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逃城
(民35·9—28;申19·1—13)
20
1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借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6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7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
8 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吕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
9 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