道,新約文獻的準確率達99.9%(完整的古籍文獻中最準確的)。希臘文新約專家布魯斯邁茲戈建議,99.5%的準確率是最保守的估計。

第三,基督教的道德規範比佛教的道德規範有更堅實的根基。基督教的道德規範存在於神的個性當中。神是針對個人的和道德的。神的天性是善,因此由神的良善而成就的所有行為都是好的;與神的良善背道而馳的就是邪惡。而對佛教徒,最高實在是個人無法理解的。但是道德要求人格。用石頭的道德打比方:因為石頭不是有盡道德的義務的人,所以在謀殺案中它不會由於被人使用受到譴責;而道德的責任落在那個用石頭達到他邪惡目的的人身上。佛教缺乏支持道德義務的個人框架。佛教中,因果報應是道德的框架。但因果報應不是個人的。它類似自然規律。打破因果報應的「規律」不是本性上的惡。似乎在錯(非道德的錯誤)和罪(道德的過犯)之間沒有明顯區別。甚至許多佛教徒斷言「善」和「惡」的二元性最終分解。「善」「惡」是瑪雅的一部分,感官本體的虛幻世界。道德的種類不夠大,不能劃入最高實在的範疇。受啟示的人會看到善惡混為一體。但這樣的狀態意味著最高實在不會是「善」,也不會是「惡」;「最高實在」都不一定值得追求,那還能保證什麼?如果沒有道德的區別,有德行的生活和與道德無關的生活拿什麼做基礎?或者停止的生命盡量避免做道德的選擇嗎?如果佛教斷言實在最終不是個人的,善惡的區別實際上不存在,那麼佛教沒有一個真實的道德規範作基礎。另一方面,基督教能指明兩方的價值:神的屬性作為個人道德的基礎,並為區分善惡提供一個基本原則。

第四,基督教正確鑒別「渴望」。佛教的道德規範在這點上似乎有一個核心難題。釋迦牟尼教導欲,「渴望」或「其配屬」是受苦的根源,要排除。但有些人也承認善事以渴望的念頭為基礎。比如愛是「為他人好的心」(見約翰福音15:13;約翰一書4:7-12)。人除非有了為著另外一個人著想的渴望,否則就不能去愛。相反,基督教教導受正確支配的渴望是好的。保羅要基督徒「切幕屬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31;14:1)。詩篇中,我們看到敬拜者渴慕神(詩篇42:1-2;84)。當然,神不僅僅表現出愛,神就是愛(約翰福音4:9;詩篇136;約翰福音3:16)。犧牲渴望如同倒洗澡水(苦痛)時將嬰兒(愛)也丟棄了一樣。

第五是關於「怎樣對待罪」這個問題。佛教關於罪至少有兩個觀點。罪有時被理解成「無知」。佛教定義如果一個人不認識或不瞭解現實是有罪的。然而,在佛教中,還有一個道德錯誤的觀念被稱做「罪」。故意作惡,違犯精神或俗世的法律,或想要不好的東西,這些是可以認識到的罪;這個罪的定義所指的道德錯誤要求得到真正贖罪。贖罪從何而來?堅持因果報應的原則就會贖罪嗎?因果報應是非個人和非道德的。人可以做好事去尋求平衡,但人不可能徹底擺脫罪。因果報應甚至沒有解釋為什麼道德錯誤是屬於道德的範疇。如果我們私下犯罪的話冒犯了誰?因果報應不會關心這些,因為因果報應不是人。祈求或拜佛能贖罪嗎?即使那些人可以饒恕你,似乎罪仍未得到償還。他們會免你的罪並表示那是可以原諒的,不是個大問題。

