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救恩的問題

關於救恩的問題

問題:拯救的計劃是什麼? 你餓嗎?不是身體上的飢餓,而是你生命中有沒有渴望?在你內心深處有沒有不滿足?如果有,就找耶穌!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6:35)。

你困惑嗎?你是否難以找到生活的道路和目標?你是否感覺像有人把燈關掉你卻找不到開關?如果這樣,就找耶穌!耶穌宣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你是否感到被拒之門外?你是否打開很多扇門,卻總是發現門內空空如也毫無意義?你是否在尋找一個充實生活的通道?如果這樣,就找耶穌!耶穌稱:「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約翰福音10:9)。

是否別人總讓你感到沮喪?你是否覺得人際關係很空虛?你是否感到別人總試圖佔你便宜?如果這樣,就找耶穌!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翰福音10:11,14)。

你想到過生命結束之後會發生什麼嗎?你是否已厭倦了為最終都將生銹腐爛的物質而奔波的生活?你有時是否也懷疑生命的意義?你想死後還會復生嗎?如果這樣,就找耶穌!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25-26)。

什麼是道路?什麼是真理?什麼是生命?耶穌回答:「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你的飢餓是精神渴求,只能通過耶穌得到滿足。耶穌是唯一能帶領你走出黑暗的人。耶穌是通向你完滿生活的大門。耶穌是你苦苦尋找的朋友和牧人。耶穌是生命——今生以至永遠。耶穌是通往救恩之路!

你之所以感到飢渴,迷失在黑暗中,無法找到生活的意義,都因為你與神的隔離。聖經告訴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由此導致與神分離(傳道書7:20;羅馬書3:23)。你心中的空虛是因為生活中沒有神。神造我們是要我們同他有一種關係。因為我們犯的罪,那種關係被割斷。更糟的是,罪把我們跟神永遠地隔離開,今生和來世(羅馬書6:23;約翰福音3:36)。

這個問題如何解決?通過耶穌!耶穌擔當了我們的罪(哥林多後書5:21)。耶穌替我們受死(羅馬書5:8),承受了我們應得的懲罰。三天之後,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他戰勝了罪和死亡(羅馬書6:4-5)。他為什麼這樣做?耶穌自己回答:「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15:13)。耶穌為我們能活而受死。如果我們信仰耶穌,相信他的死是為償還我們的罪——我們就得寬恕,罪孽也被洗清。因此我們的精神飢渴得到滿足;生命之燈閃亮;生活變得有意義;我們會結識終身信賴的朋友和好牧人;我們死後復活——與耶穌在天堂共享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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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什麼是救恩?基督教救恩的教義是什麼? 救贖是從危險或苦難中解脫出來。得救是解脫與保護。這個詞包含的意義有勝利,健康,保守。聖經有時候用saved或salvation這兩個詞指暫時的、身體的解脫,比如保羅從獄中得救(腓立比書1:19)。

『salvation』這個詞更多的指永恆的,精神上的解脫。當保羅告訴腓立比的囚犯該怎樣做才能得救時,他指 的是這個囚犯永久的命運(使徒行傳16:30-31)。耶穌把得救等同於進入神的國(馬太福音19:24-25)。

我們從何得救?基督教關於救贖的教義中,我們從「怒」得救,也就是說,從神對罪的審判得救(羅馬書5:9;帖撒羅尼迦前書5:9)。我們的罪將我們與神分隔,罪的結局就是死(羅馬書6:23)。聖經的救恩是指我們從罪的惡果中解脫出來,所以包括了罪的移除。

誰來拯救?只有神可以消除罪惡,並將我們從罪的刑罰中拯救出來(提摩太后書1:9;提多書3:5)。

神怎樣救我們?在基督教救贖的教義中,上帝通過基督救了我們(約翰福音3:17)。具體地說,正是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以及隨後復活,實現了對我們的救恩(羅馬書5:10;以弗所書1:7)。聖經明示,救恩是神恩惠的、不應得的恩賜(以弗所書2:5,8),並只能藉著信耶穌基督得到(使徒行傳4:12)。

我們如何得救?藉由信。首先,我們必須聽到福音 — 聽到耶穌死亡和復活的好消息(以弗所書1:13)。然後,我們必須相信 — 完全信主耶穌(羅馬書1:16)。包括悔改,對罪和基督認識上的轉變(使徒行傳3:19),求告主名(羅馬書10:9-10,13)。

基督教救恩教義的定義是「藉著神的恩,賜給那些信神並接受懺悔的條件,且信主耶穌的人從罪永久的懲罰中解脫出來。」得救只有在耶穌裡(約翰福音14:6,使徒行傳4:12),而且只能靠神提供、擔保和守護。



什麼是救恩?基督教救恩的教義是什麼?

問題:耶穌是通向天堂唯一的道路嗎? 「我基本上是一個好人,所以我會去天堂。」「我做的好事比壞事多,所以我會去天堂。」「神不會因為我不按照聖經生活就把我打入地獄的。時代變了!」「只有極壞的比如虐殺兒童的人才會下地獄。」

這些大多數人常有的論調,其實都是謊言。撒旦,世俗世界的統治者,把這些想法放在了我們的腦袋裡。他和那些跟從他的人是神的敵人(彼得前書5:8)。撒旦總是裝扮成好人的樣子(哥林多後書11:14),他控制著不屬神的人的思想。「此等不信之人被撒旦,這邪惡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哥林多後書4:4)。

相信神不在意小罪,地獄是專為「壞人」而設本身就是謊言。所有罪孽都會把我們跟神分開,即使是不懷惡意的謊言。世人都有罪,沒人能憑自己上天堂(羅馬書3:23)。進天堂不取決於我們的善是否多於惡,如果那樣我們都會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馬書11:6)。我們無法憑著做好事進天堂(提多書3:5)。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死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馬太福音7:13)。即使所有的人都過罪的生活,信神不受歡迎,神也不會以此為借口原諒我們。「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以弗所書2:2)。

