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會的問題
問題:教會是什麼? 當今許多人認為教會就是教堂。這並不是聖經上講的教會。教會這個詞由希臘文 「Ecclesia」而來,意思是「一種集合」,或「受呼召的人們」。「教會」的根本含義不是指一座教堂的建築,而是指人。據有諷刺意味的是當你問人們他們去什麼樣的教會時,他們會說浸信會,理公會或其它教派。很多時侯人們把教會當作一個教派或一棟建築。讀羅馬書16:5:「……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保羅指在他們家中的教會,不是一個教堂,而是一群信徒。
教會是基督的肢體。以弗所書1:22-23說:「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基督的肢體是由從五旬節到歡喜之日所有的信徒組成。基督的肢體包含兩個方面:
(1)廣義的教會包含所有那些與耶穌基督建立了個人關係的人。哥林多前書12:13-14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我們看到任何相信的人就是基督肢體的一部分。真正的神的教會不是指教堂建築或教派。神的博大的教會是那些通過信耶穌基督而接受了救恩的人。
(2)地方教會在加拉太書1:1-2有描寫:「作使徒的保羅……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這裡我們看到在加拉太省有許多教會 – 我們稱之為地方教會。一個浸洗派教會,路德派教會,天主教會等等不是廣義上的教會,而更多是指地方教會。廣義的教會指的是那些相信基督救恩的人。廣義教會的成員應該在地方教會尋求團契和啟迪。
總之,教會不是一棟建築,或者一個教派。根據聖經,教會是耶穌的肢體 – 所有那些信靠耶穌基督得救恩的人(約翰福音3:16;哥林多前書12:13)。在地方教會有廣義教會的成員(基督的肢體)。
教會是什麼?
問題:女人應該當牧師/講道嗎?聖經如何說婦女參與事奉的? 當今教會中恐怕沒有比女性出任牧師或講道爭論更大的話題了。因此,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不是男性對女性的問題。有很多女性認為婦女不應該做牧師而且聖經對女性的事奉有限制——同時也有男性認為婦女可以做傳道人,對女性事奉沒有限制。這不是大男子主義或性別歧視的問題,而是關於怎樣解釋聖經的問題。
提摩太前書2:11-12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在教會,神讓男性和女性擔任不同的角色。男女被造的順序不同(提摩太前書2:13),罪是因為女人進入這個世界的,神通過使徒保羅的筆,禁止女人在屬靈教導上轄管男人。這就排除了女人做牧師,當然也包括講道,教導和對男人在屬靈方面的權威。
但是關於女性事奉或做牧師的以上看法有很多「反對意見」。常見一種說法是:保羅在一世紀的時候禁止女人從事講道,因為那時的婦女未受教育。可是,提摩太前書2:11-14沒有一個字提到教育的因素。如果受教育程度是事奉的資格,那麼大部分耶穌的門徒都不合格。第二種常見的反對意見是:保羅單是禁止以弗所的婦女從事講道(提摩太前書是寫給提摩太,他是以弗所教會的牧師)。以弗所城以希臘/羅馬女神亞底來神廟著稱,當地婦女管理對亞底來的敬拜;可是提摩太前書沒有一個字提到亞底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2:11-12 中也沒有指出拜亞底來神是禁止婦女講道的原因。
第三種常見的反對意見是:保羅只是針對丈夫和妻子說,並未指男人和女人。提摩太前書2:11-14的希臘文可以指丈夫和妻子,但那些詞的基本含義是指男人和女人。而且,在8-10節中也使用了相同的希臘詞彙。難道只有丈夫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禱告嗎(8節)?難道只有妻子穿著正派,有善行,作敬神的人嗎(9-10節)?當然不是。經節8-10清楚地指所有的男人女人,不單單是丈夫和妻子;根據上下文經節11-14中也沒有轉義去指丈夫和妻子。