另一方面,基督教看來是唯一對罪有充分神學觀點的。基督教中罪是道德的過犯。從亞當以來,人就是有罪的受造之物。罪是真實的。它在人與神賜的福地之間設置了一道鴻溝。罪需要公正。但它不能用同樣或多出它數量的好事彌補。如果某人做的好事比他做的壞事多十幾件,他/她的良心上仍然存在做過壞事。這些留下的壞事如何處置?它們就不當回事兒地被免除了嗎?它 們被允許進入福地嗎?它們如幻覺般不會留下任何痕跡嗎?這些觀點都是不恰當的。說到幻覺,罪對我們來說太真實,它不能解釋成幻覺。關於罪性,坦白地說我們都犯過罪。關於赦罪,無代價地對罪赦免似乎把罪帶來的巨大後果看得甚微,儘管我們知道不是這樣。關於福地,「神賜的福」如果不斷有罪的滲入,它就不完美。看來像是因果報應的衡量尺度把罪留在我們心中,福地或者不能容忍我們,或者它會因我們的進入變得不完美。

基督教有關於罪的答案。沒有不受懲罰的罪,但懲罰已經由基督在十架上做出的個人犧牲得以償還。神道成肉身,生活無可挑剔,卻為我們配得的死亡而死。神代表我們被訂在十字架上,是我們的替代品,遮蓋(或彌補)了我們的罪。並且神死裡復活,證明死亡無法征服他。更有,神應許凡信他為救主的將會復活進入永生(羅馬書3:10,23;6:23;8:12;10:9-10;以弗所書2:8-9;腓立比書3:21)。

這不是「輕鬆的信仰」,好像神像看門人一樣清掃乾淨我們的過犯就完了。這是一個終身的承諾,我們換上新的面貌,與神開始一種新的關係(羅馬書6:1;以弗所書2:1-10)。當一個人真正相信神就是聖經中所說的神,真正相信神做了聖經中所說的事,他把生命交託在這信上 – 這個人就轉變了。一旦有了這種信,你就不會再是原來的你。發現房子著火之後你還能那麼輕鬆地繼續讀報紙?知道(房子著火)激發你採取行動改變你的生活(停止讀報去救火)。

耶穌不僅僅是眾多答案中的一個答案而已。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含有某種程度的真理,但是最終,耶穌是對人類狀況的唯一答案。深思、做事、禱告 – 這些都不能讓我們配得天堂這無限和永恆的恩賜;這些都不能撤銷我們所犯的罪。只有當基督償還了我們的債並且我們信靠他,我們才能得救。只有那時罪得赦免,希望確實,生活充滿永恆的意義。

最後,只有在基督教中我們能知道被拯救了。我們不必依賴一些膚淺的經驗,也不用依靠自己做好事或者苦思冥想。我們也不用信一個試圖讓自己「相信他存在」的假神。我們有一位活著的真神,一個經歷史錨定的信仰,一個持久和經得起考驗的神的啟示(聖經),以及一個保證了的與神在一起的天堂的家。

那麼,這對你意味著什麼?耶穌是最高實在!耶穌是我們罪的完美獻祭。如果接受神給我們的禮物,相信耶穌是為我們-他的朋友而獻出自己生命的救主,神寬恕並把救恩給我們所有的人(約翰福音1:12)。如果你信靠耶穌為救主,你一定會得到在天堂的永生。神將赦免你的罪,潔淨你的靈,更新你的生命,給你豐富的人生,和再世的永生。我們怎能拒絕如此珍貴的禮物?我們怎能拒絕如此愛我們並為我們獻身的神呢?

如果你不確定你所相信的,我們邀請你對神作以下的禱告:「神啊,幫助我瞭解什麼是真理。幫助我識別什麼是謬誤。幫助我瞭解什麼是通向救恩的正道。」神常敬重這樣的禱告。

如果你想接受耶穌為救主,就跟神講,說出來或在心裡說,告訴他你接受通過耶穌得救恩的禮物。如果你想禱告,這兒有一個例子:「神啊,感謝你愛我。感謝你為我做的犧牲。感謝你為我提供赦免和救贖。我接受通過耶穌得救恩的禮物。我接受耶穌為救主。阿們!」