神起初創造的世界是完美的,一切為善。然後他造了亞當和夏娃,給了他們自由的意志,讓他們選擇是否跟隨服從神。但是這兩個神最先造的人類,受撒旦的誘惑違背神,因此犯了罪。這使他們(包括我們在內的後來人)無法與神親密。神是完美的容不得罪;成為罪人的我們無法自己到他那裡。因此,神造了一條我們能去天堂同他團聚的路。「神愛世人,因此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耶穌的降生為的是給我們指明道路,他為我們的罪而死是為了不讓我們死。他死後的第三天又從墓穴中復活(羅馬書4:25),證明他戰勝了死亡。他架橋在神與人之間,因此我們只要信就能跟神建立親密的關係。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大多數人都相信神,甚至包括撒旦在內。但要接受救恩,我們必須以個人的關係面對神,摒棄我們的罪跟從他;我們一定要讓自己徹頭徹尾完全相信耶穌基督。「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沒有分別」(羅馬書3︰2)。聖經教導我們除了基督再沒有任何路可以得拯救。耶穌在約翰福音14:6 中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籍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耶穌是拯救的唯一道路,因為他是唯一可以替我們贖罪的(羅馬書6:23)。沒有任何一個宗教揭示罪的深重和後果;沒有任何一個宗教能像耶穌基督那樣無限地償還我們的罪;沒有任何一個「宗教的創始人」是神化為人(約翰福音1:1,14)—— 惟有這樣才能償還一個無限的罪。只有是神的耶穌才能為我們還債;只有化作人的耶穌才可以為我們死。救恩只有通過信耶穌才能得著!「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轉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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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只要信就能得救恩,還是得憑信和行為? 這可能是基督教神學中最重要的問題。這個問題導致了基督教改革運動——新教和天主教的分裂。這個問題是從聖經而來的基督教和大部分偽「基督教」的關鍵區別。救恩是靠信呢還是靠信心加行為?我得救是單靠信耶穌呢,還是除了信耶穌還得做其它一些事?

因為一些說法不大一致的聖經經節,增加了單靠信或是靠信心加行為這個問題的難度。比較羅馬書3:28,5:1,加拉太書3:24和雅各書2:24。有人看出在保羅(因信得救恩)和雅各(要憑信心加行為得救恩)之間有分歧。實際上,保羅和雅各並沒有持不同觀點。有人所說的唯一的不同就是關於信和行為的關係。 保羅教條地說只有因信稱義(以弗所書2:8-9),雅各看起來是說稱義不單靠信心還要看行為。我們仔細看看雅各究竟在說什麼就能回答這個顯而易見的問題。雅各駁斥一個只有信心但沒有好的行為的人(雅各書2:17-18)。雅各強調對耶穌基督的信靠會改變生命帶來好的行為(雅各書2:20-26)。雅各並沒說稱義要靠信心加上行為,而是說如果一個人真正因信稱義,生活中就一定有好的行為。如果一個人自稱是基督徒,卻沒有任何好行為——那麼他就不像是真正信仰基督(雅各書2:14,17,20,26)。

保羅的書中述說了同樣的事。加拉太書羅列了信徒生命中的果實。保羅告訴我們因信而不靠行為得救(以弗所書2:8-9),之後馬上又說神造我們是教我們行善(以弗所書2:10)。保羅對信主後生命改變的期望跟雅各是一樣的「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雅各和保羅關於救恩的教導並無分歧。他們從不同的角度解釋了同一個主題。保羅簡潔強調了因信稱義而雅各著重了因信基督而帶來善行的果效。



只要信就能得救恩,還是得憑信和行為?

問題: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必須先定義「基督徒」。不是做過禱告,或在教堂行婚禮,抑或是生長在一個基督教家庭裡的人就是一個「基督徒」。儘管上述一切都可以是一個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但並不是這些使我們成為一個基督徒。基督徒是一個人藉著信,接受並完全信任耶穌基督為唯一的救主(約翰福音3:16;使徒行傳16:31;以弗所書2:8-9)。

因此,考慮到這一定義,一個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 也許回答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最好的方式是研究聖經所記載的救贖時發生的一切,還有失去救恩帶來的損失。下面是幾個例子:

一個基督徒是一個新創造的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這節是說,一個人因「在基督裡」而成為一個全新的人。因為一個基督徒失去救恩,那麼新造的人將被取消或轉回去。

基督徒是被救贖的。「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留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書1:18-19)。「被救贖」是指一樁買賣,是付出代價。一個基督徒失去救恩,神會取消用基督的寶血支付的這筆交易。

基督徒是稱義的。「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相和」(羅馬書5:1)。「稱義」意為「宣佈為義人」。所有接受耶穌為救主的都被神「宣佈為義人」。一個基督徒失去救恩,神將不得不收回他先前的宣佈。

基督徒被許諾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永恆的生命是永遠在天堂與神在一起的承諾。神 承諾,「信就得永生。」一個基督徒失去救恩,永生將被剝奪。如果一個基督徒被承諾得永生,神又如何能收回承諾,奪走永生呢?

基督徒保證得榮耀。「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招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30)。正如我們在羅馬書5:1中瞭解到的,稱義是在信的那一刻宣佈的。 按羅馬書8:30所說,那些被神稱義的人得榮耀的保證。得榮耀是指基督徒在天堂得到一個完美的復活的身體。如果一個基督徒可以失去救恩,那羅馬書8:30就是錯的,因為神不能保證所有那些他預先定下的,招來的和稱義的人得榮耀。

還有許多可以分享的救贖時發生的事情的例子。即使這幾條也可以充分表明,一個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如果救贖可以失去,那麼,聖經中所記載的大部分(也可能全部)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時發生在我們身上的都會失效。救恩不可逆轉。一個基督徒不能不被重新創造。救贖不能取消。永生不會失去,而且仍然被認為是永恆。如果一個基督徒可以失去救恩,神就得重新考慮他的話,改變主意 — 而這是聖經告訴我們神永遠不會去做的兩件事。

最常見的反對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的是:1)那些一直過著不道德生活的基督徒會怎麼樣?2)那些起先是基督徒,但後來放棄了信仰而否認基督的人會怎麼樣? 與這兩個反對意見相連的問題是「誰是基督徒。」聖經聲明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一直過一種不道德的生活(約翰一書3:6)。 聖經說,那些拋棄信仰的人表明他從來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約翰一書2:19)。因此,兩種反對皆無效。基督徒不過不道德的生活,也不拋棄信仰和否認基督。這些行為是他們從來沒有被救贖的證據。

不,一個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沒有什麼能把神的愛與一個基督徒分開(羅馬書8:38-39)。沒有什麼可以把一個基督徒從神的手裡奪去(約翰福音10:28-29)。神既願意也能夠保障和維護他給我們的救恩。猶大書24-25說,「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暇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

問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 一個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嗎?當人們認識了基督為救主,他們就被帶到一種能永久得救恩的與神的關係中。聖經的許多章節講述了這個事實。(a)羅馬書8:30說:「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段經節告訴我們從神揀選我們的那一刻,就好像我們在天堂與神同在得著了榮耀。沒有什麼能阻止信徒一天沒有榮耀,因為神已經在天堂把它定了下來。一旦人稱義,他的救恩就是有保障的——如同他在天堂得著榮耀一樣有確據。

