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督徒生活的問題

關於基督徒生活的問題

問題:基督徒是否要遵守舊約律法? 要知道舊約律法是為以色列人制定的,而不是基督徒;這是理解這個問題的關鍵。一些法規是要讓以色列人服從並喜悅神(例如十戒),一些法規是指示他們如何敬拜神(例如獻祭制度),一些法規是要讓以色列人有別於其他民族(例如食物和衣著的規定)。舊約律法中沒有一條對今天實用。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他結束了舊約律法(羅馬書10:4,加拉太書3:23-25;以弗所書2:15)。

取代舊約律法的是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暨「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37-40)。如果我們做這兩件事,我們就會成就所有基督要求我們做的「我們遵守神的誡命,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翰一書5:3)。律法意義上講,十戒是不適合基督徒的。然而,十戒中有九條在新約中重述(除了安息日的規定)。顯然,如果我們愛神,我們就不會敬拜偶像。如果我們愛人如己,我們就不會謀害他人,說謊,姦淫,或貪戀別人財物。因此說,我們不受舊約律法限制。我們要愛神愛他人,如果我們誠信地去做這兩件事,其他一切都會順理成章。



基督徒是否要遵守舊約律法?

問題:我如何瞭解神對我生命的旨意? 關於瞭解神的旨意,聖經上是怎麼說的? 針對某一具體情況,瞭解神的旨意有兩個要點(1)確信你要求的或考慮做的事不違背聖經。(2)確信你要求的或考慮做的事會榮耀神並幫助你靈命的成長。如果你確定了這兩點,神仍然沒有給予你所要求的——那麼似乎你所要求的就不是神的旨意。或者,你需要再等等。有時要理解神的旨意不是容易的。人們想要神告訴他們具體怎麼做——在哪兒工作,在哪兒居住,跟誰結婚等等。羅馬書12:2告訴我們:「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神很少給人們直接具體的信息,就這些事神允許我們自己作選擇。唯有一個神不讓我們自己作的決定是犯罪和違背他的意願。神要我們作那些符合他的旨意的選擇。那麼,你怎麼知道神對你有什麼旨意呢? 如果你緊緊跟隨主,真誠渴望他對你生命的旨意——神會把他的意願放在你心裡。關鍵要等候神的旨意,而不是你自己的。「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篇37:4)。如果聖經沒有講,而你又能真正得到屬靈的收益——那就是聖經「允許」做出隨你心意的決定。



我如何瞭解神對我生命的旨意? 關於瞭解神的旨意,聖經上是怎麼說的?

問題: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如何戰勝罪? 聖經談到以下的方法戰勝我們的罪。

(1)聖靈——聖靈是神給我們(他的教會)的一個恩賜,教我們如何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加拉太書5:16-25,神對比了肉體的行事和聖靈的果實,這段經文呼召我們要與聖靈同行。所有的信徒都屬靈,這段經文講我們需要與聖靈同行,服從聖靈掌管。這意味著生活中要受聖靈的掌管而不受肉體支配。

聖靈在信徒生命裡所起的作用,可以彼得為例:在他被聖靈充滿之前,彼得三次不認耶穌,被聖靈充滿之後,他說他要至死跟隨基督,他公開並放膽地向猶太人宣講五尚節的救恩。

與聖靈同行的人不「壓抑」聖靈的感動(如帖撒羅尼迦前書5:19「消滅聖靈的感動」)而要追求被聖靈充滿(以弗所書5:18-21)。一個人如何被聖靈充滿? 首先,如舊約中一樣它是由神揀選的。舊約中他揀選不同的人和特殊事件,讓聖靈充滿這些人去完成神要做的事(創世紀41:38;出埃及記31:3;民數記24:2;撒母耳記上10:10; 等等)。我相信以弗所書5:18-21 和哥羅西書3:16 證明神選擇那些以神的話充實他們自己的人,這些經文的相似性又證明了神每一次充滿的事實。因此,這把我們帶到下一個方法。

