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帮助穷人
5
1 那时,平民百姓和他们的妻子开始抱怨他们的犹太同胞。
2 有的说∶“我们拖儿带女一大家子人,得要粮食糊口呀!”
3 有的说∶“我们得典押了自己的田地、葡萄园和房屋才能得到粮食充饥渡荒。”
4 还有一些人说∶“我们不得不典押自己的田地和葡萄园,好借钱纳王税。
5 我们跟他们是同一种族,我们的子女跟他们的子女有什么差别!可是,请看吧,我们被逼得快要把子女送去当奴隶了;我们一些人家的女儿已经沦为奴仆,我们却眼睁睁地无能为力!因为我们的田地和葡萄园已经属于他人了。”
6 我听到他们的怨言,大为震怒。
7 我抑住怒气,召来贵族和各级官员,谴责他们∶“你们竟然用典当谋利,豪夺你们自己同胞的财产!”我召开了民众大会来处理这个问题。
8 我对他们说∶“我们曾经竭尽所能,把我们被卖到异国他乡的犹太同胞赎了回来,现在,难道你们又要出卖你们的亲兄弟,让他们从异国他乡被转卖回我们的名下吗!”他们都默不作声,无言以对。
9 我接着说∶“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难道你们不愿意敬畏主吗?难道你们愿意忍受异国仇敌们的毁谤吗?
10 我和我的亲属、我的手下人也借钱粮给百姓,现在,让我们废除债务抵押的做法吧!
11 让我们今天就把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树园和房屋还给他们,也要把他们所借的钱、粮食、酒、油的利息还给他们。”
12 人们回答道∶“我们一定把这一切都归还给他们,决不再向他们索要任何好处。我们一定按照你的话去做。”
我召来祭司,命令这些债权人宣誓遵守诺言。
13 我又抖着衣褶,起誓说∶“愿上帝就象这一样抖掉那些食言者的房屋和财产,让他一无所有!”
全体会众都应声答道∶“阿们!”又赞美主。债权人都履行了诺言。
14 从我被任命为犹大行政官的那一天起,也就是从亚达薛西王朝第二十年至第三十二年的十二年期间,* 第十四节: 公元前444-443年。我和我的亲属都没有领取过行政官的俸禄。
15 以前的历任行政官都是人民的沉重负担,他们每天向民众索要四十个银元做饮食津贴,他们的手下人也向百姓作威作福。我却不这样做,因为我敬畏上帝。
16 相反,我把我的一切都贡献给了建城的事业。我没有置田买地,我的仆人们全都在修城的工地上。
17 每天通常有一百五十名犹太人的各级官员以及从周围邻国来访的人在我家吃饭,
18 每天需要一头牛,六只肥羊,和许多家禽,每十天还要供应大量各种各类的酒。这一切都由我自费筹办。尽管如此,我并没有领取行政官的俸禄,因为民众的负担已经够重的了。
19 上帝啊,求你记得我的好处,记得我为这个民族所做的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