(b)保羅在羅馬書8:33-34問了兩個重要的問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在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責備神的揀選呢? 沒有人, 因為基督是我們的中保。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沒有人,因為基督為我們而死,他就是那個要定人罪的。我們的中保和審判官就是我們的救主。

(c)信徒從他們信的那時起就重生(再生)了(約翰福音3:3;提多書3:5)。基督徒如果失去救恩,他就沒有重生。聖經沒有說新生命會被取消。(d)聖靈在所有的信徒裡面(約翰福音14:17;羅馬書8:9),聖靈給信徒施洗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肢體(哥林多前書12:13)。一個信徒如果沒有得救,他就「不在聖靈裡」,並與基督的肢體分離。

(e)約翰福音3:15講明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就「得永生」。如果你今天信主得著了永生,明天又失去了,那就不能稱之為「永」生。因此如果你的救恩失去,那聖經中關於永生的承諾就出錯了。(f)最具結論性的證據,我認為是聖經所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羅馬書8:38-39)。記住拯救你的神也是保守你的神,我們一次得救將永遠得救。我們的救恩是永久的,這一點確信無疑!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

問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 問題:聖經上講永生的保障了嗎? 當人們認識了基督為救主,他們就進入與神永恆的關係中,這種永恆的關係是有保障的。猶大書24節說:「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暇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神的力量能保守信徒不跌到。是神把我們帶到榮耀面前,而不是憑我們個人的能力。我們永生的保障是神保守我們的結果,而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持守救恩。

主耶穌基督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10:28-29b)。耶穌和天父把我們緊緊握在手中,誰能將我們從他們手裡奪去呢?

以弗所書4:30告訴我們信徒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救贖的日子到來。」如果信徒沒有永生的保障,印記就不可能等到救贖的那一天;只能到犯罪,背叛神或不信的那一刻。約翰福音3:15-16告訴我們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得永生」。 如果一個人被承諾了得永久的生命,但又被剝奪,這就不能稱之為永生。如果永生的保障不是真的,那麼聖經中關於永生的應許就出了差錯。

關於永生保障的最有力的論據在羅馬書8:38-39:「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我們永生的保障基於神對得贖人的愛;我們永生的保障是由基督重價買來的,由天父應許的,並受了聖靈印記的。



聖經上講永生的保障了嗎?

問題:我如何確信我被拯救? 你怎麼知道已經得救了呢?想想約翰一書5:11-13:「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的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誰是那有神的兒子的人呢?是那些信他名的和接待他的(約翰福音1:12)。如果你有耶穌,你就有生命;永生,不是短暫的,而是永恆的。

神要我們確信我們的救恩。我們不可能整天擔憂是否得救而提心吊膽地過基督徒生活,因此聖經清晰闡明了救恩的計劃。相信耶穌基督你就得救了(約翰福音3:16;使徒行傳16:31)。你相信耶穌是救主,他為償還你的罪而死嗎(羅馬書5:8;哥林多後書5:21)?為得就恩你只信靠耶穌嗎?如果你回答是的,你就得救了!確信意味著「不懷疑問」;通過把神的話放在心中,你就能確信得到了永恆救恩的事實。

耶穌自己對那些相信他的人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10:28-29)。這裡再次強調了「永久性」。永生就是那樣—— 永恆。沒有人,甚至連你自己,都無法剝奪基督的神賜救恩。

記住下面這些章節。我們將神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們得罪他(詩篇119:11),也不能懷疑他。在神對你說的話中吸取喜樂:我們要以信心取代猜疑!我們從基督的話語中得到確信:救恩是毋庸置疑的。我們確信是以耶穌基督的神的愛為基礎。猶大書:「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暇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於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我如何確信我被拯救?

問題:什麼是替代的救贖? 「替代的救贖」指耶穌基督代替所有罪人而死的事實。經上講所有的人都是罪人(讀羅馬書3:9-18及羅馬書3:23)。罪的責罰是死。羅馬書6:23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

這節經文教導我們幾個方面。我們所有人都要死,為償還罪,我們將在地獄裡度過永生。死亡在經上講是一種「分離」。當然每個人都會死,但一些人會在天堂與主度過永生,而一些人則永遠生活在地獄裡。這裡講的死指在地獄裡的生活。這節經文教我們的第二件事是永生通過耶穌基督是可以實現的。這就是基督的替代救贖。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替我們而死。因為我們罪性的生活,我們應該是那個死在十字架上的。但基督自己頂替我們的位置承受責罰。「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他做了我們的替代品,而那確是我們應得的。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4)。這裡我們又一次看到,耶穌自己承擔了我們犯下的罪,替我們付了代價。之後我們讀到幾節經文:「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得前書3:18)。這些經文不僅教導我們耶穌是我們的「替代品」,而且他是「救贖」,他還足了人類因罪而欠的債。

另外一段關於「替代的救贖」是以賽亞書53:5。這節經文談到即將到來的基督要為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它講得很詳細,受難就像它預言的那樣發生了。當你讀的時候注意這些詞。「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他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注意這裡的取代作用。我們再次看到基督為我們付出的代價。

我們自己無法償還罪的代價。即使我們能夠,就是通過受懲罰而被永遠投入到地獄。基督主動以神子的身份來到地上,耶穌基督,來償還我們的罪。因他為我們做的,我們現在不僅有機會將罪赦免,而且有機會跟神共度永生。要成全這一切我們必須相信基督為我們死在十架上。我們無法拯救自己;我們需要一位替我們贖罪的。



問題:在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之前人們是怎樣得救的? 自人的墮落以來,拯救常以基督的救恩為基礎。沒有人,在十字架之前或之後,不憑著世界歷史上這個關鍵事件就能得救。基督的死償還了舊約裡聖徒們過去的罪和新約裡聖徒們將來的罪。

對救恩的要求就是信。一個人相信救恩的目標就是神。詩篇的作者寫道:「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篇2:12)。創世紀15:6告訴我們亞伯蘭相信神,神就以此為他的義(也見羅馬書4:3-8)。舊約的祭祀制度沒有消滅罪,希伯來書9:1-10:4明確地教導;然而它指出了神的兒子有一天將為犯罪的人類留血。

隨著時代變遷的是信徒信仰內容的改變。神對信仰的要求是根據那個時代神對人類的啟示而定。這叫做累積性啟示。亞當相信神在創世紀3:15中的承諾:女人的後裔將征服撒旦。亞當相信神,可以從他給夏娃取名看出來(20節),主馬上通過給他們用皮子做的衣服穿表示對他們的接受(21節)。 那就是當時亞當知道的一切,他就信了。