(2)神的話語,聖經——提摩太后書3:16-17 說神用他的話裝備我們做益事。它教導我們如何生活,相信什麼;啟示我們選擇了錯誤的路,幫助我們堅持走正確的路。如希伯來書4:12 分享的,它是鮮活有力的,它可以滲透到我們內心,挖掘出人類無法克服的深層問題。詩篇的作者在詩篇119:9,11,105等中談到它改變生命的力量。約書亞被告知戰勝敵人的關鍵(我們屬靈戰鬥的一個象徵)是不要忘掉神的話,要日夜思想它這樣就能遵守它。約書亞這樣做了,儘管他覺得神要求他做的與打仗毫不相干;而這就是他贏得那場被承諾的土地戰爭勝利的關鍵。

我們常覺得這個方法俗氣,只在星期天去教會時象徵性地帶著聖經或者每天靈修時讀那麼一段;我們不背誦它,不思想它,不在生活中實踐它,不悔改它揭示的罪,不讚美它啟示神給我們的恩賜。一提起聖經我們不是沒胃口就是貪多嚼不爛。我們或者只有去教會的時候才吃一口神的話來維持屬靈生命(從未攝取足夠的靈糧做個健康成長的基督徒),或者被餵養卻從未認真思想,從中汲取靈命營養。

如果你還沒養成每天有效地學習神的話語,背誦聖靈感動讓你印象深刻的段落的習慣,從現在開始吧,這很重要。我也建議你記日記(如果你打字快就用電腦)或者用活頁本等等,養成不寫心得就不離開聖經的習慣。我常記下請求神幫助我改變的地方以及神對我的教導。聖經是聖靈在我們生活中使用的工具(以弗所書6:17),是神賜與我們打屬靈之仗的盔甲。

(3)禱告——這是神給我們的另一重要方法。基督徒經常只動動嘴皮而沒有達到其功效。我們有禱告會,禱告時間等等,但是我們沒用早期教會禱告的典範(使徒行傳3:1;4:31;6:4;13:1-3,等)。保羅一再提到他如何為那些他所侍奉的人禱告,而我們卻沒用這個行之有效的方法為自己禱告,關於禱告神已經給我們最好的應許(馬太福音7:7-11;路加福音18:1-8;約翰福音6:23-27;約翰一書5:14-15,等)。再一次,保羅把它包括在準備屬靈之戰的章節裡(以弗所書6:18)。

禱告到底有多重要?當你再看彼得,在客西馬尼花園彼得不認主之前耶穌對他說的話。耶穌在禱告,彼得在睡覺。耶穌叫醒他說:「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馬太福音26:41)。你,像彼得一樣,想做正確的事但找不到力量。我們需要遵從神的告誡,不斷地祈求,不斷地叩門,不斷地詢問……神會賜予我們所需的力量(馬太福音7:7f)。對於這種方法,我們需要不僅僅是動動嘴皮。

我不是說禱告具有魔力,它沒有。神是美妙的。禱告是讓我們認識到自己的有限和神無窮的力量,為此歸向神去做神要我們做的事(而不是我們想做的)(約翰一書5:14-15)。

(4)教會——這最後一個方法也是我們會忽略的。耶穌把他的門徒派出去的時候,他是兩個兩個地派(馬太福音10:1)。我們讀到使徒行傳裡的旅行布道,他們沒有單槍匹馬,而總是兩個人以上。耶穌說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耶穌的名聚會,那裡就有耶穌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20)。耶穌要求我們不要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希伯來書10:24-25)。他告訴我們要彼此認罪(雅各書5:16)。在舊約中關於智慧的文字中,我們被告誡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箴言27:17)「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這是多數的力量(傳道書4:11-12)。



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如何戰勝罪?

問題:聖經如何說十一奉獻的? 十一奉獻是許多基督徒爭戰的問題。有很多教會過分強調十一奉獻,同時,也有很多基督徒拒絕聽從聖經關於向主奉獻的告誡。十一奉獻/捐獻應該是一種喜樂,一種祝福。不幸的是在當今的教會中很少看到這種情形。

十一奉獻是舊約中的概念。律法規定所有以色列人把財產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到殿中(利未記27:30;民數記18:26;申命記14:24;歷代志下31:5)。有些人理解舊約中的十分獻一是一種稅法,它提供祭司和利未人的祭祀制度。新約中沒有要求,甚至沒有建議基督徒應該遵守一種法定的十一奉獻制度。保羅說信徒應該拿出收入的一部分用來支持教會(哥林多前書16:1-2)。

新約中沒有說應該拿出收入的多少,只說要「照自己的進項」(哥林多前書16:2)。基督教會採用了舊約中十分之一的依據,勸告基督徒這是「最低數額的」奉獻,但基督徒不必遵守十一奉獻的義務。他們應根據自己的能力奉獻,「照自己的進項」。這意味著有時的奉獻超出十分之一,有時少於十分之一;取決於基督徒的個人能力和教會的需要。每一個基督徒應該殷切地禱告,尋求神的智慧是否參與十一奉獻或者應該奉獻多少(雅各書1:5)。「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7)。



聖經如何說十一奉獻的?

