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相处的原则
5
1 不可斥责老年人,对长辈讲话要象对父亲讲话一样;对待年青的男人要如同兄弟。
2 对待年长的妇女要象对待母亲一样;对待年轻的妇女要怀着一颗纯洁的心,象待姐妹一样。
3 要关心真正守寡的妇女。
4 如果寡妇有儿女子孙,这些后辈首先应该学会照顾好自己的家庭,报答父母和祖辈,使他们的宗教信仰付诸于实践,因为这会使上帝喜悦。
5 真正守寡无人照顾的妇女会把希望寄托于上帝,日日夜夜地祈求与祷告;
6 沉醉于享乐的寡妇虽生犹死。
7 你要把这些指示告诉给她们,免得让人批评她们。
8 人若不帮助自己的亲戚,尤其是直系亲属,他就否定了信仰,比不信的人还糟糕。
9 六十岁以上的妇女才能被列入寡妇的名单,她们必须只结过一次婚,
10 她们必须有行善的名声,诸如:养育子女、热情好客、为上帝的子民洗脚,帮助身处逆境的人,并且致力行善。
11 但是,不要把年轻的寡妇列入这名单。因为,当她们的肉欲超过对基督的奉献时,她们就会想再婚。
12 她们要受到谴责,因为她们违背了最初的诺言。
13 而且,她们还养成了懒惰的毛病,走家串户,不仅变得懒惰,而且搬弄闲话,管别人的事,说不该说的话。
14 所以我希望年轻寡妇再嫁,养育孩子,操持家务,不让我们的敌人找到指责我们的借口。
15 我这么说是因为已经有一些寡妇越轨去追随撒旦了。
16 如果哪位女信徒家里有寡妇,她应该帮助她。* 十六节: 一些希腊古本为“如果一个男信徒或女信徒家里有寡妇,他/她应该帮助她们。”不要给教会增加负担。以便使教会能够帮助孤独的寡妇。
17 善于领导教会的长老们应该配得上加倍的荣誉,特别是既当教师又传教的人。
18 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脱粒时,不要给它套上嚼子。”† 十八节: 旧约《申命记》25:4.还有“工作的人有权获得报酬.”参看《路加福音》10:7。还有“工作的人有权获得报酬。”
19 除非有两三个人作证,否则不要听信对长老的指责。
20 要当众斥责那些坚持犯罪的人,使其他人得到警告。
21 在上帝、基督耶稣和受选的天使面前,我郑重地吩咐你们:要不存偏见地遵守这些教导,做任何事情都要一视同仁。
22 在给人行按手礼任命长老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不要参与他人的罪孽,要洁身自好。
23 因为你们身体常生病,所以不要只喝水,也应该稍微喝一点酒,以助消化。
24 有些人的罪恶是显而易见的,他们要受到审判;而有些人的罪后来才会暴露出来。
25 同样,善良的行为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使不明显,也是隐藏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