亞伯蘭相信神是依照神的承諾和神在創世紀12和15節給他的新啟示。在摩西之前,沒有記錄下的經文,但人類對神揭示的負責。貫穿舊約,信徒要求拯救是因為他們相信神有一天會解決他們的罪的問題。今天,我們回顧往昔,相信神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已經消除了我們的罪(約翰福音3:16;希伯來書9:28)。

在基督時代,即十字架和復活之前的信徒相信什麼呢?他們明白基督為他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整個過程嗎? 在後期的事奉中,「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祀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馬太福音16:21)。他的使徒們對這句話是怎麼反應的呢?「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16:22)。彼得,和其他的使徒,不瞭解整個真相,但他們還是被拯救了,因為他們相信神會解決罪的問題。他們不清楚神將如何完成這件事,就像亞當,亞伯蘭,摩西和大衛一樣,但是他們相信神。

今天,相比生活在基督復活之前的人來說,我們有更多的啟示,我們知道整個過程。「神既在古時籍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籍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希伯來書1:1-2)。我們的救恩仍以基督的死為基礎,我們的信心仍是救恩的前提,我們信心的目標仍是神。今天我們信的內容是: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他被埋葬,並在三天之後復活(哥林多前書15:3-4)。



在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之前人們是怎樣得救的?

問題:那些從未聽到過耶穌的人會怎樣? 神將審判那些沒有聽到過他的人嗎? 所有的人,無論他們「聽到過神」沒有,對神都是有責任的。聖經告訴我們神籍著所造之物清晰地顯明自己(羅馬書1:20)並安置在世人心裡(傳道書3:11)。問題在於人類是有罪的;我們拒絕瞭解神並反叛他(羅馬書1:21-23)。如果沒有神的恩典,他會任憑我們隨罪性逞自己的慾望,讓我們發覺離開他生活會多麼無用和痛苦。那些拒絕接受他的人是這樣的處境(羅馬書1:24-32)。

在現實中,不是有一些人沒有聽過神,問題在於他們不接受他們所聽到的和在造物中看到的。申命記4:29說:「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們的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侯,就必尋見」。這些經文導出一個重要的原則:每一個真心尋求神的人必會找到他。如果一個人真心要瞭解神,神會向人展現自己的。

問題是:「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馬書3:11)。人們拒絕瞭解在自然界和在他們心中展現的神,而去崇拜他們自己製造的「神」。關於神把沒有聽到過福音的人下到地獄是不公平的爭論是愚蠢的。人們對神所揭示出來的負責任。聖經說人拒絕瞭解,因此神責罰他們下地獄。

與其爭論那些沒有聽到福音的人的命運,我們,作為基督徒,應該盡自己所能讓那些人聽到福音。我們受呼召要把福音傳遍各地(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1:8)。人們拒絕神在自然界中揭示的事實定要激勵我們宣講通過耶穌基督得救恩的好消息。只有通過主耶穌基督得神的恩典,接受了這個福音,人們才會從罪裡解脫,從與神永遠分離的地獄裡解脫。

如果我們假設那些未聽到福音的人會得神的憐憫,我們就會遇到一個可怕的問題。如果沒有聽到福音的人會得救……我們就該不讓任何人聽到福音。我們能做的最遭的事就是與人分享福音並讓他們拒絕接受。如果那種事發生,他就會被審判。那些沒有聽到福音的人必要受審判,否則就沒有宣教的動機了。如果他們沒聽到福音就能得救,為什麼要冒可能拒絕福音並遭審判的風險呢?



那些從未聽到過耶穌的人會怎樣? 神將審判那些沒有聽到過他的人嗎?

問題:永生的保障是罪的『通行證』嗎? 關於永生的保障這一教義最常見的反對意見是:它提倡基督徒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 – 仍會被拯救。雖然從「道理上」講是正確的,但它不是永生保障的「實質」。一個真正接受了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可以」活在罪裡 – 但他不會「願意」那麼做。我們必須把基督徒應該怎樣生活,跟一個人要得救恩應該做什麼區分開來。

聖經充分指明只有籍著恩典,憑著信,通過耶穌基督才能得救恩(約翰福音3:16;以弗所書2:8-9;約翰福音14:6)。一個人因信而得救 – 只憑信。人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那一刻,就得救了並有了救恩的保障。救恩不要掙取,但要通過做工來維護。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3:3說到這個問題:「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如果我們因信得救,我們的救恩就由信去維護和保障。我們不能掙得救恩(猶大書24節)。神把我們緊緊握在他手中(約翰福音10:28-29)。沒有什麼能將我們與神的愛分離(羅馬書8:38-39)。

任何對永生保障的否定,它的本質是我們必須通過做好事來保住救恩。這跟籍恩典得救恩背道而弛。我們得救是得益於基督,而不是靠我們自己(羅馬書4:3-8)。如果我們必須聽神的話或過屬神的生活來保住救恩,無異於說耶穌的死不足以償還我們的罪債。耶穌的死絕對可以償清我們的罪 – 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得救恩之前以及得救恩之後的(羅馬書5:8;哥林多前書15:3;哥林多後書5:21)。

那麼,所有這些,是不是說基督徒可以為所欲為地生活並享受救恩呢?這個問題實際上是一個假設,因為聖經上明確講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為所欲為」。基督徒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基督徒代表聖靈結的果子(加拉太書5:19-21)。約翰一書3:6-9明確地說真正的基督徒不應繼續活在罪裡。關於恩典是縱容罪的譴責,使徒保羅說,「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馬書6:1-2)。

永生保障不是罪的「通行證」;而是神的愛對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的保證。知道和瞭解神救恩的巨大恩賜就會做背棄罪的事。一個人知道耶穌基督為我們所付的代價,怎麼還能活在罪裡(羅馬書6:15-23)?一個人明白神對信他的人無條件和有保障的愛之後,怎會把那份愛奪過去扔在神的面前?這樣的人表現出來的不是救恩給了他犯罪的通行證,而是他沒有通過耶穌基督體驗到真正的救恩。「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翰一書3:6)。



永生的保障是罪的『通行證』嗎?