你因為讀到這裡的內容而決定信耶穌嗎?如果這樣,請點擊下面「今天我接受了耶穌基督」。

問題:我怎樣認出假師傅/假先知? 耶穌警告我們「假基督和假先知」將要來並會試圖欺騙神所揀選的(馬太福音24:23-27;又見彼得後書3:3和猶大書17-18)。要抵擋謬誤和假先知就是要認識真理。要辨清偽劣,就得研究真貨。任何「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后書2:15)的信徒,認真學習聖經,就能鑒別出假教義。例如,一個信徒讀了馬太福音3:16-17節中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工作,會立刻對否定三一神的教義提出疑問。所以,「第一步」就是學習聖經,根據經文所講來判斷你所聽到的講道。

耶穌說「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馬太福音12:33)。察看「果子」時,有三個應用在老師身上的特別測試來決定他/她的講義的準確性。

1)這個老師怎麼講耶穌的?在馬太福音16:15節中,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因為這樣的回答,彼得被稱為「有福的」。在約翰二書9節,我們讀到,「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換言之,耶穌基督和他為救贖做的工是至關重要的;警惕任何否認耶穌於神同等,輕視耶穌為我們而死,或者拒絕耶穌的人性。約翰一書2:22說,「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

2)這個老師宣講福音嗎?根據聖經,福音的定義是:關於耶穌之死,埋葬和復活的好消息(哥林多前書15:1-4)。「神愛你」,「神要我們給飢餓的人食物」以及「神要你富有」這類中聽的話不是福音的全部信息。如保羅在加拉太書1:7中警示,「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任何人,即使是一個傑出的布道家,也無權改變神賜給我們的信息。「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9)

3)這個老師展示出榮耀神的個性嗎?猶大書11節說到假老師,「他們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 錯謬裡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換言之,假師傅可由以下特徵被人認出:傲慢(該隱拒絕神的計劃),吝嗇(巴蘭為錢的預言)和叛逆(可拉降低摩西提升自己)。

為了進一步學習,參看聖經中專為在教會中反對錯謬而寫的書:加拉太書,彼得後書,約翰二書,及猶大書。發現假師傅/假先知常常不容易。正如「披著羊皮的狼」。撒旦和他的魔鬼化妝成「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他們的差役裝扮成「仁義的差使」(哥林多後書11:15)。只有徹底認識真理,我們才能辨別真偽。



我怎樣認出假師傅/假先知?

問題:誰是耶和華見證人?他們相信什麼? 今天所知的耶和華見證人宗派起始於1870年賓西法尼亞州,由查爾斯忒資囉囌起頭的查經班。囉囌把這個班叫做「千禧之曉查經」。查爾斯囉囌開始編寫一套他稱為「千禧之曉」的系列書籍,在他死之前完成了六卷,其中包括大部分耶和華見證人支持的理論。1916年囉囌死後,囉囌的朋友和繼承人,羅得福法官,在1917年完成了「千禧之曉」系列的第七卷和終卷,「結束了的神秘」。守望台聖經出版協會成立於1886年,很快便成為「千禧之曉」運動向外界散佈其觀點的工具。此團體被稱為「囉囌派」,到1931年,機構內部分裂,更名為「耶和華見證人」。另外分出的一支被稱為「聖經學員」。

耶和華見證人相信什麼?仔細察看他們規條的立場,如耶穌的神性、救恩、三一神、聖靈、救贖等題目,毫無疑問地表現出他們對這些問題沒有堅持真正基督教的立場。耶和華見證人相信耶穌是天使長米迦勒,不過是首先被造的。這有悖於許多清楚地宣講耶穌是神的經文(約翰福音1:1,14;8:58;10:30)。耶和華見證人相信將信仰、好的行為、順服結合在一起才能得救恩。這有悖於無數宣講只因信心得救恩的經文(約翰福音3:16;以弗所書2:8-9;提多書3:5)。耶和華見證人否定三一神,他們相信耶穌是被造的,聖靈根本上是神的力量。耶和華見證人否認基督替代救贖的概念,相反堅持另一種贖罪理論,認為耶穌的死是為贖亞當的罪。