問題:我如何在不冒犯朋友和家人的情況下向他們宣講福音? 每個基督徒都有未信主的家人,朋友,同事,或熟人。與別人分享福音常常是困難的,跟某個你比較熟悉的人分享福音更難。聖經告訴我們有些人遇到福音會產生紛爭(路加福音12:51-53)。得罪你經常要接觸的人很麻煩。但是,神要我們傳福音 – 找不到不這樣做的借口(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1:8;彼得前書3:15)。

那麼,我們如何向家人,朋友,同事或熟人宣教呢?你能做的最重要的是禱告。求神改變他們的心,開啟他們的眼睛(哥林多後書4:4),讓他們認識福音的真理。求神讓他們信服神的愛和通過耶穌基督得救恩的需求(約翰福音3:16)。為你如何能有智慧向他們宣教禱告(雅各書1:5)。除禱告之外,你也要向他們展現你過的屬神的基督徒生活,這樣他們會看到神在你身上起的變化(彼得前書3:1-2)。聖徒弗朗西斯曾說,「無時無刻不傳福音,只在需要的時候用語言」。

所以,你必須意志堅定並勇敢地分享福音。向你的家人和朋友宣講通過耶穌基督得救恩的信息(羅馬書10:9-10)。時刻準備著向人講出你所信的(彼得前書3:15),以溫柔、尊重的心回答別人。最後,我們必須把我們所愛的人的救贖交給神。是神的力量和恩典拯救人,而不是我們的努力。我們能做的最好和最多的是為他們禱告,作他們的見證,在他們面前過基督徒的生活。



我如何在不冒犯朋友和家人的情況下向他們宣講福音?

問題:基督徒禁食 – 聖經怎麼說? 聖經沒有要求基督徒禁食。那不是神命令或要求基督徒做的事。但同時,聖經表明禁食是好的,讓人得益並期待的事。使徒行傳記載信徒作重要決定之前禁食(使徒行傳13:4;14:23)。禁食和禱告常有關聯(路加福音2:37;5:33)。人們關注禁食往往針對食物的缺乏,但禁食的目的應該是將你的注意力從世俗的事物拿開,集中在神。禁食是向神,向你自己表示你看重與神的關係。禁食幫助你得到新的展望並且更新對神的依賴。

儘管聖經裡描述的禁食幾乎都是對食物的節制,也有其他禁食的方式。為了更好地關注神,放棄任何暫時的事情都可以被當作一種節制(哥林多前書7:1-5)。禁食應該有時間限制,尤其對食物的節制。長時間不吃東西對身體有害。禁食的目的不在懲罰你的肉身,而是關注神。禁食也不應該被當作「減肥的方法」。不要為了減輕體重而禁食,而要為了加深與神的關係而禁食。是的,每個人都能禁食,一些人也許不能節制食物(比如糖尿病人),但是每個人都能暫時放棄某件事而把注意力放在神。

把我們的眼光從世俗的事情轉開,我們就能集中注意力在基督身上。禁食不是要神做我們想得到的事情。禁食改變我們,而不是神。禁食不能讓你變得比別人更屬靈。禁食要懷著謙卑和喜樂的態度。馬太福音6:16-18講:「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怒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基督徒禁食 – 聖經怎麼說?

問題:我如何饒恕那些虧待我的人?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遭遇誤會,冒犯或者虧待。這些觸犯發生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反應?根據聖經,我們要寬恕。以弗所書4:32講,「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與此相仿,歌羅西書3:13說:「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兩段經文的關鍵是我們要饒恕別人,如同神饒恕我們一樣。為什麼我們要饒恕?因為我們已經被饒恕!