問題:神的權柄跟人的自由意志在救恩中是怎樣協作的? 我們要徹底瞭解神的權柄跟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關係是不可能的。只有神知道這兩者之間如何協作。

聖經明確講神知道誰會被拯救(羅馬書8:29;彼得前書1:2)。以弗所書1:4告訴我們神揀選我們在「創立世界以前」。聖經一再描述信徒是「被揀選的」(羅馬書8:33;11:5;以弗所書1:11;歌羅西書3:12;帖撒羅尼迦前書5:21;提摩太后書2:10;提多書1:1;彼得前書1:1)。信徒是神預定(羅馬書8:29-39;以弗所書1:5,11)和選擇好的(羅馬書9:11;11:28;彼得前書1:10),得救恩的事實清晰可見。

聖經也說我們有選擇的自由意志 – 我們要做的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然後就能得救(約翰福音3:16;羅馬書10:9-10)。神知道誰要得救,神揀選要得救的人,我們必須選擇基督得救恩。人類有限的智慧不可能理解這三個事實是如何協作的(羅馬書11:33-36)。我們的責任是將福音傳到全地(馬太福音28:18-20;使徒行傳1:8)。我們應該把預知,選擇和預定的部分交託給神;遵循他的旨意去傳福音。



神的權柄跟人的自由意志在救恩中是怎樣協作的?

問題:嬰兒和孩童死去時會怎樣?我在聖經中哪裡能找到所說的承擔責任的年齡? 有關承擔責任的年齡的討論中經常遺漏了這一事實,即孩童,無論多麼幼小,從無罪的意義上說都不是「清白」的。聖經告訴我們,即使嬰兒或孩童並無個人過犯,但所有的人,包括孩子,因為遺傳而來的罪性,在神的面前都有罪。遺傳的罪源自父母。大衛在詩篇51:5中寫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大衛意識到,即使在胎中,他也是個罪人。嬰幼兒死亡這一悲哀的事實表明,亞當的罪甚至也波及到他們,因為身體和精神上的死亡都是亞當原罪的結果。

每個人,無論長幼,在上帝面前都有罪,每個人都玷污了神的聖潔。神公正並認可義人的唯一方法是,這個人藉由信基督而得到寬恕。基督是唯一途徑。約翰福音14:6記錄了耶穌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同樣,彼得在使徒行傳4:12中表示:「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得救是個人的選擇。

那麼那些永遠不具備作出個人選擇能力的孩童呢?承擔責任的年齡這個概念是教育那些在此年齡之前死亡的人都自動得救,藉著神的恩典和憐憫。承擔責任的年齡是信奉神拯救所有那些在有能力作出相信或反對基督的決定之前就死了的人。依據猶太傳統,孩子在13歲成年,因而這個年齡也普遍被認為是承擔責任的年齡。不過,聖經並未直接支持13歲是承擔責任的年齡這一說法。它可因人而異。一旦小孩子能作出信奉或反對基督的決定,便進入了承擔責任的年齡。

除以上所述,還要考慮一點:基督的死對於所有人類已足夠。約翰一書2:2說,耶穌是「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這一節明確表示,耶穌的死已足夠抵償所有的罪孽,不單單是那些信他的人的罪。基督的死足以抵償所有的罪這一事實,令神可以把它用於那些沒有能力相信的人身上。

比其他任何章節都更支持這個論題的是撒母耳記下12:21-23。這幾節經文的背景是:大衛王與拔示巴通姦並致其懷孕。先知拿單由主差遣去告知大衛,因為他的罪過,主要那個孩子的性命。所以大衛悲傷,哭泣,並為孩子祈禱。但孩子一死,大衛的哀悼就結束了。大衛的臣僕對此都感到驚訝。他們問大衛王,「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的回應是,「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說,『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但現在他已經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大衛的反應表明,那些無法信仰的人在主的庇佑之下。大衛說他能到孩子那裡去,但他無法把孩子帶回來。而且,同樣重要的是,大衛似乎因此得到慰藉。換句話說,大衛似乎在說,雖然不能讓孩子回來,但他會(在天上)看到他。

雖然神可能把耶穌的救贖用在那些無力相信的人身上,聖經卻並未明確說明他這樣做了。所以關於這一點我們不應該固執和教條。神將基督的死應用於那些無力相信的人身上看上去與神的愛和憐憫是一致的。我們相信神用基督的死償還小孩子和那些心智不健全的人的罪,因為在屬靈上他們並不瞭解自己的罪和對救主的需要,不過同樣地,我們不能教條。由此我們可以肯定:神是愛人,聖潔,仁慈,公正和親切的。他的所作所為永遠是對的和好的。



嬰兒和孩童死去時會怎樣?我在聖經中哪裡能找到所說的承擔責任的年齡?

問題:舊約中神為何要求牲祭? 神要求牲祭作為對罪的暫時赦免,並預示了耶穌基督徹底的犧牲(利未記4:35,5:10)。牲祭是貫穿整部聖經的一個重要主題,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當亞當與夏娃犯了罪,神殺死動物,為亞當和夏娃用皮子做衣服穿(創世記3:21)。該隱和亞伯為神帶來供物。神拒絕了該隱,因為他帶來的是水果,而亞伯的則被接受,因為它是「羊群中頭生的」(創世紀4:4-5)。洪水退去後,諾亞為神獻上了牲畜(創世紀8:20-21)。

神吩咐以色列按照他既定的某些程序獻上祭品。首先,動物必須潔淨。其次,獻上祭品的人必須把自己等同於祭祀之物。第三,獻祭品的人必須宰殺它。當懷著虔敬之心完成這一切,罪孽才得赦免。還有一種獻祭是在贖罪日當天,這在利未記16章中有所描述,顯示了對罪的赦免和洗脫。大祭司要獻上兩隻贖罪的公羊。其中一隻是作為以色列人的贖罪祭(利未記16:15),另一隻公羊放回曠野去(利未記16:20-22)。 贖罪的祭祀獲得罪的赦免,而另一隻羊代表使罪移除。

那麼,為什麼我們現在不再提供牲祭了呢?不再用動物是因為耶穌基督是最完美的祭獻。看到耶穌受洗,施洗約翰認識到這一點,說道:「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約翰福音1:29)。你或許會問自己,為什麼是動物?它們做錯了什麼?關鍵就在於此 — 既然動物本無過,它們替有罪的人作了祭品。耶穌基督完全無辜,但他心甘情願捨自己為人類的罪而死(提摩太前書2:6)。耶穌基督承擔了我們的罪,代替我們死。正如哥林多後書5:21所說:「神使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藉由信仰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一切,我們得以赦免。

總之,牲祭是神要求的,好讓每個人都可以經歷罪的赦免。動物成了替代品,也就是說,動物代替罪人而死,但只是暫時的,這就是為什麼需要一遍又一遍地獻祭的原因。牲祭已因耶穌基督停止。耶穌基督是一次性的挽回祭(希伯來7:27),是神和人之間唯一的中保(提摩太前2:5)。牲祭預示了基督為我們而犧牲。牲祭能夠赦免罪孽的唯一依據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提供了牲祭所展示和預示的赦免。



舊約中神為何要求牲祭?

