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
真信心把信件投在郵箱裡以後,就讓它去了。不信把信件放在郵箱
口,執住一角,不肯脫手;同時又詫異回信還沒有來。在我的書桌裡有
好幾封寫就了好久的信,到今天還沒有發出去,因為我不確知地址有否
錯誤。它們對於我和我的親友還沒有發生什麼關係。它們也永遠不會發
生什麼,除非我把它們投在郵箱裡,完全信託郵局。
真信心就是這樣。它把事情交給神以後,就讓它去了。神就成全。
詩篇三十七篇五節說得頂好:「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
就必成全。」但是我們不交託,神就不成全。信就是接受,或更準確一
點,領取,神所預備的禮物。讓我們前來相信,交託,接受,在我們以
順從的態度,開始接受之前,我們是不會完全認識我們所得的祝福。
∼譯自《在地上的天上生活》(Days of Heaven upon Earth)
貝遜博士在他年輕的時候,遇到一位老婦人。她焦心憂慮她的兒子
。貝遜寫信給這位老婦人說:「你過於為你的兒子擔心了。你已經為他
祈禱,把他交付給神,還不應當安心嗎?」神命令我們不要為任何事情
擔心,這是沒有限度的,所謂把一切憂慮卸給神,用意即在於此。如果
我們已把肩上的重擔交給了別人,我們豈非完全輕鬆了嗎?如果再從神
那裡取了回來,顯然就沒有交給神。在我自己,常常把下面這個原則來
測驗我的禱告;倘使把任何事情交給了神,我就可以輕鬆地離開,心中
再無半點悲哀,苦痛或焦慮,這可以證明我們的祈禱是出於信心;如果
再把負擔放在自己的肩頭,就證明我們的信心不夠,沒有發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