耶和華見證人如何為這些非聖經的規條辯解呢?(1)他們說幾個世紀以來教會是聖經攙雜訛誤,(2) 他們重新翻譯了聖經,叫做《新世界聖經新譯本》。守望台聖經出版協會改變了聖經的內容以迎合他們的錯誤教義 – 而不是把教義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新世界譯本經歷了許多版本,因為耶和華見證人發現越來越多的經文跟他們的規條衝突。

耶和華見證人的表現無疑是異端,它只是鬆散地以聖經為依據。 守望台把它的信仰和教義建立在查爾斯囉囌,羅得福法官和他們的繼承人的原始和擴展了的規條之上。守望台出版協會的主管人士是異端中唯一有權解釋經文的。換言之,主管人士關於經文段落的說法被看作定論,獨立思考受到強烈阻攔。這與保羅告誡提摩太(同樣告誡我們)的正相反,保羅說要學習,表明你自己得到神的讚許,神的工人不必羞愧,要正確分解神的話語。這則告誡在提摩太后書2:15,是神給在基督肢體中的每個兒女的清晰教導,要像庇哩亞的基督徒一樣,日日查經,檢驗被教導的是否與神關於此題目的話語相符。

約和華的見證人應該為他們的「宣教努力」受到評論。可能沒有任何一個宗教團體比約和華的見證人更虔誠地向外界傳播他們的信息。不幸的是這些信息充滿歪曲、欺騙和錯誤的教義。求神能讓約和華的見證人睜開眼睛,看到福音的真理和關於神的話語的真正教導。



誰是耶和華見證人?他們相信什麼?

問題:摩門教是異端嗎?摩門教徒信什麼? 一百多年前一個叫約瑟夫史密斯的人創立了摩門教。他宣稱天父神和耶穌基督造訪他個人並啟示他所有的教會和他們的信條是令人憎惡的。約瑟夫開始販賣一個全新的宗教,宣稱是「地上唯一的教會」。摩門教的問題在於它與聖經相悖,篡改和歪曲聖經。基督徒沒有理由相信聖經不是真實和完備的。徹底信靠神意味著相信他的話語。所有經文都由神所默示的,就是從神而來(提摩太后書3:16)。

摩門教徒相信實際上有四個神默示話語的來源,而不是一個。1)聖經翻譯的準確程度而言,那些沒有正確翻譯出的經文總是不容易弄明白。2)摩門經由史密斯翻譯,出版於1830年。史密斯稱它是世界上「最正確的書」,人遵循它的訓誡才能更接近神,「超過其它任何書籍」。3)教義和盟約被認為是摩門教的經書,它包含了關於「重建的耶穌基督教會」的現代啟示。4)無價珍寶全書被摩門教視為「闡明」那些失落了的聖經教義和教導,並加入它自己有關地球創造的信息。

關於神摩門教相信:神不總是宇宙中的超自然存在,他通過公義的生活和不懈的努力維持這個地位。他們相信父神有「如人一樣是有形的骨肉之身」。而這被現代摩門教的首領佈雷格姆楊拋棄,他教導亞當實際上是神和耶穌基督的父親。而基督徒認識的神是這樣的:只有一位真神(申命記6:4;以賽亞書43:10,44:6-8),他是自有永有的(申命記33:27,詩篇90:2,提摩太前書1:17),他不是被造的,而是造物主(創世紀一章,詩篇24:1,以賽亞書37:16)。他是完美的,無人與他相比(詩篇86:8,以賽亞書40:25)。天父神不是人,也從未是過(民數記23:19,撒母耳記上15:29,何西阿書11:9)。他是靈(約翰福音4:24),聖靈不是由骨肉組成(路加福音24:39)。

摩門教相信後世分不同等級:天國,地上之國,末端之國和外層黑暗。人要按他信心的程度和行為被分派到不同的級別去。聖經告訴我們人死之後,去天堂還是地獄取決於我們是否相信耶穌。作為信徒,離開身體意味著與主同住(哥林多後書5:6-8)。不信的人下到地獄,或是陰間(路加福音16:22-23)。當耶穌再來時,我們將接受新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5:50-54)。信徒將會有一個新天和新地(啟示錄21:1),不信的人將被拋入永遠不滅的火湖(啟示錄20:11-15)。死後再沒有救贖的機會了(希伯來書9:27)。