問題:如果我們的救恩是永久的,為什麼聖經如此強烈地警告背叛? 聖經如此強烈警告我們提防背叛的原因是,真正的轉變是由可見的果實來衡量的。當施洗約翰在約旦河為人們施洗時,他告誡那些自認為是義的人「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3:8)。耶穌警告那些聆聽登山寶訓的人,每棵樹都能憑著他們的果子被認出來(馬太福音7:16),並且不結好果子的樹就被砍伐,丟進火裡(馬太福音19:19)。

這些警告的目的是駁斥一些人所說的「膚淺信仰」。換句話說,跟隨耶穌不單單是把自己叫做基督徒。任何人都可以稱基督為救主,但那些真正得救者將結出可見的果實。現在,有人可能會問,「果實所說為何意?」最明顯的基督徒結果實的例子在加拉太書5:22-23中,保羅描述了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基督徒結的果子(比如讚美,為基督贏得靈魂),上述所列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基督徒態度的良好總結。真正的信徒會不斷成長,在他們的生活中充分體現出這些態度(彼得後書1:5-8)。

正是這些真正的,結果子的信徒擁有了永恆的安全保障,他們將堅持到底。聖經中有多處證明了這一點。羅馬書8:29-30概述了得救的「黃金鏈」,指出神預先所知道的人是預先注定的,蒙召的,被稱義的,和得榮耀的 — 在這條路上沒有損失。腓立比書1:6告訴我們,神在我們心裡動的善工,他也將完成。以弗所書1:13-14教導我們,神使我們受了聖靈為印記,作為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到我們擁有它。約翰福音10:29證實,沒有人能夠從神的手中把他的羊奪走。還有多處經文敘述了同一件事 — 真正信徒的救恩是有永恆保障的。

聖經中警告背叛的經文有兩個主要目的。首先,他們告誡真正的信徒明確自己的「本分和選擇」。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3:5中告訴我們要省察是否有信心。如果真正的信徒是結果子的耶穌基督的追隨者,那我們就能看到救恩的證據。基督徒結的果子程度不同,依據是他們順服的等級和屬靈恩賜的不同,所有的基督徒都結果子;我們自省時就能看到證據。

在每個基督徒的生命中都有幾個階段看不到果實。這就是有罪和不順服的時期。長期不順服的結果就是神從我們這拿走了救恩的保證。所以大衛在詩篇51中禱告恢復他的「救恩之樂」(詩篇51:12)。當我們活在罪裡,就失去了救恩的喜樂。因此聖經告訴我們「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哥林多後書13:5)。當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檢查自己,發現最近沒有結果,就應該真誠悔悟並歸向神。

聖經中關於背叛經文的第二個原因是指出背叛,這樣我們就可以識別它。背叛者是指那些背棄了自己宗教信仰的人。從聖經中,我們明確知曉背叛者是那些宣稱自己信仰基督,但卻從未真正接受他作救主的人。馬太福音13:1-9(播種者的比喻)完整地說明了這一點。在這個寓言中,一位播種者把象徵神話語的種子撒在四種不同的土壤中:硬土,石頭地,雜草地,新犁的土壤。這些土地代表對福音的不同反應。第一個是純粹的排斥,而其他三個則代表不同的接受程度。石頭地和雜草地代表那些最初積極響應福音的人,但當迫害來臨(石頭地)或世俗的煩惱逼近時(雜草叢生的土壤),他們轉身離去。耶穌清楚地指明有這兩種反應的人永遠不會結出果實,因為儘管最初他們「接受」福音,但種子(福音)從未在他們的心靈中生根發芽。只有第四種土壤是神「備好」的,能夠讓種子生根結果。同樣,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馬太福音7:21)。

聖經一面對背叛提出警示,一面又說一個真正的信徒永遠不會變節,這似乎有些異常。然而,聖經就是這麼說的。約翰一書2:19特別指出,背叛者證明他們不是真正的信徒。因此,聖經警示背叛是警告那些『信』但卻從未真正接受的人。例如,希伯來書6:4-6和10:26-29都是對那些「偽裝」信徒的警告,告誡他們需要自省並認識到如果他們想要背叛,就無法真正得救。馬太福音7:22-23指出,神捨棄的那些「偽信徒」不是因為他們失去了信仰,而是因為神從來不認識他們這個事實。

許多人希望得到耶穌的認可。誰不希望得祝福和永生呢?不過,耶穌警告我們要計算當信徒需要付出的代價(路加福音9:23-26,14:25-33)。真正的信徒明瞭這些代價,而背叛者卻沒有。背叛者是那些當其離開信仰時,便表明他們從未得救的人(約翰一書2:19)。背叛不是失去救恩,而是說明它從未被真正擁有過。



如果我們的救恩是永久的,為什麼聖經如此強烈地警告背叛?

問題: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斷地為自己的罪求得寬恕? 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是「如果犯了罪並且在有機會向神認罪之前死去,我會怎樣呢?」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如果我犯了罪,但過後忘記了,而且從未想起向神認罪,那會怎樣呢?」這兩個問題均建立在錯誤的假設之上。救恩並不是信徒在死前試圖去承認和悔改他們犯的每項罪。救恩並不是基於一個基督徒是否已經承認和悔改每項罪。誠然,一意識到自己犯了罪,我們就應該馬上向神認罪。但我們並不需要時時刻刻祈求神的寬恕。當我們為救恩而信耶穌基督時,我們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無論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也無論大與小的。信徒不必為了得到罪的赦免而不斷認罪或要求饒恕。耶穌的死償還了我們所有的罪債,罪一旦得赦免,便永得赦免。(歌羅西書1:14,使徒行傳10:43)。

我們所要做的就是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這節經文告訴我們要做的是向神「承認」我們的罪。這個「承認」的意思是「認可」。當我們向神承認我們的罪時,我們同意是我們錯了,我們犯了罪。神通過我們的認罪在不斷的原諒我們,因為他是「信實和公義的」。神是如何「信實與公義」呢?他的信實在於赦罪,這是他允諾給所有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的。他的公義在於他讓基督為我們付出代價,認可罪確已得到償還。

與此同時,約翰一書1:9確實表明,寬恕在某種程度上依賴於我們的認罪。在我們接受基督作救主的時刻,所有的罪被赦免,但這一切是如何完成的呢?使徒約翰描述的似乎是「關係的」寬恕。所有的罪在我們接受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被「就地」赦免。這一赦免是我們得到救贖和在天堂得永久的家的承諾。當我們死後站在神面前,他不會因我們的罪而不讓我們進入天堂。這就是就地的寬恕。關係的寬恕的概念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當我們犯罪,我們就冒犯了神,使他的靈憂傷(以弗所書4:30)。雖然神最終赦免了我們犯的罪,但它仍然是橫亙在我們與神之間的障礙。一個對父親犯了罪的小男孩並不會被家庭拋棄。一個屬神的父親會無條件地原諒他的孩子。同時,父子只有恢復了父子關係才能友好相處。這只能是在孩子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向父親道歉的情形下才會發生。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向神認罪 — 不是維護我們的救恩,而是為了恢復與愛我們並原諒我們的神的親密關係。



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斷地為自己的罪求得寬恕?