另一種關於婦女不能做牧師/講道人的反對意見跟聖經中提到的女性人物有關:如未利暗,底波拉,戶勒大,百基拉,非比等等——她們都處於領導地位。這個反對意見錯在忽略了一些重要事實。關於底波拉,她是13位男法官中的唯一一位女法官。關於戶勒大,她是聖經中眾多男性預言家中唯一的女性預言家。未利暗被放在領導地位的唯一原因是摩西和亞倫的姐姐。在列王時代兩個重要的女人是亞他利雅和耶洗別 ——她們不可能被當作女性屬神的領袖。
使徒行傳18章中出現的百基拉和亞居拉是兩個信實的基督宣道者。百基拉的名字先出現,似乎暗示她在事奉中的地位「高於」她丈夫。可是,百基拉所做的事奉沒有一項與提摩太前書2:11-14所說相悖。百基拉和亞居拉將亞波羅接到他們家,將神的道給他講解得更詳細(使徒行傳18:26)。
在羅馬書16:1, 儘管非比被當作「女執事」而不是「僕人」——那不說明非比在教會中是講師。「可以講道」是對長老的要求,但不對執事(提摩太前書3:1-13;提多書1:6-9)。長老/監督/執事被描述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他的兒女信主」以及「「值得尊重的男人」。在提摩太前書3:1-13和提多書1:6-9里,陽性代詞泛指長老/監督/執事。
提摩太前書2:11-14的結構使這個「原因」變得很清晰。13節以「因」開始,給出了保羅在11-12節中所說的「果」。為什麼女人不應該講道並轄管男人呢?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這就是原因。神先造了亞當,然後又造了夏娃作亞當的「助手」。這個創造的順序可以廣泛應用在人類家庭的關係中(以弗所書5:22-33)和教會裡。夏娃被引誘的事實也被當作女人不能做牧師和轄管男人的原因。這導致一些人相信女人不應該做牧師因為她們更容易被誘惑,此概念值得爭論……如果女人易受誘惑,她們為什麼被允許教導小孩(小孩子更容易受欺騙)和其他女人(那些更易受誘惑的)?那不是這段經節所說的。女人不講道或不轄管男人是因為夏娃被引誘,因此神給了男人在教會中的教導權威。
婦女有接待,善心,教育和助人的恩賜;教會的許多事奉依靠她們。女人在教會禱告和講話不受限制(哥林多前書11:5),只是不能超過男人有教導的權威。聖經沒有說女人不能享有聖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章)。女人同男人一樣受神的呼召參與事奉,展示聖靈所結的果實(加拉太書5:22-23),向萬民宣傳福音(馬太福音28:18-20;使徒行傳1:8;彼得前書3:15)。
神授予男人在教會裡據有屬靈教導權威的位置,這不是因為男人是天生的好教師,也不是因為女人下等或愚笨;它就是神為教會設計的運作方式。男人要做屬靈領袖的榜樣——通過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女人的權力要稍遜一籌。聖經鼓勵女人教導女人(提多書2:3-5),聖經也不限制女人教導孩童。對女人唯一的限制是不能在屬靈上轄管男人;從邏輯上這就包括了女人不可以做牧師/講道。不是說女性不重要,她們可以利用神的恩賜在其他事工上做更多的事。
女人應該當牧師/講道嗎?聖經如何說婦女參與事奉的?
問題:基督徒受洗有什麼重要意義? 根據聖經,基督徒受洗是信徒內在生命的外在見證。基督徒受洗表明信徒對耶穌的死亡,埋葬,復活的認定。聖經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馬書6:3-4)。在基督徒的洗禮中,浸入水裡的行為象徵著跟基督一同埋葬,從水中出來象徵著與基督一起復活。
基督徒受洗前要符合兩項要求:一,受洗的人必須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二,受洗的人必須明白洗禮的意義。如果一個人知道主耶穌是救主,理解基督徒受洗是順服的一步,當眾表明對基督的信仰;而且也願意受洗——那麼就沒什麼理由阻止信徒接受洗禮。根據聖經,基督徒受洗是順服的一步,公開表明相信基督是唯一救贖的信仰。基督徒受洗的重要性在於這是順服的一步——公開承認信仰基督並服從他,認同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復活。
基督徒受洗有什麼重要意義?