摩門教的首領教導耶穌生成人緣於神天父和瑪麗亞結合而生。他們相信耶穌是神,而任何一個人也可成為神。一直以來基督徒教導神是三位一體,他存在於聖父、聖子和聖靈之中(馬太福音28:19)。無人可以達到神的地位,只有神是聖潔的(撒母耳記上2:2)。在神的眼中我們只有通過信仰他才能變得聖潔(哥林多前書1:2)。耶穌是神唯一的兒子(約翰福音3:16),並且是唯一一個曾經活著無罪,無瑕疵的,現在他在天堂居於最榮耀的位置(希伯來書7:26)。耶穌和神實質上是同一個,耶穌是人類誕生之前唯一的存在(約翰福音1:1-8;8:56)。耶穌把自己給了我們作為獻祭,神讓他從死裡復活,總有一天人人都會承認耶穌基督是救主(腓立比書2:6-11)。耶穌告訴我們靠我們自身的行為是不可能進到天堂,只有信靠他才能(馬太福音19:26)。許多人不會選擇耶穌。「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死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馬太福音7:13)。因為罪,我們都配得永久的懲罰,但神無限的愛和恩典讓我們得以解脫。「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顯然,接受救恩只有一種途徑;就是認識神和神子耶穌(約翰福音17:3)。成就此事不是通過做工,而是通過信靠(羅馬書1:17;3:28)。當我們有了這個信仰,我們會自然而然地服從神的律法,為神的愛受洗,而不是因為它是得到救恩的條件。不論我們是誰,不論我們做過什麼,我們都能接受這個禮物(羅馬書3:2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儘管摩門教徒常常是友善,關愛,和藹的人 – 但他們陷入一個錯謬的宗教,它歪曲了神的本性,耶穌基督的人性和救恩的途徑。



摩門教是異端嗎?摩門教徒信什麼?

問題:基督徒應該容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嗎? 在我們的「容忍」時代,道德相對論被吹捧成最高德行。相對論認為:每一種哲學,觀念和信仰體系有平等的價值,並且值得同等的尊重。那些鍾情於一種信仰體系或者- 更糟糕的 – 宣講認識到一種絕對真理的被當作思想狹隘,不開竅或偏執。

當然,不同宗教彼此間都相互排斥,相對論不可能從邏輯上融合全部矛盾。比如,聖經說「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希伯來書9:27),同時東方一些宗教教導再生。那麼,我們只死一次還是許多次呢?這兩種教導都不可能是真的。相對論者實質上對真理作出重新定義,為的是製造一個多樣的,彼此矛盾的「真理」能夠並存的似是而非的世界。

耶穌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基督徒接受的是真理,不僅僅是一種概念,而是一個人。這種對真理的認識把基督徒跟今天所謂的「開放思想」區分開來。

基督徒公開承認耶穌從死裡復活(羅馬書10:9-10)。如果一個人真正相信復活,他怎麼能對非信徒對耶穌不再復活的斷言持「開放思想」呢?基督徒否認神話語的清晰教導實際上是對神的背叛。

注意,到目前為止在我們的例子中已經講述了信仰的基礎。一些事(比如基督身體的復活)是無可爭議的。另一些可以公開辯論的,比如誰寫了希伯來書,保羅的「肉體中的刺」的本質,以及能站在一枚針頭上的天使的數目。我們應該避免對次要事情的爭論,免得陷入紛爭(提摩太后書2:23;提多書3:9)。

即使是對主要教義的爭論/對話,基督徒應該有約束並表現出尊敬。對一種情況不贊同是一回事,對別人的詆毀則是另外一回事。對真理有疑問的人表示同情時,我們一定要堅持真理。像耶穌一樣,我們必須同時有真理,有恩典(約翰福音1:14)。

彼得在回答和有仁義之間爭取平衡:「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



基督徒應該容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