如果我們僅僅把饒恕給與那些後悔道歉的人,饒恕這件事就簡單了。聖經告訴我們要饒恕那些虧待我們的人,無條件地。拒絕真正原諒一個人所表現出的憎恨,苦毒和憤怒 – 這些都不是基督徒的品質。在主禱文中,我們求神饒恕我們的罪,如同我們饒恕別人一樣(馬太福音6:12)。馬太福音6:14-15中耶穌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藉著其它講述神饒恕的經文,馬太福音6:14-15最好這樣理解:那些拒絕饒恕別人的人他們自己還沒有真正體驗到神的饒恕。

任何時候我們錯過了服從神的命令,都是對神的過犯。任何時候我們錯待了他人,我們不僅對他人犯過,而且是對神的過犯。看到神是如何以他無比的憐憫饒恕了我們所有的過犯時,我們就意識到無權把持著恩典而不饒恕別人。我們對神所犯下的過比任何人對我們的虧待要多得多。如果神饒恕了我們那麼多,我們為什麼不能原諒別人一點點?耶穌在馬太福音18:23-35舉的例子是對這個真理最有力的描述。神承諾當我們向他請求饒恕時,他會無代價地給我們(約翰一書1:9)。我們的饒恕應該是沒有邊界的,如同神對我們的饒恕是無止境的(路加福音17:3-4)。



我如何饒恕那些虧待我的人?

問題:什麼是靈命成長? 靈命成長是變得越來越像耶穌基督的過程。當我們信靠耶穌,聖靈開始做工讓我們像耶穌,讓我們符合神的形象。彼得後書1:3-8確切描述了靈命成長,它告訴我們籍著神的力量,神「……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份。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慇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

加拉太書5:19-23列出兩個單子。加拉太書5:19-21列出「情慾的事」。這些是鑒別我們信基督得救贖之前的生活。情慾的事是我們要認罪悔改的行為,靠神的幫助克服它。當我們經歷靈命的成長,我們生活中「情慾的事」就會越來越少。第二張單子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拉太書5:22-23)。這些是鑒別我們經歷了耶穌基督救贖之後的現在的生活。靈命成長由信徒生活中越來越多聖靈結的果子得到應證。

當救贖讓人產生變化時,靈命的成長就開始了。聖靈住在我們當中(約翰福音14:16-17)。我們是基督裡的新生命(哥林多後書5:17)。舊的本性由新的代替(羅馬書6-7章)。靈命成長是我們學習和應用神的話的一個終身進程(提摩太后書3:16-17),靠著聖靈而行(加拉太書5:16-26)。當尋求靈命成長時,我們能向神禱告,請求他給我們智慧,尋求在哪些方面他需要我們成長的旨意。我們能求神幫助我們增長的信心和知識。神想要我們在靈裡成長。神賜與我們所有經歷靈命成長所需要的。籍著聖靈的幫助,我們能越來越多地克服罪,越來越像我們的救主,主耶穌基督。



什麼是靈命成長?

問題:聖經是怎麼說屬靈爭戰的? 當談到屬靈爭戰的時候,有兩個主要錯誤:過分強調和重視不足。有些人譴責每一個罪,每一個衝突,每一個有關惡魔的問題都需要揭露出來。另一些人則徹底忽視了屬靈的境界以及聖經教導我們關於同靈氣爭鬥的事實。屬靈爭戰成功的關鍵是找到符合聖經的平衡。耶穌有時把魔鬼從人身上揪出來,有時把人的病治好卻絲毫不提魔鬼的事。使徒保羅教導基督徒自身要與罪爭戰(羅馬書6章),也要與那邪惡的爭戰(以弗所書6:10-18)。

以弗所書6:10-12說,「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這段經文教我們一些重要的真理:(1)我們只有在主的力量下才能強壯,(2)神的軍裝保護我們,(3)我們同世上的邪惡勢力爭戰。

(1)就此最有力的一個例子是猶大書9節天使長米迦勒。米迦勒,神最有力量的天使之一,沒有憑他自己的力量與撒旦爭辯,而是說:「主責備你吧!」啟示錄12:7-8記錄了末世米迦勒會打敗撒旦。當米迦勒與撒旦發生衝突時,他是以神的名義和權威而不是自己的同撒旦辯論。只有通過我們與耶穌的關係,基督徒才有威力對付撒旦和他的魔鬼。只有憑神的名義,我們的爭辯才有力量。