問題:為什麼教會的出席人數很重要? 聖經告訴我們要去教會,這樣我們能跟其他的信徒一起敬拜神,並且受訓導求得屬靈成長(使徒行傳2:42;希伯來書10:25)。教會是信徒彼此相愛的地方(約翰一書4:12),彼此鼓勵的地方(希伯來書3:13),共同「激勵」(希伯來書10:24),彼此服事(加拉太書5:13),彼此教導(羅馬書15:14),彼此尊重(羅馬書12:10),充滿友愛和同情的地方(以弗所書4:32)。
當一個人相信耶穌基督的救恩,他就成了基督肢體的一員(哥林多前書12:27)。一個教會的肢體要正常運作,它的「所有組成部分」就得呈現出來(哥林多前書12:14-20)。同樣,一個信徒如果沒有其他信徒的鼓勵和幫助是無法達到屬靈成熟的(哥林多前書12:21-26)。為此,出席和參加教會、團契是信徒生活的正常部分。儘管沒有要求信徒每週都要去教會,但一個相信基督的人應該有崇拜的願望,領受神的話,同其他的信徒結友。
為什麼教會的出席人數很重要?
問題:主的晚餐/基督徒聖餐有什麼重要性? 學習主的晚餐是激勵靈性的體驗,含義深刻。它發生在古老的逾越節的慶典當中,主耶穌在受難的前夜發起了一次影響深遠的聖餐,從那時起我們遵守至今,它是基督徒敬拜的最高表現。它是「用行為布道」,銘記我們主的受難和復活,期待他將來以榮耀再來。
逾越節是猶太教一年中最莊嚴的節日,為紀念埃及經歷的最後一個瘟疫,當埃及頭生的被殺時以色列人因為把羊血灑在門框上而倖免。羊被烤熟就著沒發酵的麵包吃了。神命令子孫後代都要紀念這個節日。這個故事記錄在出埃及記12章。
在慶典中,耶穌和門徒唱了一首或更多的讚美詩篇(詩篇111-118)。耶穌拿了一塊餅,祝福。他把餅掰碎分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謝了恩,遞給門徒,說:「這杯是我立約的血;無論你什麼時候喝都要記著我。」耶穌唱詩結束了聖餐,他們在夜裡往橄欖山去。在那裡耶穌被猶大出賣,如預言的那樣。第二天耶穌被釘十字架。
主的晚餐記錄在馬太福音26:26-29;馬可福音14:17-25;路加福音22:7-22;約翰福音13:21-30。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23-29寫道,主的晚餐是神的啟示(這當然是因為主的晚餐開始時保羅不在現場)。保羅說的這段話沒有出現在四福音書裡:「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11:27-29)。我們會問「不按理」分享餅和杯是什麼意思。它可能指漠視了餅和杯的真正含義,忘記我們的救主為我們的救恩付出了昂貴代價。它也可能指讓這個紀念成了空洞的儀式,或者指沒有認罪悔改就領聖餐。要遵守保羅的教誨,每個人在吃餅飲杯之前應該省察自己並警醒保羅的告誡。
保羅說了另外一段沒有包括在四福音書中的話,「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11:26)。它給這個紀念作了時間限制 – 直到我們的主再來時。從這些簡單的記錄中我們了結到耶穌如何用兩個最不起眼的因素象徵他的血和身體,並把他們當作他受難的紀念碑。這個碑不是用大理石雕刻或青銅灌注,而僅僅由餅和葡萄汁組成。
耶穌說代表他身體的餅要掰開 – 不是因為他的骨頭碎了,而是他的身體受盡鞭傷,難以辨認(詩篇22:12-17;以賽亞書53:4-7)。葡萄汁代表他的血,暗示他不久將經歷的可怕的死亡。耶穌,神的完美的兒子,成為舊約中無數先知預言的贖罪者(創世紀3:15;詩篇22,以賽亞書53,等)。當他說:「這樣做為了紀念我」時,就預示這個儀式要繼續到將來;也預示以羊替罪的逾越節已經廢除。當基督作為逾越節的羔羊(哥林多前書5:7),被殺獻祭(希伯來書8:8-13),新的立約便取代了逾越節。獻祭制度也就不再需要了(希伯來書9:25-28)。
主的晚餐/基督徒聖餐有什麼重要性?