問題:受洗是救贖所必需的嗎?什麼是受洗重生? 受洗重生是相信一個人必須受洗才能得救。我們認為,受洗對於基督徒而言是順服的一個重要步驟,但我們堅決拒絕把受洗當作得救的必須。我們堅信,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浸在水中受洗。洗禮表明信徒與基督一同死亡,埋葬和復活。羅馬書6:3-4說:「豈不知我們這些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浸在水中的動作象徵著死亡和與基督一同被埋葬。從水中出來則表明了基督的復活。

除了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以外,還有其它要求的救贖是一種建立在行為基礎上的救贖。往福音中添加任何其他東西是在說,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並不足以換來我們的救恩。如果說為了得救,我們必須接受洗禮,其實是在說我們需在耶穌的死亡以外加上我們的善行和服從,這樣才夠得救贖。只有耶穌的死為我們贖罪(羅馬書5:8;哥林多後書5:21)。耶穌為我們償還的罪債只藉信仰就能劃到我們的「賬戶」(約翰福音3:16;使徒行傳16:31;以弗所書2:8-9)。因此,洗禮是得救之後順服的重要一步,但不能成為救恩的要求。

聖經中有些經文似乎暗示洗禮是得救的必需。但是,既然聖經如此清楚地告訴我們,救恩是只藉著信仰而得到(約翰福音3:16;以弗所書2:8-9;提多書3:5),這些經文肯定有不同的解釋。經文之間不會牴觸。在聖經時代,轉換宗教的人受洗是為了明確信仰的轉變。受洗是向公眾表明其決定的方式。那些拒絕受洗的則說明他們並不真信。因此,在早期的使徒和信徒的心目中,未受洗的信徒是聞所未聞的。當一個人聲稱信基督,卻又羞於在公眾面前宣佈他的信仰,這說明他沒有真信。

如果洗禮是救恩的必需,為什麼保羅說,「我感謝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哥林多前書1:14)? 他為什麼會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哥林多前書1:17)? 就算在這段話中,保羅是在反對哥林多教會的紛爭,可是,如果施洗是得救的必需,他怎麼會說,「我感謝神,我沒有給你們施洗…」,還有「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 保羅這樣說就會很荒謬。此外,當保羅詳細說出他所認為的福音時(哥林多前書15:1-8),為什麼沒有提及洗禮?如果洗禮是得救的必需,任何被提到的福音怎麼沒有洗禮呢?

洗禮重生不是聖經中的概念。洗禮拯救的不是罪,而是不良的居心。彼得前書3:21中,彼得清楚地告訴我們,洗禮不是一個肉體的淨化,而是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洗禮象徵著那些已經信基督為救主的人心靈和生命中發生的一切(羅馬書6:3-5;加拉太書3:27;歌羅西書2:12)。洗禮是每一個基督徒走向順服的重要一步。洗禮不能成為救贖的必需。如果這樣做了,就是說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不足以償還罪債。



受洗是救贖所必需的嗎?什麼是受洗重生?

問題:什麼是稱義? 簡單地說,稱義就是宣佈義,使一個人稱神的義。稱義是神基於基督的義被歸於那些信基督的人,而宣告那些人為義(哥林多後書5:21)。雖然義作為一個原則貫穿整部聖經,說到信徒的義的主要篇章是在羅馬書3:21-26:「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我們在得救之時被稱義,被宣佈為義的人。稱義並不是使我們成為義,而是宣告我們為義。我們的義來自信耶穌基督所完成的事工。他的犧牲擔當了我們的罪,讓神把我們看作完美無瑕。因為作為信徒,我們在基督裡,神在看我們時,看到了基督的義。這符合神對完美的要求;因此,他宣佈我們為義 — 他稱我們為義人。

羅馬書5:18-19這樣總結道:「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這是因為有了義,我們的生命中才能有神的平安。正是因為義,信徒有了得救的保證。正是有了義這一事實使得神開始了稱聖的過程—藉著這個過程神令我們各行其是。「因此,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



什麼是稱義?

問題:什麼是基督徒的和解?為什麼我們需要與神和解? 假設兩個朋友意見不合或發生了爭吵。曾經的親近關係到了崩潰的邊緣。他們互不理睬;覺得溝通會很尷尬。朋友逐漸變成陌生人。這種疏遠只能通過和解來改變。和解能恢復友誼和和諧。當老友解決他們的分歧,恢復友誼,和解就達成了。哥林多後書5:18-19說,「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托付我們。」

聖經說,基督使我們與神和解(羅馬書5:10;哥林多後書5:18;歌羅西書1:20-21)。我們需要和解這個事實意味著我們與神的關係破裂了。因為神是聖潔的,錯在我們。我們的罪使我們和神疏離。羅馬書5:10說,我們是神的敵人:「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的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他領受了神的審判,使作為神的敵人的我們在神那裡找到平安成為可能。那麼我們與神的「和解」,就享受他的恩典和對我們罪的赦免。耶穌犧牲的結果是,我們的關係從敵人變成了朋友。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乃稱你們為朋友」(約翰福音15:15)。基督徒的和解是一種榮光!我們曾是神的敵人,但現在是他的朋友。我們曾因罪而受譴責,但我們現在得了寬恕。我們曾與神交惡,但現在享有神賜的出人意外的平安(腓立比書4:7)。



什麼是基督徒的和解?為什麼我們需要與神和解?