(2)以弗所書6:13-18給我們描繪了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的盔甲。我們要堅持(a)真理的腰帶,(b)義的胸甲,(c)平安的福音,(d)誠信的盾牌,(e)救贖的頭盔,(f)聖靈的寶劍,和(g)在靈裡的禱告。這些屬靈盔甲的各部分在我們的屬靈爭戰中代表什麼呢?我們要以真理對待撒旦的謊言。我們要在因耶穌的犧牲而稱義的事實裡歇息。我們要宣講福音不論阻力有多大。我們的信心不能動搖,無論受到多強的攻擊。我們的最後防衛是救恩的保障,所有的靈氣都無法把它奪走。我們防衛的武器是神的話,而不是我們自己的主見和感覺。我們要跟從耶穌,認識到只有禱告才能贏得屬靈爭戰的勝利。

耶穌是我們屬靈爭戰的榜樣。看看耶穌是如何直接面對撒旦的攻擊:「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旦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他。』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馬太福音4:1-11)。與撒旦作戰的最好的方法就是耶穌顯示給我們的:引用經文;因為魔鬼對付不了聖靈的寶劍:永在的神的話。

如何不要捲入屬靈爭戰的一個最好的例子是士基瓦的七個兒子。「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唸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作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的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出去了」(使徒行傳19:13-16)。這是什麼問題呢?士基瓦的七個兒子用了耶穌的名。那是不夠的。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同耶穌沒有關係,因此他們的話空洞無力沒有權威。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依靠的是方法。他們沒有倚賴耶穌,他們在 屬靈爭戰中也沒有應用神的話。作為結果,他們受恥辱挨打。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反面例子中學習到屬靈爭戰要應用聖經教我們的。

總之,贏得屬靈爭戰的關鍵是什麼?首先,我們仰仗神的力量,不是我們自己。其次,我們以耶穌的名義爭辯,不是我們自己。第三,我們用神的盔甲全部武裝。第四,我們用聖靈的寶劍 – 神的話爭戰。最後記住,當我們同撒旦和他的魔鬼對陣時,不是每個罪每個問題都是惡魔,都需要理論。「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馬書8:37)。



聖經是怎麼說屬靈爭戰的?

問題:我怎麼識別神的聲音? 歷經各個時代,有無數的人問過這個問題。撒母耳聽到神的聲音,但直到以利告訴他,他才知道(撒母耳記上3:1-10)。基甸得到神親身的啟示後仍然懷疑他所聽到的,不只一次而是三次求神給他指示(士師記6章,特別是17-22,36-40節)!我們側耳辨別神的聲音,我們怎麼知道是神在講話呢?首先,我們有撒母耳和基甸沒有的東西。我們有全部的聖經—神激勵人的話;去讀,去學習和思考。「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后書3:16-17)。生活中你對某個題目或決定有疑問嗎?看聖經怎麼說。神絕對不會把你帶向同他的應許和教導相反的方向(提多書1:2)。

其次,聽到神的話我們必須能識別它。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約翰福音10:27)。我自己對這句經文有感受,除非所談的動物是牛。我的岳父母有一個小農場。不管我們什麼時候去,我都可以至少每天一次開車跟著我岳父去看牛群。岳父只要一下車,呼喚幾句,不久卡車就會被急切等待吃草的奶牛圍起來。但是如果我把我這邊的卡車門打開,就有成群的肉牛從牧場的這邊延伸到那邊。我和岳父對對這些肉牛來說沒什麼區別。它們每天至少要跟岳父見一次,有時兩次或三次。也因為岳父每天要餵養和照顧奶牛,它們跟他在一起就很舒服,它們可以馬上認出一個陌生人。如果我們要知道神的聲音,我們必須每天花時間跟神在一起。

確信每天必須認真禱告,查經並安靜地思考神的話。你與神和他的話親近的時間越多,就越容易識別他的聲音和他對生活的帶領。銀行職員受訓仔細地從眾多錢幣中識別假鈔,這樣就能辨別真偽。我們要熟悉神的話,和他所講的,那樣當神說話或帶領我們的時候,我們可以確定是神。神跟我們講話讓我們明白真理。當神與人用可聽到的聲音講話時,他主要用的是他的話(聖經);有時也通過聖靈到我們的意識裡,通過環境,通過其他人。應用聽到的聖經的真道,我們能學習識別他的聲音。



我怎麼識別神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