問題:為什麼我要加入有組織的宗教? 字典中對「宗教」是這樣定義的 – 「相信要崇拜上帝或神,通常表現為行為和儀式;任何信仰,崇拜的特殊體系,等,常常包含對道德規範的要求。」聖經確實談到了有組織的宗教,在很多情況下,「有組織宗教」的目的和效果不是討神喜悅的事。下面是幾個描述有組織宗教的例子。
創世紀11:1-9:可能是第一個關於有組織宗教的例子,諾亞的後代組織起來建一座塔,他們相信如果塔建得夠高的話,他們就能得救。他們相信他們的團結比同神的關係重要。神介入此事,變亂了他們的語言,籍此打破了這個宗教。
出埃及記6章及以下: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代跟神之間有一種特殊的關係。我們看到從出埃及開始貫穿整個以色列歷史,這個國家是「有組織的」。十戒,帳幕,祭祀制度等等,都是由神組織,以色列人跟從。對新約的進一步學習澄清這個宗教的最終果實是把信徒帶向基督(加拉太書3;羅馬書3)。然而許多人不明白,不敬拜真神而注重條條框框。
士師記及以下:大多數以色列人經歷的衝突跟有組織宗教的衝突有關。比如:巴力(士師記6;列王記上18);大袞(撒母耳記上5);摩洛(列王記下23:10)。神通過打敗這些宗教來顯明他的力量。
福音書:基督時代法力賽人和撒都該人代表了有組織的宗教。耶穌經常對抗他們錯誤的教義和偽善的生活方式。許多人從此改變 – 保羅就是一例。
使徒書信:有些有組織的團體把福音和一些要求作的工混為一談。他們給信徒施加壓力,要他們改信這個新宗教。加拉太書和歌羅西書對此都有警示。
啟示錄:即使在末日,反基督者會樹立世界一統的宗教,這是有組織宗教對世界的影響。
大多數情況下,「有組織宗教」帶來的結果是分散了對神的注意力。然而,聖經確實談到有組織的基督徒(信徒)是神的計劃的一部分。神把他們稱為教會。使徒行傳和使徒書信指示教會是要有組織並相互依賴。教會的組織性可以形成保護、生產和增加得救的人數(使徒行傳2:41-47)。
這種情況最好叫做「有組織的關係」。沒有計劃能達到神(神向他們伸出手);沒有驕傲(所有都是憑恩典接受)。對領導權不應該有爭議(基督是頭 – 歌羅西書1:18)。不應該有偏見(我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3:28)。有組織本身沒問題,問題是盲從一個宗教。
為什麼我要加入有組織的宗教?
問題:教會的目的是什麼? 使徒行傳 2:42說明了教會的目的:「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根據這段經文,教會的目的/行為應該是:(1)教導聖經教義,(2)為信徒團契提供場所,(3)關注主的聖餐,(4)禱告。
教會要教導聖經教義,以次建立我們信仰的根基。以弗所書4:14告訴我們:「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動搖,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教會應該是團契的地方,在這裡基督徒充滿愛心,互相恭敬(羅馬書12:10),彼此勸誡(羅馬書15:14),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以弗所書4:32),相互鼓勵(帖撒羅尼加前書5:11),最重要的是彼此相愛(約翰前書3:11)。
教會是信徒注重主的晚餐的地方,謹記基督為我們受難和流血(哥林多前書11:23-26)。「擘餅」的概念(使徒行傳2:42)中有共同進餐的含義。這是另外一個教會倡導團契的例子。根據使徒行傳2:42,教會的最後一個目的是禱告。教會是提倡禱告,教人禱告,使用禱告的地方。腓立比書4:6-7鼓勵我們,「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籍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另外一個「委任」給教會的事,是要宣講通過耶穌基督得救恩的福音(馬太福音28:18-20;使徒行傳1:8)。教會受神的呼召,通過言語和行為,誠信地分享福音。教會在社區裡要做「燈塔」 – 為人指明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教會既要倡導福音,也要預備會員宣講福音(彼得前書3:15)。
教會的最終目的在雅各書1:27中陳述:「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教會要事奉那些有需求的人。這不僅包括分享福音,還要在必要和恰當的時侯提供物質需要(食物,衣服,住處)。教會也要裝備主內的信徒,讓他們能戰勝罪並遠離塵世的污染。這通過以上給出的原則 – 聖經教導和基督徒團契來完成。
綜上所述,什麼是教會的目的?我喜歡哥林多前書12:12-27的比喻。教會是神的「身體」 – 我們在這世上是他的手,嘴,腳。我們做假如耶穌基督仍然活在世上會做的事。教會是「基督的」 – 「像基督一樣」並跟隨基督。
教會的目的是什麼?