問題:基督徒的救贖是什麼意思? 每個人都需要救贖。我們天性的特點是有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基督的救贖把我們從罪中解脫出來,「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4)。

救贖的益處包括永生(啟示錄5:9-10),使罪得赦免(以弗所書1:7),義(羅馬書5:17),脫離律法的詛咒(加拉太書3:13),得兒女的名分(加拉太書4:5),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捆綁(提多書2:14;彼得前書1:14-18),得神的平安(歌羅西書1:18-20),以及住在聖靈裡(哥林多前書6: 19-20)。因此,得救贖就是被寬恕,成為聖潔,被稱義,獲解脫,被認養及和解。另見詩篇130:7-8路加福音2:38;使徒行傳20:28。

救贖這個詞意味著「買下全部」。它曾被用來特指買下一個奴隸的自由。這個詞用來描述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十分的貼切。如果我們「得救贖」,那麼我們先前的狀態就是奴隸。神買了我們的自由,我們不再被罪或舊約的律法束縛。「救贖」這個比喻出現在加拉太書3:13和4:5中。

和基督教救贖概念相關的一個詞是贖金。耶穌為我們從罪中解脫和由此帶來的後果付出了贖金(馬太福音20:28;提摩太前書2:6)。他的死換來我們的生。事實上,聖經清楚寫明,救贖唯一的可能是「藉著他的血」,也就是他的死亡(歌羅西書1:14)。

天堂的街道將站滿從前認為自己沒有一無是處,後來發現被救贖,得寬恕,獲解脫的罪人。罪的奴僕成為聖者。難怪我們要唱一首新歌 — 讚美被殺害的救世主的歌(啟示錄5:9)。我們曾是罪的奴僕,注定要與神永遠隔絕。耶穌為救我們付出了代價,使我們從罪的奴役中解脫,從罪的永久後果中得救。



基督徒的救贖是什麼意思?

問題:什麼是悔改,它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嗎? 很多人對悔改一詞的理解是「轉離罪惡」。這並不是聖經給悔改的定義。聖經中,悔改的意思是「改變心意」。聖經也告訴我們,真正的悔改會帶來行為的改變(路加福音3:8-14;使徒行傳3:19)。使徒行傳26:20說:「我勸勉他們應該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聖經中對悔改全面的定義是改變心意,從而改變行為。

那麼,悔改和救贖之間有什麼關係?使徒行傳在談到救贖時似乎特別強調了悔改(使徒行傳2:38;3:19; 11:18; 17:30;20:21;26:20)。說到與救贖的關係,悔改就是要改變對於耶穌基督的看法。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中(使徒行傳2),呼籲人們要悔改(使徒行傳2:38)。悔改什麼呢? 彼得呼召那些拒絕耶穌的人們(使徒行傳2:36)改變對耶穌的看法,要認識到,耶穌才是真正的「神和基督」(使徒行傳2:36)。彼得呼召人們由拒絕基督為彌賽亞轉變為信他為救主和彌賽亞。

悔改和信心可以理解為「同一枚硬幣的兩面」。不首先改變關於耶穌基督是誰和他做了什麼的看法,信他作救主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從故意拒絕或由無知、漠不關心而悔改,都是心意的改變。聖經所說的關於救贖的悔改,是你從排斥基督到信基督的思想轉變。

至關重要的是,我們理解悔改不是一項我們為獲取救恩而做的工作。沒有人能因悔改到神這裡來,除非神把這個人拉過來(約翰福音6:44)。使徒行傳5:31和11:18說明,悔改是神所賜的—因為神的恩典才成為可能。沒有人能悔改,除非上帝的賜予。救恩的一切,包括悔改和信心,是神吸引我們,打開我們的雙目,改變我們心意的結果。神的忍耐和恩典(羅馬書2:4)帶領我們悔改(彼得後書3:9)。

雖然悔改不是一項為賺取救恩而做的工作,但悔改到救恩確實要做工。沒有行為的改變是不可能真正完全地轉變心意的。聖經說,悔改帶來行為的改變。這就是為什麼施洗約翰呼籲人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3:8)。真正由排斥基督而悔改、轉信他的人會證明其改變了的生命的(哥林多後書5:17;加拉太書5:19-23;雅各書2:14-26)。悔該,準確定義的話,是救恩的必要。聖經說的悔改是改變你對耶穌基督的想法並信神得救恩(使徒行傳3:19)。轉離罪不是悔改的定義,而是真正地,以信為基礎的向主耶穌基督悔改的結果。



什麼是悔改,它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嗎?

問題:耶穌基督的復活為什麼很重要? 耶穌復活的重要性出於幾個原因。首先,它見證了神的大能。信復活就是信神。如果神存在,如果他創造了宇宙,就擁有掌控它的大能,他就有能力讓死者復活。如果沒有這種大能,他就不是值得我們信仰和敬拜的神。只有創造了生命的神才能令生命死而復生,只有他才能逆轉死亡的恐怖,只有他可以去除死的毒鉤和權勢(哥林多前書15:54-55)。耶穌從墳墓中復活,神提醒了我們他對生命和死亡至高無上的權利。

其次,耶穌的復活是人類復活的證據,這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與所有其他宗教不同,基督教只有一個創始人,他超越死亡,並承諾他的追隨者也將如此。所有其他宗教的創立者都是人或先知,而他們的最終歸宿是死亡。作為基督徒,我們感到欣慰的是,我們的神成為肉身的人,為我們的罪而死,並在第三天復活。墳墓不能禁錮他。他活著,在天堂裡,他就坐在天父神的右側。

在哥林多前書15章中,保羅詳細解釋了基督復活的重要性。在哥林多,有些人不相信死而復生,在這一章節中,保羅給出了如果沒有復活的六個災難性後果:1)所傳的沒有意義(14節);2)信基督是枉然(14節);3)所有的證人和傳道人都是騙子(15節);4)沒有人會從罪中得贖(17節); 5)所有以前的信徒會滅亡(18節);6)基督徒會是地球上最可憐的人(19節)。但基督確實從死裡復活並「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20節),確保我們跟從他得復活。

由神啟示的話語保證了耶穌基督在被提為了他的教會再來時信徒的復活。這種希望和保證譜寫了一首偉大的勝利之歌,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55中所寫的,「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這些結論又與復活的重要性有什麼關係呢?保羅答道:「...知道你的勞苦,在主面前不是徒然的」(58節)。他提醒我們,因為我們知道自己復活得新生命,我們可能因嫉妒的緣故而遭受迫害或面臨險境(29-31節),就像耶穌那樣。我們可以以歷史上成千上萬的殉教者為榜樣,他們欣然用世俗的生命藉著復活換取永生。

復活是令每一個信徒榮耀和振奮的勝利。照聖經所說,耶穌死了,被埋葬了,第三天復活。而且,他將再來! 在基督裡死了的將復活,那些在主再來時仍然活著的,將被改變並接受新的,榮耀的身體(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8)。為什麼耶穌基督的復活對救恩很重要?它表明神接納耶穌代表我們作出的犧牲。它證明神有大能可以讓我們從死裡復活。它保證那些信基督的人會活過來並得永生。這是我們幸福的希望!



耶穌基督的復活為什麼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