問題:基督徒要遵守安息日嗎? 因為出埃及記20:11寫了安息日和神造物之間的關係,通常說「神在伊甸園創立了安息日」。儘管神在第七天休息(創世紀2:3)是後來的安息律法的基礎,在以色列人的後代離開埃及之前聖經上沒有安息日的記載。聖經從亞當到摩西期間沒有任何關於奉行安息日的線索。
神的話說明遵守安息日是神和以色列人之間的特殊標記:「摩西到神那裡,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喻以色列人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埃及記19:3-5)。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埃及記31:16-17)。
在申命記5章,摩西對以色列人的後代重申十誡。12-14節摩西要求遵守安息日,之後他解釋為什麼以色列國要有安息日:「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記5:15)。
注意因此這個詞。神賜安息日給以色列人的意圖不是要他們記住神造物,而是要他們記住受埃及人奴役並被神解救。注意保守安息日的要求:一個守安息日律法的人在那一天是不能離開家的(出埃及記16:29),他不能生火(出埃及記35:3),他不能讓別人做工(申命記5:14)。破壞安息日律法的人要被治死(出埃及記31:15;民數記15:32-35)。
考察新約提示給我們以下四點:1)當提到基督復活的日子時,那天會是一周的第一天(馬太福音28:1,9,10;馬可福音16:9;路加福音24:1,13,15;約翰福音20:19,26)。2)從使徒行傳到啟示錄唯一一次提到安息日是出於對猶太人宣教的目的,地點在猶太會堂(使徒行傳13-18章)。保羅寫道:「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哥林多前書9:20)。保羅去猶太會堂不是跟他們交友或者啟發聖徒,而是認罪拯救迷失的人。3)一次保羅寫道「從今以後,我要往外幫人那裡去」(使徒行傳18:6),以後安息日再沒有被提及。4)其餘新約部分所提倡的跟固守安息日恰恰相反(除以上第三點外,見歌羅西書2:16)。
仔細看上述第四點會看出對新約信徒來說沒有義務保守安息日,也能看出把星期日當作「基督徒的安息日」不是聖經上說的。如之前討論的,保羅將注意力轉向外幫人之後只有一次提到安息日,「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2:16-17)。猶太人的安息日在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廢除,「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歌羅西書2:14)。
這個觀點在新約中重複不只一次:「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羅馬書14:5-6a)。「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加拉太書4:9-10)。
一些人說公元321年康斯坦丁命令把安息日由星期六「改為」星期日。早期教會的聚會和敬拜在哪一天呢?經文從未提到信徒的聚會和敬拜發生在安息日(星期六)。然而,有經文明確寫道是一周的第一天。比如使徒行傳20:7說:「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哥林多前書16:2,保羅力勸哥林多的信徒:「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既然保羅在哥林多後書9:12中指定這個奉獻作為「崇拜儀式」,那它一定跟基督徒聚會中的星期天的敬拜儀式有關。歷史上星期天,而不是星期六,是基督徒去教會聚會的日子,那從公元一世紀時就開始了。
安息日被賜予以色列人,而不是教會。安息日仍然在星期六,而不是星期日,從未改變過。安息日是舊約律法的一部分,基督徒已經從舊約律法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加拉太書4:1-26;羅馬書6:14)。基督徒不要求保守安息日——在星期六或星期天。每週的第一天,星期日,是主日(啟示錄1:10),與我們復活的主同慶新天地。我們不必遵循摩西律法的安息日——休息,但可以自由跟隨復活的基督——服事。使徒保羅說每一個基督徒應該決定是否行安息日,「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羅馬書14:5)。我們要每天敬拜神,不只在星期六或星期日。
基督徒要遵守安息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